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交站点冠名的管理规定
厦门:商业广告“买断”公交站名

定 的 补 贴 ,运 用 公 共 财 政 补 偿 公 交 企 业 的经营成本,不要把公交企业独立推 向 市场 , 让它 们 自谋 生 路 。 我们希 望在相 关部 门的努力 下 , 公
其 实 , 公 交 线路 及 站 点 变 成 “ 业 商 街” 的现 象 , 全 国 不 少 城 市 都 不 同程 度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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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出 的折 射
和反映。 有 要逐步清理 , 争在6 以后 , 有 的商 } 力 月 所 关 专 家 认 业 冠 名将 在 站 名 牌 、线 路 牌 、语 音 报 站 为 , 厦 门公 器 、 交车 上 、 路 牌 上彻 底 消 失 。 公 线 交站 冠 名 风 取 消 商 业 冠 名 的“ 杀 令 ” 市 民 拍 j 封 让 波 , 射 的 折 手称快 , 而事 件 的另 一 , 责 公 交 站 点 负 是一 个 在 公 建设 的厦 门公 共 交 通 场 站 有 限 公 司 却 陷 交 改 革 过 程 入尴尬。 中一 直 争 论 据 了解 , O4 年 底 , 门公 交 系 统 20年 厦 的 问题 : 公 推 进 市 场 化 改 革 ,成 立 厦 门 公拭 交 通 场 共 交 通 公 益 站 有 限 公 司 ,为 市 政 园 林 局 所 属 的 国 有 性 和 市 场 化 企 业 , 责 全 市 公 交 站 点 的 建 设 、 洁 和 负 保 维 护 工 作 。 由于 改 革后 公 司 没 有 政 府 财 }
政 补 贴 , 点 建 设 、 洁 、 护 管 理 等 需 站 保 维
要 企 业 自筹 资 金 ,而 场 站 公 司 的 收入 主 。 要 依 靠候 车 亭 广 告 和站 名牌 两 部 分 。 :
公交场站的管理制度

公交场站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交场站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交场站的管理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保障公共交通运营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管理经验,负责公交场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公交场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场站的运营工作。
第五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公交场站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第六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员工。
第七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技能,提升服务水平。
第八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不断改进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满足市民需求,提高公交场站的竞争力。
第九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场站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保障乘客安全。
第十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公交场站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公交场站管理第十一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保障场站24小时不间断运营。
第十三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乘客投诉。
第十四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场站周边环境和设施的巡视和检测。
第十五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做好客流统计和数据分析工作,及时调整服务方案,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六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向乘客发布公告和交通信息。
第十七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检修制度,确保设施运行正常,保障乘客安全。
第十八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加强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公交场站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场站的安全生产。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的决定 附:修正本

