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4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教代会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代会在本校行使下列职权:(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
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教职工(代表)大会尊重和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园长的指挥权威。
园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幼儿园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我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的构成,应即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照顾到学校各方面人员,又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其中教师(包括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代表一般不少于百分之六十。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精选7篇)如何写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看看吧。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以下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篇1】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学校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学校要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
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支部审查批准产生。
凡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分配,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总名额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
五、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
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六篇)

2024年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培训制度一、教工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上,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有权按照既定程序,提出提案和议案。
3. 有权对大会议程充分发表意见,并对教代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 有权对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提出询问,并有权向相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 享有对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以及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6.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而受到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和控告。
(二)义务1. 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 积极参与教代会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并圆满完成大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3. 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切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 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二、教工代表的主要职责1. 会前广泛收集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大会反映。
2. 会议期间,积极参与各项决议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代表教职工行使表决权和选举权。
3. 会后及时向本单位教职工群众传达大会精神,并督促行政部门落实大会提案。
4. 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组织教职工搞好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工作。
三、教工代表审议大会议案的原则审议是教职工代表行使职权、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手段。
在审议教代会议案时,应把握以下基本原则:1. 议案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议案是否有利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人才的培养及教职工积极性的发挥。
3. 议案是否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4. 议案是否符合学校及教职工的实际,提出的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四、教代会代表的定位问题教代会代表作为个人,有其利益需求,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是人之常情。
幼儿园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

幼儿园教职工的权利和义务1. 嘿,各位幼教小伙伴们!咱们今天来聊聊在幼儿园工作,都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说起这个话题,就像是在谈我们这个大家庭的"家规"一样,既要知道自己能享受什么,也要明白该尽什么责任。
2. 说到权利,教职工可是有"尊严权"的!就像戴着一顶闪闪发光的皇冠,走到哪儿都要受到尊重。
家长、社会都得认可咱们的专业性,可不能把幼师当成是"看孩子的阿姨"哦!3. 工资待遇权也是明明白白写着的!每月按时拿工资,节假日有福利,社保医保一个不能少。
这就像是给我们的辛勤付出撑起一把保护伞,让我们能安心工作。
4. 专业发展权可重要啦!园里得给咱们提供进修、培训的机会。
就像给小树浇水施肥一样,让我们的业务能力蹭蹭往上长。
5. 建议权和监督权也不能忘!对园里的工作有想法,可以大胆说出来。
这就像是给幼儿园的发展添砖加瓦,谁的金点子都可能让园所变得更好。
6. 再说说义务,保护幼儿安全可是重中之重!就像是化身超级英雄,时刻警惕,保护小朋友们平安快乐。
从喝水到玩耍,从如厕到午睡,都得操着一万个心。
7. 认真做好保教工作是基本义务!备课要用心,活动要走心,观察要细心,记录要专心。
就像织毛衣一样,一针一线都不能马虎。
8. 遵纪守法也是必须的!园里的规章制度得严格执行,就像是在跳舞,动作规范才能舞姿优美。
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这些可都是大忌!9. 爱岗敬业是咱们的职业操守!对待工作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用心。
每天都要带着满满的热情来上班,把幼儿园当成自己的第二个家。
10. 团结协作更是不可少!和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就像一台精密的机器,每个齿轮都要咬合得恰到好处。
你帮我扫个地,我帮你看会儿孩子,这样才温暖。
11. 保守秘密也是重要义务!小朋友和家长的私事可不能乱说。
这就像是给自己的嘴巴上了一把锁,该说的说,不该说的坚决不说。
12. 这些权利和义务看似简单,但做起来可真不容易!它们就像是一个天平的两端,要保持平衡才能让我们的工作又快乐又专业。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则
1. 代表选举: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应由全体教职工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应公开透明,确保每个教职工都能有机会参与和被选举。
2. 代表任期:代表的任期一般为一年,代表可以连任。
在代表任期内,代表应尽职履责,代表教职工的意愿和利益。
3. 代表权利:代表有权参与幼儿园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表决,有发表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代表还有权监督幼儿园的管理和运营情况。
4. 代表义务:代表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代表大会的工作。
代表应代表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5. 代表大会的召开:代表大会应定期召开,一般每学期或每年召开一次。
代表大会的召开应提前通知教职工,并提供相关材料,确保教职工充分了解和准备。
6. 代表大会的议程:代表大会的议程应包括教职工关心和参与的重要议题,如幼儿园的发展规划、教学质量、教职工待遇等。
议程应提前确定,并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7. 代表大会的决策:代表大会的决策应采取多数原则,即多数代表通过的决定为有效决定。
决策应能够反映和维护教职工的利益。
8. 代表大会的记录:代表大会的记录应详细记录代表的发言和提议,以及决策结果。
记录应及时整理并向所有教职工公开,确保信息透明和公正。
9. 监督与评估: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应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评估。
