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16•【字号】梧政发〔2019〕33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梧政发〔2019〕33号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梧州市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16日梧州市鼓励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措施(试行)为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在自治区和我市颁布的现有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鼓励发展的现代服务业范围(一)总部经济: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集团在梧州设立的地区总部企业;世界500 强、国内100 强和“独角兽”企业在梧州设立的研发中心、销售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总公司或集团化企业总部从外地迁到梧州设立的总公司或总部;外地总部企业、国内A股上市企业将梧州分支机构改为子公司或在梧州新设的子公司;在梧州兼并重组后获认定的总部企业。
(二)现代金融:从事银行、保险、证券、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消费金融、科技金融、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等地方金融组织和相关机构提供具有金融活动属性的服务。
(三)工业设计:从事产品设计、环境设计、传播设计、设计管理服务;从事造型设计、机械设计、电路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UI设计、平面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的工业设计企业。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从事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航天北斗信息等新一代网络、电子信息技术和核心电子元器件等业务;信息技术咨询和系统集成、软硬件开发、服务外包、高拟真技术等业务;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 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互联网系统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运营、第三方支付;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企业,工业软件、智能制造、物联网和5G 通信等产业领域软件企业。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2.30•【字号】梧政发〔2015〕47号•【施行日期】2015.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梧政发〔2015〕47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积极应对我市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推进发展我市养老服务业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主体、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
城市社区建有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市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
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逐步优化养老服务发展政策环境,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管理建设和开辟用房。
1.按标准做好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和管理建设。
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用房。
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必须按照标准要求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服务用房应位于适宜老年人活动的一楼楼层,多期开发的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用房。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办发〔20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15日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细则(梧政办发〔2017〕自《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111号)中要求开展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以来,我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顺利推进,但在解读过程中也存在解读内容不规范、解读渠道单一等问题,影响了解读效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梧州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各级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所辖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在各级政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司法(法制)、新闻以及负责政策文件起草和组织实施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全面落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24•【字号】梧政办发[2011]90号•【施行日期】2011.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90号)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下称《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立足梧州,依托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两城市一基地”(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面向“三圈一带”(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西江经济带)的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江航运中心、商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和养生旅游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贸、金融、养生旅游、文化及社区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其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总量增大,带动就业能力增强。
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市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梧政办发[2011]224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224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梧州市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意见》(桂政发〔2010〕67号)及《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梧政办发〔2011〕90号)精神,确保我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工作顺利开展,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增强我市服务业核心竞争力,提高我市服务业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服务业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培育服务业品牌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培育服务业品牌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服务业品牌,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十二五”期间,建立和完善我市服务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和品牌集聚区,品牌建设对服务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
服务业在整体发展上达到全区平均水平,特色服务产业达到全区先进水平。
(一)到2015 年,在现代物流业领域,配合自治区培育1家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业品牌企业、2家进入中国服务企业500 强企业,培育1家广西服务业品牌企业。
培养全区示范性大型龙头物流企业10家,拥有国家认证3A级企业1至2家,争取有5A级以上企业1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24年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24年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梧政办发〔2024〕43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2024年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梧州市2024年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8日梧州市2024年二季度工业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落实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工业经济向好势头,推动工业经济扩量提质,奋力实现上半年“双过半”目标,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建立盈亏平衡点企业、正增长企业、负增长企业清单,制定针对性帮扶措施。
