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社会解释学范式及其方法论指导原则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流派与研究路线——实证主义解释主义批判主义的研究范式

定性研究与质的研究方法
观察法、民俗方法论和文献研究 扎根理论
质性研究的定义
质性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 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访谈、观 察、实物分析),对研究现象进行深入的整体 性探究,从原始资料中形成结论和理论,通过 与研究对象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 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社会科学研究的主要类型
学术取向(求真,是 实践取向(求
什么)
善,应该是什 么)
范 式 实证主义 解释主义 批判理论、实 用主义
经验的 量的研究 质性研究 行动研究 (量、质)
思辩的
定性研究
西方社会学理论发展阶段及其主要类型
古典社会学理论阶段 (1830-1920年代)
涂而干 (实证主义传统)
现代社会学理论阶段 (1930-1970年代)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
第二讲 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流 派与研究路线——实证主义、解 释主义、批判主义的研究范式
1
第一节 社会研究路线的确定
一、 何谓“研究” 广义:对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思考 狭义: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认识活动
;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技术,对有待解 决的问题进行系统的探究;以经验事 实为依据,并将其上升为一般理论( ?)
结构功能主义/交换论 /冲突论/功能主义/结 构主义
韦伯 (人文主义传统)
社会行动理论/符号互 动论/现象学/常人方 法学
马克思 (批判主义传统)
批判理论/结构主义马 克思主义
当代社会学理论阶段 (1980年代-)
新功能主义 系统功能主义
结构化理论 理性选择理论
沟通理论 后结构主义
第二节 实证主义的社会科学研究
量化分析的线性研究模式
解释主义范式

解释主义范式
解释主义是人类在科学研究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种哲学观点,主要常见于人文社会科学。
词汇解释解释主义的哲学根基来源于唯心论。
它主张人类对世界的体验并非是对外界物质世界的被动感知与接受。
解释主义范式总的来说,接受解释主义传统的研究人员认为,由于人类的反射能力,人类的行为与其他物理和生物世界是不同的。
人的行为是有目的的,它是为了完成某种目的而采取的行动。
人类的行为是建立在意义的社会网络之上的,他们的行为是由同一意义系统内的其他人赋予意义的。
人类对他们在共同的社会世界中对他人的行为负责,并且他们(对他人和自己)对他们使自己的行为变得可理解的能力的基础上是有意义的。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范式及应用

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范式及应用方法论是指研究方法的理论基础,旨在解决学科研究中的问题、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法学方法论作为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之一,旨在探讨法律规范的适用规则以及判例和法律原则的运用方法。
本文将从研究范式和应用两个方面探讨法学方法论的相关内容。
一、法学方法论的研究范式1. 传统法学方法论传统法学方法论主要受罗马法学影响,注重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运用。
其主要特点是严格区分实证与规范,强调法律的客观性和普遍适用性,并奠定了法律的价值中立性。
但传统法学方法论的不足之处在于未能有效解决法律规则的适用问题,且缺乏对法律背后的社会、历史和经济背景的分析。
2. 现代法学方法论现代法学方法论试图超越传统方法论的局限,注重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评价。
现代法学方法论主要包括解释学、实证主义、规则主义等流派,强调运用一定的分析工具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现代法学方法论的重要贡献在于提出一系列研究法律问题的新方法,帮助法学研究更密切地与现实联系起来。
