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报销的处理
跨年度报销的发票问题

跨年度报销的发票问题一、跨年发票的情况:第一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发票。
第二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三种:是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四种:是上年采购的资产,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该资产并没有在本年消耗。
面对这些问题,在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二、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跨年发票如何处理: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
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
第二种情况:在年终结账时,应按预计金额确认相应的成本、费用。
在收到发票后,根据实际发生金额,对原预计金额进行调整。
年底了,跨年发票报销必须这样处理,否则后果由会计承担!

年底了,跨年发票报销必须这样处理,否则后果由会计承担!眼瞅着就到年底了,很多会计就会很焦虑,2023年的账,2024年怎么做账处理呢?一、跨年发票的情况第一种: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发票;第二种: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三种:上年度发生的成本、费用,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四种:是上年采购的资产,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该资产并没有在本年消耗。
面对这些问题,在汇算清缴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时,企业无法及时取得发票的费用能否在税前扣除呢?二、相关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34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法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三跨年发票如何处理第一种情况:应在年终结账时,在无附件的情况下,按照发票金额确认成本、费用。
取得发票后,将相应发票作为附件补充至原记账凭证,并在收到发票当期确认进项税(可抵扣的专用发票)。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相应发票的:可以在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
在次年汇算清缴前未取得相应发票的:在当年的汇算清缴时,应进行纳税调整,在收到发票的年度再去进行追补(当然不能超过5年)。
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

跨年度报销的一些费用能否列支在企业管理中,跨年度报销的费用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当年度即将结束时,许多企业面临着一些未来年度的费用支出。
因此,了解哪些费用能够跨年度报销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费用项目,并讨论它们是否可以列支。
首先,对于固定资产的购买费用,企业通常可以选择将其作为资产进行列支。
固定资产是指预计在多年内使用的资本支出,例如机器设备、汽车、房屋等。
对于这些费用,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计入资产账户,然后按照资产折旧的规定,分摊其费用。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调整年度开支,同时保证企业在未来年度内对固定资产进行合理使用。
其次,对于一些持续发生的费用,如设备维修费、办公室租金等,企业通常可以将其列支为当年的费用。
这些费用是企业日常经营所必需的,并且不能长期推迟支付。
因此,一般来说,企业可以选择按照实际发生的日期将其列支为当年度的费用,并将其纳入当年度的财务报表中。
然而,在跨年度报销费用时,还需要注意一些限制和规定。
例如,企业可能面临财务审核和税务规定的约束。
企业需要确保所报销的费用具备合法性,并遵守相关法规的规定。
此外,企业还需要保持详细和准确的记录,包括支付凭证、发票等。
这些记录将帮助企业在审计和报税时提供必要的证据。
另外,对于一些具有特殊性质的费用,企业可能需要进行更加详细的考量。
例如,研发费用或广告费用等可以被视为未来收益的一部分,企业可以选择将其资本化,而不是单纯列支为当年费用。
这种方式可以帮助企业在未来的几个年度中平摊费用,反映其未来收益的增长。
最后,企业还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策略来确定跨年度报销的费用。
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做法和政策。
例如,一些企业可能更倾向于将费用尽快列支,以减少当年的利润税额。
而其他企业可能更倾向于将费用推迟到下一年进行列支,以增加当年的利润和盈余。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税务政策和财务状况来制定合适的报销策略。
总结起来,跨年度报销的费用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议题。
财务制度跨年报销

