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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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10、2011、2012年度社保缴纳标准及差额

杭州市2010、2011、2012年度社保缴纳标准及差额
单位 缴纳
差额(元) -35.63 -5.09 -9.18 6.39 -29.27
个人 缴纳
费率 8% 1% 0 0 2%+4 差额(元) -20.36 -2.55 0.00 0.00 -5.09
-72.78
个人 缴纳 -100.78
-28.00
杭州市社保金201
险种
个人 缴纳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比例
小计: 合计:
小计: 合计:
722.374
险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残保金 服务费 小计 合计
缴费基数
城镇户口 单位缴纳 250.18 35.74 个人缴纳 142.96 17.87 0 0 39.74
杭州市2010、2011年度(月)社保
单位 缴纳 险种
费率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14% 2% 1% 1% 11.50%
个人 缴纳
29.30% 单位 缴纳 449.02 个人 缴纳 172.58
比例
小计: 合计:
单位 缴纳 -100.78
621.60
0、2011年度(月)社保缴纳差额
杭州市社保金2012年度(月)缴纳标准
单位 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费率 1、养老保险 2、失业保险 3、生育保险 4、工伤保险 5、医疗保险 残保金 工会费 公积金 比例 1787 1787 1787 1787 1787 14.00% 2.00% 1.20% 0.50% 11.50% 1.50% —— 8%-12% 29.20% 单位 缴纳 521.804 个人 缴纳 200.57 金额(元) 250.18 35.74 21.444 8.935 205.505 费率 8% 1% 0 0 2%+4 —— 0.80% 8%-12% 金额(元) 142.96 17.87 0 0 39.74

杭州2015社保缴费标准

杭州2015社保缴费标准

杭州2015社保缴费标准
杭州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制定,旨在保障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具体标准如下: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根据杭州市当地政策规定,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8%,单位缴费比例20%,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2%,单位缴费比例6%,缴费基数为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三、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失业保险的缴费标准为个人缴费比例0.5%,单位缴费比例1%,缴费基数为职
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

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单位全额承担,不纳入个人缴费范围。

以上为杭州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具体执行以当地政策规
定为准。

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共同维护好自身和家庭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杭州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提
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希望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能够共同遵守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环境。

以上就是杭州市2015年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界人士都能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好社会保障制度,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杭州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

杭州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

杭州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随着人们年龄的增长,退休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在退休后,社保退休金成为了许多人的经济来源之一。

然而,社保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却是许多人所不了解的。

本文将以杭州市的社保退休金计算方法为例,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杭州市社保退休金的构成杭州市的社保退休金主要由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其中,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主要组成部分,而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补充缺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以下是具体的构成:1.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是根据退休人员缴纳的社保基数、缴费年限和当地社平工资水平等因素计算出来的。

其中,社保基数是指退休人员在缴纳社保时的月工资,缴费年限是指退休人员在社保系统中缴纳社保的年限,当地社平工资水平是指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个人缴费月数/缴费总月数)×(当地社平工资÷2)×1%×缴费年限其中,个人缴费月数指退休人员在社保系统中缴纳社保的月份数,缴费总月数指从退休人员开始缴纳社保之日起到退休时的总月份数。

当地社平工资÷2是为了将社保基数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比较,1%是杭州市的社保基金缴费比例,缴费年限是指退休人员在社保系统中缴纳社保的年限。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退休人员在社保系统中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

每月,退休人员缴纳的社保费用中,一部分会被划入个人账户中,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积累。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总缴费月数)×个人缴费月数其中,个人账户累计金额是指退休人员在社保系统中缴纳的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总额,总缴费月数是指从退休人员开始缴纳社保之日起到退休时的总月份数。

3.过渡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是为了补充缺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

具体来说,如果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年限,那么他们就可以申请领取过渡性养老金。

2017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最低基数)

2017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最低基数)

城镇户口
合计 合计
农业户口
合计合计
2017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最低基数)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 2819.25 14.00% 394.7 2819.25 8.00% 225.54 医疗 2819.25 11.50% 324.21 2819.25 2%+4 60.39 失业 2819.25 0.50% 14.1 2819.25 0.50% 14.1 工伤 2819.25 0.60% 16.92 2819.25 不缴 生育 2819.25 1.00% 28.19 2819.25 不缴 27.60% 778.12 300.03 1078.15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 2819.25 14.00% 394.7 2819.25 8.00% 225.54 医疗 2819.25 11.50% 324.21 2819.25 2%+4 60.39 失业 2819.25 0.50% 14.1 2819.25 不缴 工伤 2819.25 0.60% 16.92 2819.25 不缴 生育 2819.25 1.00% 28.19 2819.25 不缴 27.60% 778.12 285.93 1064.05 2017.5.1开始至2018.12.31,单位失业保险比例由1%调整至0.5%
城镇户口
合计 合计
农业户口
合计 合计
2017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最低基数)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 2819.25 14.00% 394.7 2819.25 8.00% 225.54 医疗 2819.25 11.50% 324.21 2819.25 2%+4 60.39 失业 2819.25 0.50% 14.1 2819.25 0.50% 14.1 工伤 2819.25 0.60% 16.92 2819.25 不缴 生育 2819.25 1.00% 28.19 2819.25 不缴 27.60% 778.12 300.03 1078.15 单位缴纳 个人缴纳 险种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缴纳金额 养老 2819.25 14.00% 394.7 2819.25 8.00% 225.54 医疗 2819.25 11.50% 324.21 2819.25 2%+4 60.39 失业 2819.25 0.50% 14.1 2819.25 不缴 工伤 2819.25 0.60% 16.92 2819.25 不缴 生育 2819.25 1.00% 28.19 2819.25 不缴 27.60% 778.12 285.93 1064.05 2017.5.1开始至2018.12.31,单位失业保险比例由1%调整至0.5%

