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自然的悖论逻辑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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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简单悖论的例子

生活中简单悖论的例子

生活中简单悖论的例子
悖论是指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的事物或观点。

生活中有很多简单的悖论,下面是一些例子:1.赛跑中的“乌龟和兔子”悖论:这个悖论源于一个寓
言故事,讲述了一只乌龟和一只兔子之间的赛跑。

兔子开始跑得很快,但
是因为他太自信了,所以在半路上停下来休息。

乌龟则一直缓慢地前进,
最终赢得了比赛。

这个故事中的悖论在于,兔子明明比乌龟跑得快,但是
因为他的自信心和骄傲导致他输掉了比赛。

2.“鸡生蛋还是蛋生鸡”悖论:这个悖论源于一个古老的哲学问题,即鸡和蛋哪一个先存在。

如果我们认
为鸡先存在,那么鸡是从哪里来的呢?如果我们认为蛋先存在,那么蛋是
从哪里来的呢?这个问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因为它涉及到时间和因果
关系的问题。

3.“谎言和真话”悖论:这个悖论源于一个经典的逻辑问题,即如果一个人说“我现在说的是谎言”,那么他是在说真话还是谎言呢?
如果他说的是真话,那么他说的是谎言,这就是一个悖论。

如果他说的是
谎言,那么他说的是真话,这也是一个悖论。

4.“自指悖论”:这个悖论
源于一个自指的语句,即“这个语句是假的”。

如果这个语句是真的,那
么它所说的就是假的,这就是一个悖论。

如果这个语句是假的,那么它所
说的就是真的,这也是一个悖论。

这些悖论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却涉及到
深刻的哲学和逻辑问题。

它们提醒我们在思考问题时要注意逻辑的严密性
和自相矛盾的可能性。

世界10个著名悖论

世界10个著名悖论

世界10个著名悖论1. 贝利森悖论(Bertrand's paradox):在概率论中,贝利森悖论指出,当从一个完美无缺的随机分布中选择一个数时,该数却不是随机的。

2. 博克斯悖论(Box paradox):在概率论和统计学中,博克斯悖论指出,对于一个随机抽样样本,大多数情况下,样本均值将会接近总体均值;然而,对于一个随机选择的样本,样本均值却未必接近总体均值。

3. 赫拉克利特悖论(Heraclitus paradox):赫拉克利特悖论指出,尽管我们在同一个河流中无法踏进两次,但我们却可以认为它是同一个河流。

4. 旅行者悖论(The Paradox of the Traveler):旅行者悖论指出,在一个时间旅行的场景中,如果一个人回到过去并阻止了某个事件的发生,那么他将无法回到未来,因此也就无法阻止该事件的发生。

5. 孟德尔悖论(Mendel's paradox):孟德尔悖论指出,在遗传学中,某些基因特征在自然选择中并未得到保留,尽管这些特征为个体带来了优势。

6. 斯巴达克斯悖论(Spartacus paradox):斯巴达克斯悖论指出,当一个群体中的每个成员都想要自由时,整个群体可能会陷入更大的束缚。

7. 罗素悖论(Russell's paradox):罗素悖论是一个关于集合论的悖论,指出一个集合不能包含自身,但同时也不能排除自身。

8. 艾舍尔悖论(Escher's paradox):艾舍尔悖论指出,一些艾舍尔的作品中出现的视觉效果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例如无限迭代和不可能的构造。

9. 脑力劳动悖论(The Paradox of Work and Leisure):脑力劳动悖论指出,人们在追求更多的休闲和娱乐时间时,却发现自己更加忙碌和压力更大。

10. 尤金悖论(Eugene's Paradox):尤金悖论指出,当人们追求幸福时,往往反而会感到更加不满和不幸福。

十大经典悖论

十大经典悖论

十大经典悖论1. 赫拉克利特的悖论:你永远无法踏进同一条河流。

这个悖论源自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你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因为它的水已经不是那条水,而你自己也不是那个人。

”这句话意味着一切事物都在不断变化,一切都是瞬息万变的,不存在恒定不变的东西。

因此,即使你站在同一个地点,望着同一条河流流过,也永远无法再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2. 色盲悖论:我们无法知道别人的颜色感知和我们自己的感知是否相同。

