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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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人员守则

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为企业、为基层、为人民服务,办政府、企业、群众想办的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忠于职守,勤奋务实,办事不推不诿,实行政务公开,秉公办事、办案,接受各方面监督。

㈢热爱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忠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认真履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职责。工作精心有序,熟悉并熟练掌握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和专业技术知识,锐意进取,精通所从事业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执法水平、技术能力。努力完成质量技术监督各项工作任务。

㈣自觉维护质量技术监督“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讲究社会公德,严格遵守质量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作风正派,以身作则,甘当公仆,当好表率。

二、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召集、主持,参加对象为局党组成

员。党组会议通知由局办公室负责落实,党组秘书负责记录。

2、党组会议题由党组书记或党组成员提出。

3、党组会的主要任务: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贯彻省、市、县政府,省、市局指示或要求,研究并提出贯彻实施意见;研究本局全年工作计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审议全年财务计划、重大技改项目以及其它重要财务经费等问题;研究人员变动、任免、奖励、表彰、分配等问题。研究涉及全局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及重大工作部署,重要管理制度和上报省、市局,县委、县政府的重要文件,全局党建工作、行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创建工作,以及研究处理突发性重大事项。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和党组成员需要提交党组讨论的其它重要问题。

4、党组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党组成员抓紧落实。明确由科室或直属单位负责的,由分管党组成员或委托局办公室传达,并由局办公室负责督查。涉及到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方面需保密的事项,由分管党组成员贯彻落实。分管党组成员应在适当时机向党组会报告决定(决议)执行情况。

(二)局长办公会议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参加对象为副局长、局纪检组长。视会议议题,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记录。

2、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研究贯彻落实省、市局,

县委、县政府关于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指示精神;讨论职工福利、目标考核以及其它重要工作,讨论解决各科室、直属单位提交的请示、报告及有关重要问题,近期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安排。

3、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和急需讨论的问题,可随时召开。

4、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局长抓紧落实。明确由科室或直属单位负责的,由分管局长或委托局办公室传达,并由局办公室负责督办。

(三)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委托副局长主持,参加对象为副局长、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局办公室负责通知,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

2、会议主要任务:主要传达贯彻上级局、县委、县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贯彻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有关议定事项,总结、分析阶段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和落实下阶段工作任务。一般每月召开1-2次。局办公室在局务会议后2天内,出台每月工作计划,对局务会议的决定,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情况的检查。

(四)部门内务会议

1、部门内务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可邀请分管局长参加。参加对象为各部门全体人员。

2、会议的主要任务:总结前期工作情况,讨论下期工作

计划,处理具体业务工作,交换和交流有关工作情况等。各部门内务会议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两次。

(五)党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议

1、党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议分别由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召集、主持。

2、党支部大会和党小组会议主要任务: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本局党组的重要决议,研究分析本局党组织的建设问题,落实党员教育内容。同时,讨论研究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党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六)全体人员会议

1、全体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出席对象为全局人员,全体人员会议由办公室负责通知,办公室秘书负责记录。

2、全体人员会议的主要任务:宣布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重要决议,贯彻上级局布置的各项工作,总结前一时期的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全体人员会议的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

(七)专业会议

专业会议主要指本局或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就某一方面的工作而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出席对象可根据会议内容确定。会务工作一般由召集会议的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承办。全局性的或规模较大的专业会议、上级有关部门在

局召开的专业工作会议,其会务工作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由科室、直属部门牵头召开的专业性会议,会前须报经局长批准,并与相关部门通气,会后将会议材料整理齐全,送局办公室归档。

三、工作制度

㈠严格遵守局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作息时间要求,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㈡办公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办私事。如遇特殊情况需短时间外出,必须向分管局长或部门负责人请假。

㈢保持办公室环境安静,上班时不大声喧哗,不闲聊,不串岗,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实行挂牌上岗,文明用语。

㈣坚持值班制度,按局办公室安排的轮值表和时间要求进行值班。值班时要做好值班记录。

㈤值班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须先联系好调班人员,并报请带班领导批准后方可调班。

㈥下基层工作,应事先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返回后应及时汇报。事先未请示,特别是事后不汇报的,视为旷职处理。

㈦加强工作报告制度,特别是重要情况的报告,确保全局政令畅通。各部门如遇有重要情况或涉及面广的工作,应及时向分管局长、局长汇报,得到局长、分管局长指示后,再作安排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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