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12•【字号】沈政发〔2017〕9号•【施行日期】2017.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发〔2017〕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现将《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沈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3月12日沈阳市“中国制造2025”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通知》(辽政发〔2015〕6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建设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的重大历史机遇,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改革和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升级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与制造业发展深度融合为突破口,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工程建设对重大技术装备的需求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培育数量众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扎实推动企业实现智能化转型,完善产业价值链条,着力打造新的增长极,改造提升优势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全力将我市打造成为“中国制造2025”的先行区、全国创新改革的示范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树立典范。

(二)总体思路。

围绕“一大主题”,突出“两大动力”,推进“三个转变”,坚持“四个发展”,采取“五大策略”,打造“沈阳智造升级中国、沈阳品牌服务世界”的新形象,实现我市“制造强市”的战略目标。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是中国政府为支持制造业转型升级
而设立的专项基金项目。

该项目旨在通过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推动
制造业向高端、智能、绿色和服务化方向转型,提升制造业技术水平、品质水平和创新能力。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的支持:一
是支持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活动,提高产品
技术含量和附加值;二是支持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进行产能优化、产品结构调整和工艺创新,提升生产效率和竞争力;三是支持企业智
能制造,鼓励企业引进和应用先进制造技术和装备,提高生产自动化
水平和智能化程度;四是支持企业绿色制造,鼓励企业推进资源节约
和环境保护,提高生产过程的环境友好性;五是支持企业服务转型,
鼓励企业提供高品质、差异化和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多
样化的需求。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国
内外投融资和企业自筹资金。

项目的资金管理和使用由专门的管理机
构负责,对于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可以通过申请获得资金支持。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项目的实施对于推动中国制造业的转型
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

同时,该项目也为制造企业提供
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支持,促进了制造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3.20•【字号】苏政发〔2017〕25号•【施行日期】2017.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振兴实体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苏政发〔2017〕2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促进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引导企业加快制造模式创新(一)推进智能制造建设。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牵头或参与智能制造标准制定、承担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项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支持。

打造智能制造产业生态链,深入实施企业制造装备升级计划,鼓励企业建设示范智能车间、工厂,对省级优秀示范智能车间给予50-150万元奖励。

组织举办世界智能制造大会、世界物联网博览会,推动智能制造供需对接,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补。

(二)提升互联网化水平。

深入实施企业互联网化提升计划,对企业研发设计协同化、生产管控集成化、购销经营平台化、制造服务网络化等重点环节提升项目,按投资额或固定资产贷款额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或贴息支持。

支持企业探索网络型组织、柔性管理、绿色管理等基于互联网的经营管理新模式,培育互联网创新示范企业,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发挥“江苏工业云”“e 企云”等云平台作用,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中小微企业互联网化提升。

(三)发展服务型制造。

建立服务型制造评价指标体系,搭建服务型制造智力支撑平台和产业推广平台,发展总集成总承包、个性化定制、在线支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品牌管理、创意服务、融资租赁服务等业态。

橡胶项目实施方案

橡胶项目实施方案

橡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总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橡胶项目橡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之一。

它不仅为人们提供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日用.橡胶医用等轻工橡胶产品,而且向采掘.交通.建筑.机械.电子等重工业和新兴产业提供各种橡胶制生产设备或橡胶部件。

可见,橡胶行业的产品种类繁多,后向产业分广阔。

橡胶制品指以天然及合成橡胶为原料生产各种橡胶制品的活动,还包括利用废橡胶再生产的橡胶制品。

合成橡胶的产量已大大超过天然橡胶,其中产量最大的是丁苯橡胶。

而我国是世界天然橡胶的消费及进口大国。

近年来,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其橡胶制品行业也得到了较为快速的增长。

根据数据显示,截止到xx 年我国橡胶制品行业产量为4979.3 万吨,销售收入近9709 亿元,其市场规模也将近8640.7 亿元。

xx 年1-9 月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工业总产值23176 万元,同比下降5.9;工业销售产值23055万元,同比下降11.7。

(二)项目选址某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三)项目用地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7910.62 平方米(折合约11.86 亩)。

(四)项目用地控制指标该工程规划建筑系数65.60,建筑容积率1.69,建设区域绿化覆盖率7.37,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79.07 万元/亩。

(五)土建工程指标项目净用地面积7910.62 平方米,建筑物基底占地面积5189.3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368.95 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主体工程9467.52 平方米,项目规划绿化面积984.70 平方米。

