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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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法律案例(3篇)

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日益增多。

在这个过程中,部分跨国公司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

本文将以某跨国公司为例,分析其在中国的避税行为,以及其面临的法律后果。

二、案例概述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主要从事高科技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了多家子公司,涉及电子、通信、生物医药等多个领域。

为了降低税负,该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避税措施:1. 转移定价:该公司通过在境内外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公平的内部交易,人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例如,将高利润的产品以低价销售给境外子公司,将低利润的产品以高价销售给境内子公司。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该公司利用中国境内某些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业务转移到这些地区,以享受更低的税率。

3. 虚开发票: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虚构业务等方式,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该公司通过境内外的关联公司进行交易,人为地调节利润,以达到避税目的。

三、法律分析1. 转移定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该公司通过不公平的内部交易转移利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2. 滥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得滥用。

该公司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转移业务,属于滥用税收优惠政策的行为。

3. 虚开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虚开发票。

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属于违法行为。

4. 利用关联交易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利用关联交易逃避税收。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摘要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外资流入超级大国。

但是,外资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却是财务数据长期亏损。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与跨国公司的大量发展,在国际税收关系中,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趋尖锐。

本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及避税方法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反避税对策。

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改进我国税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措施目录一.引文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

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范和制止。

主要内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税法漏洞。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目前,全球共有6万多家跨国公司。

这些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80多万家海外分公司,它们掌管着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

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角。

跨国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

普遍存在利用有关国家税制差异、漏洞等进行纳税筹划和规避纳税义务。

(一).我国的税收政策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优惠所得税税率、“二免三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只有ll%,这一税负水平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算高。

(二).跨国公司“长亏不倒”在华跨国公司普遍存在了“长亏不倒”现象本身也说明跨国公司是“虚亏实盈”存在避税行为。

据国家税务局不完全统计,在中国经营的跨国公司持续多年亏损面在60%以上。

这些亏损企业中只有三分之一是客观原因引起的。

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及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摘要】在华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变得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反国际避税立法和实践还有许多不足。

文章分析了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一般形式及在华避税行为,揭示了我国反国际避税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法律适用一、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含义及表现形式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定义,跨国公司是指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的企业实体,各个实体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在一个决策系统的统辖之下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经营的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管理的集中性以及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联性,产生了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这一特殊的法律问题,即跨国公司跨国境或税境,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和漏洞,以种种公开的、不违法的手段,减轻其总体税负的行为。

主要手段有:1.转让定价,指跨国公司违背市场公平定价,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订立有关商品、资本、技术、劳务、信贷等的内部交易价格,从而使跨国公司总体税负大大减少。

它是国际避税中最常见的一种手段。

2.利用避税港避税,指跨国公司在避税港注册一个只具法人实体形式而不作实质经营的基地公司,将在避税港境外的财产和所得汇集到基地公司的账户上,从而实现避税的目的。

3.实施资本弱化,指跨国公司利用国际市场上债权融资税负低于股权融资的优势,把本来应以股份形式投入的资金转为采用贷款方式提供,从而逃避或减轻其本应承担的税负。

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指跨国公司利用一些国家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避税,这种形式在发展中国家运用较多。

二、跨国公司在华避税行为分析(一)通过转移定价避税的行为分析1.通过购销业务转移定价。

这是在我国最为普遍的转移定价避税手段,即在购销环节采用关联交易定价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

体现在:(1)利用我国行业间、地区间税收优惠政策的不同,采取转移定价的手段将利润由高税率的行业和地区向低税率的行业和地区转移,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

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困境及完善建议【摘要】我国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在于维护税收公平和打击跨境税收逃逸,然而我国现行制度存在一些困境,如监管不到位和规范不明确等。

这些困境的根源包括制度设计不完善和执行不力等因素,导致了问题的出现。

具体表现为税收规避、信息不透明和风险难以控制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并优化相关法律法规。

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加强跨部门合作,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

加强监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有效监管可以有效遏制各种违规行为,保障税收的公平与稳定。

【关键词】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困境、问题、完善建议、发展方向、监管加强。

1. 引言1.1 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是我国税收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立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境外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行为,防止其通过跨境利润转移等手段逃避纳税责任。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增加国家税收收入,保障财政稳定,还能有效打击跨国公司逃税行为,维护税收公平。

与此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建立也为吸引更多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税收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建立健全的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可以有效防范跨国公司通过虚构价格、转让定价、债务转移等手段逃避纳税的行为,确保所有企业在中国市场享有平等的竞争条件。

完善反避税制度也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议价能力,加强与其他国家的税收合作,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治理面临的挑战。

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既是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国际税收合作与发展的关键环节。

