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doc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海关)

附件4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存根)
人专留关[ ] 号
(单位)国籍(先生/女士)系来华(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科技专家),前往海关办理携运物品进境手续。
年月日
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证明
人专留关[ ] 号海关:
按照《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5]25号)和《关于回国(来华)专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专发[1995]36号)文件规定,经驻外使(领)馆和国内用人单位推荐,先生(女士)系来华(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科技专家),护照号码:。
请按照规定,对其携运物品予以办理进境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2018 年 5 月 5 日。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附件2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本标准所指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国(境)外高级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国(境)外高级专家分为A、B二类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分为A、B、C三类人才。
A类人才需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很高声望,是某一领域的开拓人、奠基人;或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的著名科学家、艺术家;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为国际先进或填补国内空白,并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开发潜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B类人才需在某一领域造诣较深,对某一领域的发展有过较大贡献,在国际国内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力的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的高级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C类人才需在国际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或拥有我市急需的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市急需的特殊人才(该类人才不包括国(境)外国专家)。
获“国家友谊奖”和“南粤友谊奖”,仍在深圳工作的(6)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见说明3)。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认定为企业技术与创新创业领域B类人才(见说明1)(1)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在深圳创业,其专利技术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所创企业属于深圳市鼓励发展产业领域,特别是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且年销售额达三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2)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在深圳创业,其专利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其所创企业被认定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3)在海外拥有国际发明专利或拥有核心技术国内发明专利在深圳创业,其专利技术属于国内领先水平,且该技术成果被认定为深圳市重点自主创新产品或自主创新产品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首席技术专家。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一、引言。
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吸引了大量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前来发展。
为了更好地吸引和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深圳市制定了一系列的认定标准,以便更好地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推动深圳市的创新和发展。
二、基本条件。
1. 学术成就。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在国际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在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做过重要学术报告的经历。
此外,还应具有国际知名大学的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学术成就。
2. 工作经历。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在国际知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的经历,或者在国际知名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
工作经历应与所申请的岗位相匹配,具有一定的工作成果和影响力。
3. 专业技术能力。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在相关领域内的专业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成果、技术成果、产品研发等。
具有在相关领域内的国际领先水平,或者对所申请的岗位具有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
4. 奖励荣誉。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在相关领域内获得的国际性奖励或荣誉,或者在国际知名学术机构或企业中受到的重要表彰。
这些奖励和荣誉应能够证明其在相关领域内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
5. 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海外高层次人才还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
三、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
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向深圳市人才引进部门提交个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材料审核。
深圳市人才引进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3. 专家评审。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接受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人的学术成就、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能力、奖励荣誉等进行评定。
4. 最终认定。
通过专家评审的申请人将被认定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并获得相应的认定证书和相关待遇。
四、待遇政策。
认定为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个人将享受相关的待遇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
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以下这些人才范畴都是成为深圳引进高层次人才中后备级人才的标准:近5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讨论方案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讨论的课题已经通过了结题验收;近5年内是广东省委宣扬部“十百千工程”人才其次层次培育对象;近5年内为教育部“211工程”院校国家重点学科教授或讨论员,或者是来深且是被高校聘为教授或讨论员者;近5年为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育对象;符合上面的标准以及人才认定条件的可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在获得深圳市的人才资质后,也可以连续认定区里的高层次人才资助,现在每个区都有特地的如何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措施,南山区就有特殊针对高层次人才创业的支持方案,其详细内容如下:一、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方案:为了维护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措施,对创办科技企业且是符合项目条件的,赐予金额为50万元的资助;而对于创办科技企业并且是获得了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则赐予最高金额50万元的补贴资助。