财务制度跨年报销背景跨年活动一直是企业单位中一年中比较重要的时刻,很多企业在这个时间节点举办各式各样的庆祝活动,为员工提供优秀的福利待遇。
然而,跨年活动也会给企业的财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如何合理高效地管理跨年活动的预算以及跨年活动与财务的结合,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财务制度在跨年活动前,企业需要设计一套较为完整的财务制度,以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性。
一个完善的财务制度应该包括以下方面:1.开支预算:确定与跨年活动相关的所有开支,包括人员费用、场地租赁、舞台布置等,以及预计得到的财政收益。
2.报销制度:明确员工报销的范围、标准等,以及报销所需的凭证材料和审批流程,以保证报销过程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3.财务审批流程:明确所有报销申请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人的身份确认,报销费用审核等。
4.财务记录与分析:对所有与跨年活动相关的财务记录进行归档和分类,并对其进行分析,从而全面了解活动的财务状况,及时调整各项开支。
跨年报销流程在财务制度制定完毕后,企业需要建立一个跨年报销流程,以保证报销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以下是一个通用的跨年报销流程:1.员工提出报销申请,填写报销单,报销单必须包括所有的报销明细和相关的发票。
2.相应的部门负责人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单上的所有信息都是真实的,合理的。
3.一旦通过审核,报销单将交给会计部门,按照财务预算及制定的报销标准予以报销。
4.如果报销单未能通过审核,则需要重新填写新的报销单,排除审核不通过的原因。
5.在报销流程的末尾,会计部门需要对报销记录进行分类、归档,以备将来的参考和分析。
跨年报销的注意事项注意以下事项,可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好跨年活动的费用:1.事先制定完备的预算,及时发现预算的超标情况,并在适当的时间进行调整。
2.对员工的报销范围和标准进行明确,并建立完整的报销制度,确保员工的理赔申请得到规范和公正的处理。
3.财务记录要十分细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归档和分类。
报销财务制度 跨年

报销财务制度跨年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节约开支,确保经费使用合理、安全,特制定本报销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费用报销。
二、报销范围1. 差旅费:公司员工出差时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2. 会议费:公司员工出席相关会议和培训时的差旅费和会议费。
3. 招待费:因业务需要,向合作伙伴或客户提供招待时的费用。
4. 办公费:日常办公所需的文具、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等费用。
5. 通讯费:公司员工因公产生的电话、传真、快递等通讯费用。
6. 其他费用:公司认可的其他合理费用。
三、报销流程1. 员工填写报销单:员工在产生费用后,填写完整的报销单,包括报销事由、金额、日期等。
2. 主管审批:员工向直接主管提交报销单,主管审批并签字。
3. 财务审核:财务人员核对报销单内容,确认费用合规、符合政策后,进行财务审核。
4. 财务付款:财务人员在审核通过后,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四、报销标准1. 差旅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执行,超出标准的部分需经过合理说明和审批。
2. 招待费标准:招待费用需符合公司规定的招待标准,严禁超支。
3. 办公费标准:办公费用应合理节约,杜绝浪费。
4. 通讯费标准:通讯费用应符合实际使用情况,不得私自增加。
5. 其他费用标准:其他费用如有必要产生,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五、报销管理1. 保留发票:员工在报销时必须提供原始发票,不得有虚假报销行为。
2. 报销期限:报销单须在费用产生后一个月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3. 报销限额:不同费用类别有不同的报销限额,超额部分须作出解释并得到相关领导审批。
4. 报销查验:财务人员对每份报销单进行查验,确保报销内容真实有效。
5. 不得重复报销:同一费用不得重复报销,一经审查发现,将取消该笔费用的报销资格。
六、附则1. 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层审批后生效。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跨年度费用报销的财税处理

跨年度费用报销的财税处理
赵璐;邢宇杰
【期刊名称】《财会月刊(会计版)》
【年(卷),期】2013(000)004
【摘要】一、跨年度费用报销的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企业在年度终了,要对这一年度的收入费用进行整体核算。
但在企业年末做账时往往会遇到这样一种: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费用、支出,其款项已经支付,但企业未收到相应的发票。
由于这些费用没有及时报销,其实际发生金额不能准确确定,所以,企业无法在年末据实入账。
但是,即使发票能够在下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之前取得,
【总页数】1页(P125)
【作者】赵璐;邢宇杰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的财税处理r——异地预缴和分包业务的财税处理[J], 黄奇芳
2.ETC费用报销带来的挑战 [J], 郭永宾
3.财务共享模式下费用报销管理探究 [J], 曹建红
4.浅谈企业费用报销的内部审计及财务管控 [J], 朱芳芳
5.费用报销中的诚信行为研究
——基于行为博弈理论 [J], 李闻一;万秦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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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跨年度报销制度