我国应不断完善这一制度,加强监管力度,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执行,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2 我国现行受控外国公司反避税制度存在的困境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目前我国对受控外国公司的反避税监管存在一定的盲区和漏洞,监管不够全面和及时,导致一些公司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损害国家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避税法律案例(3篇)

跨国公司避税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跨国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跨国公司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面临着日益严格的税收监管。

为了降低税负,一些跨国公司采取各种避税手段,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跨国公司避税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其避税行为、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法律对策。

二、案例背景某跨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位于我国香港,主要从事国际贸易和投资业务。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设有多个分支机构,业务遍及亚洲、欧洲、美洲和非洲等地区。

近年来,公司因涉嫌避税问题被我国税务机关调查,引发广泛关注。

三、案例事实1. 公司避税行为(1)利用转让定价避税。

公司通过在境内外设立关联企业,利用转让定价手段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2)利用税收协定避税。

公司通过滥用税收协定,将原本应在我国缴纳的税款转移至协定国家(地区),从而规避我国税收。

(3)利用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

公司在我国香港等地设立空壳公司,将境内所得转移至空壳公司,再通过空壳公司将资金转移至境外,规避我国税收。

2. 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上述避税行为,遂依法对公司进行处罚。

税务机关要求公司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数亿元人民币。

四、案例分析1. 公司避税行为的法律依据(1)转让定价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税务机关有权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进行调整。

(2)税收协定避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税收协定法》第三条,我国与协定国家(地区)之间的税收协定不得被滥用。

(3)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避税法》第三条,企业不得利用避税港设立空壳公司,转移境内所得。

2. 公司避税行为的法律后果(1)补缴税款。

公司因避税行为少缴税款,需依法补缴。

(2)滞纳金。

公司未按时缴纳税款,需依法缴纳滞纳金。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研究》一、引言在全球化经济背景下,跨国公司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在国际市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然而,随着跨国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和复杂化,国际避税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不仅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可能扭曲国际贸易秩序,引发社会不公。

因此,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于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促进全球税收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现状跨国公司国际避税是指跨国公司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和漏洞,通过转移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等手段,减少或避免其在全球范围内的税收负担。

目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现象普遍存在,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

首先,转移定价是跨国公司常用的避税手段之一。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关联企业,利用各国税收政策的差异,进行价格转移,从而降低整体税负。

其次,资本弱化也是跨国公司避税的重要手段。

跨国公司通过增加借款、减少股权投资的方式,将利息支出作为税前扣除项目,以达到避税目的。

此外,许多跨国公司在避税港设立基地公司,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将利润转移到低税或无税地区。

三、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危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对国家、地区及全球经济发展带来诸多危害。

首先,国际避税导致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影响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

其次,国际避税扭曲了国际贸易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此外,国际避税还可能导致资本过度流向某些地区或行业,引发经济泡沫和金融风险。

最后,国际避税加剧了社会贫富差距,引发社会不公。

四、解决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的对策针对跨国公司国际避税问题,应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首先,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信息交换是关键。

各国应加强在税收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打击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行为。

其次,完善国内税收法律法规体系,堵塞税收漏洞。

同时,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提高税收执法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与审计力度,防止其利用复杂股权结构进行避税。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公司逃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公司逃税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公司逃税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跨国公司逃税。

首先,跨国公司逃税严重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跨国公司通过各种手段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地区,从而减少纳税额,这导致国家税收减少,影响国家财政收入,影响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

正如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曾经说过,“纳税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国家的生命线。

”如果跨国公司逃税,就等于剥夺了国家的生命线,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利益。

其次,跨国公司逃税也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

正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税款,而跨国公司的逃税行为使得其他纳税人需要承担更多的税收负担,造成了不公平现象。

正如英国前首相温斯顿·丘吉尔曾经说过,“纳税是一种荣誉,是对国家的忠诚。

”跨国公司逃税行为严重违背了对国家的忠诚,损害了其他纳税人的利益。

最后,跨国公司逃税也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逃税行为使得跨国公司可以以更低的成本竞争,从而对本国企业造成不公平竞争。

这不仅损害了本国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性。

正如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曾经说过,“市场竞争是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

”而跨国公司逃税行为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损害了经济的发展。

综上所述,跨国公司逃税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其他纳税人的利益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因此应该被禁止。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跨国公司逃税。

首先,跨国公司逃税是合法的税收规划行为。

跨国公司通过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资金调动和利润转移,遵循各国税法的规定,实现了最小化税务成本的合法目的。

正如美国前总统罗纳德·里根曾经说过,“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责任。

”跨国公司的逃税行为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的,不应该被禁止。

其次,跨国公司的逃税行为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

跨国公司在各国投资兴业,为当地创造了就业机会,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经济增长。

如果禁止跨国公司逃税,可能会导致其减少在其他国家的投资,从而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

