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代销商品账务处理

案例5:甲公司委托丙公司销售商品200件,商品已经 发出,每件成本为60元。合同约定丙公司应按每件100 元对外销售,甲公司按售价的10%向丙公司支付手续费 。丙公司对外实际销售100件,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10 000元,增值税额为1 700元, 款项已收到。甲公司收到丙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 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甲 公司发出商品时,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甲公司采用实际 成本核算,丙公司采用进价核算代销产品。甲公司、乙 公司的账务处理?
• 如果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将来受托
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用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
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用要求委托方补充,那
么委托方在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做购 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 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 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品款”是负债类帐户,用以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货款。
收到代销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销售并开具专用发票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结转受托代销商品款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应付账款 开出代销清单,收到专用发票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 • • • • • • •
丙公司的账务处理 (1)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20 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20 000 (2)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受托代销商品 1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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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 700 贷:应付账款 1 700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10 000 贷:应付账款 10 000 (4)支付货款并确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 11 700 贷:银行存款 10 700 其他业务收入 1 000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委托代销业务的会计及税务处理河北邢台张庆考 054001委托代销业务是指委托方按代销合同要求将商品交付给受托方,委托受托方对外销售的一种经济行为。
对于委托代销业务在会计上的规定比较明确,但在税法中的规定却有值得探讨之处。
一、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对委托代销分为视同买断方式代销和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两种情况。
视同买断方式是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企业应当按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在视同买断代销方式下,如果受托方没有退货的权利,则会计处理与普通销售没有区别,应当在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时确认收入。
如果受托方拥有无条件退货的权利,则在发出商品时,与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尚未转移,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所以不能确认收入。
委托方应当在发出商品时将其实际成本计入“发出商品”账户,待退货期满或收到受托方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收取手续费方式是指受托方根据所代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
受托方按照委托方规定的价格销售商品,商品售出后将商品价款交付委托方,并向委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在这种代销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开具销售发票,也不满足收入确认的条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应用指南规定,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同时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二、税法中有关委托代销的相关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1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代销货物是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一项特殊应税业务。
是指受托方按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并收取手续费的活动.即受托方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销售委托方的货物,对代销货物发生的质量问题以及法律责任,都由委托方负责。
笔者现从委托双方的角度就代销货物的税务及会计处理进行分析.一、税法关于代销货物行为的相关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的规定,企业委托代销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明显变化,不再仅以是否收到代销清单为标志。
即使未收到代销清单但收到货款或发出代销商品达180天的同样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计算委托代销货物增值税时必须注意最新政策的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因受托代购代销货物收取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中的”代理业"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新准则对委托代销行为的会计处理规定新收入准则明确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1。
企业已经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3。
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4。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5。
相关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企业在账务处理上单独设立相关的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已经发生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
委托方将货物转交给他人代销,由于货物所有权并没有转移,只是改变了存放地点,销售并没有实现,因此,企业设置"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收入的商品成本,科目的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反映。
三、代销货物的税务处理税法规定,委托代销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并就提供代销货物的劳务所取得的手续费征收营业税。
代销账务处理分录

委托代销
委托代销是指受货物所有人委托进行销售的一种行为。
在商议好代理销售代理费的情况下,当产品销售回款后自行将商议货款付至委托人的经营活动。
特点
委托代销的特点是受托方只是一个代理商,委托方将商品发出后,所有权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在委托方。
只有在受托方将商品售出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才转移出委托方。
所以,企业采用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应在受托方售出商品,并取得受托方提供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实现。
主要类型
一、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
二、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销售商品,受托方只收取代销手续费,并且该代销手续费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
三、受托方将代销商品加价出售,与委托方按协议价结算,不再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类型就是日常所说的视同买断,受托方以商品差价作为经营报酬。
四、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的结合。
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
一、概述
代销商品是指厂家委托代理商销售的商品,代销商可以通过销售增加收入。
为了规范代销商品的财务管理,避免财务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角色和权限
2.1 厂家
1.提供代销商品清单及价格表。
2.向代销商收取代销款项。
3.负责向代销商提供销售支持和售后服务。
2.2 代销商
1.对代销商品销售负责。
2.负责收取客户代销款项并汇报给厂家。
3.负责向客户提供销售支持和售后服务。
4.按照厂家的要求以及本管理制度执行代销业务。
2.3 客户
1.购买代销商品并支付代销款项。
三、财务管理制度
3.1 代销商品清单
每季度厂家提供代销商品清单及价格表,代销商按照价格表确定售价。
3.2 代销款项结算
代销商收到客户的代销款项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转账给厂家。
3.3 帐目管理
代销商应当每月对代销款项进行统计和核对,并通过Email的方式发给厂家财务部门。
3.4 账目审核
厂家财务部门会对代销商提供的报表进行审核,对账无误后即可确认代销商的代销款项。
3.5 财务风险控制
1.代销商没有权利将厂家收到的代销款项挪作他用。
2.代销商需要在到期清偿代销款项。
3.若代销商拖欠代销款项,厂家有权要求代销商偿还欠款,并对其进行
追偿。
四、总结
代销商品财务管理制度可以规范代销业务的财务管理,减少财务风险,确保代销商及厂家的权益。
代销商应当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代销业务,厂家应当对代销商的账户和账目进行监督和审核。
委托代销商品的经济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委托代销商品的经济业务会计账务处理
A公司委托B公司代销m商品20件每件成本700元,商品已发出。
合同约定B公司按每件IOoO元对外销售,B公司按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10%收取手续费,B公司对外销售了1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1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款项已收到。
A公司收到B公司开具的代销清单时,向B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代销商品手续费适用6%增值税税率,不考虑其他因素,写出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一、委托方A会计分录
UA公司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14000
贷:库存商品14000
2]收到B的代销清单,同时发生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11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
贷:发出商品7000借:销售费用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0贷:应收账款1060
3】收到B公司支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10240
贷:应收账款10240
二、受托方B会计分录
U收到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20000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20000
2]对外销售时
借:银彳丁存款11300
贷:受托代销商品1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1300
3]收到A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款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贷:应付账款11300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11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银行存款10240 项税额)60。
委托代销商品的税务及会计处理

