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房产抵押三大风控核心
解析房产抵押中的风险与防范

解析房产抵押中的风险与防范在房地产市场中,房产抵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也是很多购房者和投资者选择的重要途径。
然而,房产抵押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其中隐藏着许多风险,如果不能正确识别和防范,可能会给个人和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解析房产抵押中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房产抵押的风险1.法律风险在房产抵押过程中,如果借款人无法按期还款,银行或借款人将有权对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相关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引发法律纠纷。
此外,如果借款人存在欺诈行为,也可能导致银行遭受损失。
2.市场风险房产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政策、经济、环境等。
一旦市场发生变化,房价下跌或交易停滞,抵押的房产价值可能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银行的收益。
3.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是决定其是否能顺利还款的重要因素。
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不良,如多次逾期或债务拖欠等,可能会导致银行无法追回贷款。
二、防范风险的措施1.了解法律法规在房产抵押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对于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2.充分调查借款人信用状况银行在放贷前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调查,包括查看借款人的征信报告、信用历史等。
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借款人,应谨慎放贷。
3.选择合适的抵押物在房产抵押中,抵押物的选择也非常重要。
银行应选择价值稳定、地理位置优越的房产作为抵押物,以降低风险。
同时,对于抵押物的评估也应遵循专业、公正的原则。
4.建立风险预警机制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市场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进行实时监控,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应提前制定预案,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
5.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防范房产抵押风险的重要环节。
银行应定期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房产的市场价值及借款人的还款情况。
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险及控制

浅谈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提要】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以及其他贷款,通常将房地产作为抵押物。
它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发展中资金短缺的问题,同时在新的领域拓展了金融业务。
但是在房地产抵押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关键词】房地产;抵押;风险;控制一、房地产抵押中存在的风险1、抵押物风险抵押物风险主要包括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抵押物处置风险等。
从目前看,抵押物权利瑕疵风险主要是指在一些地区,由于土地管理部门与房产管理部门相互独立,完整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是由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构成,但由于相关政府部门各行其是、缺乏协调,许多房屋并无土地使用权证,房产管理部门也在不问土地使用权性质、不查验土地使用权证的情况下,对房屋单独办理抵押登记。
由于土地权利的不确定性,银行在行使抵押权时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抵押物价值下跌风险主要指由于房价回落、抵押物折旧、毁损、功能落后等原因导致价值下跌,不能足额抵偿借款人所欠银行贷款本息的风险。
一般而言,房屋作为耐用消费品,还具有保值、增值的作用,但在房地产炒作资金撤离、地区经济进入衰退期、房地产供大于求的状况下,房地产价格会出现整体性下跌。
此外由于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周期很长,抵押物价值下跌始终将是笼罩在银行头顶的一片乌云。
抵押物处置风险是指因法律或事实原因,银行对抵押物不能处置、或处置成本很高的风险。
目前,与抵押物处置最密切的主要来自于法律规定的风险。
而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的90%以上是抵押贷款,只有不足10%的贷款采用保证担保方法。
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释[2004]15号,以下简称《规定》)直接涉及到银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安全问题。
《规定》第六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第七条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以执行”。
房产抵押的核心要点

房产抵押的核心要点房产抵押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人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房产作为还款保障,以确保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在房产抵押中,有几个核心要点需要借款人重点关注和了解。