3. 法学实证主义方法论法学实证主义方法论强调对法律的实证研究,通过观察、实证分析和统计方法来揭示法律规则的实际运作情况。
其主张法学研究应以事实为依据,避免主观的评价和建构。
法学实证主义方法论的发展使得法学研究更加科学化和现实化,为法学与社会科学的交叉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法学方法论的应用1. 法律制定与司法裁判法律制定和司法裁判是法学方法论的主要应用领域之一。
法学方法论可以帮助法律制定者和司法裁判者更好地理解和解释法律,确保法律规则的适用性和公正性。
例如,法学方法论可以通过解释学方法对法律进行解释,确保司法裁判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2. 法律学科研究法学方法论对法律学科研究的发展和进步起着重要作用。
不同的方法论可以帮助研究者从不同的角度来审视法律问题,并提供相应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例如,社会学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从社会背景的角度来分析法律问题,经济学方法可以帮助研究者从经济效益的角度来评估法律规则的合理性。
社会学方法论实证主义解释主义批判主义

社会学方法论是研究社会现象和社会现实的方法和原理,是社会学理论的基础。
在社会学方法论中,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和批判主义是三种主要的方法论。
一、实证主义实证主义是一种以经验证据和事实为基础的社会学方法论。
实证主义强调通过观察和实证研究来获取社会现象的客观事实,强调客观性和可观察性。
实证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应该像自然科学一样,通过实验和观察来验证理论,提出了“价值中立”的观点,即社会科学家应当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受主观态度和价值观的影响。
二、解释主义解释主义强调社会现象的内在意义和可能的意义。
解释主义认为,社会现象并不是简单的客观事实,而是具有复杂的含义和内涵。
解释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家应该关注社会参与者的主观意义和社会现象背后的意义,而不仅仅是客观的事实。
解释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家应该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而不是简单地做出客观观察。
三、批判主义批判主义强调社会科学应当关注社会的阶级、权力和社会不平等问题。
批判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应当关注社会现实中的不平等和不公正,通过批判分析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
批判主义认为,社会科学家应该揭示社会现象背后的权力关系和社会结构,关注社会变革和社会正义。
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和批判主义是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三种主要方法。
实证主义强调客观性和可观察性,解释主义强调社会现象的内在意义,批判主义强调社会的阶级、权力和不平等问题。
不同的方法论强调不同的社会现象和研究重点,但这三种方法论都是对社会现象的深入分析和研究的重要手段。
社会学家在实践中应根据具体研究对象和目的选择适合的方法论进行研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分析社会现实。
实证主义、解释主义和批判主义是社会学方法论中的三种重要方法。
借助这些方法,社会学家可以更好地解释和理解社会现象的本质,并以不同的方式对社会进行实证研究、解释分析和批判反思。
在接下来的部分中,我们将更深入地探讨这三种方法论的特点和应用。
四、实证主义的特点和应用实证主义的核心在于强调客观性、科学性和可观察性。
使用解释主义范式的例子

使用解释主义范式的例子1.什么是解释主义范式解释主义范式(I nte r pr et iv is mP ar adi g m)是一种基于主观理解和解释的研究方法。
它强调研究者对研究对象的主观解释和理解,关注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中的主观意义。
通过对个体、群体和社会的解释和理解,可以揭示背后的深层动机、价值观和意义。
2.解释主义范式的应用举例解释主义范式在各个领域有广泛的应用。
以下将通过几个具体例子来说明解释主义范式的应用。
2.1文学研究在文学研究中,解释主义范式可以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作家的创作动机和意图。
通过对文本的解释和理解,可以揭示作家所希望传达的主题、情感和思想。