这个悖论源自于我们的视觉系统确是极其复杂和奇妙的,但人的眼睛只能看见有限的颜色,而有人可能看不见某些颜色或者已存在的颜色看得更加清晰。

因此,我们无法知道别人感知到的颜色和我们自己的感知是否相同,因为不同的颜色触发不同的神经反应。

3. 辛普森悖论:相反的结果,改变了数据的组合。

这个悖论源自数据分析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当我们观察两组数据时,看似相反的趋势却可以被数据的不同组合方式所掩盖。

例如,拥有高学历的男性相对于拥有同样学历的女性而言获得更高的薪水,但是当我们将这两组数据组合时,我们发现女性比男性还要能够获得更高的薪水。

4. 俄狄浦斯悖论:我们的预测或努力可能会导致我们所想要避免的事情的发生。

这个悖论源自神话故事俄狄浦斯王的遭遇。

俄狄浦斯王通过占卜知道自己即将杀死自己的父亲并与母亲结婚,因此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他离开了他的家乡。

然而,在他的旅途中,他无意中杀死了一个人,并不知道该人是他父亲。

最终,他成功地解决了由此引起的谋杀案并娶了继妻。

5. 费马最后定理的悖论:一个数学悖论,宣传广泛,引起了许多人的兴趣和探索。

费马最后定理的悖论是一个数学困惑,该定理声称:$x^n+y^n=z^n$在$n$为整数,$x$、$y$、$z$之间没有公因数的情况下不可能成立,其中$n$的值应该大于2。

在300多年的时间里,许多数学家都试图证明它,但是直到1994年,一位英国数学家安德鲁·怀尔斯终于找到了一个解。

6. 伯努利悖论:即使它不太可能发生,某些事件仍然有可能发生。

经典的关于悖论的故事

经典的关于悖论的故事

经典的关于悖论的故事
1. 赫拉克利特的河流悖论:赫拉克利特认为,一个人永远无法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中。

他的理由是,河流是不断流动的,水流不断变化,所以每次踏入河流的时候都会有所不同。

这个悖论暗示了事物的变化性和不可捕捉性。

2. 修昔底德之箭悖论:修昔底德认为,假设一只箭静止不动,那么它每一刻都处于同一个位置,即静止。

然而,由于时间是连续的,箭的位置应该是不断变化的。

所以无论何时我们观察箭都是在移动的,就像时间一样,箭的移动是连续的,这个矛盾构成了悖论。

3.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证明了一个数学公理系统内部的一些命题是无法被证明或证伪的。

这个定理暗示了数学的局限性和不完备性,即无法用一套完全的公理系统来解释所有的数学命题。

4. 石佛悖论:石佛悖论源于一个问题,如果一块石头被持续雕凿,直到变成一尊石佛,那么在哪一刻它从“石头”变成了“石佛”?因为持续的雕凿过程是逐渐的,没有明确的转折点。

这个悖论暗示了个体的边界和定义的模糊性。

5. 菲利普的盒子悖论:菲利普的盒子是描述一个盒子上面的标签与其内部的内容是否一致的问题。

盒子上的标签写着“这个盒子内有两个说谎的宝藏。

”如果这个说法是正确的,那么盒子内应该没有宝藏,这样标签就是真实的。

然而,如果盒子内
真的有两个宝藏,那么标签就是错误的。

这个悖论暗示了信息的矛盾性和无法确定性。

数学史上十个有趣的悖论

数学史上十个有趣的悖论

数学史上十个有趣的悖论1. 赫拉克利特悖论:你永远无法踏入同一条河流。

因为河流的水流不断更替,所以你每次接触到的都是不同的水。

2. 亚里士多德悖论:有一只鸟,如果它每天吃一只虫子就会活下去,那么它连续吃两只虫子会发生什么?它会死亡,因为它每天只需要一只虫子来维持生命。

3. 形而上学悖论:如果一个人把一艘船的每一块木头一块一块地替换掉,那么到最后是否还是同一艘船呢?4. 希尔伯特问题的悖论:是否存在一个包含所有数学真理的最终公式列表?如果是,那么这个列表将包含说真话的几句话和谎言。