一、抵押物选择选择合适的抵押物是房产抵押贷款的核心要点之一。
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通常需要借款人提供具有产权的房屋作为抵押物。
选择抵押物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房屋的地理位置、房屋的建筑年代、房屋的面积、房屋的房龄、房屋的朝向、房屋的装修情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借款人来说,房产抵押贷款中,房产本身并不是一个可以增值的资产,因此,借款人应该选择有足够价值并且容易变现的房产作为抵押物。
二、抵押物价值评估抵押物价值评估是房产抵押贷款中的另一个核心要点。
银行或贷款机构在评估房产价值时,通常会参考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标准,同时还会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
借款人应该积极配合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并提供完整的资料和信息,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借款人还需要了解抵押物评估价格与贷款金额之间的差距,并做好相应的还款准备。
三、贷款利率和期限贷款利率和期限是房产抵押贷款中的重要因素。
借款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贷款利率和期限。
一般来说,贷款利率越高,借款人的还款负担越重;贷款期限越长,借款人的还款压力也越大。
因此,借款人在选择贷款产品时,需要综合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并对比不同贷款产品的利率和期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四、还款方式还款方式是房产抵押贷款中的另一个核心要点。
不同的贷款产品有不同的还款方式,常见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按期还息一次还本、递减等。
借款人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还款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
同时,借款人还需要了解还款方式的变化对自身经济状况的影响,并做好相应的还款计划和准备。
五、提前还款事项在房产抵押贷款中,提前还款也是需要注意的一个核心要点。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我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防范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是指个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担保向银行
借款。
这种贷款方式广泛应用于我国个人购房、装修、经营等方面。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房产评估不合理。
如果评估不合理,贷款人就很可能借到比
实际房价高的金额,房产价值下降后可能会导致贷款无法偿还。
2. 利率风险。
如果利率上升,借款人的还款金额也会上升,如
果贷款人无法承担,可能会导致违约或爆仓。
3. 经济风险。
经济不稳定或失业可能会导致收入减少,从而无
法按时还款。
4. 安全风险。
房产可能会发生火灾、盗窃等事件,如果产生损
失将会对还款产生影响。
为了防范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借款人应当加强风险意识,
较为理性地考虑贷款需求、贷款金额、还款能力等因素。
同时,银
行也应当对贷款人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资质核实,确保贷款安全。
此
外还要注意利率变动、房产信誉度以及保险购买等方面的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风险控制点

风险控制民间借贷流程风险控制点客户公司投资法律部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财务部提出借贷请求与客户接洽,收集客户资料根据基本指标对客户进行初选告知客户决绝理由,并可将客户资料存档,作为潜在客户根据初步尽调对客户作详细尽职调查报告审核是否同意与客户签订相关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借贷后对客户借贷资金的监督结束否是否是发放借贷资金风险点1险风险点2风连接风险点3借贷资金的回收风险点4风险点1控制一、初步了解客户信誉(一)有介绍人,则了解介绍人信誉;(二)若是老客户,则根据公司自己客户资料进行快速判断;(三)新客户也没人介绍的,则进行严格审查;二、要求客户提供以下材料:(一)借款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客户的,应向本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借款卡(年检)2、股东会借款决议书(借款公司提供文本)3、近年财务报表、即期财务报表(加盖企业公章)、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4、与借款有关的企业销售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资料5、特殊行业需提供环境评价资料(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6、企业信用信息报告7、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信用信息报告(二)借款申请人为自然人客户的,应向本公司提供如下资料: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未婚者需要未婚证明)2、夫妻双方职业及收入证明及家庭财产状况材料3、固定住所证明4、夫妻双方个人信用信息报告风险点2控制一、对客户个人详细调查:主要了解客户的个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品质及信誉:年龄婚姻状况户籍状况受教育程度从业经历个人嗜好征信记录性格色彩:分析客户性格特征,例如利用“九型人格”;调查周围人际关系网对其个人评价;二、借款企业的基本情况调查:企业基本状况:(1)成立日期、(2)企业名称、(3)企业性质、(4)注册资本、(5)经营范围、(6)其他相关信息;经营管理信息:(1)治理结构、(2)关联企业情况、(3)对外投资情况、(4)企业经营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借入资金来源、还款计划、三、报表调查:收集客户财务报表及其他信息资料:(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报表的综合分析;重点审查短期偿债能力: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下限100%.200%适当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流动负债;比率100%适当,小于100,风险大;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比率维持1:1正常;4.