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请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申请材料一、经营合法性申请单位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申请单位具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养殖、加工、销售等业务能力。
二、海洋环境及资源状况申请区域的海洋环境条件适宜,水质、水温、水流等条件有利于海洋牧场生态系统的稳定与持续发展。
申请区域的海域资源丰富,包括贝类、藻类、鱼类等生物资源,且适宜进行人工放流等增殖活动。
三、牧场设施与技术条件申请单位具备健全的养殖设施,包括网箱、浮筏、堤坝等必要的养殖设施。
申请单位具备先进的养殖技术,包括但不限于苗种培育、养殖管理、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技术能力。
申请单位具备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通过技术进步促进海洋牧场生态系统的持续优化与发展。
四、海洋牧场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申请单位在养殖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采取科学的养殖方式,促进海洋牧场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申请单位在增殖活动中遵守科学增殖原则,合理利用海域资源,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申请单位注重生物多样性保护,维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与稳定。
五、牧场的社会经济影响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就业,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实际贡献。
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与质量。
六、经营管理水平与能力申请单位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财务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
申请单位具备专业的技术管理团队,能够科学地进行生产经营和资源管理。
申请单位能够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和风险挑战,具有较强的适应和创新能力。
七、公众参与和地方支持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
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利于促进当地社区发展,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有利于提升当地企业的品牌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公众对申请单位的经营活动持积极态度,支持其发展壮大。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发布

规划指 出,海洋牧场作为海洋渔业极
具优 势 的领 域 ,在 促 进传 统 海洋 渔 业发 展 的 同时 ,还 可 以拓 展 渔业 功 能 ,将 渔业 增
( 一 带 :沿 海 一 带 ;三 区 :黄渤 海 区 、东
殖 、生态修复 、休 闲娱乐 、观光旅游 、文
区域 性 渔业 综 合 开发 ,推 动 渔业 供给 侧结 构 性改 革 ,加 快渔 业 转方 式 调结 构 ,促进 现代 渔业 转 型升级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关于发展海洋牧场的部署安排 ,更好地发
挥 国 家级海 洋 牧场 示 范 区 的综合 效 益 和示 范 带 动作 用 ,推 动全 国海 洋 牧 场在 未 来一 个 时 期 建 设 取 得 新 突 破 ,发 展 再 上 新 台 阶。
发 ,以国家 级海 洋 牧场 示 范 区为抓 手 ,以
人工鱼礁和海藻场建设为载体 ,以增殖放
( 来 源 :农 业部 渔业局 )
化传 承 、科 普 宣传 以及 餐 饮美 食 等 有机 结 合 ,有 效带 动 海洋 二 、三 产业 的发 展 ,形 成 海 洋 渔业 经 济新 的增 长 点 ,为 海 洋经 济
海 区、南海 区)的海洋牧场新格局; 构建全
国海洋牧场监测 网,完善海洋牧场信息监
测和 管理 系统 ,实 现海 洋牧 场 建设 和管 理
的现代化 、标准化 、信息化 ;建立起较为 完善的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制度和科技支撑 体系 ,形成资源节约 、环境友好 、运行高
效 、产 出持 续 的海洋 牧场 发展新 局 面。
整体健康 、可持续发展 以及海洋强国建设
做 出新 的贡献 。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示范区按照功能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类。
第三条农业农村部主管示范区工作,负责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监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创建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四条农业农村部成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国家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及技术支持,并定期组织开展海洋牧场相关技术培训,提高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农业农村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示范区建设予以支持。
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功能区划、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海洋牧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第六条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统筹示范区创建与海水养殖、休闲渔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改造及涉渔“三无”船舶治理、保护区建设和增殖放流等渔业相关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其典型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章申报创建第七条农业农村部定期组织示范区创建,程序为创建单位申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农业农村部组织评审并公布。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域管理、渔业发展规划和海洋牧场建设规划,以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其他管控要求,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
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
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

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国家级海洋牧场申请一、项目背景海洋牧场是指在海洋中建设的供养海洋生物的养殖基地,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加和渔业资源的逐渐衰减,发展海洋牧场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方式来满足人类对海洋食品的需求。
为了推动海洋牧场的发展,我们拟申请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
二、申请目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我国远洋养殖水平,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发展,提高我国的农产品自给率,增加就业机会,完善渔业资源保护体系,稳定市场供应。
三、申请依据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国充分发挥海洋资源的优势,鼓励海洋养殖和科技创新。
