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知识结构图
侵权责任法解读ppt课件

法律 PK 生命权
五、几个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6、侵犯患者隐私权的情形 ①超出诊疗需要的知情范围刺探患者的隐私。 ②故意泄露、公开、传播、侵扰患者的隐私。 ③以非诊疗需要知悉患者的隐私。 ④直接侵入患者的身体侵犯其隐私。 ⑤未经患者同意允许实习生观摩。 ⑥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等有关资料。
二、《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
1、民事权益的内涵: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 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 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 人身、财产权益。 2、侵权责任的构成:①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 担侵权责任; ②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行为人损害他人民 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依照其规定。
五、几个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关于后续治疗费的支付问题—天价赔偿案 建立第三方监督机制,防止不当得利 2、关于非法行医问题—北大医院(熊卓为)案件、 3、关于知情同意问题:告知对象、告知形式、 告知重点 4、非医疗损害的事件:摔伤、坠床、电击伤等 ---属于一般的侵权责任,也可参照《合同法》执行 5、如果患者近亲属不同意或作出明显违背医疗常规或伦理道德的 选择,我们怎么办?----李丽云案件 苏大二院事件
二、《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
5、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6种 ①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 的责任; ②、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③、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 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一、《侵权责任法》概述
侵权责任法PPT课件

区分:
1、归责原则不同;过错。过错推定、无过错。
2、构成条件不同;四要件。四要件、三要件。
3、举证责任不同;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
4、产生原因不同;
5、适用法律不同;
6、责任形态不同。自己责任。替代责任。 17
侵权责任法的主要内容
●加附则共计十二章,92条 ●2009年12月26日通过,自2010年7月1日施
四要件、三要件(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 一般三要件(无过错责任)
3、违反义务的性质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法定义务;绝对义务;强制性 约定义务;相对义务;自愿性
(1)责任形式不同 财产责任、非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
(2)损害赔偿的范围不同 财产与非财产损害
(3)免责条件不同
财产损害 法定
法定、约定 13
行 ●名称之争:侵权行为法还是侵权责任法 ●体系之争:是债的发生根据还是民事责任
法的组成部分 ●结构之争: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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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的方式——P99-103
——《侵权责任法》第15条、第21条
19
“写作记实小说对他人进行诽谤”案
某日报发表了长篇通讯《蔷薇怨》,《人民日报》 予以转载,对某县农机公司统计员与单位领导的不 正之风斗争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室内,而后点燃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张月因烧伤致面容毁损,构成 重伤。同宿舍的另外几名同学也有不同
程度的烧伤。 •后,刘亮被抓获,张月及其他几位同学 23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概念和条件
•——一个违法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又产生违约损害
侵权责任法
1
第一部分
《侵权责任法解读》PPT课件

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第四十四条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区别于合同责任: 2、产品责任的主体:
围内予以赔偿。缺乏局部,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到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买车未过户,责任由谁担?】
第二局部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
重点法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五十二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
任。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管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
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1、过错责任原那么: 2、过错推定原那么:【案例:树木折断致人损害】 3、无过错责任原那么:
第二局部 ?侵权责任法?重点法条解读
重点法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第九条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重点法条
高度危险作业责任:
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
管理人已经采取平安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案例:这样的铁路交通事故该不该赔?】 张宝宝到邻市办事回来,为抄近路回家,翻越铁路线时,被正面驶来的火车当场撞飞
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勘察,发现附近铁路线都是密闭的铁网栅栏,而且都有“制止翻越 〞的警示标志,因此认定张宝宝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那么铁路部门是否可以不承担侵权责 任?
侵权责任法知识体系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 权责任 监护人责任
一般理论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产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 任 医疗损害责任
构成要件
用人者责任
抗辩事由
网络侵权责任
救济方式
教育机构责任 违反安全保障义 务责任 暂时丧失心智损 害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高度危险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责任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
一般理论
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 原则 过错推定 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
违法行为
法定
非法定
损害赔偿
过错
不可抗力
职务行为 受害人承 诺 自主行为
停止侵害
损害
正当防卫
消除危险
因果关系
紧急避险 受害人过 错 第三人过 错
排除妨害
自甘风险
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返还原物、恢复原状
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 偿 直接财产损 害 间接财产损 害 死亡 人身损害赔 偿 精神损害赔 偿
残疾
死亡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 残疾生活辅 助器具费用
丧葬费
侵权责任法第三版ppt课件

