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研究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是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当前高校探索实践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本课题从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内涵要素分析入手,研究把握流程规范的闭合管理系统的关键点及其逻辑结构关系。同时,通过对高校目前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现状分析,结合工作探索实践,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措施,以求对本领域工作改革创新能有所启迪和帮助。

一、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存在廉政风险及流程规范的成因分析

近些年,随着高校办学规模、开放式办学力度不断加大,高校发展与市场经济大环境的不断契合与同步,诱发高校滋生腐败现象的客观因素增多,廉政风险防范的工作难度不断加大。高校在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中,结合国家《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都制订了相关的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和监督方式,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各高校自身特点,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仍存在需要加强和完善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物资设备采购工作计划性不强,招标采购工作难以及时、合理、有效地组织实施,造成了急事急办不按程序办事;二是相关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一些制度没有从整体上把握制度的相互补充和配套;三是有的制度比较原则或过于宏观,没有程序性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存在着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四是招标工作监督防范的重点环节不够明确等。

本课题从强化高校廉政风险内控机制建设这一主线出发,对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科学化、制度规范化、流程系统化以及监督机制化等建设途径进行专题性研究,实现对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每个环节的系统管理,使得高校在物资设备采购环节中做到有规可循、有据可考,最终构建起切合高校实际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闭合管理系统,以促进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内涵建设。

二、加强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对策

建立和完善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廉政风险防范的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组织科学化、制度规范化、流程系统化、监督机制化是流程规范建设的重要途径。本课题提出的高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的研究,是指高校物资设备政府采购项目以外,由高校自主组织实施的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流程规范,招标采购的起点金额由高校结合自身情况制定。

(一)组织科学化建设

招标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管办分离”的组织模式。招标工作委员会由校长任主任,主管校长、纪委书记任副主任,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组、专家评审组和监督组。招标工作办公室设在监察室,成员由监察室、设备处、财务处、审计处等有关部门组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组设在设备处;专家评审组由项目主管部门人员、相关专业专家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人员三部分组成;监督组由监察室负责,成员由审计处、财务处、校长办公室、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职责分别如下:

1、招标工作委员会:确定项目计划和重要项目的招标方式、程序、中标原则,研究解决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等。

2、招标工作办公室:组织协调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负责一般项目招标方式的审批,评审专家的审核备案,对重要项目招标方式、程序、中标原则提出建议等。

3、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组:招标采购项目具体招标方式的申请,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召开开标、评标会议,与中标单位办理合同签订,协调解决招标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检查监督招标项目的落实情况等。

4、专家评审组:审阅投标文件、审查投标样品,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供应商提出质询;提出评审意见,推荐中标候选单位等。

5、监督组:对招标过程中执行政策法规情况的监督,审核招标文件和中标合同,审查参加投标单位的封标、资质等情况,监督招标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公正性;对招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必要时要求专家评审组对相关事宜重新复议等。

(二)制度规范化建设

规范立项决策行为是从源头上控制招标程序的实施。招标采购的范围包括各类招标起始金额以上的物资设备,以及一次金额未达但全年连续同类业务累计金额超过招标起始金额的采购项目。高校可以从制定专业和实验室中长期发展规划入手,加强教学行政年度购置计划和专项资金购置计划的管理。物资设备采购计划需要由校领导召集设备、财务、审计等职能管理部门参加的物资设备购置计划汇审会议,对全校各部门购置计划经费分配额度进行审定、批复。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物资采购项目,还要遵守“三重一大”制度的规定。

以制定《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及审核工作流程》为基础,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例如,《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验收入账、日常管

理、损坏赔偿、调剂和报废处置等具体规定;《物资设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包括设备采购立项审核、采购方式申请审批、招标评审专家申请审批等具体规定;《物资设备采购审计制度》包括资质审查、物资设备合同审核等具体规定;《物资设备采购财务管理办法》包括物质设备采购的报账程序、签字手续、需要报审的资料等。

(三)流程系统化建设

流程系统化建设体现在:⑴全程性。对招标项目的监督工作要贯穿从招标立项到合同实施完毕的全过程,实施招标准备阶段、招标实施阶段和合同执行阶段的全过程监督,形成操作流程和监督流程并行的两条主线;⑵针对性。将操作流程中易于发生问题的环节和部位设为内部控制点,加强对内部控制点的监督力度;⑶可操作性。在内部控制点上,做到“一事一申请,处处留痕迹”,做到内控点责任人的可循性。“一事一申请”是指:在控制点上,用户单位或招标工作办公室应按照工作流程和报审资料的规定,向招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或监督组提出书面申请,待通过审核或审批后方可执行申请事宜。“处处留痕迹”是指:在内控点的申请、审核或审批过程中,应用规定的书面文件,手写签字,“谁职责、谁签字、谁负责”。由于在内部控制点上递进式的层层监控,以及内控点责任人的可循性,因此在招标过程中,即使出现了某一内控点上的监督缺失,也会在下一个控制点上被发现,从而保证了招标监督工作的连续性。⑷违规叫停制。在招标程序审批审核过程中,监督组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招标程序的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叫停、不签署任何审核意见,同时向招标工作委员会汇报。

⑴招标项目立项。招标项目立项审核是从源头上对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廉政风险的防范。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组在招标前要充分做好市场信息调研组织工作,召开由用户单位、纪检、审计及相关部门参加的论证会议,在《招标立项申请表》上对主要物质设备技术要求、项目预(概)算等出具论证结论,对项目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来源情况发表意见,并提出招标方式申请。对于采购计划外的招标项目需上报招标工作委员会审批,校领导按照“三重一大”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招标项目立项进行审批;采购计划内的一般招标项目可直接报招标工作办公室对招标方式进行审批。

⑵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审核是物质设备招标采购廉政风险的关键控制点,通过招标文件的审核,可以防范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评标标准不公正等现象的发生,有利于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物质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评标标准等内容要求负责。审核工作由监督组负责,审核的重点是投标单位应具有相关的从业许可资格和资质要求、招标事项及技术指标等要明确、评标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