二、申报条件:1、企业法人必需是“领航方案”人才;2、符合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成立三年内面积不低于50㎡,人数规模至少5人,拥有至少一项创造专利授权,记住第一创造人必需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领航方案”人才本人,专利权人需要为“领航方案”人才本人或者是申请本项目的企业,或者近三年内获得至少金额为200万元的风险投资。
(2)参与上年度南山区“创业之星”大赛并获得决赛企业成长组前10名的科技企业。
四、所需材料1、登录南山区产业进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领航方案”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方案项目申请书》;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3、申请此项高层次人才培育方案需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5、出示从前引进高层次人才时获得的“领航方案”人才认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6、“创业之星”大赛决赛企业成长组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

成员
FamilyMembers
(配偶、子女)
(Spouse, Children)
关系
Relationship
姓名
Name
年龄
Age
国籍
Nationality
工作单位及职务
Employer &Position
国内住址
Add。inChina
国内电话
PhoneNumber
国内手机
Cell Phone Number
附件2
Appendix 2
外籍高层次人才资格认定登记表(推荐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
Registration Form of Foreign High-level Talents
(For Work Category/C**s Residence Permit)
编号:( )
No.( )
中文姓名
Name(CN)
学位(加注英文) 时间 国家 院校 专业
DegreeTimeCountryUniversityMajor
工作经历
WorkExperience
(兼职请注明)
(Please FootnotePart-time Positions)
职务(加注英文) 时间 国家 单位(加注英文)
PositionTimeCountryEmployer
国外单位
Former Employer
国外职务
Position
国外住址
Add.inHome Country
国外电话
PhoneNumber
国外手机
CellPhone Number
电子邮箱
E—mail
教育经历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一、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人才流动日益频繁,各国纷纷加大对外引才力度,竞争就像战争一样,需要先发制人、争取先机。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留住,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是一个帮助国家吸引优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本文将从政策背景、政策实施、政策效果等方面探讨这一问题。
二、政策背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国家的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由于竞争激烈,许多国家争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行动不断升级,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
因此,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政策的实施正是出于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应对。
三、政策实施在政策实施上,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分为多个阶段。
3.1 策略布局首先,国家需明确自己的目标,制定战略布局,确定哪些领域和岗位需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以避免盲目引才的情况。
3.2 评估标准其次,国家需制定评估标准,明确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要求和期望,以便更好地筛选合适的人才。
3.3 公示渠道然后,国家需要建立公示渠道,通过公众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名单。
这一步骤旨在使公众更加了解国家引进人才的情况,同时也为人才提供更好的展示平台。
3.4 政策支持最后,国家需要给予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支持,包括给予优厚的薪酬待遇、提供研究经费和实验室设备、为其提供住房等保障。
四、政策效果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公示政策的实施,能够带来以下几点效果。
4.1 提高知名度公示名单的发布能够帮助公众了解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情况,提高国家的知名度和声誉。
同时,对于人才来说,公示名单的出炉也是对其个人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认可,对其个人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4.2 增加竞争力公示名单的公布能够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到国内工作岗位,增加人才市场的竞争力。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标准主要是围绕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社会贡献、社会影响等多方位出发,从而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估框架,形成一个精准可靠的甄别机制,确保甄选出来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充足的实力和能力。
一般来说,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标准应包括:
(1)学术水平: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具有高水平的学术研究能力,能够在国际学术界发表论文和撰写著作;
(2)科研成果: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海外科研机构、大学等获得的科研成果应突出;
(3)社会贡献: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外有重要的社会贡献,包括在社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类福祉等方面的贡献;
(4)社会影响: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在国际上具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5)语言能力:海外高层次人才应有良好的英文及其他外语技能,能够更好地在国际上交流和沟通。
通过以上标准,可以甄别出一批具备国际化的高层次人才,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_1?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

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人才_1?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试行)2、近5年累计获得5项以上国际闻名工业设计iF奖或红点奖。
3、近5年直接培育出奥运会项目其次、三名运动员,或者是近两届被列入奥运会项目的世界杯或者世锦赛的其次、三名运动员的主教练员。
4、近5年拥有国际或国内创造专利,且年营业收入的总额是达到了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年的纳税额达到了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每个申报单位限申报2人)。
以上这些文艺或科技类的人才只要符合规定要求的都可以认定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只要通过认定的人才就可以申请嘉奖补贴200万元;此项嘉奖补贴会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人每年度发放1次,每年发放的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嘉奖的发放是为了制造良好的高层次人才环境而设置的,要申请此项嘉奖补贴需要供应以下材料: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嘉奖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3、深圳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待政策享受证明资料;4、税务机关出具的关于个人的一个所得税纳税证明;本人需要从市地的税局官网进行打印。
假如是申请首发的则需申报之日起前3个月的一个纳税证明;申请续发的则需要申报之日起前12个月的一个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6.要求供应的其他认证帮助材料。
深圳正在不断完善着相关的人才政策和制度,目的是为了通过增加市里的一个社会科研力气,将深圳真正打造和早日转型成一个具备国际文化创意的先锋城市。
