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学习税务工作中的常用法律法规

学习税务工作中的常用法律法规一、引言税务工作是国家财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确保国家税收收入的重要保障。
在税务工作中,了解和熟悉常用的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它们是我们执行税收政策和维护税收纪律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介绍税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税务工作中的一部基础性法律,它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以及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
在税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该法对纳税人进行登记管理、征收管理和税收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包括纳税人的范围、税率、税前扣除、税务登记和申报等。
在税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该法对企业的所得税进行征收和管理,并依法处理纳税人的违法行为。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针对个人所得税所制定的法律,它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办法。
在税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该法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征收和管理,并根据个人的收入水平和税率进行计算和申报。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对增值税征收和管理进行规范的法律,它包括了纳税人的范围、税率、征收和申报等方面的规定。
在税务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该法对增值税进行征收和管理,并确保纳税人的税款按时足额缴纳。
六、总结本文介绍了税务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这些法律法规是我们在税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法律依据,了解和掌握好它们对于我们履行职责和维护税收纪律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我们能提高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更好地开展税务工作,为国家财政事业做出贡献。
2024年最新的税务法规指南

2024年最新的税务法规指南1. 引言1.1 概述税务法规是指由政府制定并实施的与税收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2024年对于税务领域来说将是一个重要的时期,因为预计会有许多新的税务法规出台。
这些法规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和企业,对其纳税义务和权益产生重要影响。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2024年最新的税务法规指南。
首先,我们将概述整个文章内容的大纲结构,包括引言、概述、注意事项、执法与监管措施以及结论与展望。
然后逐一深入探讨每个部分所涉及的具体内容。
1.3 目的本文的目的是为读者提供一份全面而具体的指南,以便更好地理解和遵守2024年最新的税务法规。
通过系统地介绍政策调整、法规变化以及执法与监管措施等方面,我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正确理解相关条款,并提供一些应对策略和建议,使他们在处理税务事宜时能够更加合乎规定,并避免可能的风险和处罚。
以上是对文章“1. 引言”部分内容的详细描述。
3. 2024年税务法规概述:2.1 政策调整:在2024年,税务政策将出现一些重要的调整。
首先,政府将继续加大减税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和促进企业发展。
其次,政府将着手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个人税收起征点,并逐步推行分类个税制度。
此外,并将加强对高收入者和财富管理者的税务监管。
2.2 法规变化:2024年将会有一些新的税收法规出台或进行修订。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关于国际税收合规方面的法规。
由于全球范围内对于避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我国也将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并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来打击跨国企业的非法避税行为。
另外,在垂直领域方面,一些特定行业可能会面临更多或更严格的纳税义务和限制。
例如,在环保领域,可能会引入额外的环境保护费用或减免措施来鼓励企业改善环境表现;在房地产领域,则可能继续加强对房地产交易和资本利得的税收监管等。
2.3 影响范围:2024年税务法规的调整和变化将广泛影响各个纳税人。
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个人。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

