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所得税扣除

财务费用所得税扣除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很多人认为财务费用可以随心所欲的税前扣除,其实不然,我总结一下,供大家汇缴时参考,同时,希望多提意见,有利下一步汇缴工作。
财务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有:一、利息:1、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凭据为金融业利息票据;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凭据是发票;3、向关联企业借款,还要考虑债权性和权益性投资的比例:5:1和2:1,凭据:发票;4、向自然人借款,要发票。
山东下文啦,不知其他各省如何。
二、汇兑损失,凭据是企业的附列资料。
(依据:注会教材)三、现金折扣:可以扣除,凭据是对方收据。
文件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四、售后回购:回购价大于原售价的,准予列支财务费用。
文件依据:国税函(2008)875号五、融资性售后回租。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不可以扣除的有:1、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财务费用;2、需要资本化的利息费用:房地产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需要考虑资本化后,才可在当期列支。
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13号公告现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公告如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后,又将该项资产从该融资租赁企业租回的行为。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时,资产所有权以及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并未完全转移。
一、增值税和营业税根据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收入确定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人出售资产的行为,不确认为销售收入,对融资性租赁的资产,仍按承租人出售前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计提折旧。
租赁期间,承租人支付的属于融资利息的部分,作为企业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定,根据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的税款。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国家对企业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允许一定的扣除项目。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并对其进行适当的解释和说明。
1. 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收入有直接关系的支出,可以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费、直接人工费、直接制造费等;(2) 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等;(3) 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手续费等。
2. 投资平股权法下投资收益企业在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时,如果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并选择了以权益法核算其投资的,可以将通过投资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扣除项目的形式进行抵减。
其中,投资收益是指通过长期股权法或合并法核算的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分摊的税前利润。
3. 减免性支出国家税收法规定了一些特定的减免性支出,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其扣除。
(1) 技术创新支出:企业用于技术研发、创新等方面的支出可以作为减免性支出;(2)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支出:用于国家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出;(3) 鼓励扶持性支出:如扶贫、环境保护、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支出;(4) 外贸出口退税: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取得的出口退税款项。
4. 捐赠支出企业对具有公益性组织或事业单位的捐赠支出,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计入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
捐赠支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方面:(1) 对教育、科学文化、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捐赠支出;(2)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行业和地区的捐赠支出;(3) 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捐赠支出。
5.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项目除了上述列举的扣除项目外,还有一些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项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扣除项目。
这些项目通常涉及到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或领域,如新能源、高新技术等。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原则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人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 相哭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人直接相关。
4. 确定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 合理性原则,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扣除项目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K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二,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三,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街,不得重复扣除。
1.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人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D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人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引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税收政策,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向国家交纳的一种税费。
企业所得税是刻画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税收形式,对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利润水平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及其相关事项。
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主要涉及税基、税率和减免等要素。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些要素及其计算公式。
税基税基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在一定的会计期间内(通常是一年)取得的应税所得额。
税基的计算公式如下:税基 = 应税收入 - 可抵扣支出其中,应税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取得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
可抵扣支出是指可以用来抵减应税收入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税率税率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国家根据税收政策设定的一个比例。
税率的计算公式如下:税额 = 税基 × 税率其中,税额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额,税基是上述税基的计算结果,税率是根据国家税收政策设定的。
减免减免是指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的一种减免优惠政策。
