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物权法与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陈召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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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风险防控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风险防控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风险防控股权转让作为企业中的一项常见交易行为,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各种法律风险。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了解这些法律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并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的关键。

本文将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分析股权转让,并提供一些建议以帮助减少风险。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1. 合同关系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来规定交易的具体条件和条款。

然而,合同的缔约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

例如,如果协议内容不清晰或条款不完整,可能导致纠纷的发生;如果协议中的一方故意或过失地提供虚假信息,可能会导致合同的无效性;如果协议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及相应的补救措施,可能会影响到双方权益。

2. 股权归属风险股权转让涉及到股权的归属变更。

然而,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能存在股权归属的风险。

例如,被转让的股权存在纠纷、抵押或质押等情况,可能导致转让的股权无效;如果转让的股权属于受限制的股权,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可能导致转让行为违法。

3. 知情不明确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对于公司的信息了解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带来一些风险。

例如,转让方对公司的资金状况、经营状况或法律风险存在不清晰或不完全的了解,可能导致转让方未能获得预期的利益。

同样地,受让方在对公司的调查与尽职调查不充分或不准确的情况下进行交易,可能会造成损失。

二、股权转让的风险防控1. 审查法律文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双方应对涉及交易的法律文件进行审查。

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公司合同、公司经营许可证、股东协议等。

通过细致的审查,能够帮助双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避免因未能发现潜在问题而导致的风险。

2. 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

通过对公司的资金状况、经营状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转让方能够减少信息不对称和知情不明确带来的风险。

受让方在进行尽职调查时,要积极主动地收集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这一过程中,股东和购买方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

本文将深入探讨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并提供应对策略。

一、背景介绍股权转让是企业运作过程中常见的交易形式。

转让方通常是原股东,被转让方可以是个人或者其他企业。

股权转让的目的包括资金回收、扩大业务范围、引入新的股东等。

二、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1.合规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的合规性是一项重要考虑因素。

转让方和购买方需要确保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否则,双方可能面临罚款、责任追究等法律风险。

2.合同风险股权转让需要通过合同来确立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如果合同条款存在不完善或者模糊的情况,将增加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合同的签署过程也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程序,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3.财务风险股权转让往往涉及大量资金的交付,如果双方未能妥善处理资金的划转和财务问题,可能导致转让成交无效,造成经济损失。

4.股权纠纷的风险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到不同股东之间的权益变动,可能引发各种形式的股权纠纷。

例如,股东之间对于转让价格的争议、涉及原股东利益保护的问题等。

这些纠纷可能导致法律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开启。

三、应对策略1.尽职调查在进行股权转让交易前,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资质、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以减少合作风险。

同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交易合规。

2.谨慎选择合同条款转让方和购买方应仔细审查和商谈合同条款。

合同应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并详细规定交易细节,以降低合同风险。

3.寻求专业意见股权转让交易涉及多个领域的法律法规,如果双方无法独立处理法律问题,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他们可以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降低法律风险。

4.合理财务安排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需要确保资金划转和财务安排合理有序。

可以考虑采取分期支付、第三方托管等方式,增加交易的可控性。

浅析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浅析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浅析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防范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国家对土地使用权的流转作出严格的规定,加大了开发企业获取土地资源的难度。

同时,一些掌握土地资源但实力不强的项目公司,则希望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完成对项目的转让。

尽管这种方式具有手续简捷、转让成本低的优点,但诉讼纠纷还是经常发生。

如何防范和控制此类风险?笔者结合我国《公司法》、《物权法》等相关规定,以股权转让方式获得房地产项目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试作分析。

一、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运行模式及其特点本文所指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指投资者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是指投资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后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的转让,即实现房地产项目投资主体的更替,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转让给他人,从而由受让方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权益。

需要指出的是,在股权转让形式下,转让的标的是公司的股权而不是项目,房地产项目收益作为一种公司资产随公司投资主体变化而发生转移,以实现房地产项目的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存在的法律风险(一)股权转让双方共同面临的风险1.因出让方特定身份而面临的审批政策风险(1)若出让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其股权转让需严格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必须经过下列基本程序:第一,决策程序:股东会、董事会决议。

第二,审批程序:股权转让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资产审计评估程序:涉及国有资产,根据《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相关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净资产,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评估报告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实施备案。

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与法律保护

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与法律保护

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与法律保护在现代商业运作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

但是,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许多风险,因此风险防范与控制和法律保护至关重要。

本文将讨论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提供相应的防范与控制措施,并探究法律的保护作用。

