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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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宏宇小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经宏宇小学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根据怀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怀化市教育局职改办关于申报教师职务的评分细则,为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评聘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成员为主的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操作由教务处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办公室负责材料审核报批,教研督导室、德育安全处、后勤总务处等部门参与考评。

二、申报晋升资格

1、申报小学高级:起始学历中师以上小学一级教师任职满5年的,起始学历本科以上任教满1年以上的。本人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信息技术培训等级证、继续教育证、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有一年以上农村从教经历的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初任小一:中师以上学历,从教一年以上并转正定级的教师。

三、申报程序

本人申报→按评审细则自评→职称领导小组评审计分→公示初评排序计分信息→参评对象根据相应指标填表整理材料→上报材料参评

四、评审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评分细则打分排序。

2、公示评分结果,严格按分数确定参评对象,严禁插队,徇私。

3、需下乡支教的老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参照评分细则打分排队,经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依序安排支教。

3、方案、细则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因政策原因若有调整改动,需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公告师。

4、如有违规违纪受处理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其当年参评资格。

怀化市宏宇小学

2013年5月制怀化市宏宇小学专业技术教师申报职务晋升评分细则

说明:1、此细则在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申请下乡支教的基本条件下操作。

2、提供的加分依据限当年评审前一个月所获的。

3、病、事假一个学期以上者,取消3年内申报资格。

4. 除任教资历一项,其他各项最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基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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