秉承政府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政策,本申请将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的范围设定在我国较为适宜开展海洋牧场养殖的地区,如广东、福建、山东等沿海省份。
四、建设规划1. 地理位置选择根据水质、水温、盐度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海洋牧场建设地点,并进行前期的水文地质调查,确保地理环境符合海洋牧场的建设要求。
2. 设施建设在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时,尽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取循环利用、节能减排的技术手段,建设现代化的养殖设施和配套设施,包括养殖网箱、养殖池塘、水质监测设备、养殖用船只等。
同时,要确保养殖环境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预防疫病的爆发和逃逸事件的发生。
3. 品种选择根据市场需求以及目标消费群体的口味偏好,选择适合养殖的优质海洋生物品种,如鱼类、贝类、虾类等,提高养殖产出的质量和效益。
4. 科研创新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不仅要注重产出量的增加,还需要加强科研创新,提高养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水平。
联合相关科研机构,开展新品种的培育、新技术的研究,实现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5. 经营管理严格落实养殖规模、品质标准和环保要求,建立健全海洋牧场的监管机制,加强经营者的培训与管理,确保海洋牧场的运营安全和生产效益。
五、预期效益1. 经济效益国家级海洋牧场的建设将带动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当地经济的繁荣,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按照 国家级基地 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级基地建设标准
国家级基地的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产业基础良好:基地应选择具有良好产业基础的主导产品进行申报,并确保产业布局合理,覆盖产加销全链条。
申报主体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良好,近两年内无违法行为。
2. 规模要求:申报基地的种植规模、畜禽养殖规模和水产养殖面积应达到一定规模要求,如种植规模不低于5000亩,畜禽养殖不低于5万头猪当量,水产养殖面积不低于3000亩。
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3. 产值要求:申报基地的总产值应达到一定规模,如总产值8000万以上,一产比例不低于40%。
4. 质量安全:申报基地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主体及其产品纳入相关追溯平台管理,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已获得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相关证书。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
5. 标准化工作基础:申报基地应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和技术团队,基地示范带动力强,促进小农户按标生产。
6. 基础设施:申报基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化服务载体面积,基础设施配套齐备,能够满足文化和旅游贸易企业的各类功能需求,以及部分企业的办
公驻点需要。
基地载体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万平方米,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7. 运营主体:申报基地的运营主体应为在当地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定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具有涉外经营能力和专业化管理团队,无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方面问题。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调整。
因此,在申请国家级基地前,建议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和通知公告,并咨询专业人士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

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随着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加剧,传统的渔业和养殖业已经难以满足人们对水产品的需求,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为了有效推动水产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水产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国家逐渐开始建立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为水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而要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需要一定的基本条件,只有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才能真正实现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建设目标。
一、水产资源丰富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首先要有充足的水产资源。
水产资源包括淡水、海水以及养殖的鱼类、虾类等水产品。
这些水产资源要具有丰富的种类和数量,能够满足养殖和捕捞的需求,并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
只有水产资源丰富,才能支撑起养殖示范区的发展,为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生态环境优良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创建还需要有优良的生态环境。
这包括了水质清洁、环境无污染、气候适宜等多个方面。
水质清洁是生态养殖的基础,只有水体清澈透明,没有污染物质的存在,才能保障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和健康。
环境无污染也是保障养殖生态的重要条件,周边没有化工厂、生活污水厂等污染源,才能确保养殖区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
而气候适宜也是养殖的并不可或缺的条件,气候适宜才能保证水产养殖的良好发展。
三、科学技术支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创建还需要有科学技术的支持。
科学技术在养殖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只有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才能提高养殖的效益,保障水产品的质量和健康。
目前,水产业科技含量较高,有机养殖技术、水产疾病控制技术、养殖环境保护技术等都是推动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创建需要有专业的科技人员和高新技术的投入,确保养殖的效益和质量。
四、政策法规的支持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创建离不开政策法规的支持。
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案例

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案例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案例1.引言在全球范围内,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一直是人类关注的重要议题。
作为世界上拥有辽阔海域的国家之一,我国一直致力于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
近年来,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就,为海洋牧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借鉴。
