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防火林带经营管护技术规程(森林消防行业标准)

生物防火林带经营管护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更新、改造、性能的提高、检查验收及技术档案的建立。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生物防火林带的经营管理和维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防火树种fire resistance tree species

具有适宜的生物学、生态学和造林学特性,高含水率、低易燃性、较强抗火性的树种。

3.2 生物防火林带biological fire resistance forest belts

以防火树种为主体,具有一定宽度和密度,具备阻火、扑火依托和安全避火功能,兼具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带状林。

4 生物防火林带抚育

4.1抚育原则

生物防火林带的抚育依据以下原则:

——促进防火林带树木的生长,加快林分郁闭。

——采用适当措施,保持最大防火效应的适宜林分密度。

——确保林带宽度,保证林带阻火的有效性。

——对防火林带中的针叶树种,及时修枝整杈,按要求控制枝下高,既要防止由于枝下高过低易引发树冠火,又要避免枝下高过大而影响林木正常生长。

——及时清理林内非防火树种,以及林下易燃的灌木和草本植物,降低地表可燃物负荷量,降低林分的燃烧性。

——保持地表可燃物的湿度,降低地表可燃物的燃烧性。

4.2 抚育的林木和林分条件

4.2.1 林带密度

a)生物防火林带的阔叶树,幼龄林密度不小于2500株/hm2,中龄林、成熟林的林带密度1000~2500株/hm2。

b)生物防火林带的针叶树,幼龄林密度不小于6000株/hm2,中龄林、成熟林的林带密度4000~5000株/hm2。

4.2.2 林带郁闭度

林带郁闭度不小于0.8。

4.2.3 林带宽度

林带宽度应以满足阻隔林火蔓延、安全避火、扑火依托,以及扑火队伍行进安全通道等为原则,不同类型的林带宽度规格有所差异,一般不小于被保护林分成熟林木的最大树高。

4.2.4 林带内可燃物

落叶与枯草的平均载量小于0.3 kg/m2,无枯立木、倒木、易燃灌木和非防火树种。

4.3 抚育方法

4.3.1松土除草

a)幼龄林阶段松土除草做到除早、除小、除了。松土除草应里浅外深,不伤害苗木根系,深度一般为5 cm~10 cm,干旱地区应深些,丘陵山区可结合抚育进行扩穴,增加营养面积。

b)每年除草松土1次~2次,直到幼林郁闭为止。有冻拔害的地区,第一年以除草为主,可减少松土次数。

c)根据不同树种和灌木、草本植物的种类,可选用对目的树种安全、对环境污染较小或没有污染的化学除草剂除草。

4.3.2 灌溉

在植物生长期要适当浇水,干旱年份、干旱季节要增加浇水次数。

4.3.3 施肥

在土壤瘠薄的地段适当施肥。

4.3.4 人工修枝

对耐火阔叶树,应及时修枯枝;对树枝贴近地面的针叶树。修枝时间为树木休眠期。

4.3.5 补植

a)在防火林带规格达不到4.2.1、4.2.2、4.2.3规定的要求时,应该针对其种类进行补植。

b)新建型生物防火林带,应对成活率不合格的地段及时进行补植,应于造林后的第2年或第3年用同龄大苗补植。补植后林分密度应不小于幼林的最低密度。

4.3.6 清除可燃物

a) 及时清除枯立木、倒木、枝桠。

b) 每年清理一次林下易燃灌木、杂草、枯落物等地表可燃物。

c) 幼龄林可采用人工清理,中龄林和成熟林可以采用人工清理或火烧清理。

d) 幼龄林林分郁闭后,每2年进行一次卫生伐,清除濒死木、枯立木、病腐木。

4.4 幼林保护

在生物防火林带培育过程中,应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包括防治病虫害、鼠害、旱害,防火和防止人畜破坏。

4.5 林农间作

利用林下的空间,可适当种植经济价值高、对防火阻火有辅助作用、能降低有焰燃烧的经济作物。

5 生物防火林带更新

5.1更新的林分条件

生物防火林带超过成熟龄,遇到外界自然力破坏造成大面积伤亡,郁闭度下降至小于等于0.6时,应及时更新。

5.2 更新方式

5.2.1 人工更新

不能满足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条件者,应进行人工更新。同龄、单层林结构的林带需要更新时,可采用全部更新;山脊防火林带、山脚田边防火林带、林内防火林带、林缘防火林带、居民点防火林带、溪渠防火林带等,可采用局部更新。

5.2.2 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下列情况可采用人工促进天然更新:

——渐伐的生物防火林带;

——择伐的生物防火林带;

——采伐后保留的目的树种天然幼苗达不到4.2.1密度要求的,或者目的树种天然幼苗不整齐,形不成带状,通过补植可以成林的生物防火林带。

5.3 更新方法

5.3.1 带状皆伐更新

在平原,对已失去防护作用的衰老林带,在原防火林带一侧按原规格重新营造林带,待新建的防火林带郁闭后,将老林带伐除。重新营造的林带,应在原防火林带主风向的下侧、坡上位。在山地,采伐后原地更新。

5.3.2 带内更新

可对原防火林带隔株采伐(株间距大可不采伐),在带内栽植新的防火树木。待新栽植的防火树木高度达到原防火林带平均高的2/3时,可伐除保留的树木,并栽植新的防火树木。

5.3.3 半带状更新

对已超过成熟龄但仍能起防火作用的林带,可将原林带宽度一分为二,伐除其中的一侧,按原规格重新营造。待新建林带郁闭后,再伐除另一半林带进行更新。

6 生物防火林带改造

6.1 生物防火林带改造的对象

对没有达到GB/T 15776要求的,以及防火效应低的生物防火林带,应进行改造。

6.2 林带宽度改造

防火林带宽度小于4.2.3中规定的宽度时,应改造至规定的宽度。

6.3 林带密度改造

a)对中龄林、成熟林带密度小于4.2.1中规定的密度时,要选择同一树种或与原林带树种能够共生的树种,进行大苗、壮苗补植。

b)对于因天然更新、初植密度过大等原因导致的林带过密,应进行间伐,使林带密度符合4.2.1中规定的密度。

6.4 林带树种改造

下列情况应进行树种更替或改造,在适地适树的前提下,以防火效能最优的树种代替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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