正如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哈耶克曾经说过,“市场自由是经济繁荣的基础。

跨国公司税收规避与争议解决研究

跨国公司税收规避与争议解决研究

跨国公司税收规避与争议解决研究随着全球化的不断发展与加速,跨国公司的发展逐渐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

跨国公司的发展不仅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增长和就业机会,同时也带来了税收规避和国际税收争议等问题。

本文将就跨国公司如何规避税收以及争议解决进行分析探讨。

一、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现象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现象是指通过利用国家之间的税收规则差异,采取各种手段来降低纳税负担的行为。

这种行为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会带来巨大的税收损失。

而跨国公司的税收规避是如何实现的呢?1. 利用税收天堂针对税收天堂,其实指的是国际上一些政治不稳定、经济不发达、对税收管理不严格的国家或地区。

跨国公司通过将其企业利润转移到这些国家或地区,通过滥用这些国家或地区的税收设置,以达到虚报收入、避税的目的。

这些国家或地区往往不会对企业开展有效监管,税务机构也无法解决实质性税收问题,从而帮助跨国公司规避税收。

2. 采用虚假报表的方式还有跨国公司通过其子公司、关联公司或分支机构之间的虚假定价的方式,将高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虚高费用降低其高税率国家的所得;或者将低利润转移至高税率国家,从而降低其所得。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虚增成本异常高的销售价格,降低跨国公司的利润,以此降低被税公司应纳税收的数额。

3. 利用非居民企业的方式跨国公司还可以通过注册非居民企业来避税。

注册非居民企业往往是在国家法律上所不承认的一种行为。

例如,通过在地界内设立一家完全属于股东(中、外资)持有的境外控股公司,将它登记为非居民企业,以减少被税公司的税负。

这种方式既难以监管,也严重侵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二、争议解决方式跨国公司为了降低税负,采取各种方式规避税收,这些行为导致国际税收争议不断。

如何解决国际税收争议,一直是国际税务界极为关心的问题。

国际间涉税纠纷解决方式多样,有下列几种:1.谈判协商在国际税务领域,谈判协商是解决涉税争议的常用方法,双方可在保证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通过谈判、妥协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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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论文摘要]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跨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国际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参加者。

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庞大的组织机构下,由于自身具有管理的高度统一性,战略的全球扩张性,经营的相互关联性的优势,因此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它为世界各国经济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间的相互关联性,使得它规避法律的行为向传统法律特别是在国际税收领域提出全新的挑战,引起国际上广泛的关注。

为此本文就围绕实践中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从阐明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入手,探讨了避税的含义和介绍了跨国公司避税的各种表现形式,分析了国际反避税的必要性和有关措施,最后大体谈及个人对目前我国涉外税法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Abstract:UnderthebackgroundofmodernEconomicGlobalization,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an increasinglyreputedinternationalstatus,andhavebecomeimportantparticipatorsintheinternational economyfield.Ontheonehand,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largeorganizationsandinstitutions,d uetotheirhighlyuniformmanagement,globalexpandingpolicy,mutualrelevancesinbusiness,therefor e,theyplaycrucialrolesinthepromotionoftheeconomicdevelopment,andgivefreshimpetustoeachco untry’seconomy.Ontheotherhand,becauseoftheirmutualrelevancesamongthebranchcompaniesint 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theiractionsofavoidinglawsprovokenewchallengestowardstraditiona llaws,especiallyintheInternationalTaxLaw,andalsoattractworldwideattentions.Thusthisarticlefocus esonthelegalphenomenonofthetaxavoidance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inreality.Itstartswith explainingthelegalstatu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akesresearchonthemeaningoftaxavoid anceandintroducesthevariousspecificform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 ations’taxavoidance,thenana lyzesthenecessitiesofanti-internationaltaxavoidanceaswellasitsrelatedmeasures.Intheend,itgener allyconcludesmyopinionsandsuggestionsonourcountry’sforeign-relatedtaxlawatpresent.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转移定价避税港国际税收竞争预约定价制度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问题概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日益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科技的突飞猛进,资本积累急剧膨胀,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跨国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它们通过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形成了一个个从国内到国外,从生产到销售,按照自己的全球战略迈进的大企业集团,在世界范围内追逐高额利润。

根据《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39,000家左右的母公司在其将近270,000家国外子公司所投入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7万亿美元.⑴跨国公司在当今世界经济中已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核心组织者。

跨国公司的影响利弊同在,一方面,它们加速了生产资本的国际化,使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益。

通过其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促进了高新技术的传播和扩散,加强国际技术交流。

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还可能弥补本国资金不足,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国际收支,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

然而,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性的发展趋势,给传统的法律理念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