现金比率:(现金+有价证劵)÷流动负债×100%;现金比率一般认为20%以上为好;5.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越表表明现金流越高;6.应收账款周转率:当期销售净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比率越高,短期偿债能力强;7.存货周转率:销售(营业)成本÷平均存货;周转率越高,表明企业存货资产变现能力越强四、若有必要可进行实地调查:安排两人以上到实地进行调查,整理调查工作底稿,和客户洽谈;了解经营历史询问经营;损益数据盘点存货;固定资产结束调查现场调查实地调查流程及内容;开场核实身份和产权;了解业务结构索要经营单据和资料核实有关经营数据初步分析和判断清点应收;预付账款金额确定应付;预收等负债金额查看现金;银行存款总体思考、明了借贷使用计划结束营业场所调查家庭现场调查询问家庭及开支情;认真做好对客户全面情况的了解工作,根据实地调查情况进行初审,书面提交调查报告,据实报告客户的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情况、财务状况、反担保能力、经营情况等。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房产抵押贷款的风险及防范对策当前,由于信用贷款、保证贷款风险相对较大,机器设备抵押贷款抵押物又难以处置变现,因此,近年来银行发放的房产抵押贷款越来越多。
房产抵押贷款具有抵押物易处置变现、升值潜力大、处置方式灵活等优势,综合分析风险相对较小,但是,由于房产抵押贷款涉及环节较多,专业性较强,内容较复杂,如果不注意办理中存在的风险点,不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也可能形成贷款风险,甚至造成贷款损失。
一、房产抵押贷款存在的风险(一)租赁权对抗的风险1、抵押物难以处置。
按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先租后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还贷,由于租赁仍然有效,银行也很难处理抵押房产。
2、租金收入难以获得。
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前,如果与抵押房产承租人签订时间较长的租赁协议,并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赁费;或者借款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租金将房屋出租给关系人,银行将很难获得租金收入用于还贷。
3、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
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贷,银行有权处置抵押房产用来归还贷款。
当银行拍卖抵押房产时,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将可能采取措施故意压低房产的拍卖价格。
(二)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
《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借款人将房产抵押给多个银行后,一旦破产倒闭,抵押房产将很难处置变现。
2、土地使用权的风险。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时,如果只是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而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的房产将无法处置变现。
另外,我国法律规定:集体土地不可以用来抵押。
因此,农村的集体土地如果用来办理抵押贷款,必须转化为国有土地。
3、登记期限的风险。
银行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时,如果将贷款的期限与抵押物登记的期限设为一致,一旦贷款到期无法收回,抵押登记也将到期,银行将无法处置抵押房产。
(三)土地性质引发的风险1、土地使用期限。
民间借贷房抵风控三大核心及十大要点

民间借贷房抵风控三大核心及十大要点民间借贷是指私人之间的借贷活动,其中房产抵押是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为了保障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权益,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
下面将介绍民间借贷房抵风控的三大核心和十大要点。
一、三大核心:1.信用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评估是进行风险控制的首要环节。
该评估可以包括借款人的个人信用报告、还款能力分析、征信记录等。
通过信用评估可以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以此决定是否给予借款。
2.抵押物评估:对房产进行评估是确定抵押物价值的重要手段。
评估师根据不同地区的市场行情、房屋的实际状况和周边环境等因素,对抵押物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足够以覆盖借款金额。