例如,在《红楼梦》中,通过解释和理解作者曹雪芹笔下的人物形象、事件和对话,可以揭示中国古代社会的等级观念、女性地位以及家族命运等重要主题。
2.2社会学研究解释主义范式在社会学研究中的应用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社会行为和社会关系的主观意义和背后的动机。
例如,在研究人际关系时,解释主义范式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个体对社交互动的解释和理解,包括心理需求、期望和情感反应等。
同时,解释主义范式还可以揭示社会行为和观念背后的文化、历史和意义等方面的因素。
2.3教育研究在教育研究中,解释主义范式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学习者的主观体验和意义构建过程。
通过对学习者的解释和理解,可以揭示他们对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和学习过程的主观理解和意义构建。
例如,在研究学生学习动机时,解释主义范式可以帮助我们理解学生对学习的目的、动机和期望的多样性和个体差异性。
3.解释主义范式的优势和局限性解释主义范式有以下优势:-强调主观解释和理解,可以揭示深层次的动机和意义。
-关注个体、群体和社会的主观意义和文化背景。
-适用于研究人类行为、社会现象和文化表达等复杂主题。
然而,解释主义范式也存在一些局限性:-结果的主观性和个体差异性会增加研究的主观性和难度。
-难以推广和一般化,不能得出客观普遍规律。
4.总结解释主义范式是一种强调主观理解和解释的研究方法,它能帮助我们深入理解个体、群体和社会的主观意义和背后的动机和意义。
伽达默尔 后现代解释学

伽达默尔后现代解释学伽达默尔是一位德国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他是后现代解释学的重要代表人物。
后现代解释学是一种关注语言和文化解释的理论,它批判性地反思语言和解释的本质,并探索话语的权力和意义的形成。
伽达默尔的贡献在于他提出了一种新的解释学范式,即语言的游戏论。
下面将详细介绍伽达默尔的后现代解释学思想,并探讨其对现代语言理论的影响。
首先,伽达默尔认为语言是人类社会和文化的核心要素。
他认为,语言不仅仅是传递信息的工具,而且是我们理解世界和与他人交往的基础。
他强调语言的即时性和交际性,认为语言仅仅靠语音或文字的形式是不够的,还需要考虑语境和背景知识。
据此,他提出了“第二位无形”的观点,即语言并不是在独立存在的意义单元之间进行转移,而是通过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和合作来共同产生意义。
其次,伽达默尔关注话语权力的问题。
他指出,语言是话语权力的表达和行使,通过语言的运作,人们能够掌握或受制于话语权力。
话语权力不仅仅是对特定话语的掌控,还包括对话语空间的掌控和规范。
他认为,话语权力的运作是一种权力关系和社会关系的表现,通过语言,人们可以塑造和改变现实,影响和控制他人的行为和思想。
伽达默尔的后现代解释学中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再现”,即通过语言和解释来创造和再现现实。
他认为,语言和解释并不是客观地呈现和展示现实,而是通过选择和加工的过程,创造出一种特定的现实。
这意味着,语言和解释不是中立的,而是带有主观性和倾向性。
因此,人们需要持续关注语言和解释的运作方式,以及其对现实的影响和塑造。
在伽达默尔看来,语言是一种游戏。
他将语言理解为一种规则和规范的系统,人们在使用语言时按照这些规则和规范来行动。
他强调,语言游戏的规则和规范是人们共同协商和遵循的,而不是自然存在的。
因此,语言游戏并不是一种确定、静止的结构,而是一种不断变化和演变的过程。
伽达默尔提出的语言游戏论对现代语言理论产生了重大影响。
它突破了传统语言理论中关注逻辑和形式的范式,强调了语言的交际性和即时性。
4·现代西方社会学理论-总结&思考题

一、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学(4学时)(一)实证主义社会学的提出孔德认为,整个宇宙现象按其性质可具体分为五类,与此相应地,他将科学也划分为五种:天文学,研究天文现象;物理学,研究物理现象;化学,研究化学现象;生物学,研究生物现象;最后,社会学,研究社会现象。
前四种科学在他之前已经有了专门研究,成为独立的学问,惟有关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尚未进入实证阶段,成为真正的科学。
孔德把这门科学最初命名为“物理社会学”,后来改名为社会学。
(二)社会秩序论孔德把社会学定义为研究社会秩序和社会进步的科学。
他将社会学的基本内容划分为社会静力学与社会动力学两个部分。
社会静力学是研究各种社会的基本秩序及某个特定整体的各个机构之间的相互关系。
它是从社会的横断面,静态地考察人类社会的结构和制度,寻找确立维护人类社会的共存和秩序的原则。
孔德的社会静力学是“重建社会秩序”的宏观构想。
它包括两个部分:人性结构和社会性结构。
