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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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 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

理的主导性意见。

4.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

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各部门做好消缺工作

2.各专业主管全面负责本专业的消缺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本专业所发生的设备缺陷统计、分析、总结、考核;全面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协助督促日常消缺工作;未消除的缺陷及时记入台帐并汇报经理,以备

计划消缺之用;负责本专业设备的消缺质量验收、检查、监督的管理工作;协调、指导解决消缺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及时对本专业所属设备缺陷情况检查、统计、跟踪考核。

3.专业主管负责本专业设备大、小修及临修的消缺计划的编制,并

监督实施。

4.设备维护部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单位,对设备缺陷的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部门经理及各专业主管应积极组织、协调所辖班组消缺,保证设备完好。

5.各专业主管及点检、班组班长、技术员应全面掌握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对现场设备消缺进行技术指导。

6.专业点检员负责本专业点检工作,督促协调本专业日常消缺工作。

7.根据设备事故、障碍、异常等现象,负责分析、研究并制定反事故措施,指导安全生产。

8.对本专业较大的设备缺陷,由专业主管组织鉴定诊断,及时制定处理意见及措施并上报生产技术部。

9.设备维护部主管、点检、及设备专责人应每天巡视现场设备,查

阅运行值班记录、缺陷记录,对新发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

见,对消除完的缺陷进行验收

10.针对频发性设备缺陷的起因,开展分析诊断,或召开专题会研究分析,找出原因,予以消除,避免缺陷重复发生,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11.对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技术措施及处理后的效果等,应

写出专题总结,并详细记入设备台帐。

12.负责编制本部门月度设备缺陷管理总结,及时将月度消缺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于下月 2 号前以电子版报生产技术部。

13.检修班长应掌握本班管辖范围内的设备缺陷,负责安排及时消除缺陷。

14.当接到运行人员联系消缺陷通知后应立即组织消缺,做到白天

15 分钟、夜间20 分钟到现场。夜间消缺人员应服从有关领导的组织调度,及时到位消缺。

15.设备缺陷消除后,应向运行人员交待,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发电运行部

1.运行人员应对所辖设备进行定期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并于发现后1小时内登录BFS++缺陷管理系统填写缺陷记录。夜间发现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缺陷后,还应电话通知检修值班人员消缺。

2.各主管应每天对所辖设备进行巡视,查阅值班记录及缺陷管理系统并在部门会上汇报,听取部门安排。会后尽快布臵协

调消缺工作。

3.主管对现场较大设备缺陷应亲临现场诊断鉴定,采取措施,防止任其蔓延扩大。对一、二类缺陷及重大设备缺陷,必要时应制定专门的防范措施或事故预想措施,监督实施,及时将详情汇报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并通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

4.负责设备缺陷消除后的验收工作。

5.机组大、小修前应提出所属设备检修时必须消除的设备缺陷清单

报生产技术部、设备维护部。

6.负责填报和消除生产区域土建四类缺陷,编制缺陷月度总结分析,于下月2 号前以电子版报生产技术部。

7.已经消除的缺陷,应由运行值班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同时执行缺陷关闭程序。

8.对于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运行人员应严密监视其发展情况,严格执行厂部和部门规定的相关措施。

第三章缺陷类别

第四条缺陷分类术语与和定义

(一)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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