3.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借款合同的签订是确保借贷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益平衡、合法合规,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二、十大要点:1.准确把握借款人信用情况:通过了解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职业背景、资产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来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2.合理判断还款能力:通过评估借款人的收入、固定支出和生活方式等来判断其还款能力,避免借款人过高还款能力的承诺。
3.建立完善的抵押物档案: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进行详细登记和档案管理,确保借款人无重复抵押的情况,并便于后续管理。
4.严格抵押物评估标准:抵押物评估需要有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确保评估准确、公正,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5.情况调查和尽职调查:对借款人进行情况调查和尽职调查,了解借款人的社会关系、职业发展、还款记录等信息,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其信用状况。
6.建立信用监控体系:通过建立信用风险监控体系,及时了解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变化,避免借款人发生风险后无法及时监控。
7.加强合规管理:在借贷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违规操作,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8.设定合理的利率和期限: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抵押物价值,科学设定借款的利率和期限,避免过高的利率和过长的期限造成借款人承担过大的风险。
房产抵押合同中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房产抵押合同中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房产抵押合同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
然而,房产抵押合同不仅涉及到借贷双方的权益,还涉及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文将探讨房产抵押合同中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实践建议。
一、风险识别与评估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时,首先需要识别和评估潜在的风险。
这些风险可能来自市场环境、法律、借款人信用状况等多个方面。
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借贷双方可以更好地了解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1.市场环境风险:市场环境的变化可能影响房产价值,从而影响贷款的安全性。
因此,借贷双方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市场风险。
2.法律风险: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借贷双方应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因合同内容违法而导致法律纠纷。
3.信用风险: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是签订房产抵押合同的重要考虑因素。
借贷双方应评估借款人的信用记录、还款能力、还款意愿等因素,以确保贷款的安全性。
二、内部控制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过程中,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至关重要。
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提高合同签订的透明度、规范性和安全性。
1.授权审批制度: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时,必须经过授权审批程序,确保合同内容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合同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合同档案管理系统,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潜在问题。
三、风险管理实践建议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时,以下是一些实践建议,以帮助借贷双方更好地管理风险:1.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和流程。
定期对风险进行评估、报告和监督,确保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2.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在签订房产抵押合同前,充分披露相关信息,如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抵押物的价值等。
增加合同的透明度,有助于减少误解和纠纷。
3.设定合理的贷款条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设定合理的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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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房产抵押三大风控核心:核心一:必须保证在不通知借款人(原房屋所有权人)、且不经过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就能将标的房产过户(变卖)。
核心二: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以抵押权起诉借款人,也就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涉及司法拍卖环节。