财务跨年度报销制度1. 背景及意义财务跨年度报销制度是指在新的财务年度中,为了避免员工在本年度产生的费用得不到结算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结转,以便在新的财务年度中进行报销的制度。
这一制度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本控制以及员工的福利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实习生等。
3. 具体流程3.1. 报销申请员工在产生费用后,应及时向企业进行报销申请。
若该费用属于财务跨年度范围内,员工应在申请时注明,并在申请单上注明具体的年度及费用分类。
3.2. 财务审批企业财务部门应在员工报销申请提交后进行审批。
同时,财务部门还需对该费用进行审核,以确定该费用是否属于跨年度范围内。
3.3. 财务结转如申请单中注明了该费用属于跨年度范围内,则企业应进行财务结转,将该费用在新的财务年度中进行结算。
3.4. 报销核算在新的财务年度开始后,员工可以向企业进行报销申请。
企业财务部门应对员工的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请单中的费用分类以及是否存在跨年度费用结转的情况。
3.5. 报销支付经过审核后,在企业财务部门的支付程序下,员工的报销费用会得到支付,并计入企业的相关成本之中。
4. 注意事项4.1. 财务结转的时机企业应在年度结算前进行跨年度的费用结转,并将该费用计入当年成本之中。
若在跨年度结转后,员工未能及时报销,则对企业的成本控制和其他财务指标均会产生影响。
因此,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费用核算和报销管理,以确保财务流程的高效稳定。
4.2. 费用分类及核算企业应将费用进行分类,使之更加清晰明确。
同时,企业还应完善相关的财务核算制度,以确保实现对财务流程的全面掌控。
4.3. 员工意识提高对于员工而言,他们应在产生费用后,尽早向企业进行申请,并注明费用的具体分类及是否属于跨年度范围内。
这不仅可以提高员工报销成功的可能性,还可以促进员工对财务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支持。
5. 结论财务跨年度报销制度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该制度下,企业可以更高效、更精确地掌控财务流程。
财务报销期限规定