代表应定期向教职工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10. 修正和完善:对于工作规则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代表大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正和完善,以提高代表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修正和完善应经过代表的讨论和表决。
2024年联星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4篇)

2024年联星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模版一、在中心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履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责。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需遵循四项基本原则,秉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决定、决议及指令。
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协调校内矛盾,监督并支持行政领导工作,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致力于提升其政治和业务素质,以及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均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且需得到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代会的代表由教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经中心校党支部审查批准。
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依据教职工总数合理确定。
代表应涵盖学校党政工团等各方面人员,名额分配以教师为主,确保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
教师代表比例一般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____%,产生后编成代表组参与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相关人员作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享有发言权,但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常规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两年举行一届,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
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
若遇重大事项,经党支部、校长室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六、学校负责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以及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提名,经党支部批准,并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表决通过。
主席团成员一般由5至____人组成,负责主持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1. 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2. 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等基本规章制度,由校长颁布实施。
3. 讨论涉及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4. 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制度和民主协商对话制度,对干部进行表扬或批评,并在必要时建议上级领导给予奖励或处分。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为了保障学校教职工的权益,广泛听取基层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动学校事业的发展,为了使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更加规范和有效地进行,特制定了以下规定:一、代表产生1.代表产生的程序: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依据学校制定的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代表的产生公正、公平、公开。
2.代表名额的确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根据学校教职工人数、岗位类别、职称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经学校党委批准确定。
3.代表人选的提名:代表人选可以自荐或由党委、工会等组织提名,建议各岗位、年龄、职称等类别均有代表参与。
二、代表大会的权利和义务1.代表大会的权利:代表大会代表有权参加大会的各项活动,发表发言、提出建议、表决投票等。
2.代表大会的义务:代表大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与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勤勉工作,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代表大会的召开1.召开时间和周期: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学校根据需要和工作安排确定。
2.召开程序:代表大会的具体召开程序由学校制定,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3.召开议程:代表大会的议程由学校根据教职工的实际需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确定。
四、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约束性1.权威性: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关,具有最终决策权和监督权,其决议是具有约束力的。
2.约束性: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是所有教职工应遵守的,学校各级管理机构必须按照代表大会的决议来工作,保证代表大会的决策得以落实。
五、代表大会的监督和评议1.监督机制:学校设置专门的机构来监督和评价代表大会的工作,确保代表大会的决策得到贯彻执行。
2.评议机制:学校定期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进行评议,充分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代表大会的工作进行改进和提升。
通过以上规定,可以有效地推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增强教职工对学校事务的参与度,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
同时,也可以激发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整个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二篇)

2024年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教职工能够充分参与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社会主义学校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领域的改革与进步,依据《教师法》及《工会法》之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核心制度与形式,其地位与作用不可或缺。
第三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应紧密服务于学校的整体工作布局,妥善处理学校、集体与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教职工在学校重要决策中的参与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并有效监督学校各项工作的执行。
第四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遵循既定程序,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第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架构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
第二章职权第六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校范围内行使以下职权:一、听取并审议校长的工作报告,就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关乎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与建议。
二、审议并通过学校提出的聘任制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等重大规章制度,经校长签署后正式实施。
三、每年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评议与监督,必要时可依据评议结果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七条校长需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进展,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认真对待并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与提案,充分尊重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民主管理与监督方面的职权。
