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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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安府办函〔2020〕57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4日安顺市2020年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做好全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促进投资平稳较快增长,全力加快推进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促进我市项目数量、质量、投资量“三量齐升”,确保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投资、抓财源、抓脱贫、抓发展”的理念,以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为抓手,发挥重大工程项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20年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23号)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推进机制,着力破解项目建设制约瓶颈,推动一批项目谋划生成、推动一批储备项目开工建设、推动一批在建项目加快进度、推动一批收尾项目建成投入使用。

二、组织机构(一)成立市重大工程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7个工作组。

项长权常务副市长专项工作组,负责报请市长或受市长委托组织召开月例会和其他专题会,研究解决重大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汇总和通报全市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负责分管领域项目谋划申报、协调推进、入库入统等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70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70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的通知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市直各部门须于3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并同步在贵州政务服务网安顺站点推送,接受社会监督。

各部门要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依法规范行使法定权力,全面履行与职权事项相对应的责任,有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各部门要对照权责清单,及时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聚焦权力行使易发多发问题的关键环节,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贵州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实时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严把新设行政权力入口关,不得变相增加行政权力,取消的权力事项,要坚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下放的权力事项,要做好指导监管工作。

要全力推进“一门、一窗、一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等改革,充分运用政务服务“一云一网一平台”,大力实施一站式、并联、容缺审批,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

附件:安顺市市直部门2020年权责清单.rar2020年10月12日——结束——。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08.20•【字号】安府办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省2012年7月4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安顺市廉租住房建设和分配领导小组调整为安顺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召集人:周建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常务副召集人:陈好理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副召集人:董立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官松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成员:谭光翔市纪委常委徐德祥市发改委主任倪贵忠市教育局副局长郦建华市工信委副主任邹铁声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市民政局副局长吴松市财政局副局长高炽市国土局副局长张静晔市环保局副局长陈安利市规划局副局长刘坤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刘新市农委总经济师胡克江市卫生局纪检组长吴开银市计生委副主任周歧柱市林业局副局长杨远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刘子涛市地税局总会计师吴国忠市国税局副局长张勇西秀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霍一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履行土地征收、资金筹集、项目报批、施工组织等相关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官松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责统筹协调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研究解决其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推进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全面完成我市“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

三、工作规则(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专线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专线工作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专线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12•【字号】安府办函〔2020〕79号•【施行日期】2020.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专线工作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7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扶贫专线办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2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用好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的通知》(黔府办函〔2018〕6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9〕3号)精神,充分发挥扶贫专线作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挥专线作用,助推脱贫攻坚扶贫专线是倾听民生、畅通民意、汇集民智、扶危济困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自2015年设立以来,我市办理的扶贫专线群众反映事项虽取得了一定成效,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了许多实实在在的问题,但在扶贫专线反映事项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反映事项承办主体单位在开展扶贫政策及专线宣传方面力度不到位、在办件过程中存在对扶贫专线反映的问题调查处理程序不够规范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把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作为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政策执行、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党委政府形象的重要窗口和渠道,把扶贫专线反映事项的整改落实作为倒逼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提升干部履职效率的重要推手,着力为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压实责任市、县两级人民政府是承担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督办、转办,以及本区域群众来电事项的承办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人负责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转办和督办事项的调查核实、解决办理、答复反馈等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9•【字号】安府办函〔2020〕78号•【施行日期】2020.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函〔2020〕78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安顺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好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贵州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为加快安顺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人民政府建立全市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任联席会议副召集人,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民宗委、市生态移民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顺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董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田应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

按照“市级统筹、县乡抓落实”工作机制,县、乡两级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确保抓实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18•【字号】安府办发〔2016〕30号•【施行日期】2016.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发〔2016〕30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18日安顺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的意见》(黔府办发〔2016〕34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2012年至2015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收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对照2012年至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扶贫生态移民年度实施方案和省发展改革委对应下达的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查缺补漏,开展相应收尾工作,确保所有已下达投资计划的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包括安置房和配套基础设施)在2016年底前全部建成,2017年3月底前移民户全部搬迁入住。

搬出的每一户贫困户至少有一人实现稳定就业,或有稳定的脱贫产业和脱贫项目覆盖;所有搬迁户都能享受和安置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2017年底前实现迁出地旧房应拆尽拆,完成所有旧房拆除宅基地的复垦复绿。

二、工作任务(一)严肃执行计划任务。

2012年至2015年,省累计下达我市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计划建设安置点43个、搬迁1.0517万户4.681万人。

各县(区)要认真对照省历年下达的计划,认真检查每个安置点计划执行情况,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2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2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办发〔2015〕12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10日安顺市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实施《贵州省政府部门办事公开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授权管理行政事务的组织(以下简称部门)办事公开适用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办事公开是指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和程序,将其依法管理、服务的事项向社会公开。

第三条部门办事公开应当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部门办事公开工作的领导。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市部门办事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部门办事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监察局协同负责对部门办事公开工作进行行政监察;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指导与部门办事公开有关的涉法涉诉工作;市保密局协同负责对部门办事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或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办公室另行确定的其他部门办事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部门办事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是部门办事公开的主要场所。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明确人员落实部门办事公开工作。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56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56号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安府办函〔2017〕56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4日安顺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现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清理、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

依法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县区实施和管理。

年底前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

推行行政许可标准化,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质监局、市工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二)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收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对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

建立完善职业资格、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及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公布收费目录清单。

(牵头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三)转变政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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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搬迁拆迁安置
【发文字号】安府办函[2015]136号
【发布部门】安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15
【实施日期】2015.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安府办函〔2015〕136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其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熊元副市长
副指挥长:宋正钧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明芳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局长
冯朝生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员:许志市教育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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