(六)设备选型方案项目计划购置设备共计74 台(套),设备购置费663.09 万元。

(七)节能分析1.项目年用电量701619.02 千瓦时,折合86.23 吨标准煤。

2.项目年总用水量3404.07 立方米,折合 0.29 吨标准煤。

3.“橡胶项目投资建设项目”,年用电量701619.02 千瓦时,年总用水量3404.07 立方米,项目年综合总耗能量(当量值)86.52 吨标准煤/年。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01•【字号】赣工信信推字〔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江西省工信委关于印发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工信信推字〔2016〕78号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为规范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的管理,我委出台了《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西省工信委2016年3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江西省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财政预算内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两化融合示范专项资金从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中安排,用于引导和支持企业、园区推进两化融合,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两化融合示范专项项目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规范、安全和高效地安排专项项目。

第四条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工信委)负责编制和发布本年度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组织项目验收,安排项目计划。

二、支持对象和支持范围第五条两化融合示范专项的支持对象为已被评选为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两化融合示范工业园区。

第六条两化融合示范专项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一)支持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实现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企业管理、上下游企业业务协同、传统工业产品和生产装备智能化等方面的信息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应是新建或在建项目,并能确保在本年度12月底前完成。

(二)支持示范工业园区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开展的智慧园区、产业集群业务协同、技术创新、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信息技术应用项目。

中国制造2025:投融资模式与对策

中国制造2025:投融资模式与对策

中国制造2025:投融资模式与对策吴园园;邸卫娜【摘要】在"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背景下,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业化和信息化的两化融合、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等相关政策意见的出台给我国制造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实现制造强国的道路上,资金支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成为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本文首先对当前我国制造业的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最终就"中国制造2025"的投融资模式与对策进行了深入探究,以期加快实现"制造强国"的步伐.【期刊名称】《金融经济(理论版)》【年(卷),期】2018(000)005【总页数】2页(P38-39)【关键词】中国制造2025;投融资模式;对策【作者】吴园园;邸卫娜【作者单位】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1;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1【正文语种】中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发展迅速,有效提升我国的综合国力。

但是,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制造业大而不强,自主创新能力低下,产品质量效益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加快推进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制造2025》开启了我国实施制造强国的新征程,坚持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的指导思想,力争到2025年实现我国制造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两化融合迈上新台阶。

然而,“中国制造2025”中一系列战略举措的推进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深入探究投融资模式,不断完善金融扶持政策,对于加快实现制造强国和有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制造业发展现状随着工业化的不断推进,我国的制造业发展迅速,总体规模和综合实力都有了大幅提升,使我国已成为世界公认的“制造大国”。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京经信委发〔2017〕7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现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公共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为规范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高精尖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4号)和《北京市市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精尖资金,是指由北京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公共财政资金预算安排,纳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年度部门预算管理,用于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以及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要求,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符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的产业向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高精尖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统筹安排,重点突出,加强监管,注重绩效的原则。

要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在技术创新、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以及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第四条高精尖资金支持项目由市经济信息化委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高精尖资金由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安排和监督使用,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确定支持方向、范围和标准。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及使用方式第五条高精尖资金的使用应紧紧围绕《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等政策文件确定的产业方向,重点在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设计中心、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创新型产业集群、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军民融合、两化融合和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内择优支持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深层次调整和转型升级、稳定本市经济增长和促进投资有重要支撑的重点项目以及市政府要求扶持产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中国制造2025:转型升级进行时

中国制造2025:转型升级进行时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为了实现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战略。

这一战略的核心目标,是到2025年,将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实现由大变强的历史性跨越。

这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任务,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共同努力。

在这个过程中,我将亲眼见证并亲身参与到的,是我国制造业的全方位变革。

是技术创新的推动。

在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中,技术创新是核心动力。

我看到了我国制造业在技术创新上的不断突破,从模仿跟随到自主研发,从技术引进到技术创新,我国制造业正逐步实现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的转变。

是智能制造的崛起。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制造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我见证了工厂中一台台智能化设备的投入使用,见证了生产线上的高效运转,这些都让我深深感受到智能制造给制造业带来的巨大变革。

再次,是绿色发展的倡导。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绿色发展成为了一种新的趋势。

我看到了我国制造业在环境保护上的力度加大,看到了绿色生产、绿色制造的理念深入人心,这让我深感欣慰。

我还看到了人才培养的重要性。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中,人才是关键。

我见证了我国在人才培养上的投入和改革,从职业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在为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

我坚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我国制造业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书写中国制造业的新篇章!在我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中,技术创新是我最为关注的焦点。

我目睹了我国制造业在技术创新上的不断突破,从模仿跟随到自主研发,从技术引进到技术创新。

这一转变不仅提升了我国制造业的整体水平,更让我们在世界舞台上崭露头角。

每一个科技创新的瞬间,都让我激动不已,为我国制造业的崛起感到自豪。

智能制造的崛起也是我关注的重点。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制造成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我亲眼见证了工厂中一台台智能化设备的投入使用,生产线上的高效运转。

