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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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方案

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工作方案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大气污染日益加剧,重污染天气也愈发频繁。

面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份1200字以上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方案。

一、背景重污染天气是指大气中污染物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标准,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严重危害的天气现象。

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

重污染天气不仅会引起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的增加,还会对环境和经济造成巨大损失。

因此,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工作方案非常必要。

二、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制定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一级响应:重度污染天气,适用于污染物浓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地区。

措施:1.1暂停施工:停止室外大型工地、建筑工程、道路修建等工程施工,降低扬尘污染。

1.2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减少二氧化硫和颗粒物的释放。

1.3减少机动车出行:实施单双号限行措施,限制机动车行驶,减少尾气排放。

1.4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通过媒体、宣传栏等途径提醒公众佩戴口罩、减少户外活动、保持室内空气流通等防护措施。

2.二级响应:严重污染天气,适用于污染物浓度超过一级响应标准的地区。

措施:2.1全面停产停工:鼓励企业停产停工,减少废气排放。

2.2全面停火禁烧: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废弃物等,减少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2.3暂停中小学课程:暂时关闭中小学校园,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2.4实施限电措施:适当调整电力供应,减少火电厂的二氧化硫排放。

2.5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预警发布:全面监测大气污染物浓度,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3.三级响应:特别严重污染天气,适用于污染物浓度超过二级响应标准的地区。

措施:3.1紧急疏散人员:对污染严重的区域进行紧急疏散,保障公众的安全。

3.2关闭重污染企业:关闭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阻止进一步污染的蔓延。

3.3停止道路交通:暂时关闭道路,减少尾气污染和颗粒物扬尘。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着全球气候变化,重污染天气是我们面对的一个大问题,尤其是在中国,这一持续发展的问题已经迫切需要一个有效的解决方案。

为了避免重污染天气带来的灾难性影响,有必要制定一个合理的应急预案。

一、预测重污染天气1.建立监测网络:完善空气质量监测体系,定期监测大气重要污染物指标,建立区域性空气质量网络,对重污染天气预报有效支持;2.加强气象预报:气象预报是预测重污染天气的有效工具,可以准确预测大气污染物的聚集规律与变化。

3.应用高科技监测技术:如影像识别技术、气象雷达技术、大数据统计分析等新技术,可以有效改善大气污染预报效果;4.研究重污染在不同地区的特征:利用历史数据,研究不同地区重污染天气发生的特征,为预警和控制预警提供依据。

二、预防重污染天气1.加强污染源管理:加强大气污染源的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有效控制污染源的排放;2.开展精准降尘治理:开展分区分类降尘治理,采取有效措施限电、关窑、划定污染区域等;3.完善雾霾等重污染监测:加强重污染、空气污染源的监测与管理,构建气象雾霾等大气污染预警预警系统;4.促进生态建设:加快森林草原植被增植、水土保持工程等生态建设,增强大气污染物的吸附、聚集、二次沉降能力;三、应对重污染天气1.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采取气象预报、空气质量预警、大气污染趋势预测等技术,及时发布重污染预警;2.采取限行措施:适当采取限行措施,分时段、分区域实行停驶,减少空气污染源的排放:3.推广清洁能源:大力推广清洁能源的使用,改变大气污染的主要结构,减少空气污染的源头;4.实施紧急空气净化措施:采取空气净化技术,如吸附净化、活性炭吸附等,补救空气污染污染,减少空气污染的影响。

四、传播重污染防控知识1.加强社会传播:建立重污染防控宣传网络,建设重污染防控官方微信、推特等;2.增强公众素质:加强社会公众素质提升,传播重污染防控的科学知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3.推进环保教育:加强重污染防控意识形成,开展环境教育;4.重视对儿童的培训:延续环境保护主题,组织学校开展重污染天气防护、预防等方面的培训活动。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早上起来,一看窗外,又是灰蒙蒙的一片,心里就一个字:堵。

不仅是交通,还有心情。

不过,作为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老手,这种情况我见得多了。

下面,我就给大家详细说说我们这个“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咱们先明确一下,这个方案的目的就是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这不仅仅是环保的事,更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

二、工作原则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确保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全民参与,共同应对,形成合力。