减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2.投资优惠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可以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推迟缴纳税款;3.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或推迟缴纳税款。
税务申报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申报与缴纳是企业应履行的义务。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收机关的规定,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
企业可通过以下步骤完成税务申报与缴纳:1.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包括应税收入、可抵扣支出、税基等内容;2.计算税额:根据税基以及税率等要素,计算出企业所得税额;3.缴纳税款:将计算出的企业所得税额按照规定的时间、方式缴纳给税务机关。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减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及减税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其计算方法和减税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经营和税负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及减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应税所得的计算和税额计算两个环节。
首先,应税所得的计算是企业所得税计算的首要步骤。
企业应税所得根据企业的经营性收入、所得减除项目以及税前扣除项目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 确定纳税周期:企业所得税按年度计算,一般纳税周期为一年。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企业经营收入减去可抵扣费用等。
企业经营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收益等。
可抵扣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经营收入 - 可抵扣费用3. 查找税率表:根据企业类型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适用的税率表。
4. 计算应纳税额:根据税率表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税率,得出应纳税额。
其次,税额计算是根据应纳税额计算企业所需要缴纳的税额。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有两种计算办法:月度计算和年度平衡计算。
1. 月度计算:企业按月度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个月应当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计算税额以及上期结转税额,并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时间内缴纳。
2. 年度平衡计算:企业按年度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
每个纳税年度结束后,企业应当进行年度平衡计算,将已缴纳税额和实际应纳税额进行核对,然后补缴税款或者退还税款。
二、减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减税优惠政策。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减税优惠政策:1.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减免一部分或全部应纳税所得额。
这一政策旨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其发展。
2.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于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国税2012第15号公告

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关于企业融资费用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三、关于从事代理服务企业营业成本税前扣除问题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四、关于电信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五、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明细表

环保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财产保险费
汇兑损失
不包括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
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分期扣除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
纳税人通过非“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
纳税人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可以扣除
准予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保护支出
表7-1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基本规定
应重点关注的项目
成本
生产经营成本
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
费用
销售费用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佣金
管理费用
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研究开发经费
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借款费用
税金
销售税金及附加(六税一费)
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工资薪金总额×2.5%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补充养老保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费
工资薪金总额×5%
补充医疗保险费
工资薪金总额×5%
公益性捐赠支出
年度利润总额×12%
销售佣金(非保险企业)
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
费用抵扣比例

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利润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做财务工作经常要在没有账簿的情况下编制财务报表,没账也不能瞎编,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
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
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⑦假设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4、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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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中可抵扣的财务费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所称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判定你公司存在债权性投资】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你公司应该属于其他企业,注册资本500万,由此确定债权性投资为500万X2=1000万】3、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为2000-1000=1000万元,超过部分不可扣除利息为1000*10%=100万】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超过向金融企业借款利息金额为:(2000-1000)*(10%-7%)=30万元)【不可扣除财务费用为=100万+30万=130万元】【所以可扣除的财务费用为=300万-130万=170万元】是和注册资本有关的。
一是能扣除的利息费用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算出的利息费用,二是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金融企业是5:1,其他企业是2:1,超过的利息费用都不能够扣除。
会计考试题设立于某经济特区的中外合资甲化妆品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初开业,2006年至2007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15%。
2011年度为减半征税第二年,当年相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甲公司坐落在某市区,全年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共计10万平方米,其中:公司办的幼儿园占地3000平方米、厂区内道路及绿化占地4000平方米,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门市部占地500平方米,生产经营场所占地92500平方米。