孔德试图借助对人的本性的解释去了解社会历史,并人性中找到社会秩序的根基,找到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价值原则和道德力量。
孔德认为,宗教缔造社会秩序。
语言、所有制和社会组织(社会劳动分工)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也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社会变迁论孔德实证社会学的另一部分内容是社会动力学。
社会动力学是从社会纵的方面,动态地研究社会的变迁与进化。
智力发展三阶段的理论是孔德社会动力学的基本内容。
孔德根据他的人类智力发展的根本规律,将人类社会变迁与进步的历史进程分为三个阶段:军事阶段、过度阶段、工业阶段。
智力发展是社会发展的动力,除此之外死亡、人口、种族、气候、道德价值的精神和政治活动等对社会的进化都有影响作用。
【思考题】1、孔德的科学分类与社会学的关系是什么?2、为什么孔德把社会学分作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3、如何评价孔德在社会学史上的地位和作用?二、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2学时)(一)社会进化论斯宾塞认为宇宙间一切都在进化,上至天体的形成,下至物种、人种的起源,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自然领域到人类社会,均受进化规律的支配。
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

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一、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定义及其基本特征1、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定义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解释学方法研究人类社会现象的一种理论,它将对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现象进行解释、说明,并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解释。
2、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二、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1)知识形态多样性和内容综合性的统一。
具体表现为:首先,不同类型的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有着自己独特的知识形态。
它们所运用的方法各异,但都试图在一定的方法论范式下研究一定领域的问题,探索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
因此,不同类型的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知识形态往往呈现出某些共同性。
其次,不同类型的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也有着各自独特的内容。
每种方法论在解释研究对象时都会涉及到各种相关的因素,这些因素既包括作为知识形态的文献资料,又包括作为研究对象的人以及处于其中的历史过程等,由此构成了该方法论的基本内容。
再次,各类型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在知识形态和内容上的这种差异决定了各自独特的理论品格。
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正是依据不同的原则建立起来的不同的理论品格,如历史主义的解释学方法论强调从文本出发,历史阐释和历史反思;阐释学的解释学方法论注重阐释者在阐释过程中对被阐释对象的态度和观点;批判的解释学方法论更侧重对批判者与被批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
(2)过程形态或现象学或逻辑实证性的统一。
具体表现为:首先,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所运用的理论和知识并非完全从概念和原理出发,而是试图在日常语言中寻找能够帮助我们理解日常世界的概念,并运用归纳和演绎等手段对日常世界的事物进行描述。
其次,解释学社会科学方法论采取了某些与传统实证主义截然不同的研究方法。
它们关心的不是研究对象的事实,而是研究如何描述、解释那些事实;它们重视在经验层面上对解释过程的考察,而不是对事物本身的解释。
