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打分细则(学院排名用)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计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职称评审量化考核计分办法根据历年职称评审反馈情况,参照兄弟学校择优推荐办法,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计分办法。
一、计分办法1.年度考核指任现职以来的考核结果,统计近5年或4年,优秀(嘉奖、记功等),每次3分,合格每次2分。
2.成果与获奖(计5个)荣誉称号,指任现职以来受区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教体局认可的各级称号(含教体局表彰的教学先进个人等)。
劳模:区5、市8、省部10;系统先进:区3、市5、省部8;教体局表彰的教学先进个人等,在系统先进基础上减1计分。
课件:一、二等奖,市1、省2、全国3,三等奖减半,第二作者减半,第三作者及以下不计分。
指导学生:任现职以来,直接辅导的学生经逐级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奖励,且本人获竞赛部门颁发的优秀辅导教师称号(证书),按区1、市1.5、省及以上2计分;无单独的优秀辅导教师证书,减半计分。
单项奖,逐级推荐,获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等颁发的其他各类证书,原则上降格按荣誉称号减半计分。
3.优质课、公开课(计3个)指任现职以来,执教的优质课、公开课。
优质课:区1、市3、省及以上4,优质课三等奖、公开课在原基础上降0.5计分。
4.论文(计2篇)指任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作品(含获奖)。
发表论文,指新闻出版机构批准的公开或内部报刊上发表的作品(论文集除外),市、省、全国分别按2、2.5、3计分;获奖论文,一等奖,二、三等奖分别在同级发表论文基础上降1、1.5计分(含优秀奖,按同级二等奖计分;第三作者及以下不计分)。
二、推荐办法学校成立3—5人的职称评审考核小组,根据区分配数额,负责择优推荐候选人,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方可填表申报。
三、注意问题1.推荐过程中,如果积分相同,校龄长者优先推荐;如校龄相同,年长者优先推荐。
2.校内择优推荐时,到校不足一年者,不予考虑。
不涉及校内择优者,可予以推荐。
3.校内择优推荐后,如当年落选,第二年不予考虑。
2023年职称申报评分细则

分 级0.5分(任现职以来)
须有文件印证)(任现职以来)
年度考 考核 核分8 8分
优秀4分、称职3分
取2019、2020年度,8分为满分
称号满
活动、 课题类
5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 3分、区级2分、镇级1分。
如:比教学,大比武、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实践活 动赛事等含课题研究活动类,现场参与不同活动累 计记分,非现场比赛同类成果取最高折半计分,此 项满分5分。(任现职以来)
分.满
指发表在有邮政代号刊物上,且是第一作者的论文
分12分 。)
发表类 4分
国家级4分、省级3.5分、市 级3分、区级2分
论著,与科研成果雷同的,不重复计分,与本专业 无联系的、某某出版社邀请出书的不计分。不同论 文论著可重复计分,同一文章在不同层次报刊发
表,取最高分。(任现职以来)
分数
超工作
2016年9月以来(5年)担任班主任、年级主任及学
2023年教师职称评分细则
单位:
申报类别:
申报人姓名:
类别
评分细则
教龄满 一年一分,计算到2021年11月底, 分30分 满分30分封顶
学历满 按申报资格要求取得高一层次学历 分2 最高加2分
说
明
2021减去参加工作年份即为得分,满分30分封顶。
以申报学历为准,不累计计分
综 国家级6分、省5分、市级4分 综合表彰指党委、政府或教育、人事部门表彰的先
分7
辅导类 2分
辅导教师国家级2分、省级 1.5分、市级1.2分、区级1 分、镇级0.5分;
不同成果可以重复计分,同类成果取最高分(任现 职以来)
主要指本专业获奖证书,具体指教育学会、教育部
学院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

学院职称评审量化积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过程,使职称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按照《XX学院职称评审基层推评办法》,根据学院实际,对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按下列积分办法进行积分。
一、教学方面1.教学质量考评:教学评价优秀每次计60分,良好每次计30分,累计计算,同一学期仅计算一个成绩。
2.教学技能竞赛:获得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0分、150分、100分;获得省部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0分、100分、80分;获得市厅级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0分、80分、60分;获校级奖项不计分。
3.编著教材:级规划教材每部150分;省部级规划教材每部100分;一般教材每部80分。
主编、副主编、参编者的分值由主编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分配,并报学院备案,不得重复计算。
4.质量工程项目:获得级项目400分,省部级项目300分,含集体项目。
5.学科竞赛指导:包含互联网+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
获得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00、300、220分;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00分、150分、120分。