(2)甲公司当年度固定资产原值共计60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4000万元,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
签订租赁合同1份,4月1日将房产原值200万元的仓库出租给某商场存放货物,出租期限5年,共计租金30万元,签订合同时预收一个季度租金1.5万元,其余的在租用期的当季收取。
(3)当年签订化妆品销售合同50份,记载金额8000万元。
年终实现不含税销售额共计8000万元,取得送货的运费收入58.5万元;购进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购货金额5500万元、进项税额935万元;另支付销售货物的运费20万元,保险费和装卸费8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及其他单位开具的合法货票。
“国庆”节前,将自产化妆品作为福利发放给本公司每位员工,市场含税零售价每套117元,成本结转无误。
全年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200万元。
(4)“投资收益”账户记载:购买国债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48万元、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到期兑付取得利息收入14万元。
(5)发生财务费用200万元;其中包含与某商业银行签订12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60万元,与某企业签订2000万元(借期一年)借款合同支付的年利息120万元,以及因逾期归还贷款支付的银行罚息20万元。
(6)发生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60万元和新产品开发费用120万元,但不包括相关税金。
(7)发生广告费740万元,业务宣传费用60万元,代销手续费5万元。
(8)公司本年度在册员工500人,全年计入生产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包括支付本企业残疾职工工资6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18.4万元,实际列支职工福利费122.8万元和职工教育经费25.5万元。
(9)营业外支出实际发生额160万元,其中包括对某展销会的赞助25万元、直接向某老年福利院的捐款10万元。
(10)欠乙公司货款35万元。
由于甲公司资金周转出现暂时的困难,短期内不能支付已于2011年3月1日到期的货款。
2011年5月1日,经双方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其生产的化妆品偿还债务。
该批化妆品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不含增值税),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未包含在上述结转的成本之中)。
其他相关资料:①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单位税额2元;房产税计算余值时的扣除比例20%;印花税税率:购销合同0.3%、借款合同0.05%、财产租赁合同1%;②相关票据在规定期限内均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答案:财务费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2000×(60÷1200)=20(万元)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200-20=180(万元)财务费用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为购建或生产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费用"等账户核算。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在会计中属于损益类科目。
主要内容(1)利息支出,指企业短期借款利息、长期借款利息、应付票据利息、票据贴现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长期应付引进国外设备款利息等利息支出(除资本化的利息外)减去银行存款等的利息收入后的净额。
(2)汇兑损失,指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
(3)相关的手续费,指发行债券所需支付的手续费(需资本化的手续费除外)、开出汇票的银行手续费、调剂外汇手续费等,但不包括发行股票所支付的手续费等。
(4)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
分配情况但在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计入开办费;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的利息支出,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清算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计入清算损益。
烽火专家认为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虽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但与营业收入的实现没有明显的因果关系,不宜将它计入生产经营成本,只能作为期间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认,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一般在“财务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并按费用种类设置明细帐。
财务费用发生时,记入该科目的借方,期末将余额结转“本年利润”科目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经营期间发生的手续费、工本费等不能记入财务费用,而应记入管理费用下的办公费。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计入在建工程,不作为财务费用核算.。
筹建期间的财务费用计入管理费用。
分析情况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财务费用”科目。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
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核算规则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在“财务费用”科目中核算,并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预提费用”等科目;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监控解放。
月终,将借方归集的财务费用全部由“财务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计入当期损益。
结转当期服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
“财务费用”科目的核算规则是:发生的财务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对应科目;发生的应冲减财务费用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则借记相关对应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在利润表中,单设“财务费用”项目反映企业发生的财务费用,并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即期未结转的余额分析填列。
检查技法1、利息支出的审查(1)企业当年列支的利息支出是否确实属于当年损益应负担的利息支出,有无将应由上年度或基建项目承担的利息支出列入当年损益。
(2)利息支出列支范围是否合规,注意审查各种不同性质的利息支出的处理是否正确。
一般而言,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在其竣工之前的,计入购建资产价值;企业的罚款违约金列入营业外支出。
(3)审查存款利息收入是否抵减了利息支出,计算是否正确,特别应注意升降幅度较大的月份,分析其原因。
2、汇兑损失的审查(1)审查企业列支的汇兑损益是否确已发生,即计算汇兑损益的外币债权、债务是否确实收回或偿还,调剂出售的外汇是否确已实现。
(2)审查汇兑损益计算的正确性,计算方法的前后一致性。
(3)审查有无将不同数量的外币之间的记账本位币差额当成汇兑损益的现象。
(4)审查企业经营初期发生的汇兑损益,尤其是外汇调剂、汇兑损失应查明发生的具体时间,有无为了延续减免税期,而人为地将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失计入生产经营期间汇兑损失的行为。
3、各种手续费的审查主要审查各种手续费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正确与否;有无将应列入其他费用项目的或者应在前期、下期列支的手续费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科目设置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筹资方式下支付利息支出;3、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外币兑换价差4、财务费用---手续费:各种银行收支业务产生的手续费科目:一、有关利息收支的会计处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利息收支核算的内容已由原来的银行存贷款利息核算,逐渐扩展到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借贷利息核算,而且表现形式渐趋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