(3)主体认识客体性和主体创造性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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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解释学范式及其方法论指导原则内容摘要:英国学者伯内尔和摩根总结了四种社会学理论范式,即功能主义范式、解释学范式、激进人文主义范式和激进结构主义范式。
本文针对其中的解释学范式提出了四条方法论指导原则,即同情原则、谨慎原则、逻辑原则和顺应原则。
关键词:解释学范式同情原则谨慎原则逻辑原则顺应原则现代社会分层理论范式概述英国学者吉布森·伯内尔(Gibson Burrell)和盖雷斯·摩根(Gareth Morgan)在他们的《社会学范式与组织分析》(1979)一书中,根据“社会科学的本质”和“社会的本质”等两条线索,为社会学理论提供了一个2x2的基本范式方阵,如图1所示。
方阵的横轴,即“社会科学的本质”对应的两个方向分别是“主观”和“客观”,这源于社会学的两个重要传统:一是实证主义,即人们可以采用自然科学的模型、方法等对社会事务进行管理;二是德国的唯心主义,即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精神或理念等对社会事务的属性进行确认;方阵的纵轴,即“社会的本质”对应的两个方向分别是“秩序社会学”和“激进变革社会学”,这主要源于社会学家有关“秩序-冲突”的古老辩论:冲突会导致社会分裂?—负向社会功能;冲突会防止社会僵化?—正向社会功能。
两条轴线相交后,我们便得到了社会学理论的四种基本范式,即功能主义范式(客观-秩序)—最主要的理论范式,假定人的理性,认为可以通过科学测量和检验的方法解释具体的社会;解释学范式(主观-秩序)—以个人的观点解释社会,试图通过参与观察去理解个体的行为和主观创造的世界;激进人文主义范式(主观-激进变化)—认为社会约束限制了人们的潜力,当前主流意识形态是将人与真实自我分离;激进结构主义范式(客观-激进变化)—认为内在的结构性冲突会通过政治危机或经济危机等形式引发社会的不断变革。
社会学理论范式反映的是社会学家对其研究主题所表现出的基本意向和潜在的知识假设,然而现实中的社会学理论却不大可能都是纯粹的,比如目前本属功能主义范畴的社会学理论越来越受到解释型社会学理论的影响,而解释型社会学理论又越来越受到激进人文主义社会学理论的影响;换言之,社会学理论范式似乎更加表明的是社会学家的社会学态度,即每一种社会学理论范式本质上都涉及一种具体的社会学理想,根据这一理想,社会学家实施并不断完善其现实的社会学践行。
我们必须对这样的态度(理想)有足够的认识,借此我们才能深入不同社会学家的社会学理论,继而发展我们自身的社会学。
比如功能主义范式的态度在于秩序,解释学范式的态度在于意义,激进人文主义范式的态度在于觉悟,激进结构主义范式的态度在于革命。
从态度到践行,这势必会引发方法论方面的问题讨论;而本文所要研究的,便是其中的一例,即解释学范式的方法论指导原则。
解释学范式概述不同的社会学家在面对同样的研究对象时,即使有着相同的社会学态度,可往往也会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或者研究方法,这一方面在于社会学家个体间存在着差异,如性格、喜好、知识水平、研究能力等;另一方面,不同的方法论指导思想亦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方法论,研究方法的方法;方法论指导思想,借以指导方法使用所遵循的依据及其目的。
当然,这里并不是要对不同的方法论指导思想进行统一,我们只是在尝试如何能够在相同的社会学态度当中发现更多涉及方法的一致性。
解释学范式寻求在主观性范围内对于世界如其所是及社会的基本性质的描述说明,这是在保持与秩序原则一致的前提下观察的结果,因而这样的社会学对于“改变”的意图或方向而言是隐性的而非显性。
从现实出发,它常表现为唯名论、反实证主义、唯意志论和各种表意的研究等。
它认为社会是涌现的过程,为个人的关注所建立。
社会现实在一定程度上被认为是具有任何形式,且又存在于任何个人的感觉之外的,它仅仅被看作是比假想的内容和被主观分享的意识多那么一点点的东西。
在解释学范式的领域内,本体论的社会被视为非常可疑且有问题的,本体论的假设被直接排除在诸如“秩序-冲突”的讨论之外,而日常生活却获得了空前的地位,被认为是社会现实的来源与基质,解释的哲学家和社会学家们由此深入人的意识及主体性。
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假设人类社会是凝聚、有序和协调的,因此冲突、独断、矛盾、隐藏和改变性的事物在这样的社会学中并无地位,这样的社会学关注对自然现状、社会秩序、共识、社会融入与合作、团结与现实性等的理解和描述,它们更多追求的是在不间断的过程中为世界的如其所是而建立的那些主观性的认识与理解。
解释学范式的方法论指导原则(一)同情原则同情是人的本能之一,其作用在于理解。
马克斯·韦伯认为,理解具有两种形式,或者是具有理性性质的,即逻辑的或数学的;或者是神入(empathy)的,即“感觉上可以重新体验的”。
前者不仅可以使我们理解涉及数学逻辑的命题,还能使我们理解力图通过选择适当的手段而达到目标的行动;后者较为复杂,因其涉及对那些不能直接被理性所领会事物,如人的终极目的、价值、意义等。