但如果它不能说出哪句话是真话,哪句话是谎言,那么这个列表就不完整。

5. 斯特芬兹悖论:如果你有一个无穷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无穷大的桶,里面装满了无穷多的球,但只有两种颜色:红和白。

你是否能用有限的步骤将球分成两堆,一堆红的,一堆白的?6. 孪生数悖论:对于任何一个素数,若将它加一或减一,它们之间的差值必定是二。

因此,两个素数之间一定有一个偶数。

7. 吉尔伯特-陶逊悖论:如果一个村庄中只有男人和小孩,那么这个村庄中一定存在一个人至少有红色头发吗?实际上是可以的,因为这个悖论只是一个错综复杂的抽象预测。

8. 无穷大悖论:如果你将自然数的所有数字分成偶数和奇数,你会发现奇数会比偶数多一些。

但是,当你将这些数字除以二,结果是每个数字都是整数,因此奇数和偶数应该在数量上相同。

9. 托勒密悖论:在托勒密的地球中心宇宙模型中,一颗星星的轨道被假定为匀速圆周运动。

这导致了一个悖论,因为我们观察到的星星的视差应该与其轨道的半径有关,但实际上并非如此。

10. 蒙提霍尔悖论:你在面前有三个门,其中一个门后面是奖品,另两个门后面没有奖品。

你选择了一个门,然后主持人打开了另一个没有奖品的门。

你是否应该更改你的选择以提高你获得奖品的机会?是的,你应该更改你的选择,因为这将让你获得奖品的机会增加到2/3。

自然辩证法讲义-悖论 观察分析

自然辩证法讲义-悖论 观察分析

第一讲悖论与科学发展一、什么是悖论悖论是英文paradox一词的意译。

从广义上说,凡似是而非或似非而是的论点,都可以叫做悖论。

从狭义上说,悖论是从某些公认正确的背景知识中逻辑地推导出来的两个相互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即p→﹁p或p∧﹁p)。

悖论是一种特殊的逻辑矛盾,其特殊性表现在:1.悖论是相对于一定的背景知识而言;2.悖论是从某些公认的背景知识中合乎逻辑地推导出来的;3.悖论是指两个相互矛盾命题的等价式(即p→﹁p或p∧﹁p)。

下列方框内的语句即提供了一个简单的语义学悖论的例子。

它完全符合上述悖论概念的三个要点。

在该悖论面前,经典逻辑历史上人们对悖论的称谓:难题(说慌者悖论)不可解命题悖论或二律背反(“悖论”在英文中还有一个词antinomy,这个词在哲学文献中又译为“二律背反”。

德国哲学家康德首次把自己所发现的悖论称为“二律背反”(德文antinomie)。

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由感性、知性和理性三个环节组成,当人类运用作为知性固有的先天思维形式的范畴,试图去把握世界整体,即认识进入“理性”阶段时,必然陷入二律背反。

)怪圈(1979年,美国数学家霍夫斯塔德(D.R.Hofstadter)认为悖论就是一个“怪圈”(strange loop,又译为奇异的循环),它是由于“自我相关”而导致的。

这种怪圈不仅存在于数学和思维中,也存在于绘画和音乐中。

)生活和艺术中的怪圈;怪圈坏的效应:电话或收音机的噪音;怪圈好的效应:电视的屏幕。

科学中的怪圈。

数学上,罗素提出了罗素悖论:设A={X|X∈X},B={X|X不属于X},如果B∈A,则根据A 的定义,B∈B,反之亦然。

理发师悖论:给且只给那些不给自己刮胡子的人刮胡子。

二、悖论对科学发展的影响1.一种重要的证伪手段从逻辑上讲,一个科学理论必须满足相容性,当人们在该理论中发现了某个悖论的时候,就意味着这种相容性已遭到了破坏,在一定程度上说,这种理论也就被证伪了。

落体悖论之于亚里士多德物理学,罗素悖论之于康托尔集合论就可以看着是这种证伪。

悖论知识点总结

悖论知识点总结

悖论知识点总结什么是悖论?悖论是指在逻辑上或认知上出现自相矛盾的陈述或事物的现象。

悖论的存在常常引起人们的困惑和思考,因为它们挑战了我们对事物的常规理解和推理方式。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几个经典的悖论知识点,帮助读者理解悖论的本质和其对我们的思维方式的影响。