一、公司股权转让的风险1. 不良资产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买方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查,以了解潜在的不良资产风险。

例如,公司可能存在未披露的债务、坏账、诉讼纠纷等问题。

如果未能充分了解这些风险,买方可能会承担未来的财务责任。

2. 经营风险股权转让后,新股东可能对目标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如果新股东无法有效管理公司,或者对公司的战略决策出现误判,公司的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导致投资失败。

3. 法律合规风险股权转让涉及的合同和法律文件必须合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合规风险,交易可能面临合同无效或违法的风险,从而导致交易的失败和法律纠纷。

二、风险防范与控制措施1. 完善尽职调查程序在股权转让前,买方应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

这包括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法律诉讼记录等。

同时,买方还应请专业律师和会计师参与调查,以确保发现潜在的风险。

2. 筛选潜在投资者公司应对潜在买方进行严格的筛选,了解其背景、经验和投资计划。

优质投资者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财务实力,能够有效管理和发展公司。

与之相反,潜在的投机者或不良投资者可能会带来负面影响和风险。

3. 制定详细的合同条款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条款应详细规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风险和法律纠纷。

合同条款应包括价格、交付日期、转让条件、股东权益等内容,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

4. 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和投资者应主动了解适用的法律规定,并确保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此外,还可以请律师参与交易流程,以确保交易的法律合规性。

三、法律保护的作用1. 合同的法律保护股权转让涉及到签订合同,法律通过规定合同的效力和强制执行,保护各方的权益。

股权转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

股权转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

股权转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在现代商业环境中,股权转让是一种常见的交易形式。

然而,股权转让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可能的风险并保护各方的权益,有效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的风险,并提供一些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的建议。

一、股权转让的风险股权转让本质上涉及公司所有权的变更,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和法规风险:股权转让涉及到法律和法规的适用,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

如果在转让过程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将面临法律制裁的风险。

2. 市场风险:股权转让可能受到市场供需关系、行业发展、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

如果市场状况不佳,股权转让的价格可能低于预期,导致投资损失。

3. 信息不对称风险: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往往拥有不同的信息和资源。

如果买方在交易过程中获得了更多有利于自己的信息,卖方则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

4. 审计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审计工作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对公司财务状况的误判,从而增加风险。

二、风险管理与控制策略为了降低股权转让的风险并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以下是一些风险管理和控制策略的建议:1. 尽职调查:在股权转让之前,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模式、竞争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评估,以便更好地了解交易的风险和机会。

2. 合同和协议:制定详细的合同和协议是降低风险的关键。

合同应包括双方的权益、义务、支付方式、转让条件等方面的详细规定,以确保交易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3. 法律咨询: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是非常重要的。

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交易提供法律支持和意见,并确保交易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

4. 信息披露:为了避免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卖方应尽可能地向买方详细披露公司的信息。

这包括财务报表、经营数据、商业计划等。

同时,买方也应确保对这些信息进行充分的审查。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与合规建议股权转让是指股东以转让股权的方式变更股东身份或股权比例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确保合规性。

本文将就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合规建议。

一、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1.合同风险: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若协议表达不清或条款不明确,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受损,从而引发纠纷。

2.公司内部程序风险:股权转让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讨论和决议,若程序不规范、决议违规,可能导致转让无效,给股东带来损失。

3.股权转让限制风险:股东间可能存在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如优先购买权或第三方审批权。

未遵循这些限制将产生法律风险,使转让无效。

4.国家法律风险:股权转让需遵守国家的外国投资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若违反法律规定,可能面临政府处罚、合同无效等法律风险。

5.知识产权风险:股权转让过程中,若涉及企业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需要确保相关权益合法并进行清晰的转让合同规定,以避免侵权纠纷。

二、股权转让的合规建议1.明确合同条款: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应清晰明确,充分表达双方意图,确保合同效力和可执行性。

同时,在签订协议前,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2.规范程序决议:股东需要严格遵循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程序召开和记录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确保转让程序合规,并留存相关文件作为法律证据。

3.遵循限制条款:认真阅读并遵守合作协议中的股权转让限制条款,如有优先购买权、第三方审批权等,确保转让符合相关规定。

4.遵循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的外国投资法、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有必要,可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协助,确保转让过程合法合规。

5.确保知识产权合法性:若涉及知识产权转让,应核实相关权益的合法性,明确转让范围、方式和责任,避免侵权纠纷。

6.谨慎选择交易对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谨慎选择交易对方是重要的合规举措。

应对对方的信誉、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等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确保交易安全。