根据韦伯,神入理解的可能性在于理解者是否能够在假定相同的情况下,对被理解者当时经历的内心变化进行切实地重新体验;然而,当这样的理解涉及终极价值、激昂的宗教情绪或其他一些极端情绪时,理解者与被理解者在价值取向、道德判断、信仰情绪等方面的差距越大,神入理解实现的可能性也就越小。
对此,韦伯解释说:“根据实际情况,我们不得不只能以从智慧上去阐释它们为满足,或者在有些情况下连这也办不到,就干脆把它们作为事实加以接受,并从以尽可能用智慧去阐释的基准点出发,或者从尽可能以感觉上接近的方式去重新体验的基准点出发,去理解这个以它们为动机的行为的过程”。
换言之,正如韦伯本人所强调的那样,他的理解社会学的方法是“理性主义的”,而他的神入理解的缺点亦正在于他对理性主义的强调—重新体验成了数学验证的过程;这就引起另一个方法论术语,即同情的出现。
神入与同情的区别主要在于后者多了一层“分担、分享”的意思;也就是说,同情不仅要求理解者对于被理解者的神入,它还要求理解者分享和分担被理解者的境遇、情感、情绪等;简言之,它要求理解者在实际观察中“成为”被理解者,这势必能在较大程度上避免了韦伯的方法不足。
从表面上看,同情似乎增加了主观方面的风险;事实上,由于同情是理解的方法并非判断的方法,那么它非但没有增加主观的风险,反而却是降低了。
如不进入被理解者的“主观”,何以能够保证理解者理解行为的“客观”?何况解释学范式本身追求的就是在主观性范围内对于世界、社会等进行的恰如其分、如其所是的理解与描述。
(四)顺应原则在《自觉的科学》(1982)一书中,莫兰曾经提及研究者对于社会和人类的责任问题,他认为当代学界“既缺少科学的责任性又缺少关于责任性的科学”:首先,“把科学作为科学的对象和把科学家作为主体来考察方面还没有任何客观的方法”;其次,“科学地认识科学的困难由于这种认识的悖论的特点而增加”;再次,“自然科学的进展引起了有关社会和人类的问题的研究的倒退”;最后,“学科知识的超级专业化今后将使科学知识化为零散的碎片(它们的统一将只能在形式化很高的抽象的层次上进行),包括特别受到影响的人类—社会学科学;后者只得到专业化的坏处未得到其好处。
因此,所有跨越学科的整体性的概念将在这些学科间被捣碎或撕裂,而决不会被跨学科的企图所重建”。
这亦引起了一个“行动的环境论”的问题:“个人或团体的一个行动进入了一个各种因素相互反馈作用的复杂环境,该环境使得这个行动改向、偏转,有时甚至与原意背道而驰。
因此一个旨在争取和平的行动可能导致增强战争的可能性的后果,而一个增强战争风险的行动可能意外地起了促进和平的作用(通过它的威慑作用)。
因此,具有良好的意图并不能保证真正地负责任。
责任心不得不面对可怕的不确定性。
”换言之,每一位社会学家都有可能面临两种伦理学的选择:一种是认识的伦理学,社会学家“为着知识的欲望而牺牲一切”;另一种是公民和人类的伦理学,社会学家将去抵制那些“不知道极限的权力”。
在莫兰看来,认为可以“魔术般地”找到解决二者关系的办法的想法是虚妄:首先,“任何自称科学的政治理论企图独占科学的性质,而通过这一点正好揭示了它的反科学性”;其次,“行动的环境论向我们表明,我们的行动一旦进入社会环境就会被拖入一个相互作用/反馈作用的游戏中,从而使它们偏离原有的方向,有时甚至背道而驰。
因此我们必须努力超越孤芳自赏的状态和狭隘的激进主义。
”那么,对于这样的行动的环境论,就存在一个社会学家的态度的明晰度的问题;简言之,是选择的问题。
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是主观的社会学,也是秩序的社会学(见图1);这实际上说明的是此类社会学的两种专业化品质特征;这样的特征决定了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必须是顺应的社会学—与政治、科学的伦理或伦理的科学无关,社会学家只是浸入其中的观察者、沉思者、描述者,他们向这个世界敞开,并与这个世界相互融入。
这样的社会学家顺应社会的发展与自然的变化,不带任何改造的企图,他们尝试通过自身的分析去发现日常生活的真实,并享受日常生活的真实—一种美学的敏感性正试图从他们的社会学中崛起。
当然,这里有两点需要进行说明:一是由社会学家的“描述”所引发的行为与社会学家的行为是不同的行为,这两种行为之间是否具有本质上的差异主要取决于社会学家自身的意图;解释学范式的描述可能会促使一些行为的出现,但那并不是此类社会学家们的目的,后者们的追求在于对其所处现实能够进行客观描述的专业价值的实现;二是解释学范式与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并不相同;按照已确定的用法,范式相当于一个“公认的模型或模式(Pattern)”,即标准的样式;那么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可以是多样的)实际上只是解释学范式(唯一和固有不变的)在社会学领域内的应用,解释学范式的社会学或许会受到其他类型的社会学,如激进人文主义范式的社会学的影响,但那并不影响解释学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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