1. 费雷巴赫悖论费雷巴赫悖论是由德国数学家费雷巴赫于1894年提出的。

该悖论涉及到集合论中的自然数序列。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将所有的自然数分为两个集合:奇数集合和偶数集合。

费雷巴赫悖论的陈述是:任何一个自然数要么是奇数,要么是偶数。

这似乎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然而,费雷巴赫悖论揭示了因为自然数是无限的,我们无法通过划分成两个集合来完全涵盖自然数。

2. 赫拉克利特悖论赫拉克利特悖论源于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思考。

他提出了一个关于河流的悖论:同一个河流,我们无法两次踏入同样的水中。

这是因为河流的水流不断变化,当我们第二次踏入时,水已经改变了。

这个悖论揭示了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性,我们无法在同一瞬间体验到相同的事物,一切都在不断变化中。

3. 俄塔哥斯悖论俄塔哥斯悖论是一个涉及到无限的悖论。

假设我们有一个包含所有正整数的集合,我们可以将其表示为N。

现在,如果我们从N中移除所有能够被3整除的数,我们得到一个新的集合。

然而,这个新的集合也应该包含所有正整数,因为无限多的整数不能被3整除。

这个悖论揭示了无限性的复杂性和我们对其理解的限制。

4. 隐含矛盾悖论隐含矛盾悖论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悖论类型,它涉及到陈述中的自相矛盾。

一个经典的例子是“我说谎”。

如果这个陈述是真实的,那么我正在说谎,但这就意味着这个陈述事实上是假的。

相反,如果这个陈述是假的,那么我并没有说谎,因此这个陈述应该是真实的。

这种悖论揭示了逻辑上的矛盾和我们对真实与虚假的理解。

总结悖论是人类思维中的一个有趣现象,它们挑战了我们对事物的常规理解和推理方式。

费雷巴赫悖论展示了集合论中无限性的复杂性,赫拉克利特悖论揭示了时间和空间的变化性,俄塔哥斯悖论揭示了无限性的限制,而隐含矛盾悖论则揭示了逻辑上的矛盾。

十大烧脑悖论

十大烧脑悖论

十大烧脑悖论标题:十大烧脑悖论:挑战逻辑思维的迷局导语:悖论是一种令人困惑的思维迷局,常常挑战我们的逻辑思维和常识。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介绍十个令人烧脑的悖论,希望能够激发您的思考和探索。

1. 赫拉克利特之箭:如果一支箭射向目标,那么在箭到达目标之前,它必须先到达一半的距离。

然而,在到达这一半距离之前,箭又必须先到达四分之一的距离。

这个过程可以无限分割下去,那么箭是如何到达目标的呢?2. 赫拉克利特之河:赫拉克利特说:“你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

”这是因为河流不断流动,所以每次踏入的都是不同的水。

然而,我们又如何定义“同一条河流”呢?3. 莹格尔悖论:如果一个集合包含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它不包含自身;如果一个集合不包含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则它包含自身。

这个悖论挑战了集合论的基本原理。

4. 贝利悖论: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己是个骗子,那么他说的是真话,他就不是骗子;如果他说的是假话,那么他就是个骗子。

这个悖论使我们陷入了无法判断真假的困境。

5. 赫尔曼悖论:如果你有一个包含所有事物的集合,那么这个集合必须包含一个不包含自身的事物。

然而,如果它不包含自身,那么它就不包含所有事物。

6. 无法停止的力量:如果一个不可阻挡的力量遇到一个不可移动的物体,会发生什么?这个问题挑战了物理学中关于力量和运动的基本原理。

7. 贝尔曼悖论:当我们试图通过改变现实来实现某种目标时,我们可能会发现目标本身也在随之改变。

这个悖论揭示了我们对于目标和行动之间复杂关系的思考。

8.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哥德尔证明了数学中存在一些命题无法被证明或证伪。

这意味着数学体系内部存在着无法解决的问题,挑战了我们对于数学的完备性的认知。

9. 莱斯利悖论: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己是个骗子,那么他说的是真话,他就不是骗子;如果他说的是假话,那么他就是个骗子。