第九条 无票、不投币或者投币不足、不刷卡以及使用无效车船票乘坐车、船的,按全程票价予以补票;拒不补票的,驾乘人员可责令其下车、船。
第十条 使用伪造证卡或违反规定使用他人证卡乘坐车、船的,按全程票价予以补票,其证卡按规定予以暂扣或作其他处理。
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无人售票车不找零钱、不予退票;”
三、第五条后增加一条:“身高120厘米以上的乘客必须购票。每名乘客可以免费带一名身高不足120厘米的儿童乘坐车、船;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票。”
四、第六条修改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以及宠物等妨碍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上车、船。”
(三)禁止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船外,禁止自行开关车、船门及进行其他妨碍车、船行驶、停靠和乘客安全的活动;
(四)禁止躺、卧、占据、蹬踏座位,禁止在车、船厢内外乱张贴、乱涂写及损坏车、船设备、设施;
(五)在车、船运行中,禁止进入驾驶部位和其他有碍安全的部位,禁止妨碍驾乘人员工作;
(六)禁止在车、船内吸烟和向车、船内外吐痰、乱扔杂物;
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修正)
(1996年9月2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公布 根据1997年12月29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和2005年12月2日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定〉的决定》修正)
五、第八条修改为:“无票、不投币或者投币不足、不刷卡以及使用无效车船票乘坐车、船的,按全程票价予以补票;拒不补票的,驾乘人员可责令其下车、船。”
六、第九条修改为:“使用伪造证卡或违反规定使用他人证卡乘坐车、船的,按全程票价予以补票,其证卡按规定予以暂扣或作其他处理。”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公布日期】2006.12.15•【字号】厦市政园林[2006]23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厦市政园林〔2006〕233号)各场站经营企业:为规范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现将《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汽车场站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共交通运营企业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为乘客提供良好的候车环境,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共汽车场站(以下简称场站)服务。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场站是指公共汽车线路的首末站、枢纽站、中途站、停车场、保养场、加油(气)站等。
第四条场站服务管理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第二章场站服务第五条首末站、枢纽站1、首末站是供公共汽车调头、停放、上下客和乘客候车及行车调度等小型综合服务的起、终点站,服务公交线路条数一般小于3条。
枢纽站是供3条以上(含3条)公交线路周转,或两种以上交通方式换乘的综合服务的起、终点站。
2、应划定停车线、行车线、上客区、下客区等交通指示标线,严格分隔入口和出口,并保持标志标线完整,清晰。
有条件的枢纽站,应设置候车岛,实行线路、人、车分流,配套建设候车廊,方便乘客候车;用地较困难的首末站,应协调相关部门安排利用就近街道回车。
3、应设置站点标识及线路导乘牌(以下简称导乘牌)。
在条件允许的首末站、枢纽站还应当配有线路走向图、线路发车电子显示屏或发车牌,及站务办公、休息、公厕等配套服务设施,并且设置安全通道。
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商业冠名:在褒贬声中前行

匆 匆 加 入 了 “ 商 之 道 。 经
征 名。
“ 们希 望这些站 点的名 字能反 映城 市发展 水平 ,展 我
车站 商业冠 名 双赢之举 ?
示 成都 历史 文化名 城崭 新风貌 雅俗 共赏 ,同 时地 理指 6月 1 3日至 6 2 月 8日 期 间 ,成 都 地 铁 1 线 1 车 向 明确 。 成都 地铁 公司 负责 人在接 受媒体 采访 时表示 。 号 6座 站 开 始 面 向 社 会 有 奖 征 名 活 动 。 据 称 此 举 是 为 了 挖 掘 成 同时 该 公 司还宣 布 命名 中不得 有损 我 国领 土主 权和
都 特 有 的 历 史 文 化 内 涵 打 造 属 于 成 都 的 地 铁 文 化 以 民 族 尊 严 的 带 有 民族 歧 视 性 质 和 妨 碍 民 族 团 结 的 ,带
有 侮辱 劳动人 民性 质和 极端庸 俗 的 以及其他 违背 国家
方 针 、政 策 的 站 名 要 充 分 体 现 成 都 市 的 历 史 文 化 内 涵 并 与 自 然 环 境 、 自 然 地 理 特 征 , 以 及 成 都 市 经 济 发 展 相
协 调 ;不 以人 名命 名 ,不用外 国地 名和外 国词 汇音译 的 词 语命 名 ;站 名用 字必 须准确 规范 ,含 义健 康 ,读 写方
40 世界轨道交通 2 0 07 7
维普资讯
营 口道 一恒 安标准人 寿站 鞍 山道 一
联 通 大 厦 站 和 勤 俭 道 一 津 酒 集 团站 冠 名费最 低 6 O万 元 ,最 高 近 2 0万 0 元 ,副 名 冠 名权 使 用 年 限 为 5 年 其
公交场站长管理制度