《中国制造2025》解读之七:《中国制造2025》的主要目标

《中国制造2025》解读之七:《中国制造2025》的主要目标《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政府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战略规划,目标是将“中国制造”打造成创新驱动、品质升级、绿色发展、面向全球的高端制造,以提升中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在全球制造业分工格局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那么,《中国制造2025》的主要目标是什么呢?本文将从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品质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人才培养等方面详细解读。

一、技术创新目标1.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自主创新:在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突破,实现自主创新。

2.强化标准与知识产权保护:加强标准化与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中国制造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加速技术转化和推广: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市场化,将先进技术应用到实际生产中。

4.推进国际创新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创新合作,加速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制造业的全球竞争力。

二、产业结构升级目标1.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加速传统产业的优化升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和组织结构。

2.推进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加快智能制造和数字化转型,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3.加强供应链管理和优化:完善供应链管理,提高供应链效率,优化供应链结构。

4.增强产业链融合和协同创新能力:加强产业链融合和协同创新,提高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三、品质提升目标1.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优化设计、制造和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2.促进品牌建设和营销:加强品牌建设和营销,提升中国制造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3.加强质量监测和监管:加强质量监测和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智能制造目标1.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的制造模式,提高生产效率和灵活性。

2.构建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系统:构建智能制造产业生态系统,促进产业上下游资源共享和合作创新。

《中国制造2025》(全文,2015年5月19日发布)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制造202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5月8日(本文有删减)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

十八世纪中叶开启工业文明以来,世界强国的兴衰史和中华民族的奋斗史一再证明,没有强大的制造业,就没有国家和民族的强盛。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制造业,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保障国家安全、建设世界强国的必由之路。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造业持续快速发展,建成了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产业体系,有力推动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显著增强综合国力,支撑我世界大国地位。

然而,与世界先进水平相比,我国制造业仍然大而不强,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差距明显,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性交汇,国际产业分工格局正在重塑。

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加强统筹规划和前瞻部署,力争通过三个十年的努力,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把我国建设成为引领世界制造业发展的制造强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中国制造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

一、发展形势和环境(一)全球制造业格局面临重大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形成新的生产方式、产业形态、商业模式和经济增长点。

各国都在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三维(3D)打印、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生物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取得新突破。

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智能装备、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正在引领制造方式变革;网络众包、协同设计、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精准供应链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电子商务等正在重塑产业价值链体系;可穿戴智能产品、智能家电、智能汽车等智能终端产品不断拓展制造业新领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XX〕2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23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以下简称转型升级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业强基工程、绿色制造工程、高端装备创新工程等五大工程,提高国家制造创新能力等九大任务,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结构优化提升的资金。

第三条转型升级资金安排的项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并予监督。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及使用
第四条财政部将转型升级资金列入专项转移支付或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时原则上统一管理。

第五条为推进制造业整体水平提升,转型升级资金重点支持《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等战略任务和重点领域,以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急需开展的重点工作。

其中,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资金兼顾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确定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六条转型升级资金采用无偿资助(含后补助)、贷款贴息、保险补偿、信用担保、股权投资等支持方式。

在转型升级资金安排的重点方向中,原则上采用统一的资金支持方式。

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资金申报及管理
第七条根据转型升级资金支持方式和实际工作需要,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建立项目库、定期评价和退出机制。

第八条两部门根据《中国制造2025》以及工业转型升级等相关规划,发布年度工作指南统一组织实施,工作指南原则上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明确当年工业转型升级的重
点领域、项目及资金申报、审核、分配、下达等相关工作要求。

第九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采用招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的方式遴选项目,并根据招标结果和评审意见,统筹形成资金安排方案,及时下达资金。

第十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按照《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工作指南、项目评审标准、程序和结果、资金安排方案,接受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实施环境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资金预算且财政补助资金超过30%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实行后补助资金支持方式实施的项目,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项目组织验收后,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验收情况安排后补助资金。

第十三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转型升级资金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视情况对重点方向开展阶段性绩效评价工作,依据评价结果,调整当年或下一年度资金预算。

第四章监督检查及问责
第十四条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按职责对转型升级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管,可组织专家或委托具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监督检查,也可视情况委托相关单位组织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为:专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使用合规;项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单位是否按照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中央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转型升级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做好配合项目检查、验收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对在组织项目申报、资金下达、验收考核等工作中,存在违反规定分配或使用专项资金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保守国家秘密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六条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资金等方式进行处理。

对被骗取的转型升级资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自行查出的,由同级政府财政部门收回并按规定及时上缴,中央有关部门组织查出的,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追回并按规定及时上缴,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责令项目管理单位进行整改,骗取资金的项目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转型升级资金。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转型升级资金;
(二)挤占、截留、挪用转型升级资金的;
(三)未按照转型升级资金支出范围使用的;
(四)因管理不善,造成国家资产损失和浪费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