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解读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值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方式被广泛应用于各个行业。
为了确保税收的公平与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务法律和法规,对增值税进行详细的解读和规定。
本文将对增值税的税务法律和法规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一、增值税基本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是我国增值税的基本法律,其中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人、纳税义务、税率以及申报和缴纳等方面的基本内容。
根据该法,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税办法,对其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纳税。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国家对于部分行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
2.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对增值税法进行具体细化的法规,对于特定行业的增值税纳税行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相关政策和措施。
该条例规定了不同行业的计税方法、税率、税务登记、进项税抵扣、减免税政策等内容,为纳税人提供了操作指导。
二、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1.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是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要法规,对于发票的开具、领购、使用、作废和报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
根据该办法,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应符合相应规定的格式与内容,同时还规定了发票的保存和查询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2.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针对特定行业和特殊情况,我国制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
例如,对于建筑业、金融业等行业,专用发票的开具规定与一般增值税发票有所不同,纳税人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三、增值税优惠政策法规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化完善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不同程度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例如,减征率为3%的适用税率,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税率17%的差额税款;减按1.5%的应税销售额计征,即减少了一般纳税人全额增值税税负。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政策针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我国制定了相应的增值税政策,以促进跨境贸易的发展。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税务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了解的税务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需要准确地了解税务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以便能够正确地应对税务事务,确保税收合规性和税收征收的公平性。
本文将介绍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掌握的税务法规和相关法律知识。
一、税务法规的重要性税务法规是指国家为管理税收而制定的法规文件,包括税收法律、税收行政法规、税务工作规定和税务管理办法等。
税务工作人员需要深入了解税务法规的重要性,因为税收法规是税务管理的依据,直接影响到税务工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只有掌握了税务法规,税务工作人员才能清晰地了解税收政策,根据法规要求进行税务处理和查处。
二、常见的税务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作为我国税收管理的基本法律,该法规规定了税务主体的权责、税收征收的程序和规范,以及纳税人的义务和权益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该法规对《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了详细解释和规范,为税务工作人员提供了具体操作和处理事务的方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该细则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实施,明确了具体的征管措施和纳税申报流程,为税务工作人员提供了操作指南。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利润征收的税种,该法规对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减免政策和税收优惠进行了规范和明确。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所得征收的税种,该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起征点和免税额等进行了规定和调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的主要税种之一,该法规详细规定了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环节和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方法。
三、相关法律知识除了税务法规,税务工作人员还需要了解与税收管理有关的相关法律知识,这些法律对税务管理起到补充和配套的作用。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相关法律知识: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务工作人员在处理税务违法行为时,需要依据行政处罚法对违法行为进行相应处罚。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重要的经济调节手段。
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公平性、合理性是社会稳定、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国家和个人的利益,所以需要有具体、明确的法律法规对税收进行规范。
本文将就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
一、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制度。
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规范税收征管,保障纳税人及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同时也是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基础。
目前,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关于增值税及消费税暂行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印花税条例》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是我国税法的总纲。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各种税种的征收范围、税率、计税方法,规定了税收政策和税收征纳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了税收的纳税人、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式等。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修改后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已于2018年3月15日通过并实施,对税收纳税的主体、税收计算方法、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等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完善。
2、《关于增值税及消费税暂行条例》《关于增值税及消费税暂行条例》主要规定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计税方法、税率以及纳税申报等具体规定。
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2016年5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正式实施,此后,中国的增值税制度正式开始实行“营改增”。
在新政策下,将增值税和营业税合并为一种税,依法实行统一的增值税法。
3、《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我国重要的税法之一,它规定了企业所得应当征收的税率、税收的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纳税申报时间等。
为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范围,对纳税人进行更为细致的管理,《企业所得税法》也经历了多次修改和完善。
例如,2016年,国务院又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调整了企业所得税政策,进一步优化企业所得税制度,为企业减负,提高了税收管理的效率。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

税收法律法规汇编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
为了保障税收的合法性、公平性和稳定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我国现行的主要税收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和介绍,以便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税收法规。
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和 0%四档。
增值税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条例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纳税期限等基本内容。
实施细则则对条例中的一些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 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优惠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是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法律法规。
企业所得税法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税收优惠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具体的解释和说明。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
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项目、税率、费用扣除标准、纳税申报等内容。
实施条例则对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补充。
四、消费税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企业所得税详细法规