公交场站长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设置1.公交场站管理委员会:公交场站管理委员会是公交场站的最高管理机构,由公交场站所属城市交通管理部门领导成员、公交场站站长、公交场站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公交场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交场站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投资项目等重要事项。
2.公交场站站长办公室:公交场站站长办公室是公交场站的实际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站内管理和运营工作。
公交场站站长办公室设站长、副站长、主管部门负责人等岗位,站长为公交场站的最高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交场站的各项工作。
3.管理部门设施:公交场站管理部门设施包括客运部、保洁部、安保部、宣传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公交场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每个部门设立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下属人员的管理和工作分配。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公交场站站长:公交场站站长是公交场站的最高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交场站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投资项目、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等。
2.副站长:副站长是公交场站站长的助手,协助站长管理公交场站的日常运营工作,负责处理公交场站内部事务和应急事件。
3.客运部主管:客运部主管负责公交场站的客运工作,包括客车调度、线路规划、乘客服务等。
4.保洁部主管:保洁部主管负责公交场站的清洁工作,保持公交场站内外环境的整洁和卫生。
5.安保部主管:安保部主管负责公交场站的安全工作,保障公交场站内外的安全。
6.宣传部主管:宣传部主管负责公交场站的宣传工作,包括宣传活动的策划和实施、宣传资料的制作等。
三、管理流程1.公交场站日常运营流程:公交场站日常运营流程包括车辆调度、乘客服务、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方面。
车辆调度主要由客运部主管负责,根据客流情况调整班次,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营。
2.公交场站安全管理流程:公交场站安全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安全检查、警卫巡逻、危险品管理等方面。
安保部主管负责监督安保工作的开展,确保公交场站的安全。
公交车辆站点冠名方案

公交车辆站点冠名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持续发展和公共交通的不断完善,城市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考虑通过公共交通冠名的方式来提升品牌知名度。
而在公共交通中,公交车辆站点成为了最受企业关注的冠名对象之一。
本文将介绍公交车辆站点冠名方案的相关内容。
1. 公交车辆站点冠名的意义公交车辆站点是城市居民行进、观光、休息或者乘坐公交车等必经之地,长时间的存在和广泛的服务范围使得其成为了一个优质的广告宣传媒介。
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通过公交车辆站点冠名可以达到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1 提升品牌知名度通过公交车辆站点的冠名,企业的品牌和产品将与城市公共交通紧密绑定,得到更多的曝光和宣传。
长时间的曝光以及公交车辆站点所在的区域广阔,使得企业更容易被城市居民所认知和记住。
1.2 提升品牌形象冠名公交车辆站点的企业一般都是知名品牌和优质服务的代表。
通过与公共交通结合,企业的形象会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提升。
此外,企业能够冠名公交车辆站点,也表明其有足够的资金和实力,也会从另一个角度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
1.3 强化区域营销公交车辆站点通常聚集在城市的中心区域,具有很强的地理位置优势。
冠名公交车辆站点有助于企业在该区域开展中心化的推广和区域营销,从而进一步强化对当地市场的占领和经济效益。
2. 如何进行公交车辆站点冠名2.1 找到合适的公交车辆站点在进行公交车辆站点冠名前,企业需要对公交车辆站点的数量、分布及覆盖范围等信息有一定的了解。
企业可以联系当地公交公司或者市政府规划部门获取相关信息。
在确定了冠名站点的数量和位置后,企业需要进一步根据自身的宣传策略和预算情况,选择一些重点站点进行冠名。
除了选择常规站点外,还可以考虑一些特殊的站点,如机场、火车站等。
2.2 制定冠名方案冠名方案包括冠名形式、时间、经费等重要内容。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品牌特色和市场需求,制定符合自身需求的冠名方案。
一般情况下,冠名方案需要提交给公交公司进行审核和批准。
公交车线路开通及站台冠名合同