三、过失 (一)过失的概念与分类 (二)过失的可归责性 (三)过失的内容 (四)过失的程度
四、过错的判断标准 (一)“理性人”(reasonable man)的
注意程度对行为人注意程度的要求 1、侵权责任法上的“理性人” 2、“理性人”的注意程度 3、对于“理性人”的“一般性”之把握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等要
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渊源 ➢ 1.宪法 ➢ 2.民法通则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4.单行民事法律 ➢ 5.司法解释。 ➢ 6.民事习惯与民法学说 四、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 ➢ (一)对侵权责任法立法目的的一般理解 ➢ (二)明确侵权责任 ➢ (三)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
一、思考题 1、试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利和民事
✓ (1)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连带的侵权 责任;
✓ (2)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按份的侵权 责任;
✓ (3)在数个责任主体中,部分责任主体承 担全部侵权责任,部分责任主体承担补充 的侵权责任。
二、数人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
(一) 连带的侵权责任的概念
(二) 数个责任主体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后的 内部追偿
(三)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我国侵权责任法的体系,是指我国侵权责 任法的内在结构。
➢ 1.总则规定与分则规定的关系 ➢ 2.一般侵权责任法与特殊侵权责任法以及
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
二、侵权责任法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 (一)侵权责任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 (二)侵权责任法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
关系 ✓ 1.侵权责任法与刑法 ✓ 2.侵权责任法与行政法 ✓ 3.侵权责任法与经济法 ✓ 4.侵权责任法与劳动法 ✓ 5.侵权责任法与保险法
(三) 连带的侵权责任的适用范围
第十一章 侵权责任法《法学概论》PPT课件

• (5)受害人故意。
• (2)正当防卫。
• (6)第三人过错。
• (3)紧急避险。
• (4)过失相抵。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在侵权责任承担中,主体的差异会导致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责任程度等存在
差异。《侵权责任法》针对责任主体的特殊问主要规定了监护人责任、暂时丧 失心智损害责任、用人者责任、网络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以及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一)监护人责任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
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
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 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一、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 (六)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二)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 医疗伦理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背医疗良知和医疗伦理的要求,
违背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告知或者保密义务,具有医疗伦理过失,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以及其他合法权益损害的医疗损害责任。
第二节 特殊侵权责任
• 四、医疗损害责任 • (三)医疗产品损害责任 • 医疗产品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使用有缺陷的药品、消毒药剂、
侵权责任法

绝对实用!《侵权责任法》相关责任全梳理《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共十二章,九十二个条文,从一般规定到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到七种具体的责任形式均予以明确规定。
本文着重从理论的角度,结合法律条文,梳理出哪些是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又有哪些,哪些是补充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什么是公平责任,公平责任的典型案例等。
通过这些梳理,最终明确侵权责任的原则。
一、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的一般规定在《侵权责任法》第七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其实是一条宣示性质的规定,不能单独作为起诉的依据,仅限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
也就是说,无过错责任是法律明文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法律规定他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的情形如下:1、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2、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即《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前半段:“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也是无过错责任,谁有过错谁承担最终责任,即《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 PPT课件

医疗损害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的法律适用
一、侵权责任 ——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民事赔偿案件时, 通常按侵权责任案件处理。适用《侵权责任法》 二、违约责任 ——如果患者一方坚持选择违约责任请求赔偿, 人民法院也应予支持。适用《合同法》
正确理解医疗损害侵权责任
一、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 二、通常,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实行 一般的举证责任,即“谁举张,谁举证”。 三、医疗损害常见的表现形式 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 四、只有在过错与患者医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时医疗机构才负有侵权责任,否则, 不负责任。
直接因果关系说——行为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无需应用 其它因果关系理论来判断,直接认定因果关系。 • 相当因果关系说——也称适当条件说,这种学说认为,某一事实仅于 现实情形发生某种结果,尚不能就认为有因果关系,必须在一般情况下依 一般社会经验和知识水平判断亦认为能发生同一结果时,才能认定具有因 果关系。判断相当因果关系的关键在于,适当条件是发生某种损害后果的 不可或缺条件,它不仅是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偶然地引起损害,而且是一 般发生同样损害后果的有利条件。(车祸后罹患破伤风死亡、车祸后在医 院就诊时被烧死) • 推定因果关系说——也称盖然性因果关系说,是在原告和被告之间分 配证明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的理论,其基本规则是盖然性就是可能性,在 特定场合,可以适用推定因果关系规则,认定因果关系。其宗旨是保护弱 者,减轻其举证责任。 因果关系推定的方法: 1. 分清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时间顺序,违法行为必须在前 2. 区分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客观的、合乎规律的联系 3. 由于这种因果关系是推定的,因而,还应当根据损害后果与违法 行为之间排除其它的可能性。
医疗损害责任的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