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合集下载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公布日期】2021.05.31
•【字号】鲁牧饲药发〔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5.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文件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规范全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指导、协助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省畜牧兽医局修订了《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制定了《山东省饲料兽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和《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表》,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畜牧兽医局饲料兽药处联系。

联系人:赵洪山(饲料)方伟(兽药)
联系电话:*************87198965
附件:1.山东省饲料兽药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山东省饲料兽药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治理指导手册(试行)
3.山东省饲料兽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记录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1年5月31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06.11.01•【字号】鲁牧生字[2006]38号•【施行日期】2006.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牧生字〔2006〕38号)各市畜牧局(办):为全面、系统掌握我省畜禽遗传资源数量和分布状况,做好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创新利用工作,根据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决定开展一次全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

现将《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2、山东省畜禽品种资源调查领导小组成员3、山东省畜禽品种资源调查技术专家组成员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一日附件1:山东省畜禽遗传资源调查实施方案根据农业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畜禽品种资源调查的工作部署,我省确定利用今明两年的时间,对全省畜禽品种资源开展一次全面调查工作。

由于畜禽品种资源普查是一项纷繁浩大的系统工程,从现场调查到资料收集、分析、整理、采编、论证,牵涉到较多环节,为更好地开展调查工作,做到周密安排、精心部署、科学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根据全国畜禽品种资源调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全省畜牧系统,对全省畜禽遗传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我省优良地方畜禽品种资源现状、种质特性、遗传潜力以及在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品种保护及其创新利用的方案,为今后科学有序地保护、开发利用地方优良品种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二、工作目标通过本次调查,全面摸清我省畜禽品种资源的数量、分布、特性以及开发利用状况,为合理利用资源、培育新品种提供可靠信息,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调查的基础上,修订出版《山东省家畜家禽品种志和图谱》,建立地方畜禽种质资源动态监测体系、畜禽种质资源信息网络体系和濒危资源预警机制,确保我省优良畜禽品种资源得到长期、连续、安全保护和有效利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鲁牧办字〔2018〕2号•【施行日期】2018.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动植物检疫正文关于召开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的通知全省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定于1月14日至15日在济南召开。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地点时间:1月14日下午17:00前报到,14日晚上和15日上午开会,15日下午离会。

地点:济南中豪大酒店(济南市解放路165号,电话86968888)。

二、参会人员省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市畜牧兽医局主要负责人,省局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省局理论调研组成员、省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处以上干部(只参加1月15日上午会议);邀请部分新闻媒体参加。

三、有关说明(一)各市前期已按预备通知上报了参会人员名单,若参会人员临时有调整,请及时告知。

(二)先进代表人员(名单如附),由各市畜牧兽医局负责通知,于1月14日下午报到。

(三)因开会宾馆房源有限,所有司机人员住宿请自理。

(四)省局参会人员,参会方式和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边琨、赵国强电话:*************,87198997传真:*************附件:参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名单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18年1月11日附件参会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名单一、全国农业劳动模范和先进个人代表(3人)赵纪华山东纪华家禽育种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世林淄博市淄川区畜牧兽医局主任科员赵晓国泰安市岱岳区畜牧兽医局副局长二、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先进集体代表(7人)郭宗伟汶上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杰乳山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守彬莱芜市钢城区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姜前运蒙阴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高李辉禹城市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文健阳信县畜牧兽医局党组书记、局长耿宏伟菏泽市牡丹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党组书记、局长三、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先进个人代表(7人)苏传坤济阳县畜牧兽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慈有显即墨市畜牧兽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久庆滕州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高级兽医师韩东东营市河口区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芬(女)蓬莱市畜牧局副局长张慧(女)高密市畜牧局党委书记、局长代硕冠县畜牧局党组书记、局长。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当前畜牧工作的通知-鲁牧生字[2006]1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当前畜牧工作的通知-鲁牧生字[2006]1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当前畜牧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当前畜牧工作的通知(鲁牧生字〔2006〕17号)各市畜牧局(办):去年四季度以来,受国内外畜禽重大疫病发生、畜产品供求关系变化、生产成本上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生猪、家禽及其产品市场持续低迷、价格不断下跌、养殖出现亏损,整个行业处于多年来最困难的时期。

这不仅对当前畜牧生产造成严重冲击,而且对畜牧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产生了极大的不利影响。

为尽快恢复畜牧业生产,切实做好特殊时期的畜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积极引导扩大畜产品消费。

城乡居民消费信心受挫、畜产品消费数量下降,是限制畜牧业恢复发展的根本。

我省既是畜牧生产大省,又是畜产品消费大省,只有先把省内市场启动起来,才能奠定畜牧业回升的基础。

各市要安排专门力量,协调宣传、教育、卫生、工会、妇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力量,采取现场活动、广电播报、权威发布、消费论坛、专家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畜产品消费宣传活动。

要向广大消费者系统宣传产品营养、健康养殖、安全生产、合理选购、科学消费的有关知识,逐步消除人们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的误解和错误认识,恢复消费信心,扩大消费数量。