核心三: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给借款人留有任何手续。
下面叙述民间借贷房抵十大风控要点:要点一:借条(据)与收条(据)借条与收条必须打印和手写各一份,并且要在借款人姓名、身份证号、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人签名五处,由借款人按手印。
收条(据)必须写两套,每套两份(打印和手写各一份),一套是借款款项的收条,另一套是购房定金的收条,并且要在卖房人姓名、身份证号、购房定金金额大、小写、卖房人签名五处,由卖房人按手印。
切记:借款款项的收条与购房定金的收条,在书面表达意思上不要有任何法律关系,这个必须做精,而且购房定金的收条必须注明收到的是现金。
要点二:〈〈房屋全权委托公证》〈〈房屋全权委托公证》是必须做的,切记!这个是重中之重,民间借贷房产抵押借款的所有实操手续中,只有这个公证书可以实现民间借贷房产抵押三大风控核心中的核心一在不通知借款人(原房屋所有权人)、且不经过司法程序的情况下,就能将标的房产过户(变卖)。
〈〈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分为两种,沈阳线下的行话一种叫大全委,另一种叫小全委,大全委是委托房屋的全部权利项目,也就是一般性权利委托和特殊权利委托;小全委是委托房屋的部分权利项目,也就是一般性权利委托。
其中关于房屋的继承权的委托是在特殊权利中,并且在公证书中规定,此房屋的继承人完全由受托人任意指定,这个条款是为了防止借款人(原房屋所有权人)在抵押期间意外死亡或意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受托人可以配合他项权利人直接把房子搞到手,不会有财产继承纠纷,所以〈〈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必须做成大全委。
〈〈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绝对不能和抵押权人做成同一人,原因我会在要点九里详细阐述。
要点三:〈〈借贷抵押合同》与〈〈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这两个合同在法律上没有任何联系,〈〈借贷抵押合同》是债权和抵押权的司法生效要件,而〈〈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是确定买卖合同关系,并且证明房屋购买方已支付支该标的房屋的部分受让价款做为买房定金,是两套完全不相干的法律手续。
重点解释:这里所提到的〈〈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是沈阳市房产局监制的,在二手房通过中介交易时必须签属的合同,并且在此合同中,要求受让人在房屋过户前,必须缴纳在〈〈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中所约定的房屋成交价减去已支付定金的剩余金额价款后,才能由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配合房屋受让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且此剩余金额价款的支付过程必须走沈阳市房产局二手房交易专项资金监管账户,所以此合同绝对不会构成流质担保契约。
要点四:〈〈房屋他项权利证》房屋他项权利这里所说的权利是一个复合权利,它是多个权利的统称,是在同一标的房产上赋予的多项权利的集合名词,其中包括典权、抵押权、租赁权(使用权)、典质权、继承权、甚至还包括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另一种用益物权的抵押等等。
而且在〈〈担保法》中有明确规定,不动产做为债权的担保物权时,必须到相关部门登记,不登记不生效,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其登记落实到纸质凭证上就是〈〈房屋他项权利证》,只有办了这个证,其抵押权才具备司法生效要件,不会被任何第三方对抗,且保证其相应的抵押权顺位的优先受偿权顺位。
我们做的〈〈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应该是的他项,但是目前沈阳市房产局的他项办不了这个权利项目沈阳市的房产登记系统中没有这一项,只能做成抵押权,但是为了实现通过中介做二手房非亲属交易,所以沈阳市房产才出了一份标准的〈〈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说到这里我再强调一次,关于网上流传的债务人(抵押人)伪造房屋租赁协议在抵押之前的说法纯属是扯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管理法》规定,房屋出租需到当地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备案后进档案),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而这个登记备案就是办理房屋租赁权(使用权)的他项权利证,如果该房屋办理了租赁权(使用权)的他项权利证,在提档时就能查出来,但是我在这篇文章的要点中并没有把提档的环节列出来,是因为办理进押时,如果不提档,房产局根本就不受理进押。
要点五:〈〈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协议书》这两个合同及协议都是沈阳市房产局制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固定格式合同,前者是房产局提供电子版,自己打印的,后者是房产局统一印刷的三联无碳复写合同。
前者的法律重点是确立购房定金的交付事实,后者是进一步确立买卖关系的成立,其中在〈〈房屋买卖协议书》中的中介方,就是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人。
〈〈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协议书》,可完全避免流质担保契约的成立。
要点六:〈〈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和〈〈房屋他项权利证》办理时的收费发票(前者360元,后都80元)必须由放款人保存, 因为一旦借款发生逾期,房屋变现是由〈〈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配合买房人办理过户的,在办理过程中,有时房产局需要受托人提供〈〈房屋全权委托公证》发票。
要点七:放款、砍头息、手续费的收取方式一定要把所有手续全做完再放款,绝对不能放款后补手续,这个是命根子。
但这里有两个手续需要另外说明一下:1、他项权利证:这个证是在办理完进押手续,拿到房产局的受理回执单和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下证,自取或EMS邮寄均可(我都是自取,公司离房产局才一公里多点儿),这个没必要等三个工作日再放款,拿到受理单就可以放款了,不会有问题。