F2024版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风险控制

F2024版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风险控制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F2024版股权转让合同中的风险控制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转让1.1 股权转让的范围1.2 股权转让的价格1.3 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2. 风险控制2.1 股权转让前的风险评估2.2 股权转让过程中的风险控制措施2.3 股权转让后的风险管理3.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3.1 合同的生效条件3.2 合同的终止条件3.3 合同终止后的权利和义务处理4. 违约责任4.1 违约行为的定义4.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4.3 违约赔偿的计算方法和限额5. 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的方式5.2 争议解决的时效限制5.3 争议解决的地域管辖6. 保密条款6.1 保密信息的定义和范围6.2 保密义务的期限和例外情况6.3 违反保密义务的责任和赔偿方式7.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7.1 合同修改的方式和程序7.2 合同补充的内容和要求7.3 合同修改和补充的生效条件8. 合同的解释和适用法律8.1 合同条款的解释原则8.2 适用法律的确定8.3 法律适用外的其他争议解决方式9. 其他条款9.1 合同的生效日期9.2 合同的签署地点和签署人9.3 合同的附件和附录10. 股权转让的交割事项10.1 股权转让的交割时间10.2 股权转让的交割地点10.3 股权转让的交割方式和程序11. 股权转让后的经营管理11.1 股权转让后的公司治理结构11.2 股权转让后的经营管理权归属11.3 股权转让后的重大决策权分配12. 股权转让后的权益保障12.1 股权转让后原有股东的权益保障措施12.2 股权转让后新股东的权益保障措施12.3 股权转让后股东权益保障的争议解决方式13. 股权转让后的义务和责任13.1 股权转让后转让方的义务和责任13.2 股权转让后受让方的义务和责任13.3 股权转让后其他相关方的义务和责任14. 合同的附件和附录14.1 附件和附录的定义和范围14.2 附件和附录的签署和生效条件14.3 附件和附录的修改和补充程序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1.1 股权转让的范围1.1.1 本合同项下的股权转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的全部普通股股份。

法律规避_案例_中国(3篇)

法律规避_案例_中国(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企业间的股权转让日益增多。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规避法律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法律规避行为。

本案例将探讨中国某房地产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规避问题。

二、案情简介(一)股权转让方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近年来,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决定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二)受让方乙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投资业务。

为了拓展业务,乙公司有意收购甲公司的部分股权。

(三)股权转让过程1.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股权转让意向书,表示愿意将部分股权转让给乙公司。

2. 双方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协商,达成初步协议。

3. 甲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将股权转让相关手续办理完毕。

4. 乙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后,成为甲公司的股东。

(四)股权转让纠纷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存在以下法律规避行为:1. 乙公司在股权转让前,以虚假的合同骗取甲公司信任,掩盖其真实目的。

2. 乙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通过签订一系列无效合同,规避股权转让的税费。

3. 乙公司在股权转让后,利用甲公司内部管理漏洞,侵占甲公司财产。

三、法律规避分析(一)虚假合同规避乙公司在股权转让前,以虚假的合同骗取甲公司信任,掩盖其真实目的。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无效合同规避税费乙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通过签订一系列无效合同,规避股权转让的税费。

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依法纳税,不得逃避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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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权法与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召利 (2007-5-25) / 已阅30970次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重地通过了《中华人民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施行。

作为规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必将对我国社会的各行各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其中房地产行业受到的法律影响尤为显著。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这里的物,主要是指有形财产,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可移动的有形财产,如土地及房屋、林木等地上附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房地产行业几乎涉及了物权法的所有调整对象,如土地,房屋等。

因篇幅所限,本文重点对房地产项目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予以阐述,以期对我国物权法施行后如何运作房地产项目转让提供借鉴与参考。

一、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界定房地产项目转让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将具备一定条件的整个房地产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这里的项目,是指已经具备开工条件或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预售的建设工程。

所谓具备开工条件是指建设工程已经立项,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已经完成“三通一平”和勘探、设计工作,设计方案已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并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

所谓已经开工但尚未开始房屋预售,是指建设工程已经开始基础施工,但尚不具备法律规定的预售条件,未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由于房地产开发往往投资数额巨大(数千万甚至上亿元)、开发周期较长(少则两三年,多则十多年),房地产市场变化不定,为规避、转移经营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时通过转让项目来实现项目收益。