跨国公司,它与国内公司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的,并且资本逐利性的本质决定了跨国公司是要在全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获取最高利润,因此它在国际上的政治经济等领域就难免会与东道国、母国产生矛盾和冲突。

从跨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1.某些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的手段转移利润,逃避东道国的税收管制,造成东道国经济损失和市场混乱。

这不仅无助于东道国的经济改善,更是对其政府财政收入构成威胁。

2.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时故意抬高价格,或采用一些限制性条款,阻碍东道国的技术发展;采取各种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公平竞争,掠夺东道国的资源,垄断东道国的市场。

3.跨国公司为了避免汇兑风险,或进行货币投资活动等目的,带动大量资本的流动,影响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

其次,在政治上,跨国公司干涉东道国的内政。

当跨国公司控制了东道国的某些行业,居于一定垄断地位后,就会试图操纵东道国的政治。

而跨国公司与母国的矛盾则主要表现为:跨国公司利用海外的子公司逃避国内税收,同样构成母国的财政收入威胁;跨国公司在海外投资办厂,资本的大量输出,造成国内投资减少、产业空心化,减少了国内的就业机会,削弱了母国的出口竞争力;跨国公司的技术转让还可能导致母国的技术外流等等。

跨国公司在现实中遇到的上述问题,与跨国公司这个特殊的经济实体及其在法律中独特的法律地位有着密切联系。

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corporation),又称多国企业(multinationalenterprises),多国公司(multinationalcorporation),全球公司(globalenterprises)等,在法律界目前还未有对其下统一的定义。

根据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codeofconduct)的"序言与目标"中指出,"1.(a)本守则所使用的’跨国公司’一词,系指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实体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论其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

各个实体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在一个决策系统的统辖之下开展经营活动,彼此有着共同的战略并执行一致的政策。

由于所有权关系或其他因素,各个实体相互联系,其中一个或数个实体,对其他实体的活动能施加相当大影响,甚至还能分享其他实体的知识、资源,并为它们分担责任。

"⑵"1.(c)守则中的’跨国公司’一词指企业整体及构成这类企业的各个实体。

"⑶因此,从经济角度来看,跨国公司是一个经济组织,它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是在母公司控制下所形成的一个整体。

从法律角度来看,跨国公司并非一个法律实体,因为它所属的公司或企业都是依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成立的,每个公司或企业都有自己的国籍,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和现行的各国法律体制下,跨国公司的各个子公司都是基于东道国的法律而获得其法律地位。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跨国公司是不同于国内一般公司的垄断组织,它具有跨国性,战略的全球性,管理的集中性和公司内部的相互关联性的基本特征。

正是由于跨国公司本身的特殊性,使得它产生了一些诸如上述的特殊的法律问题。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跨国公司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联性是跨国公司的一个最为关键的特征,这种独特的关联性,导致其在国际经济贸易交往关系中,具很大灵活性和主动性。

在国际税法领域,也正是这个关联性的特点,为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获取高额利润提供了方便,同时也使传统的各国法律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二、避税的含义与跨国公司避税的具体形式目前在学术界,对于避税的含义和范围各有不同的看法,可谓众说纷纭。

分歧的焦点在于避税行为是合法行为还是违法行为。

总体而言,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避税至少是一种不违法的行为。

例如较为权威的表述有:"避税是指纳税人在熟知相关税境的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不直接触犯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巧妙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行为。

"⑷"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没有直接违犯税法的条件下,采取各种手段逃避或减轻税负,并且这种行为是与税法精神相悖的。

"⑸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对避税的解释为,避税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不明确的概念,很难用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

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

而这种做法实际并没有违反法律。

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纳税人的行为不具有欺诈的性质。

本人同意上述观点,进一步而言,避税从广义上来说大体可包括两种情况。

一种是合法的避税,相当于税务筹划,它是指经济活动中作出合乎政府政策意图的,合法的安排,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由于其行为是合法的,因而受到法律的保护。

另一种是非违法的避税,所谓"法律不禁止即允许",属于既非合法也非违法,处于中间地带,这种避税在经济活动中虽然违背了政府政策意图但又不违反法律的明文规定,它为的是达到利润最大化,税负最小化的目的。

但本人认为这种非违法的避税并非就是合理的避税,所谓合理就是合乎情理,非违法的避税通常是违背了所在国政府的政策意图(避税地除外),所以它与合理的避税还是有差距的。

而且,对于避税行为,主要在于认定它的不违法性,虽然不违法的避税与违法的逃税都可能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带来经济危害,但是前者是巧妙的安排自身的经济活动的行为,而后者是直接触犯法律的行为。

本人觉得合理的避税这一说法没有太大的意义。

至于在国际税法上,国际避税与国内避税在性质上是一样的,只是国际避税涉及的征税主体,纳税主体,纳税对象等含有国际因素,即关系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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