第八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亦应尊重并支持校长及行政系统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教职工代表第九条凡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具备成为教职工代表的资格,可通过选举程序产生。
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选举工作一般以工会小组为单位进行,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
第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连选连任。
代表名额由各单位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第十二条教职工代表享有以下权利: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提出议案与方案,并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三、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与需求,对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与提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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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规则
教代会的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 决,鼓掌通过等。 重要的或争议较大的事项应采用无记名投 票的方式。 并须获得全体教职工代表半 数以上赞成票方可通过。 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应当在教代 会闭会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议事规则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教代会审议的事项,未按 照法定程序提交的,工会有权要求纠正,单位应 当根据工会的要求予以纠正。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 未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审议通过的,单位就该事项 作出的决定对本单位职工不具有约束力。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通过的事项对本单位 以及全体教职工具有约束力,未经教代会重新审 议通过不得变更。
审查监督权
教代会提案办理情况; 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社会保险费缴交、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提 取使用情况。
民主选举权
民主管理专门小组(委员会)成员 (提案工作、民主评议、巡视检查、质量 评估等)
民主评议权
对学校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 草拟民主评议干部章程和实施方案; ---- 整理代表评议意见; ---- 统计测评结果; ---- 监督检查评议结果的落实情况等。
教代会提案
一般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 应包括案名、理由及整改建议或措施三部分; 提案内容要实际,要求要具体; 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
处理和落实提案的程序
第五届教代会代表培训
静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会
2012年5月11日
教代会的地位
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内容:“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 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3年10月31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内容: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 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 主管理。 《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教代会组织制度
教代会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持会议,处理 大会期间有关重大问题。主席团人数不得少 于七人,其中一线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少于 百分之五十。 教代会可设立若干民主管理专门小组,组织 开展民主管理专项活动,办理教代会交办的 有关事项。
中心第五届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
一、提案工作小组:组长:元云洪 组员:颜秀珍 莫一明 傅璐捷 陈琪敏 二、规划规章小组:组长: 林 翎 组员:冯景华 王海燕 黄颖颖 杨名誉 三、教学科研小组:组长:张欣凌 组员:张 健 张卫国 王少庆 牟建庆 蒋晓琳 四、人事福利小组:组长:黄萍华 组员:孙艳芬 王 芳 方爱飞 郑 明 五、评议监督小组:组长: 崔 璀 组员:陈 亮 陈靖非 施佳乐 李 康
教代会的地位
校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 1)党组织保证监督; 2)校长全面负责; 3)教职工民主管理。
教代会组织制度
职工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 任,任期与教代会届期相同。 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列席代表,列席代表无表决权和 选举权。 教代会每届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基层一般为三年)。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单位、工会或者三分之 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教代会。
议事规则
必须有全体教代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 大会方可召开。 教代会的议题和议程,由单位与工会协商 确定。 提交教代会审议和审议表决的书面材料, 应当在教代会召开的七日前送交职工代表。
议事规则
职工代表团(组)应当组织教职工代表讨 论,由工会及时汇总整理职工代表团(组) 的意见和建议。 对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意见分 歧较大的,由单位和工会根据教代会代表 意见进行协商修改后,提交教代会再次审 议。
审议建议权 审议通过权 审查监督权 民主选举权 民主评议权
审议建议权
发展规划,经营管理情况和重要决策;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 项; 工作机构的工作情况、联席会议协商处理 的事项; 财务预决算、重大改革改制方案等重要事 项。
审议通过权
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收益分配 的原则和办法,职工生活福利制度, 改革改制中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以 及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要经教代会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校长 颁布实施。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审议权和表决权; 对涉及本单位发展和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有知情权、 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参加与职工代表履职相关的培训、检查等活动; 因履职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 得的待遇; 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时, 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努力学习、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表达群 众意愿和要求; 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认真执行和宣传教 代会的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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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的职权
组织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 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外,对需要及时处理 的重要事项,可以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商处 理,处理结果应当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召集,由职工代表团 (组)长、民主管理专门小组负责人、主席 团成员、工会委员会委员参加。
组织制度
教代会的经费由单位在管理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