安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交车线路开通、站台冠名合同甲方:乙方:安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有甲乙双方就广告代理一事,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内容如下:1、双方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2、甲方委托乙方从 2020年 11 月 3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 日将某市市105路公交车途经某市市居然之家门口,并且将居然之家附近来往的两个站台进行冠名,特签定此合同,本合同一经签定产即生效。
3、发布形式:105路公交车线路开通、站台冠名。
(途经居然之家的站台命名为居然之家站)4、形式内容:105路公交车线路途经居然之家门前,居然之家站点公交线路表更改;经过该站点公交车内部线路表更改;经过该站点所有公交车内部语音报站更改。
5、广告费用:105路公交车线路开通金额为每年200000元(时间一年);站台冠名金额为每年 50000 元(时间一年),总计金额(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6、付款时间(第一次):合同签订即付,付款金额:壹拾贰万伍仟元整(50%)付款时间(第二次):正常运行后,付款金额:壹拾贰万伍仟元整(50%)。
7、如因政府法令、法规等不可抗拒的因素使该线路以及站台被更改或拆除,则乙方应在扣除正常运行日内的发布费后,余额全部退还甲方。
8、合同期满,甲方如需续签,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发布有优先权。
9、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量。
10、如果有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安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办理人:办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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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交站点冠名的管理规定
2006年12月,建设部等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经济政策的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益事业。
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公共财政体系。
4月26日,厦门市政府副秘书长阮耀国表示,该市已把公交定位为“公益性”事业,市政府即将成立“优先发展公交办公室”,牵头推动公交事业发展。
同时,厦门还将建立对公交企业的常规补贴机制,这些补贴将进入财政预算。
而当日,因为冠名过滥受到关注的厦门公交场站公司公布了一份《公共交通站点命名实施规则》,由当地“纠风办”盖章发布。
《规则》明确,站名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个字,且要通俗易懂。
-厦门确立站名原则
●站名字数原则上不超过7个字,且要通俗易懂。
●企业或单位要求冠名的,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冠名只能在站点的名称后加后缀。
●冠名企业或单位所在位置必须在所需冠名站点150米半径范围内。
●有企业冠名的公交站名,改为2行显示,第一行用大号字标注本站名,第二行用中号字标注冠名企业或单位。
并且,冠名企业或单位的名称必须写在括号里。
●需冠名的企业、单位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冠名申请到公交场站公司申请冠名,公交场站公司会同运管处审定后,报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同时,公交场站公司将冠名站点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拍。
●竞拍完成后,公交场站公司与冠名中标企业或单位签订冠名合同。
市运管处督促公交运营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将公交车的报站器、腰牌等进行更改,确保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
厦门市公共交通站点命名实施规则
(2007-4-27)
为规范我市公共交通(以下简称公交)站名命名,根据“地名管理有关规定”和《厦门市公共汽车场站行业服务规范》,特制定本规则。
一、冠名原则:
1、站名一般应以所在地名、道路、名胜古迹、标志性建筑、大型公共设施的标准名称或地名管理机关命名的标准名称命名
2、站名字数原则上不超过七个字,且要通俗易懂。
3、企业或单位要求冠名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平台实行市场化运作,冠名只能在站点的名称后加掛。
(1)站牌形式:
(2)公交车语音报站语:xx站(本站名)到了,有到xx(冠名企业或单位名称)可在此下车。
(3)所冠名称不得使用有碍观瞻,影响市容市貌的语言或文字。
4、冠名企业或单位所在位置必须在所需冠名站点150米半径范围内。
5、冠名年限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二、命名审定:
新开通的公交线路站点的命名。
由市运管处会同公交场站公司审定。
对企业或单位需加掛冠名的,由场站公司会同市运管处审定,并报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三、冠名申请程序:
1、需冠名企业、单位必须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冠名申请到公交场站公司申请冠名。
2、公交场站公司接到企业、单位冠名申请后,会同运管处审定,报市市政园林局备案。
同时公交场站公司将冠名站点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竞拍;
3、公交场站公司与冠名中标企业或单位签订冠名合同;
4、市运管处督促公交运营单位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公交车的报站器、腰牌等进行更改,确保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投入使用。
四、冠名费:
1、岛内市中心繁华区域18万元以上,其它区域12万元以上。
2、岛外繁华区域10万元以上,其它区域6万元以上;
五、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厦门公共交通场站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