企业所得税详细法规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的一定比例作为税收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种。
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规,本文将逐一介绍。
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是企业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基本法律,该法律自1991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主要包含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税率等方面的规定。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按照其实际应纳税所得额的1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某些企业,如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国家规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企业所得税法进行了补充和细化,对于企业所得税的查补、举报、抽查、税前扣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纳税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申报书,并向税务机关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账务资料等信息。
•税前扣除:企业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先从总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损失等经营支出,再按照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减免税款:国家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款减免政策,例如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领域的企业,可获得税款减免优惠。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制定的法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税前扣除和计算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规于1991年1月1日被企业所得税法取代,但仍对一些早期税收政策仍有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是企业所得税法的补充性文件,其重点在于对于税前扣除和减免税款等方面的规定和明确。
该法规详细规定了什么是成本,哪些费用可以列入成本,同时对于企业不同部门账务处理、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告、通知和规划除了法律法规外,税务总局还会发布一些公告、通知和规划文件,详细规定了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政策。
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获得税收优惠的相关标准。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法律法规是指国家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税收管理中,税收法律法规是起到非常重要作用的,它们是税收行政机关进行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关于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
税收法律法规的种类依照我国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划分,其种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税收法律税收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具有总的税制原则的有关税收的规定。
我国的税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等。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规范行政管理的经过程序审批的具有普遍规范性的规章制度。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行政处罚法》等。
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所属地方范围内的法律规定。
如《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预扣率的规定》等。
税收法律法规的适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税收征收和管理过程中,都需要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操作。
其中,税收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效力逐级递减。
在税收操作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具体的法规条款来进行操作。
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税务机关主要负责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
税务机关必须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管制度,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杜绝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
纳税人应当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纳税人是税收征收和管理工作的主体,纳税人必须了解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明确纳税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通过了解税收法律法规,合理避税,保障自身经济利益。
结语税收法律法规是税收征收和管理的主要基础和依据,对于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我们应当多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提高自己在税收管理中的法律意识,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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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税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正)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1995年4月6日国税发[1995]065号)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1997年4月17日国税发[1997]62号)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1997年4月25日国税发[1997]70号)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7年11月7日财税字[1997]144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6年4月26日财税字[1996]38号)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以外汇折合人民币计算营业额问题的通知(1996年7月5日财税字[1996]50号)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8年1月23日国税发[1998]13号)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1990年5月3日国税函发[1990]428号)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88年12月31日[88]国税地字第037号)13、关于规范保险业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79号)14、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69号)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15、保险企业营销员取得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深地税[1998]196号)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15号)#17、2001年营业税降低的文件??18、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免征房地产报告的复函(深地税罗函19、[1999]39号)19、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办事处实行总公司统一汇缴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国税发[1998]90号)20、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罗湖、盐田办事处实行总公司统一汇缴所得税问题的批复(深国税发[1999]68号)#21、营业总部汇缴所得税的批复??补充税务文件: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1998年8月13日国税发[1998]27号)23、财务部、国家税务部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年7月7日(94)财税字第027号)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暧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73号)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口径问题的通知(1998年6月1日国税发[1998]86号)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售的职工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1999年7月14日国税函[1999]486号)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1994年3月31日国税发〈1994〉089号)28、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补贴、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1995年6月15日国税所函发[1995]007号)3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1995年8月21日财税字[1995]82号)3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票转让所得1996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1996年2月9日财税字[1996]12号)3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1996年9月17日国税函[1996]602号)3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6年11月12日国税发[1996]203号)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1998年9月25日国税发[1998]155号)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9日国税发[1999]58号3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1997年3月14日财税字[1997]0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令第一百三十七号发布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第二条下列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一)国有企业;(二)集体企业;(三)私营企业;(四)联营企业;(五)股份制企业;(六)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的其它组织。
第三条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百分之三十三。
第四条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五条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一)生产、经营收入;(二)财产转让收入;(三)利息收入;(四)租赁收入;(五)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六)股息收入;(七)其它收入。
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扣除:(一)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
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财政部备案。
(三)纳税人的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百分之十四、百分之一点五计算扣除。
(四)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其它项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扣除。
第七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一)资本性支出;(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的损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损赠;(七)各种赞助支出;(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它各项支出。
第八条对下列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第九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在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第十条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第十一条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十二条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四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第十五条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请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
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金融、保险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二十条本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1984年9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年4月1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1988年6月25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国有企业承包企业所得税的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6号发布)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二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条例所附的《营业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税目、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经营娱乐业具体适用的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本条例规定的幅度内决定。
第三条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以下简称营业额);未分别核算营业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按照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以外汇结算营业额的,应当按外汇市场价格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一)运输企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其它运输企业承运乘客或者货物的,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该承运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二)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旅游,在境外改由其它旅游企业接团的,以全程旅游费减去付给该接团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三)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四)转贷业务,以贷款利息减去借款利息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五)外汇、有价证券期货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六)财政部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