获得其他类别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的,第一名计20分。
本类项目无奖励等级者,结项后参照科研或教改项目结项标准计分。
计分以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中的指导教师姓名为准。
二、论文论著(一)论文1.SCI、EI(期刊)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一级学术刊物、三报一刊(理论版),每篇计100分,不限篇数。
其中,属于XX省教育厅确定的CSSCI权威核心期刊者,每篇计125分。
2.中文核心、CSSCI扩展、CSSCI集刊、SCD/CSCD期刊,每篇计50分,不限篇数。
3.被EI(会议)、ISTP收录论文或其他CN学术刊物,每篇计10分,不限篇数。
(二)著作1.学术著作类每部计150分。
学院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量化评分标准[正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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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六大奖”一等奖的第一名计15分,第二名计13分,第三名计11分,其他额定人员计9分;二等奖的第一名计13分,第二名计11分,第三名计9分,其他额定人员计7分;三等奖第一名计10分,第二名计8分,第三名计6分,其他额定人员计4分。科研项目(课题)通过地市级成果鉴定第一名计7分,第二名计5分,第三名计3分。
专业学术水平:省市院级专业或学术带头人分别计5分、4分、3分,骨干教师计2分,指导青年教师计2分,担任教研室主任的计3分。本项加至5分为满分。
其他系列:符合申报基本条件且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计10分,工作繁重、业绩突出的可酌情加至15分。
荣誉称号
(5分)
国家级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名师、教学名师等)计5分;省部级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名师、教学名师等)计4分;地、市级荣誉称号(含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名师、教学名师等)及地、市级以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其他荣誉称号计3分;院级荣誉称号计1分。
业绩成果条件
(30分)
国家级
获“六大奖”(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星火奖、社科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的计20分(额定人员,以证书为准)。国家级精品课主持人计20分,主讲人计12分,参加人计6分。科研项目(课题)通过国家级成果鉴定的计20分。
省级
获“六大奖”一、二等奖计20分;三等奖第一名的计20分,第二名计17分,第三名计15分,其他额定人员计13分。省级精品课主持人计18分,主讲人计10分,参加人计5分。科研项目(课题)通过省级成果鉴定第一名的计13分,第二名计11分,第三名计9分,其他额定人员计5分。
院级
获“六大奖”一等奖的第一名计8分,第二名计6分,第三名计4分,其他额定人员计2分;二等奖的第一名计6分,第二名计4分,第三名计2分,其他额定人员计1分;三等奖第一名计4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院级精品课主持人计8分,主讲人计4分。校内科研项目(课题)已结项的主持人计2分。
广西桂林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打分标准

广西桂林教育系统职称评审打分标准职称评审量化标准一、基础分(1)教(工)龄计分①教龄每年2分②工龄每年1分教龄、工龄不重复计分,离职进修按工龄计分。
(2)任职年限计分自任现职起至本次申报高一级职务每年2分。
教龄、任职年限按周年计算。
(2)学历计分①师范类研究生16分、本科12分、专科8分、中专4分。
②后取得师范类学历及原始非师范类学历,研究生13分、本科9分、专科5分、中专1分,以最高学历计分,高中及以下学历不计分。
二、业绩分(10-30分)按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计算,教育教学成绩占50%。
三、奖励分所有奖励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的,分别记最高奖一次,不重复计分。
(1)获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人社部门与教育部门联合表彰的名师、名班主任、名校(园)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劳动模范等: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2)教学能手: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
录像类教学能手: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3)优质课、教学基本功比赛(综合):一等奖国家级6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分;二等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分、县级1分;三等奖国家级2分、市级1分.录像优质课(一师一优课):一等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二等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三等奖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一师一优课未获等级的按同级别录像优质课二等奖计分市级以上公开课按同级别录像优质课三等奖计分基本功大赛(单项)、课堂大赛、综合素养大赛、课件评选。