这个悖论与贝利悖论类似,使我们陷入了无法判断真假的困境。

10. 费尔巴哈悖论:如果一个人声称自己是神,那么他就不是神;如果他声称自己不是神,那么他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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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的悖论逻辑原理大自然的悖论逻辑原理——解读《宇宙悖论原理》张无说(摘要)宇宙事物的本质关系属性同时具备“不矛盾”和“矛盾”的双重性质,因此形成了一切事物“既不矛盾又矛盾”的自相矛盾的关系属性,并且产生出逻辑法则本身“不矛盾律”与(全新的)“矛盾对立律”之间“既对立冲突却又和谐共存”的自相矛盾关系,这就是“逻辑法则体系悖论”(“悖论逻辑法则体系”),由此成为了“宇宙悖论原理”。

这一原理是宇宙事物的根本归依和出处,具有基础认识论的普遍意义。

文中还介绍了相互矛盾、自相矛盾、悖论定义等等。

【关键词】不矛盾;矛盾;相互矛盾;自相矛盾;悖论;逻辑法则体系悖论一、不矛盾与矛盾这个世界的逻辑关系有两个极端的立项:不矛盾与矛盾。

在大自然中,一个正方的“不矛盾”,与另外一个反方的“不矛盾”,两者之间就会自然地形成“矛盾”关系。

可以说,一切矛盾关系的形成皆是如此的!传统上,人类采用了形式逻辑“三大定律”来定义和解释“不矛盾”。

“不矛盾律”的公式A≠B(A就是A,B就是B)。

另外还有“同一律”A=A,“排中律”A 或者非A,表达的意思也基本是一致的。

这里有一件值得特别注意的事情,前人并没有给出“矛盾对立律”及其公式。

在此,《宇宙悖论原理》给出了全新的“矛盾对立律”及其公式(详细阐释参见原书)。

值得注意,矛盾对立关系天然地具有两种形式:相互矛盾,自相矛盾。

相互矛盾是指相反对立的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自相矛盾是指同一事物自身的矛盾。

因此,“矛盾对立律”包括了“相互矛盾律”和“自相矛盾律”两种形式。

1、“相互矛盾律”:A∧B。

A对称于B,或有A必有B(注:符号“∧”代表对称、并列、对立的意思)。

比如:有正就有反。

有黑就有白。

有大就有小。

有矛就有盾。

2、“自相矛盾律”:A=B。

A即B,或“既A既B”。

比如:人既是物质的同时又是精神的。

量子既是波同时又是粒子。

依据“矛盾对立律”,还衍生出了“不同一律”、“不排中律”。

“不同一律”A≠A。

比如:物质是指无机物同时也是指有机物。

人是指男人同时也是指女人。

“不排中律”A又非A。

比如:方向既有上又有下。

温度既有冷又有热。

自然界既有生物又有非生物。

请注意,以上“矛盾对立律”、“不同一律”、“不排中律”是与传统形式逻辑“三大定律”相反对立的逻辑定律。

二、宇宙逻辑新的“三大基本定律”事物的“不矛盾”状态其实也拥有两种形式:不自相矛盾,不相互矛盾。

但可以采用同一条逻辑定律公式A≠B来进行表述。

因此,针对宇宙事物的不矛盾形式和矛盾关系的逻辑定律表述公式可以简化为三条:不矛盾律A≠B。

相互矛盾律A∧B。

自相矛盾律A=B。

依据这“三大基本定律”,我们就可以认识清楚任何一个事物自身独立存在时的不矛盾状态,同时可以认识清楚不同事物之间,或者同一事物本身天然拥有的矛盾对立关系,进一步还可以认识清楚任一事物自身同时具备的不矛盾和矛盾的双重本质属性。

三、宇宙事物的“第一矛盾”关系从前,传统的形式逻辑“三大定律”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在我们的思维认识中建立起一个绝对确定、单一独立的“不矛盾”原点(事物)。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采用“不矛盾”的方式去确认自己身份的唯一性,以及清楚地去界定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每一件事情。