要把学校、工厂、部队作为宣传引导的重点,结合其它方面的措施,尽快使集体单位对肉鸡、肉鸭、鸡蛋等畜禽的消费恢复起来。

在此基础上,要组织生产加工企业与集体消费单位、超市等经营单位进行对接,推动连锁经营向农村延伸,为畜产品消费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鲁牧畜字〔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中心: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生产管理,做好指导服务,我局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深入指导好广大畜禽养殖从业者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畜禽养殖生产经营活动,推动全省现代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1年2月22日山东省畜禽养殖生产服务指南为加快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科学指导服务畜禽养殖生产,保护生态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科学确定养殖选址根据《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应当结合本地畜牧业发展规划、功能区布局规划、禁养区划定和土地承载能力,科学确定畜禽养殖规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参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距离确认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按规定进行养殖用地备案后开展建设。

禁养区划定,可登陆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畜禽养殖场(区)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各区域,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粪污有效收集处理利用等,可参考《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等标准执行。

二、进行养殖用地备案根据《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鲁自然资规〔2020〕1号)要求,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经营者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按照第九条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待乡镇政府完成用地备案后使用土地。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鲁牧畜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为加强畜禽种业市场监管,营造种业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根据《畜牧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农业农村部2020年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0年4月26日山东省2020年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增强全省畜禽种业市场监管力度,激发畜禽品种选育、新品种培育及遗传改良工作的发展活力,提高畜禽种业发展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监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省畜禽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与目标(一)基本思路。

贯彻落实《畜牧法》、《山东省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畜禽种业市场监管体系与监管能力,积极推进畜禽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品种权属主体产权保护意识。

切实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同时,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优化区域协查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内外协作,不断提高监管能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主体创新活力,营造良好的畜禽种业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畜禽种业市场监管体系逐步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违法生产经营与涉种涉诉案件明显减少,畜禽品种质量不断提高。

2020年全省各级畜牧主管部门畜禽种业监管工作具体目标如下:1.省级目标明确种业监管责任人、具体相关任务执行人及监管职责,印发全省畜禽种业监管工作方案,对辖区内市级、县级畜牧主管部门种业监管工作的现场督促检查分别达到50%、20%;组织对省级发证企业监管覆盖面达到50%,被检查企业不合格项整改合格率10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正文:----------------------------------------------------------------------------------------------------------------------------------------------------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紧急通知(鲁牧生字〔2007〕37号)各市畜牧局(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和农业部《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农业部于今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7〕1号)。

当前,我省正在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将专项整治行动推向深入,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的意义。

目前,小规模分散饲养在我省畜牧业中还占有较大比例,不利于畜禽疫病防治,也不利于对养殖行为的规范,这是造成疫病控制困难与影响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原因。

加强畜禽养殖生产过程的规范,是确保为畜禽产品加工提供合格原料,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畜牧法》规定,一方面要积极引导、促进畜禽养殖向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另一方面要对分散饲养的农户给予必要的引导和规范。

各地要以这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做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指导养殖场(小区、户)完善养殖档案,切实加强畜禽养殖管理。

二、做好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工作。

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是当前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的主要载体。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所在地县级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要根据《畜牧法》和《办法》的规定,准确及时做好备案工作(备案表格式见附件1),发放畜禽标识代码并向社会公布。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公布日期】2022.08.12•【字号】鲁牧畜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牧畜发〔2022〕9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全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的通知》(鲁牧畜发〔2021〕20号)精神,保障我省生猪、奶牛、肉牛、羊、蛋鸡、肉鸡、水禽、驴、兔、蜜蜂等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顺利实施,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确保改良计划实现预期目标任务,经省畜牧兽医局同意,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与生猪、奶牛、肉牛、羊、蛋鸡、肉鸡、水禽、驴、兔、蜜蜂省级核心育种场种群与技术要求。

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2022年8月1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三章遴选与核验第四章职责和权利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附则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山东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2021-2035年)顺利实施,规范各项工作行为,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参照《全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及配套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山东省区域内开展生猪、奶牛、肉牛、羊、蛋鸡、肉鸡、水禽、驴、兔、蜜蜂等遗传改良计划的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改良计划实施的组织与分工,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省级畜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和省级核心种公猪站的遴选与核验,以及职责与权利、监督管理等内容。

第四条经本办法遴选确定,由省畜牧兽医局批准公布的省级畜禽核心育种场,是指开展新品种(配套系)自主培育、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持续选育提高、种公牛自主培育、种羊自主选育和种蜂自主选育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省级畜禽良种扩繁推广基地是指开展畜禽扩繁推广工作的种畜禽生产经营企业;省级核心种公猪站是指承担省级生猪核心育种场间遗传交流任务的种公猪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
议纪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兽医兽药
【发文字号】鲁牧畜科发[2008]1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布日期】2008.08.27
【实施日期】2008.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鲁牧畜科发〔2008〕10号)
各市畜牧兽医局:
2008年8月6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张洪本副局长在济南市主持召开了“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议就当前自然养猪法推广应用、关键技术配套情况进行了交流,对《山东省自然养猪法实施意见》进行了讨论,并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二○○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会议纪要
2008年8月6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张洪本副局长主持召开了“自然养猪法关键技术研讨会”,参加会议的有山东省自然养猪法专家组成员与临沂、枣庄、泰安、烟台、潍坊、济宁、东营等市自然养猪法技术负责人、部分规模猪场户代表30余人,会议就当前自然养猪法推广应用、关键技术配套情况进行了交流,讨论修改了《山东省自然养猪法实施意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
一、自然养猪法推广应用情况
会议认为,我省引入自然养猪法后,经过两年多的试验推广,在垫料发酵菌种、系列猪舍、垫料选择规律、饲养工艺等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方面都取得了重大突破,初步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技术模式,走出了山东生态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