徼课大赛、说课大赛等按同级别等次录像类优质课折半计分.(4)教育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骨干教师、教坛新秀、科研获奖等: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部门奖励不予计分.(5)课题研究、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的主持人: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县级0.5分;成员减半计分.(6)论文、著作①论文。
2022年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办法(试行)

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方法〔试行〕为进一步标准职称评审工作,完善职称评审的评价体系,使职称评审工作趋于客观、公正、标准,特制定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称评审量化计分暂行方法。
一、量化计分原则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与严格审核的原则。
2、坚持量化计分、实名计分与评价的原则。
二、量化计分的内容量化计分的内容包含:教学工作量及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等级〔辅导员所带学生规模及考核等级〕、样板课程、教科研工程、教科研成果奖励、学术著作与教材、学术文章、艺术作品创作、专利与创造、指导职业技能竞赛、担任班主任、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等。
三、量化计分标准1、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辅导员所带学生规模及等级评价的计分标准注:①教学工作量未到达相应额定标准的一票否决。
②教学工作量、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审核确认。
③辅导员所带学生规模及考核等级由学工处审核确认。
2、任现职以来工学结合样板课程计分标准注:各级样板课程由教务处审核确认。
3、任现职以来教科研工程计分标准注:①国家ji指两个中央人民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署名确认的;只有一个中央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署名确认的视为省部级;两个国家行业部门〔学会〕联合署名确认的视同省部级,只有一个国家行业部门〔学会〕署名确认的视为市厅级;依此类推〔下同〕。
②国家ji及部级科研工程子课题主持人按该工程主持人计分。
③技术效劳工程收入以实际到账为准,由财务处审核出具证明。
④教学、科研工程由科研处审核确认。
4、任现职以来教学、科技研究成果奖计分标准注:①教学、科技研究成果奖系指政府颁发的教学研究成果奖、科学技术突出奉献奖、自然科学奖、科技创造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参照此计分标准执行。
②政府颁发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参照上述标准计分。
③重复获奖者,只按最gao等级计算。
④教学、科技研究成果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确认。
职称评审量化计分细则修改(19.07.09征求意见稿)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高教系列(含实验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1 -- 2 -- 3 -- 4 -- 5 -- 6 -- 7 -- 8 -关于上述细则的补充说明:①国家级表彰主要指:“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层次表彰;省(部)级表彰主要指:省(部)级师德标兵、教师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同层次表彰;市(厅)级表彰主要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立功等同层次表彰。
②主要媒体宣传报道范围主要指:党政部门主办的报纸、期刊、电视台、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的专题(系列)报道。
其中,国家级主流媒体主要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求是》、《人民教育》、时事报告、半月谈、人民网主版、新华网主版等;省(部)级主流媒体主要指:《湖南日报》、红网主版、湖南电视台、湖南广播电台等;市(厅)级主流媒体主要指:地方性日报(晚报)等。
师德师风先进事迹的加分总体上从严计分。
③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加分的认定根据学校教学奖励相关文件进行界定。
④来源期刊均不包括扩展库、增刊、集刊等,EI会议收录的论文不纳入计分范畴。
教改论文的认定需要满足:论文中有教研教法的明显体现,论文中有就如何改进教学教法、如何综合应用的阐释与解读。
⑤音乐、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的国家级获奖是指由中国文联、文化部与中国音协、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摄协联合举办(三或五年一次的界展)、或由中国音协、中国美协、中国书协、中国摄协(均不包括分协会或下级协会)举办的一年一次的全国性的音乐舞蹈大赛、美展、艺- 9 -术与建筑设计作品与书法作品大赛获奖。