但是,宇宙事物本身还天然地具备“矛盾”对立的属性和关系。

比如:量子既是波又是粒子。

人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

宇宙既是整体同一的也是万事万物局部对立的。

另外,还有正与反,黑与白,左与右,前与后,生与死等等矛盾对立关系。

因此说,“矛盾”也就像“不矛盾”一样,同样是无处不在的。

就这样,我们惊讶地发现“不矛盾”和“矛盾”两者是先天性同时并存的,是一在俱在、不可分离的。

它们彼此互为对方的参照系,形成了一方“呈现”出来的时候,另一方必然作为“背景”的紧密依存关系。

也就是说,“不矛盾”和“矛盾”(包括了相互矛盾和自相矛盾)是宇宙事物天然同时固有的关系属性,任何一个事物皆同时具备着这样的双重特征和本质关系属性!到此,宇宙事物基础的矛盾关系已经不仅仅是传统上人们一般认为的“矛”与“盾”之间的对立冲突;而是首先可以将“不矛盾”作为矛,再将“矛盾”作为盾,由此形成“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

这就是宇宙事物本身最为基础、简单、本质的矛盾关系属性定位。

可以说,“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成为了普天之下的“第一矛盾”关系,这是所有其他矛盾关系的“祖宗”;因为一旦没有两个正与反相对的不矛盾,就根本不可能够建立起任何一对矛盾关系;反过来看,一对矛盾关系却正好可以拆解成为两个正与反的不矛盾。

这就为(完备化的)矛盾关系学说奠定了第一块基石。

附1 宇宙事物皆具有“既不矛盾、又矛盾”的双重特征“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相矛盾”关系,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大问题!由于不矛盾属性是指宇宙事物天然具有的自身同一性、确定性、绝对性,而矛盾属性是指事物本身天然具有的对立性、不确定性、相对性,这是两类根本上相反对立的关系属性;一旦它们同时出现在宇宙事物身上,就必然发生每一个事物自身“既不矛盾,又矛盾”的自相矛盾。

四、大自然神迹——逻辑法则体系悖论一旦我们将“不矛盾律”作为矛,将“矛盾对立律”作为盾,由此便可以形成“不矛盾律与矛盾对立律的自相矛盾”的逻辑法则体系关系。

这是一件“开天辟地”的大事情!自然界中一切“不矛盾”与“矛盾”的自然现象,皆是由“不矛盾律”与“矛盾对立律”来定义和描述的。

这样两条逻辑定律是我们认识这个世界和一切事物的基本判断标尺,也是我们思维(和语言)的格式。

如今,一旦人们想要完备化地认识和定义宇宙中任一事物的全面本质关系属性时,“不矛盾律”和“矛盾对立律”所各自规定的相反对立属性就会同时并列地呈现出来;于是,任何一个事物的本质关系属性就必然成为“既是不矛盾律的,同时又是矛盾对立律的”!犹如一声晴空霹雳,这压根已经不再是人们数千年以来所看到的一般悖论现象了,而是自然逻辑法则体系本身先天性具备的自相矛盾的“悖论逻辑法则”关系结构。

这就是“宇宙悖论原理”的来源。

(注:什么是悖论?简单回答:悖论是“同一事物自身不可消解的自相矛盾”。

悖论其实是“自相矛盾”关系的一种代名词。

更多阐释参见原书。

)这种“逻辑法则体系悖论”也就是“悖论逻辑法则体系”,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的认识论意义。

由此,在我们的眼中,宇宙一切事物的本质关系属性同时具备了“不矛盾律和矛盾对立律”所赋予的双重特征。

这俨然成为了一项自然公理。

所谓公理就是直觉上显而易见的大自然本身的基本真理。

这必将重建我们认识和看待这个世界和一切事物的方法论。

附1 “不矛盾律”与“矛盾对立律”交互融合、相互生发的天然关系“不矛盾律”可以正、反两用,首先可以由“不矛盾律”定义出一个正方事物,再由“不矛盾律”定义出另一个反方事物,两者之间就可以形成“矛盾对立”的关系。

正是这样,“不矛盾律”可以被视为“矛盾对立律”包含的正或者反的单独构件;反之,“矛盾对立律”也可以被视为“不矛盾律”的正反相合。

也就是说,“矛盾对立律”必然依赖于“不矛盾律”,“不矛盾律”一旦正、反两用就能构建起“矛盾对立律”。

同时,“不矛盾律”也可以由“矛盾对立律”来产生,一旦将“矛盾对立律”进行拆解,就可以得到两条相反对立的“不矛盾律”。

这是大自然的一个伟大神迹,“不矛盾律”与“矛盾对立律”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天然如此的,是相互依存、不可分离、无法割裂的。