三、组织架构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

2.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3.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都要明确责任,积极参与。

四、预警和响应1.预警: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的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预警分为四个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污染程度。

2.响应: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五、应急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a.提醒公众减少户外活动,尤其是老人、儿童和患有心肺疾病的人群。

b.建议学校停课或调整上课时间。

c.加强对医院、药店等医疗机构的应急准备,确保医疗资源充足。

2.交通管理措施a.实施机动车限行,减少尾气排放。

b.增加公共交通运力,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c.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交通秩序井然。

3.工业源减排措施a.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排查,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b.加强对企业停限产、限排措施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c.鼓励企业采取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排放。

4.城市管理措施a.增加道路清扫、洒水频次,减少扬尘污染。

b.加强对建筑工地、砂石场等场所的监管,确保扬尘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c.对餐饮业、烧烤摊等油烟排放进行整治,减少油烟污染。

六、公众参与1.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引导全民参与。

2.设立举报,鼓励公众对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精选4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篇1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文件。

(三)适用范围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案启动条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预防为主,准备在先;分级预警,及时响应;部门联动,社会参与。

(一)组织机构设立质监站大气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主要工作是负责辖区内施工区域内大气污染应急响应的指挥、布置、协调、实施和监督。

组长:质监站站长副组长:质监站站长成员:质监站其他全体工作人员(二)主要职责1.组织机构设置主要负责本辖区内施工区域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应急处置重大事件的决策,将各项污染减排措施实施和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

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等级。

对本施工区域重污染应急工作进行督导,对超出本站应对能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向上级部门报告。

2.指挥部主要职责①负责牵头协调新闻宣传、舆情处置工作,会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召开信息发布,正面引导舆论。

②参与落实和督促应采取停产限产的企业采取相应措施,监督检查施工企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③指导和督促各级各教育机构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④监督检查建筑工地等易起尘作业施工情况,查处各方主体不规范操作行为。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空气污染严重的情况下,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进行有效的应急措施。

1. 警报发布:根据空气质量指数(AQI)的相关标准,及时发
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2. 限制交通:采取交通限行,减少机动车出行,尤其是高排放车辆的行驶。

根据情况,可以实施尾号限行或者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3. 停工限产:对高污染排放行业进行停工限产操作,减少工业排放量。

同时,要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进行监管和处罚。

4. 燃煤减排:加强燃煤企业的减排控制,对高排放企业进行限产或关停,鼓励采用清洁能源替代传统能源,如煤改气、煤改电等。

5. 室内外活动限制:大气污染严重时,应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待在室内,并且关闭门窗进行室内空气净化。

6. 加强监测:不断监测空气质量变化,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提醒公众做好防护措施。

7. 增加绿化覆盖:加强城市绿化建设,提高空气质量。

同时要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减少焚烧和填埋产生的污染物。

8. 公众教育: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知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防护意识,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减少个人汽车使用。

9. 跟踪评估:实时跟踪空气质量变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定期评估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做好总结和改进。

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

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

开发区环境应急预案一、预案背景与目的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开发区面临的环境风险不断增加。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特制定本环境应急预案。

该预案旨在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减轻环境事件对开发区的影响。

二、应急组织架构建立由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环保、安监、卫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应急指挥体系。

设立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各参与部门的工作,确保应急措施迅速有效地执行。

三、风险评估与预警机制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环境风险源,如化工厂、废物处理站等,并对其进行分类管理。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和预警系统,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采取预防措施。

四、应急响应措施根据不同级别的环境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封锁、污染物控制、受影响人群疏散、医疗救治等。

同时,确保有足够的应急物资储备,如防护服、吸附材料、监测设备等。

五、信息报告与沟通协调建立快速的信息报告机制,确保关键信息能够及时上报至应急指挥部。

加强与周边区域的沟通协调,形成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应对跨区域的环境事件。

六、应急演练与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

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应急意识和处置能力。

七、后续恢复与评估事件结束后,及时开展环境修复工作,减少长期影响。

并对应急过程进行总结评估,不断完善预案内容,提高未来应对类似事件的能力。

八、法律责任与监督明确各参与方在环境应急中的职责和义务,对于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同时,加强对预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的进程,我国经常面临恶劣的空气质量问题。