省级获奖是指由省文联、省文化厅与省音协、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联合举办、或由省音协、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协(均不包括分协会或下级协会)单独举办的一年一次的省级音乐舞蹈大赛、美展、艺术与建筑设计作品与书法作品大赛获奖。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

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第一篇: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盱眙县桂五中学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细则一、工作实绩:任现职以来,绩效考核总积分在全校排名前30%、中40%、后30%比例,分别得50分、40分、30分,按学期分别计算,取其均分。
二、兼职:(任现职以来,需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1.班主任工作,按每年3分累计得分。
2.教研组长,按每年2分累计得分;备课组长,按每年1分累计得分。
3.管理人员:年级主任3.5分/年,中层副职、学籍管理员(盱教发[2010]131号)4分/年,中层正职4.5分/年,副校5分/年。
注:兼职从高到低分别按100%、50%、35%累计得分。
三、学历:研究生8分,本科5分,专科3分。
四、教职龄:教龄每年1分;校龄每年2分(任现职以来);职龄每年3分。
符合条件参评当年未上的,第二年另加10分;第三年另加20分;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第四年直接占用指标。
五、教学类获奖:(任现职以来)含优课、优案、教学论文、辅导奖等,以上奖项须与申报学科、自己任教学科、学段相符。
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校级1分。
(相同内容按最高奖一次性计分,不累加。
)六、教科研:(任现职以来)1.发表论文:国家级6分、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2分。
(发表论文要求:①内容与教育教学相关,②须第一作者,③限5篇累计得分,超一篇另加1分,④须提供知网或万方、维普查询打印页)2.专题研究(已结题):国家省级20分,市级10分,县级6分(主持人、其他人分别按100%、80%计算得分)。
3.示范课、观摩课: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校级1分。
七、各类表彰(任现职以来,累计得分。
):1.综合表彰:国家级10分,省级8分,市级5分,县级3分,校镇级2分。
2.县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分别加5、4、3、2 分。
八、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每优次2分。
九、师德:1.任现职以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有处分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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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定打分细则(学院排名用)
(适用于教授、副教授和讲师职称评定)
一、教学研究项目(单位:分/项)
二、指导学生获奖(仅认可第1指导教师,对于同一次竞赛,仅认可1次奖励)(单位:分/项)
三、教学成果奖(单位:分/项)
(1)国家级(仅认可前5名):依次为20、10、6、4、2分;
(2)省级:
(3)校级(仅认可第1名):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
四、教学比赛(个人比赛,包括教学基本竞赛、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单位:分/项)
五、科研项目(单位:分/项)
六、教学科研论文(单位:分/项)
七、科研奖励(仅限科研成果获奖,不包括论文评奖等其他项目)(1)一类奖励(国家级奖励):(单位:分/项)
(2)二类奖励(省部级):(单位:分/项)
(3)三类奖励(市厅级):(单位:分/项)
八、成果推广(参考省教育厅最新职评文件)(分/项)
九、专利(分/项)
十、年度考核和教学考核
(1)每次1分,但如果某一年既获得年度考核优秀也获得教学考核优秀,仅计算1分。
(2)连续3年及以上获得考核优秀或者教学优秀者额外增加2分/人(只能加分1次)。
十一、管理
参加学院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行政、学生、实验室)的相关人员,每年计1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十二、其他
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对提高学院国际、国内、省内影响力的有较大促进作用的,或获得国家、省、市表彰的,其成绩交由院学术委员会评议,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职称评定打分用表(学院排名用,示例)
日期:2014 年7 月 5 日
说明:
*本表计算由职称申报者自行填报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职称评定期间应与职称评定一览表一并提供给院学术委员会,如果一览表中相关内容表述不足,应自行补充相关证明材料(如上表中连续3年为教研室主任,需提供院长签字的证明材料)。
*表中如有不实,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本次职称评定推荐资格。
*本表空间不足可另行加页,但不得改变表格的整体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