支付 A 企 业 款 项 并 计 算 代 销 手 续 费 时 . 借 : 应 付 账
款 — — A 企 业 2 4 0元 。 : 行 存 款 2 4 0元 , : 营 业 30 贷 银 10 贷 主 务 收 入 ( 其 他 业务 收 入 ) 0 0元 。 或 20
格 销 售 , 然 导 致 同一 业 务 的 销 项 税 额 与 进 项 税 额 相 等 . 必 一 般情 况下 , 受托 方 交 纳 的 增 值 税 额 为 零 。 同 时 . 受 托 方 收 对 取 的手续 费收入应 作为向委托 方提供 的 劳务报 酬并 交纳 营
开具 增值税专 用发票 . 以发 票 上 注 明 的 税 额 确 认 销 项 税 额 :
给 顾 客 . 企 业按 售 价 的 1%支付 B 企 业手 续 费 。B 企 业 销 A 0 售 了全 部 甲 商 品 . 向 A 企 业 开 具 了代 销 清 单 ( 值 税 税 率 并 增
1 %. 业 税 税 率 5 7 营 %) () 企 业的税务及会计 处理 : 1A
业税 。
计 算 应 交 纳 营 业 税 时 。 :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支 出 )0 1 0元 ,贷 :应 交 税 金 — — 应 交 营 业 税 1 0元 0 ( 0 0 %) 2 0 X5 。
2 受 托 方 将 代 销 商 品 加 价 出售 。 委 托 方 按 协 议 价 结 、 与
例 1 A 企 业 委 托 B 企 业 销 售 甲 商 品 1 0件 . 协 议 价 : 0 2 0元 /4,该 商 品 成 本 10元 / . 企 业 按 协 议 价 格 出售 0 4 2 件 B
算 . 再 另 外收 取 手 续 费 。这 种 代 销 商 品 业 务 可 以视 同 买断 不 的 一 种 情 况 委 托 方 同样 要 在 收 到 受 托 方 的 代 销 清 单 当天
[最新知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
![[最新知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https://img.taocdn.com/s3/m/fe19f477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99.png)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账务处理是每个会计都应该会的工作必备技能,但是免不了遇到一些自己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下面一起来看看本文中的问题如何解决。
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答:委托代销有两种方式:买断方式和收取手续费方式。
(1)采取买断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可以自己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与买断价格之间的差额为代销方的利润。
(2)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代销方只能按代销协议确定的代销价格销售代销商品。
委托方会计分录为:(1)发出代销商品时:借:委托代销商品 xxx贷:库存商品xxx (2)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xxx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xxx 同时结转产品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xxx 贷:委托代销商品xxx(3)收到代销方开具的手续费发票时:借:销售费用xxx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4)收到代销商品款时:借:银行存款xxx贷:应收账款B公司代销商品款xxxx代销和代理有什么区别代销,是指厂商委托中间商,以中间商的名义销售货物,盈亏由厂家自行负责,中间商只取佣金报酬,若销售不出产品,仍可将产品退还给委托人。
代销商与销售代理商一样,也不拥有对产品的所有权,只有代表委托人销售商品的权力,因此也只能领取佣金。
代理与代销的区别较为明显:①从理论上讲,销售代理是直接代理,而代销是间接代理。
②从实务上讲,代销商是以自己的名义代销产品;销售代理中,代理商以委托方的名义售卖产品。
③销售代理关系一般较为持久,大多有明确细致的代理合同,代销关系较为短暂,代销合同甚为粗略。
④销售代理商一般是批发商,而代销商一般是零售商。
以上就是关于委托代销商品委托方的账务处理的详细介绍,更多与账务处理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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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账务处理
2011-2-12 14:15:00 文章来源:网校
打印|复制链接|本文Pdf下载|本文Word下载(一)视同买断方式与支付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方式委托方确认收入
的时间
受托方有
无定价权
受托方确认收
入的时间
受托方的收入方式
非包销形
式的视同
买都是在收到代销
清单时确认收入有
在卖出商品时
即可确认收入
视为自有商品的销售,
以价差方式赚取收益
支付手续费无
在有权收取手
续费时确认收
入
以手续费方式认定收入
(二)具体账务处理
1、非包销的视同买断的账务处理
业务
会计处理
委托方受托方
交付商品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
受托方实际销售商品,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①借:应收账款——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③借:受托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委
托方
结算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受托
方
借:应付账款——委托方
贷:银行存款
提示: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二笔业务,一是按结算价做应收款,二是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受托方需要三笔业务:一是自己的主营业务收入,二是结转自己的主营业务成本,三是按结算价应付款给委托方。
这种方式代销,双方只确定一个结算价,销售价由代销方确定,代销方赚取差价。
2、支付手续费方式
提示:这种代销方式,销售价格由委托方确定,受托方只是按委托方确定价格销售,后由委托方付一定手续费。
委托方:委托方其他相同,只是在结算货款时支付手续费,做销售费用处理。
受托方:销售商品时有三笔业务:一是代销商品卖掉时做应付处理,因只收手续费;二是因受托方不需要交增值税,将第一笔分类销项税对冲,同时将应付款,其实质是将收取的销项税付给委托方。
三是结转委托代销商品,以消除代销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