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各级政府需要制定和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工作方案。

二、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科学合理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能力和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污染天气给人民群众的危害。

三、工作内容1.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应依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标准制定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级别划分、责任分工、措施和时间表等。

2.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与预警体系:各级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测和预警体系,包括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建设和运行、大气环境监测数据的实时汇报、重污染天气预警及时发布等。

3.宣传和教育: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通过媒体、互联网等渠道进行宣传,向公众普及重污染天气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4.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各级政府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包括口罩、空气净化器、防护服等。

确保在重污染天气来临时能够迅速向受灾地区投入所需的应急物资。

5.加大环境治理力度:各级政府应加大对重污染行业的监管力度,推动环境治理工作。

通过加强污染源控制、提高排放标准、推广清洁能源等,减少重污染天气的发生机率。

6.加强协调和合作:各级政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和合作,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形成合力,提高应对重污染天气的效果。

四、组织结构1.领导小组:由相关地方政府领导组成,负责制定和指导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案。

2.指挥部:由应急指挥部门负责协调和指挥应急工作。

3.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五、工作流程1.监测预警:各级政府应及时监测和预警,根据空气质量指数等级划分,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2.预警发布:根据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向公众传达有关情况和应对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响应措施项目部定期对项目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进行重污染天气的危害、预防措施及各种注意事项进行培训教育。

当空气重污染来临时,根据污染等级的不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具体应急措施如下:一、Ⅲ级黄色预警1、加强施工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1)提醒施工人员采取空气重污染的安全防护措施;(2)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5)施工现场达到六个百分百及六项加细加严扬尘治理措施。

2、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

停止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等施工作业。

3、城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重污染天气严禁使用柴油机械、运输车辆等冒黑烟高排放设备。

4、停止所有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环节。

停止建筑工程外立面喷涂、粉刷作业;停止石材切割作业;停止施工现场钢构件的油漆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的作业。

1、加强施工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

(1)提醒施工人员采取重污染的安全防护,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2)施工现场进一步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3)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强覆盖(严格排查防尘网覆盖情况,杜绝因防尘网老化或被风刮开造成的裸土裸露)、加强施工扬尘管理;(4)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5)要求项目部管理人员上下班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减少尾气排放。

2、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可能产生扬尘的建筑和拆迁施工及长距离工程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环节。

停止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等施工作业。

3、城区(外环路以内,不包括外环路)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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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烟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烟政办字〔2017〕131号)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烟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

本预案所指重污染天气,是指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及以上污染程度的大气污染。

(四)预案体系。

烟台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本预案、烟台开发区管委各相关职能部门为落实应急预案制定的专项实施方案以及辖区内列入限产、停产名单的企业编制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方案。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积极预防,加强应急;分工负责,部门联动;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

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应急工作组)组长由管委分管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环保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发改经信局、住建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教体局、卫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气象局、供电公司、各街道(镇)办事处(政府)分管负责人组成。

区应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区应急工作组下设预报预警组、应急处置组、信息公开和宣传组、医疗防护组、专家咨询组。

(二)职责分工区应急工作组承担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制定和完善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应急处置重大事项的决策,区域预警的发布与解除,对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督导以及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等。

预报预警组由环保局、气象局组成,根据市级环保部门对空气质量和气象观测的数据及预警信息,对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预报,确定重污染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

应急处置组由环保局、发改经信局、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负责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处置情况。

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由宣传部、环保局、气象局、公安分局、教体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

医疗防护组由卫计局、教体局组成,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指导和监督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实施健康防护工作。

专家咨询组由环保局、气象局聘请相关专家组建,负责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对策建议。

区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见附件。

三、预警预报(一)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预警等级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Ⅳ级)、黄色预警(Ⅲ级)、橙色预警(Ⅱ级)、红色预警(Ⅰ级)。

(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二)监测预报。

1.监测。

区环保、气象部门根据市级部门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状况的观测数据、现状评价及趋势预测等,通过环保、气象会商交流,综合分析和研判未来3天可能出现的空气质量状况,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为预报、会商、预警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

区环保、气象部门根据市级部门发布的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变化特征及对未来7天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趋势的预测,结合大气污染源排放情况,对未来3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

区环保、气象部门逐步建立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会商后联合发布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