实践中,房地产项目转让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是指权利人将其拥有的建设工程项目出卖给受让人,双方就转受让该建设项目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行为。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作出了明确规,“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手续作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实质上仍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二)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目前,无论国家还是地方,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均无系统或专项规定,但实际上注册登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在我国早已大量存在。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投资者发现设立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合理地规避市场及法律上的诸多风险,因此投资者每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即成立一个公司,各个房地产项目彼此互不影响。

据此,本文所称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是指投资者专为开发特定的房地产项目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项目公司转让就是指投资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然后以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这种转让是以转让公司股权的方式达到房地产项目投资主体的更替的目的。

如上所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具有审批手续过繁,耗时过久,交易成本过高等缺点。

因此,在实践操作中,投资者往往避开直接的房地产项目转让形式,而以转让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即投资者将其持有的目标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从而由受让方间接取得房地产项目的全部权益。

在股权转让形式下,转让的标的是公司的股权而不是房地产项目,房地产项目收益作为一种公司资产随公司投资主体变化而自然转移,因此不需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手续,从而可以高效、简便、低成本地实现房地产项目的转让。

目前,我国法律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并没有禁止性规定,这种转让方式在实践操作中被广泛采用,但司法实践中的纠纷频频出现,如何防和控制风险成为突出的问题。

本文将结合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基于目标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受让方的利益考虑,从专业律师角度出发,对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提出建议。

须注意的是,本文的探讨建立在以下两个前提之上:第一,假设受让方收购了目标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第二,仅限于对法律风险的探讨。

二、我国《物权法》与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及其控制以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为目的的公司股权转让不同于一般的公司股权转让:前者收购股权具有目的的单一性,仅仅为了获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地产项目。

所以,对于房地产项目受让方而言,一方面要避免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防转让的房地产项目本身存在的各种法律风险,如果事实上不能实现房地产项目的收购,那么股权转让也就失去了意义。

实际上,在以股权转让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对房地产项目本身的风险防和控制更为重要,也更具有现实意义。

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虽然不必履行程序上的转让房地产项目的繁琐手续,但是必须在实体上加强防和控制目标房地产项目本身可能存在的权利瑕疵和潜在风险,才能真正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

(一)《物权法》的物权变动制度与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从目标房地产项目的来源上看,可能由目标房地产公司第一手开发,未经过转让程序;也可能由目标房地产公司从其他方处受让所得。

在第一种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由目标房地产公司设立,其上所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简单,股权受让方的风险相对较小。

在第二种情况下,不动产物权经过转让和变更,原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房地产项目转让审批手续的合法性、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等因素都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股权受让方的风险也随之增大。

但不论在哪种情况下,股权受让方均应当结合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的规定,做好风险防和控制。

如前所述,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实质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因此,审查房地产项目的合法性的关键在于:目标房地产项目否权属清晰、有没有瑕疵或其他隐患,尤其是目标公司从他人处受让而得的房地产项目,必须办理完一切法定手续。

即目标房地产项目合法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是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基础。

首先,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房地产项目公司不仅要签订了《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还必须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非经依法登记,则房地产项目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其次,根据我国《物权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房地产项目公司是否取得土地使用权,不仅要看《国有土地使用证》,还应该核实国有土地使用证记载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此外,房地产项目开发还必须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如:1.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技术规以及合同的约定。

”即处于开发不同阶段的地上建筑物(包括在建、停建、缓建、已建成但尚未销售的、已销售的房地产项目)已经办理了合法的批准手续,即已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等。

(二)《物权法》的拆迁补偿制度对房地产项目的影响房地产开发往往离不开房屋拆迁。

根据我国《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

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因此,房地产项目转让后,房地产项目公司仍可能面临拆迁补偿的问题。

目前在房地产市场,“拆迁难”成为普遍问题。

随着《物权法》的正式实施,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受让人对房地产项目转让应该更为谨慎,对其法律风险应有更为充分的评估。

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由此可见,我国物权法更加严格地限制了征收条件,细化了补偿标准,这必将使我国现行的征收拆迁补偿制度发生颠覆性的变化,无疑会增加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同时有可能延缓拆迁的进度进而影响房地产开发的速度。

(三)《物权法》的相邻关系制度对房地产项目的影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在现代都市,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问题之一。

由于城市土地价值的提升,导致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比过去缩小,高层建筑进一步普及,这些变化使得建筑物相邻关系的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在通风、采光和日照等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多。

因此,我国《物权法》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专设一章规定了相邻关系制度,并对通风、采光和日照的问题作了明文规定,其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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