2、让借款人银行转账凭证上签字背书,这个必须在放款后才能让借款人签字,转账之前是拿不到凭证的,不过这个背书根本没什么用,房子已经进他项了,并且有两套收条,所以这个无所谓了。
砍头息:我们都是在放款时直接扣两个月砍头息和全额手续费,这个不要在放款人账户的银行流水中体现出来,一般都是在放款前,给借款客户办张新的银行卡,然后开网银,把银行卡、身份证原件、U盾都放在放款人手里,这边放款到借款人的新银行卡中,然后再把两个月砍头息和全额手续费转到放款人这边其它自己人的帐户,或者是是直接取现,再或者是让借款人直接先用现金交砍头息和手续费,怎么弄都行,后续的展期也是每两个月付一次砍头息,还是要么交现金,要么转到放款人这边其它自己人的帐户,别用放款人的账户收利息。
要点八:抵押率:在沈阳放贷,抵押率一般都是做到房屋实际可变现价值的50%,最高也就是60%,这是天价了。
要点九:收定金、解押、过户先解释一下民间借贷里在抵押借款、先息后本的情况下什么叫逾期?每两个月收一次砍头息,在两个月到期时,借款人没有在10天之内还款,且没有交纳下两个月砍头息时,这就叫逾期,此时也就是打电话催催,同时这边就找中介给卖房子了。
在卖房子变现时,是由〈〈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的受托代理人代替原房主与买房人签定买卖协议,然后受托代理人代替原房主配合买房人去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并且通过房产局的资金监管代收房款。
收定金:〈〈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的受托代理人代替原房主与买房人签定买卖协议后,是由买房人向受托代理人先交付定金,个这定金尽量要多收一些,不管多大的房子,成交价多少,必须先收不低于房屋过户全额税费的定金(房屋过户全额税费我会在以后的帖子中详细说明),以免买房人反悔,如果不交的话就不和他扯了,重新寻找买主。
切记,一定是收了定金收再对进行解押,如果买房人反悔,这个定金是不退的。
极端情况:如果买房人交了定金,解押后反悔,或者是房款交不上,那就别磨叽了,直接把房子过户给原他项权利人,也就是出借人,这时就别在乎契税、过户费之类的东西了,因为收的定金可以覆盖这些费用了,而且房子已经解押了,必须先把房子搞到手,然后再重新寻找买主。
这里就是为什么我在要点二的后面提到〈〈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绝对不能和抵押权人做成同一人的原因。
因为〈〈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不能把公证书中的房产过户给自己。
这里涉及到一个解押的环节,这个解押也是由〈〈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的受托代理人与他项权利人之间配合完成的在顺利过户出售房产后,房款三至七天,由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转发到受托人的指定账户,这时受托人和出借人(原他项权利人)怎么配合都行了,都是自己人,钱已经到手了。
再有一点,如果真遇到房子卖不出去的情况,受托人可以直接把房子过户给他项权利人,现把房子搞到手,早晚是钱,也不至于把自己给玩死,这个我在〈《民间房产抵押借贷,房子说过户就过户、说收就收,你信吗?》的帖子中有提到过。
这也是我在要点二的后面提到〈〈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的受托代理人绝对不能和抵押权人做成同一人的原因。
要点十:重点解释以下两大核心的实际作用:核心二: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以抵押权起诉借款人,也就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涉及司法拍卖环节。
核心三:任何情况下都不要给借款人留有任何手续。
在房产抵押期间,如果出现了抵押权人之外的人对该抵押房产申请资产保全查封,这时〈〈房屋全权委托公证》的受托代理人是不能直接把房产过户的,这个委托公证不能对抗法院的查封,这时间抵押权人必须向法院起诉,但是绝对不能以抵押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以买卖协议提起诉讼,这时要点五中所提到的〈〈房屋买卖抵押(定金)合同》与〈〈房屋买卖协议书》会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买卖协议提起诉讼,六个月的时间就能把房子搞到手,然后再去变现,这是在房屋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之外的人对该抵押房产申请资产保全查封的情况下,最快、最稳妥的办法。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办法,就是以〈〈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中受托代理人的名义收债权,这个有一定的风险,也需要一些特定条件,这个我会在以后的帖子中写,本文不详细叙述了。
在网上我看到有一些朋友提到,以债权和抵押权起诉,现在唯一住房也可以强制执行拍卖,这个的确是事实,咱先不谈唯一住房的执行条件,我们先看一下如果如果以债权和抵押权起诉,变现需要什么流程?需要多长时间?拍卖的情况分两种:1、经诉讼后,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要求债务人出还款计划,在还款计划未履行后,由债权人向法院提出强执行2、做了强制执行公证,可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以上两种情况在被法院认定可执行后,都必须经历以下流程: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做了强制执行公证也需要此环节)-公告-查封(如提前申请资产保全,并提供保全担保可提前查封)-法院委托评估-拍卖(拍卖公司公告-展标-交保证金、领号-拍成后签〈〈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价款及佣金—法院裁定—裁定送达后15日过户)现在走拍卖。
一次拍成那是扯淡,拍卖公司要不给你整三次流拍,他也就别在这行混了,除非你够牛逼,去玩围标,那可费了劲了。
就算你一次围标成功,拿到钱也得一年多。
三次流拍60天后,开始玩变卖。
上面我写的流程只是个大概,中间还有很多细节现在假设这个流程走得非常顺利,最后拿到钱也得将近二年,民间借贷这么玩不纯属扯犊子吗??至此,民间借贷房抵风控三大核心及十大要点叙述完毕,其内容并非全面,以后的帖子中本人还会就民间借贷房抵进行详细说明,请大家多指点,愿我们在共勉中一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