着力帮助盈亏平衡点企业降低物流、融资、用工、用电等生产经营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支持正增长企业扩大生产,鼓励订单充足、有扩大生产潜力的重点工业企业提升产能利用率,推动重点企业实现生产提速。
帮助生产订单不足、要素保障困难的重点工业企业协调解决融资、订单、原材料、用工等困难问题,推动负增长企业收窄降幅、扭负为正。
二、推动工业项目加快投资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及用地、用林等问题协调,鼓励重大项目业主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早投产早见效。
积极推动重点项目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千企技改”项目库,争取自治区重大产业项目、产业优化升级等政策资金支持。
推进工业领域设备更新活动,鼓励企业以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力度,扩大技术改造投资。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18•【字号】梧政办发〔2024〕32号•【施行日期】2024.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梧州市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4月18日梧州市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工作分工方案》、《广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要求,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最大限度释放活力潜力,加快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先行区,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全面推行“梧优办”增值服务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政务服务更优、创新生态更优、发展质量更优、市场环境更优、产业配套更优的“梧优办”增值服务模式,推动赋能企业降本增效、鼓励创投拓展提升、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破除壁垒规范秩序、保障要素畅通有力,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促进优质民营企业安心发展、舒心创业。
二、重点任务(一)赋能企业降本增效,政务服务更优1.打造梧州特色政务服务品牌。
大力推动全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建设。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https://img.taocdn.com/s3/m/911ad16b03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7e.png)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梧政办发〔2013〕142号)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9月23日梧州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是指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以反复适用的文件。
第三条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审议、公布、备案、清理等,适用本办法。
市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制定发布的行政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对具体事项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以及针对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出台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一)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尚未作出明确规定。
(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虽有规定,但不够具体、不便操作。
(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授权制定规范性文件。
第五条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控制数量,注重质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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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
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梧政办发[2011]90号
【发布部门】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5.24
【实施日期】2011.05.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90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梧州市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桂发〔2010〕34号,下称《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推动我市服务业提速发展,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三次产业协调互动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决定》,立足梧州,依托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打造“两城市一基地”(区域性枢纽城市、西江黄金水道中心城市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大力发展面向“三圈一带”(珠三角经济圈、北部湾经济圈、西南经济圈和西江经济带)的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江航运中心、商贸中心、现代物流中心和养生旅游基地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贸、金融、养生旅游、文化及社区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等其他产业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进一步提升我市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的目标。
二、发展目标
──总量增大,带动就业能力增强。
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20年,服务业成为优化全市经济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经济结构优化,服务业比重上升。
到2015年,服务业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增加到31%。
──发展特色鲜明,集聚辐射能力增强。
到2020年,将我市建成服务产业优势明显、集聚辐射能力强的西江经济区域服务业中心及广西服务业最发达的地市之一。
三、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发展重点领域。
1.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
──商贸流通业。
以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为目标,依托区域交通、产业优势、“百年商埠”的辉煌历史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加快规划调整,以建设综合贸易中心、专业市场群为重点,培育和壮大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核心竞争力强、主业突出的本地商贸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商业集团。
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业。
打造3个商业圈,即以鸳江丽港为中心的河东老城区商业圈、以火车站站前广场为中心的红岭商业圈及以南广高速铁路梧州站为中心的苍海商业圈。
建好6条特色街区,即珠宝饰品服务街区、科学文化艺术街区、滨江休闲餐饮街区、骑楼民俗文化街区、旅游购物街区、新加坡商贸街区。
深入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构建以企业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支撑的农村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依托项目建设营造批、零、配集约化,科、工、贸一体化,自销、分销、经销网络化的商贸新格局,增强商贸业吸纳和辐射功能,把梧州市建设成为商贸业态齐全、商业特色鲜明、流通网络顺畅、有较强区域辐射能力的西江区域商贸中心。
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90亿元,培育一批交易额、销售额超亿元的商品市场和流通企业集团,其中培育5家年交易额超10亿元的大型商品市场、3家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大型流通企业集团。
──旅游业。
以构建旅游目的地和游客集散地为目标,大力发展旅游业,把旅游休闲业培育成为我市重要产业乃至支柱产业。
重点发展自然景区休闲、文化休闲、水体休闲、度假休闲为主,商务、会展功能齐全的旅游业。
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4个县市为支撑的“一核四组团”的旅游景区发展格局:中心城区形成以白云山、骑楼城、龙母庙为依托的历史宗教文化旅游区,以苍海项目为主的湿地、湖光风景休闲度假区,以南岸
八宝塘、生态园为依托的城市亲水休闲旅游区,以长岛生态园、长洲水利枢纽库区为依托的水上运动、垂钓度假区和以泗洲岛为主的田园观光旅游区,以仙人湖为依托的漂流、度假自然风景区,以南越山旅游景区为依托的植物观赏、疗养区,以万秀茶花园为主的植物主题旅游景区;苍梧县以李济深故居、飞龙湖景区为龙头,重点发展以江湖结合、生态度假及名人故里为主的景区;岑溪市以天龙顶景区为龙头,重点发展以高山、漂流为主的景区;藤县以石表山、蝴蝶谷、太平狮山为龙头,重点发展以漂流、地质、生态为主的景区;蒙山县以天书峡谷、古战场为龙头,重点发展原始森林景区、太平天国以及人文景区为主的景区。
到2015年,实现旅游总收入128亿元,全市旅行社发展到23家,星级饭店达25家以上,5星级旅游饭店4家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5家以上。
──金融服务业。
建立完善西江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引银入梧”工作,鼓励和吸引各类金融机构到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