本文将就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案例进行深入探讨,旨在全面了解我国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运营和影响。
2.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背景我国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是在国家海洋战略的指导下,为了推动海洋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发展,我国对海洋食品的需求不断增加,传统的渔业模式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
建设海洋牧场成为一种新型的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海洋食品的产量和品质,同时减轻对传统渔业的压力。
3.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内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选址规划、设施建设、技术研发和管理运营等方面。
选址规划是关键的一步,需要综合考虑海洋环境、气候条件、水域利用和生态保护等因素,选择适宜的海域建设海洋牧场。
设施建设是建设海洋牧场的基础,包括养殖网箱、围网、观测设备等一系列设施的建设。
技术研发是保障海洋牧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需要不断改进养殖技术、保护海洋环境和提高产量效益。
管理运营是海洋牧场建设的关键环节,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保障海洋牧场的稳定运营。
4.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运营模式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运营模式主要采用政府主导和企业参与的方式。
政府作为主导者,负责海洋牧场的规划建设、技术支持和监督管理,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海洋牧场的投资兴建和运营管理。
这种运营模式有效整合了政府和市场资源,推动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健康发展。
5.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影响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对我国海洋牧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海洋牧场的建设为我国海洋食品生产提供了新的增长点,有效提高了海产品的供给能力。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规范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示范区分类)示范区按照功能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三类。
第三条(管理部门)农业部主管示范区工作,负责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监管的组织管理等工作。
沿海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渔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示范区创建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创建申报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四条(技术支撑)农业部组织开展示范区创建和管理等技术培训,提高示范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组织建立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参与示范区后续监管工作。
第五条(政策扶持)农业部在有关项目和资金安排上对示范区建设予以支持。
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功能区划、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海洋牧场,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第六条(组织协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统筹示范区创建与海水养殖、休闲渔业、捕捞渔民转产转业、渔船改造及涉渔“三无”船舶治理、保护区建设和增殖放流等渔业相关工作,提高示范区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第二章申报创建第七条(创建程序)农业部定期组织示范区创建,程序为创建单位申请,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农业部组织评审并公布。
第八条(申报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创建示范区。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及渔业发展规划,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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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创建基本条件
一、选址科学合理
所在海域原则上应是重要渔业水域,非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符合生态红线相关管理要求;对渔业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区域特色和较强代表性;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符合国家和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及渔业发展规划,与水利、海上开采、航道、港区、锚地、通航密集区、倾废区、海底管线及其他海洋工程设施和国防用海等不相冲突。
二、自然条件适宜
所在海域具备相应的地质水文、生物资源以及周边环境等条件。
海底地形坡度平缓或平坦,水深在6米以上且不超过100米,海底地质稳定,海底表面具备一定的承载力;水体交换通畅,流速宜小于1.5米/秒,淤泥厚度不宜超过0.6米;具有水生生物集聚、栖息、生长和繁育的环境;海水水
质符合二类以上海水水质标准(无机氮、磷酸盐除外),海底沉积物符合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三、功能定位明确
示范区应以修复和优化海洋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为主要目标,通过示范区建设,能够改善区域渔业资源衰退和海底荒漠化问题,使海域渔业生态环境与生产处于良好的平衡状态;能够吸纳或促进渔民就业,使渔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互促进。
配套的捕捞生产、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不影响海洋牧场主体功能。
四、工作基础较好
示范区海域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平方公里,使用权属明确或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已建成的人工鱼礁规模原则上不少于3万空方,礁体位置明确,并绘有礁型和礁体平面布局示意图。
具有专业科研院所(校)作为长期技术依托单位。
常态化开展底播或增殖放流,采捕作业方式科学合理,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比较显著。
示范区吸纳一定数量转产转业渔民参与海洋牧场管护,周边捕捞渔民合法权益得到
保障。
五、管理规范有序
示范区建设主体清晰,有明确的管理维护单位,有专门规章制度,并建有完善的档案。
建有礁体检查、水下监测和示范区功效评估等动态监控技术管理体系,保证海洋牧场功能正常发挥;能够通过生态环境监测、渔获物统计调查、摄影摄像、渔船作业记录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价分析海洋牧场建设对渔业生产、地区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影响。
休闲型海洋牧场还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具备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