达到预警等级时,向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提出预警发布建议。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应适当增加联合预报的频率。

当预测可能出现3天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时,要按照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

(三)预警发布。

当预测到区内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条件时,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至少提前24小时发布预警信息。

当监测区内AQI达到重度及以上污染级别,并预测未来12小时内空气质量不会有明显改善时,根据实际污染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1.预警发布。

区环保、气象部门负责联合开展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工作。

经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并达到预警条件时,形成书面预警信息报送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将预警信息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确认并报区应急工作组批准后,由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统一发布预警。

2.区域应急联动。

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发送的区域联动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

(四)预警解除与调整。

1.预警解除。

当预测或监测区内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时,区环保、气象部门提出形成书面解除预警建议报送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经区应急工作组批准后,由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向社会发布解除预警信息。

2.预警调整。

当预测将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但间隔时间未达到解除预警条件时,要按一次重污染过程从严启动预警。

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时,及时提升预警级别。

预警等级的调整、预警解除与预警发布的主体及程序保持一致。

蓝色预警不设解除审批程序,空气质量好转时自动解除。

四、应急响应(一)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等级,实行4级响应。

1.当发布蓝色预警(Ⅳ级)时,启动Ⅳ级响应。

2.当发布黄色预警(Ⅲ级)时,启动Ⅲ级响应。

3.当发布橙色预警(Ⅱ级)时,启动Ⅱ级响应。

4.当发布红色预警(I级)时,启动I级响应。

(二)应急响应启动。

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督导有关企业和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在相关部门网站发布应急响应公告。

(三)应急响应措施。

1.响应要求。

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期间,全社会二氧化)、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主要污染物在黄色、硫(SO2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的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

蓝色预警级别全社会PM和VOCs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

2.Ⅳ级响应措施。

减排目标。

全社会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应达到5%以上,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应急措施。

Ⅳ级响应时,应当至少采取以下措施:(1)公众防护措施。

①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②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城市主次干道增加1次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

②加强施工工地、裸露地面、道路扬尘和物料堆场扬尘规范化管理,停止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土石方等作业环节(应急、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港口运输通道、工业堆场进出口、工地进出道路增加2次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工地作业面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频次。

③水泥企业(协同处置除外)、重点挥发性有机物企业、有燃煤设施的铸造企业等实行错峰生产。

④燃煤电厂、10吨以上燃煤锅炉严格执行超低排放限值。

⑤化工、钢铁、工业窑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通过限产或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30%。

3.Ⅲ级响应措施。

减排目标。

全社会二氧化硫(SO)、氮氧化物(NOx)、颗粒2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达到1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比例之和不应低于2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应急措施:Ⅲ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Ⅳ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1)公众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城市主次干道增加1次机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

②港口运输通道、工业堆场进出口、工地进出道路增加2次清扫、洒水等保洁作业频次,工地作业面增加2次洒水抑尘作业频次。

③化工、钢铁、工业窑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通过限产或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50%。

④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停止作业。

⑤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4.Ⅱ级响应措施。

减排目标。

全社会二氧化硫(SO)、氮氧化物(NOx)、颗粒2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2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5%以上,可内部调整SO和NOx2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4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应急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1)公众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2)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

(3)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重点用车企业采暖季前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实施重点用车企业错峰运输。

②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

③停止使用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

④化工、钢铁、工业窑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通过限产或提高污染物去除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70%。

5.Ⅰ级响应措施。

)、氮氧化物(NOx)、颗粒减排目标。

全社会二氧化硫(SO2物(PM)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30%以上,挥发性有和NOx 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20%以上,可内部调整SO2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应低于60%,并将污染物减排目标分解,分别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减排措施项目清单中。

应急措施。

Ⅰ级应急响应措施在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措施:(1)公众防护措施。

中小学、幼儿园临时停课。

(2)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①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公安部门规定不属于限行范围的车辆除外)。

②化工、钢铁、工业窑炉、有色金属冶炼等企业停止生产。

(四)应急响应终止。

区应急工作组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情况,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响应级别及响应措施。

预警解除后,应急响应自动终止。

(五)应急总结评估。

区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应急响应终止3个工作日内,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应急总结评估报告报区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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