深圳近年来大范围地围围着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的状况,不断优化和汲取一批批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文化创意类、互联网类或者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人才根据深圳高层次人才政策有关规定,可以享受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
另外深圳“产业进展与创新人才奖”还会每年支配肯定的专项资金用来嘉奖在深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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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引进我市急需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做好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发〔201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第二章评审对象和标准
第四条评审对象为符合《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所规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但不能按照《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直接认定,且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果,对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可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人才。
第五条评审标准以《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中关于A、B、C类人才的界定为基准,申请人科研成果或技
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为A类人才,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的为B类人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为C类人才。
具体标准为:
(一)A类人才。
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和一流水平,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明显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二)B类人才。
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内重大科技、重大基础理论、重大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际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拥有国际先进或国内顶尖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三)C类人才。
研究方向和项目目标属于国内科技、基础理论、应用研究问题前沿,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的持续创新能力或创新成果转化能力。
第三章申报程序和材料
第六条申请人按以下程序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一)个人申请。
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评审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
行审核后,登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核准表(评审类)》(正反面打印),填写信息,加具推荐意见、盖章;
(三)主管部门审核。
将《申请核准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主管部门的,由单位直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具体受理部门为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第七条申请人申报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核准表(评审类)》(原件,一式两份);
(二)国外专家提供有效护照,以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港澳台专家提供身份证、回乡证或台胞证,以及《港澳台专家证》或《港澳台人员就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深圳市留学人员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其身份、年龄的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国内外任职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九)荣誉及奖励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著作、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
(十一)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
(十二)用人单位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股权构成、经营业绩、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
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由核实人签名、盖章。
第四章评审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申请人的专业领域,聘请国内外同行顶尖专家组成专业评审小组,以通讯评审或现场评审方式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判。
专业评审小组由下列专家组成:
(一)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二)国(境)外重大科技项目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
(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首席科学家;
(四)中组部“千人计划”人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五)在国(境)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
授职务的知名专家。
第九条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核。
按照海外高层次人才基本资格条件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核。
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评审阶段。
(二)专家评审。
根据申请人的专业领域分类组建若干个专业评审小组,每个小组由7名专家组成,由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担任组长。
每个评审专家对本小组各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项目可行性、市场前景与潜力、引进单位的保障能力等方面独立进行评价,形成书面意见,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推荐的最终判断。
得到所在专业评审小组半数以上专家同意推荐的申请人入选海外高层次人才拟定名单,未能得到半数以上专家同意推荐的申请人视为评审未通过。
(三)确定人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海外高层次人才人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10天。
(四)颁发证书。
经公示无异议的,正式颁发《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
第五章评审纪律和监督
第十条评审专家应当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严格依照评审工作的有关程序和标准,实事求是,独立、客观、公正地对申请人作出评价和判断。
评审专家发现与申请人存在利益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公正性关系的,应当主动声明并回避。
评审专家不得擅自披露、使用申请人的技术或商业秘密;不得索取或接受申请人以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或其他好处。
第十一条申请人和推荐单位在评审过程中有义务接受并配合评审实施部门和承办机构的管理,按要求提供与评审有关的全部资料和信息,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评审实施部门和和承办机构的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评审规则和程序,不得违反保密规定擅自泄露评审资料、评审专家名单、评审结果,不得向评审专家施加任何影响,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举报影响评审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开展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原则上每年上半年及下半年各开展一次。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