2014杭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4杭州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

也就是说,一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了,职工参加的各项社会保险需要缴纳的费用也将随之增加。

相应地,参保职工最终享受的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五项社会保险待遇也会因此得到提高。

以一名企业参保职工的养老待遇为例,如果以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来计算,职工个人按8%的比例需缴纳养老保险费178。

10元(2225。

70×8%),比去年最低缴费160。

30元(2004。

30×8%)多缴费17。

80元。

这意味着这名职工的养老个人账户积累增加,参保职工将来享受的退休金也会增加。

同样,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保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企业缴费不足将受到处罚
当然,政策虽然规定了每年的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但企业应按实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职工实际工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缴费基数)为基数参保缴费。

否则,按照新《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将受到处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同时,区社保中心提醒,缴费基数一旦核定,年中将不做调整。

本次社保缴费基数标准调整后,各参保单位须认真核对上报工资数,如需调整的,务必在6月24日前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在核定2014年度职工缴费工资后,7月将启用核定后的基数,并对1-6月的预收社会保险费进行调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4.05.16•【字号】浙人社发[2014]77号•【施行日期】2014.05.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77号)各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5月起对省级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原行业统筹单位等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象范围1.省级国家机关,省部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的原行业统筹的用人单位;3.其他参加省级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

二、办理程序及时间安排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登记验证及稽核工作从2014年5月26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工作程序如下:1. 数据申报阶段(6月3日-6月22日)。

用人单位进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的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各项数据。

所填报数据的采集时间基准为2014年4月31日。

用人单位于数据提交之日起5日后可上网查询数据申报审核情况,并按要求补充或修正数据。

2. 现场审核阶段(6月23日-7月22日,节假日除外)。

用人单位提交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社会保险验证以及养老、医疗保险稽核所需书面表格材料,赴书面审查和验证统一办理窗口(杭州市古翠路50号省人力社保大楼一楼大厅)接受书面审查和社会保险稽核。

需要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申领、换证及注销的单位请及时前往省社保中心、省医保中心办理,验证时将检查登记事项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4]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4]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9日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2013]104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下列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2.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制外职工;3.与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4.主城区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雇工。

(二)劳动年龄段内的下列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未在用人单位就业的主城区户籍城乡灵活就业人员;2.主城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3.在主城区实际缴费(包括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统筹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非主城区户籍人员;4.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的非主城区户籍出租车驾驶员。

(三)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持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发《网上创业就业认定证明》的网上创业就业人员,参照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主城区征地农转非人员申请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经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向户籍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参保缴费,财政按应缴费额的30%给予缴费补贴。

2014社会保险费一览表

2014社会保险费一览表
农业
178.1
567.60
二类
非农
396.18
200.4
596.58
农业
178.1
574.28
三类
非农
405.08
200.4
605.48
农业
178.1
583.18
非当年补缴标准
基数
职工补缴比例
职工月补缴金额
职工补缴合计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月补缴金额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合计
养老补缴
40087/12
918.03
农业
285.9
895.73
三类
非农
621.70
308.2
929.90
农业
285.9
907.60





一类
非农
378.36
259.7
638.06
农业
237.4
615.76
二类
非农
387.26
259.7
646.96
农业
237.4
624.66
三类
非农
399.13
259.7
658.83
农业
237.4
1%
22.3
农村
/
/
生育保险
1%
22.26
/
/




行业类别
划分
浮动费率(按企业上年工伤保险缴费金额与工伤保险赔付金额收支比例核定)
按基准费率计算
基准费率
浮动费率
一类行业
0.5%
0.4%
11.13
二类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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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杭州 市基数调整为 2225.65
2014年7月杭州 市基数调整为 2225.65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业 个人 14% 8% 11.5% 2%+4元/月 2% 1%(农民不交) 1.2% 0 0.8% 0 居民11%+4元/月 29.5% 农民10%+4元/月 居民248.82 656.57 农民226.57
2014年7月杭州 市基数调整为 2225.65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总计 金额
2014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企业 个人 14% 8% 11.5% 2%+4元/月 2% 1%(农民不交) 1.2% 0 0.8% 0 居民11%+4元/月 29.5% 农民10%+4元/月 居民248.82 656.57 农民226.57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 总计 金额
2014年杭州市社保缴费比例 企业 个人 14% 8% 11.5% 2%+4元/月 2% 1%(农民不交) 1.2% 0 0.8% 0 29.5% 656.57 居民11%+4元/月 农民10%+4元/月 居民248.82 农民22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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