财务报销期限规定1. 简介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行为,确保公司财务健康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旨在明确财务报销的期限,确保财务报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2. 报销期限2.1 正常报销员工应在发生费用后的1个月内,将相关发票和报销单据提交至财务部门。
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向财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2 紧急报销如遇紧急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疾病等,员工应在获得相关费用支出后立即向财务部门提交报销申请。
财务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处理紧急报销事项。
2.3 跨年度报销如费用发生于上一年度,但需在下一年度报销,员工应在下一年度的3个月内提交报销申请。
逾期未报销的,视为放弃报销权利。
3. 报销流程员工在提交报销申请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
具体流程如下:1. 填写报销单据,附上相关发票和证明材料;2. 提交至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审核;3. 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财务部门;4. 财务部门对报销单据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报销。
4. 违规处理员工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交报销申请的,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处理:1. 逾期未报销的,视同放弃报销权利,不予报销;2. 连续两次逾期未报销的,将被记过,并影响年度绩效考核;3. 恶意逾期报销的,将被严肃处理,甚至可能解除劳动合同。
5. 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解释和补充。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冲突之处,以法律法规为准。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规定,共同维护公司财务健康运行。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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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跨年度报销单据应进行怎样财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总是会遇到这样的疑难问题: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要不要做纳税调整?因为发票邮寄或者出差等出现的特殊情况,经常会存在上一年度发生的费用,不能在12月31日结账前报销入账。
出现这样的现象,应该进行怎样的财务处理呢?
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的政策依据
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在税收方面主要影响企业所得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在纳税年度内发票跨月入账,并不影响当年度所得税的计算。
对跨越年度取得发票入账,虽然不过是时间性差异,但影响不同纳税年度的配比和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有关税法的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
六、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
跨年取得发票的财务处理与纳税分析
目前,对于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企业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其相应的所得税处理如下:
1.作为预提费用处理
企业所得税是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税前扣除费用,对于预提利息、水电费等预提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可以在当年度税前扣除,企业需注意提供预提的费用属于当年度费用的相应业务证明单据。
预提费用当年做纳税调整的,下一年度实际支付时可在实际支付年度税前扣除。
一般收到发票才付款的(即下一年度付款)可以采用这种做法。
2.先计入成本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
先计入当年的费用,符合会计处理的及时性原则,但不能取得发票的话,这部分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
对纳税年度以后才取得发票的,缴纳所得税分以下情况处理:
(1)在汇算清缴期间取得发票的,不需要做纳税调整,已经办理纳税申报和汇算清缴的,可以重新办理年度所得税申报和汇算清缴。
(2)在汇算清缴结束后才取得发票的,仍可以作为所属年度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当年多缴纳的所得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3.实际收到发票时再入账
对于这种情况,目前税法没有统一的规定。
费用入账年份与发票开具年份不一致,虽然只是时间性差异,严格按税法的要求,上年度的费用不能在实际入账年度扣除,但企业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客观原因引起的。
目前比较普遍的做法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非会计差错
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发票入账应该遵循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客观性等原则,原则上讲,发票日期与入账时间应一致。
但实际业务中,对方当月开出的发票可能要到下个月才能取得,甚至跨越年度,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2月31日还在邮寄过程中,但当天必须结账,这笔费用无法在当年度入账;有员工12月份出差,但12月31日仍无法赶回公司,其12月份发生的差旅费就无法在当年报销入账。
以上是由于客观原因的特殊情况,发票日期与入账日期一般相差很小,比如12月份开出的发票,1月份入账。
这种情况不属于会计差错,可以在实际取得发票时入账。
考虑到上述情况由于公司的报销制度及报销时间滞后等客观原因引起的,发票日期与入账日期相差很小,不属于会计差错,也不是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的安排,实际操作中,金额不大,或者不涉及扣除限额的,企业所得税一般不做纳税调整,不存在税务风险。
(2)会计差错
另外一种情况是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发票不能及时入账,比如对方8月份就把发票开了,当时没有及时索取,等下年1月拿回发票已经结账了。
或者员工拿很久以前的发票出来报销。
这些都是企业内部控制上的漏洞导致漏记支出,在会计核算应作为会计差错处理,所得税处理同上述"先计入费用,收到发票后再补做原始凭证"的情况一样。
4.购进货物跨年取得发票的处理
到期末货物已经入库但发票账单未到,会计制度规定期末暂估入账。
下一年度在取得发票时,这批材料的成本不一定转入损益,可能还是存货或则在产品、
产成品等,这种情况不影响损益,不存在纳税调整的情况。
如果年底材料的成本已经结转到损益,也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这时候原材料在账上可能出现负数,实际收到发票时正常入账就可以了。
问题建议:
根据以上分析,若2016年的费用类支出业务在2017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2016年已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冲回原已确认的损益,按发票再确认一笔即可,2016年与2017年所得税汇算时都不需要就该笔业务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2016年没有计入损益的,取得发票时如果计入2017年损益,在2017年汇算时做纳税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同时补充2016年年度所得税申报。
所以,为避免2017年汇算时调整及对2016年的补充申报。
建议企业收到2016年的费用报销单据时,作如下暂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
贷:银行存款
2016年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将该部分费用申报扣除在2016年度。
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是否需要进行所得税调整,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纳税人可以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跨年度取得发票入账引起的麻烦。
1.如果是17年已经预提或者记账的费用(就是只有凭证,没有发票真报账),
那么在18年4月30日前取得该发票的,在17年度税前扣除就是了(不过你需要申报).如果在4月30日既所得税汇算清缴截止日后才取得发票报帐,就不能在17年税前扣除了,并且18年也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2. 另外一种办法..如果企业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尚未申报,对纳税申报表进行修改在税前扣除.可以在18年4月底之前会计上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
企业收到2017年的费用报销单据时,在2018年1月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
贷:银行存款
2017年所得税汇算申报时,将该部分费用申报扣除在2017年度。
3、如果金额小的话,建议就不要另做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