这样的天然逻辑关系,可以运用到我们日常生活之中,当我们说出“不矛盾”的话(做出“不矛盾”的事)时,就必然处在一个更大的“矛盾”范畴的正方或者反方的位置上;而当我们说出“矛盾”的话(做出“矛盾”的事)时,却必然会处在一个更大的“不矛盾”范畴之中。

人类的眼界怎样才能够做到“全观性”,这就是“师法大自然”的认识契机。

附2 悖论逻辑法则体系不矛盾律←二律背反→矛盾对立律↓悖论逻辑法则体系“悖论逻辑法则体系”这是人类观察认知中一个永远不可解开的“死结”,反过来看,正是我们认识和理解宇宙事物真相的真正“钥匙”。

它的问世给予我们一种启示:只要我们人类单一地坚持以绝对同一性去看待任何一个事物的时候,事物自身就必然会产生出悖论。

这将成为我们今后的一种认识基点。

五、简述宇宙“逻辑定律悖论集”非常神奇的是,宇宙“三大基本定律”(A≠B,A∧B,A=B)可以相互结合,形成一种“三合一”“三位一体,一体三面”紧密不可分割的逻辑定律整体系统。

图5—1 “逻辑定律悖论集”结构图在这个整体系统中,可以得到任何一个事物当前自身同一的“不矛盾”状态(A≠B)的表述,同时可以得到不同的事物之间(包括同一事物自身的不同关系属性)处于“相互矛盾”状态(A ∧B)的表述,还可以得到同一事物自身的“自相矛盾”(A=B)的表述。

这是一种崭新的“既合作又对抗,既对抗又合作”“牢不可破”的自相矛盾的逻辑定律悖论群,也叫做“逻辑定律悖论集”。

日常中的每一个事物不被作为A,就可以作为B。

只有给出一个正方的事物(或者关系、属性),就一定会天然地存在着另一个反方事物(或者关系、属性),这是事物天生具备的“呈现”与“背景”关系,也是“二律背反”的硬性规定,就像“有正就有反,有前就有后,有冷就有热,有大就有小,有生就有灭,有是就有否,有矛就有盾……”所有关系一样。

任何一个事物(或者关系、属性)都必然先天性地拥有“呈现与背景”关系,这种“互为参照系”“相反相成”“一体两面”“一体二相”不可分割的自然存在关系总是成双成对同时出现的,从来没有例外。

“逻辑定律悖论集”可以经由一切A与B (A或者B)的事物(关系、属性)来建立,因此可以描述出任何一个事物本身以及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各种关系属性。

“逻辑定律悖论集”是一种“千变万化”的万能代入模型,是宇宙事物本身存在关系状态的真实描述,也是宇宙悖论原理的形式化表述。

六、人类已经发现的三种逻辑(一)不矛盾逻辑(确定性逻辑)其代表有传统经典的形式逻辑、数理逻辑等。

(二)矛盾逻辑(不确定性逻辑)其代表有阴阳太极思想、不二法门、二律背反、传统辩证逻辑、模糊逻辑等。

(三)“既不矛盾又矛盾,既矛盾又不矛盾”的自相矛盾逻辑其代表是“逻辑法则体系悖论”。

第三种逻辑完全包含和兼容了第一种、第二种逻辑,使之成为了自身中的单独构件。

(在此,若采用一句话来形容什么是宇宙悖论原理,那就是“不矛盾逻辑”与“矛盾逻辑”正反相合的自相矛盾的逻辑原理。

)第一种、第二种逻辑是典型的人择逻辑,是因为人类自古以来总是依据自身具体生存需求的“不矛盾性”(也包括“矛盾性”)而被确认的,第三种逻辑是大自然本身的完全化自相矛盾逻辑。

三种逻辑可以分别单独地使用,而真正的“觉悟者”则是“合盘托出,全体大用”的。

附1 超越这三种逻辑的认识境界叫做宇宙“总体性”的“等观察”,是所谓“开悟”的等证、等觉境界,相似于“上帝之眼”,也是“无为有为法,有为无为法”的根本大道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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