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格式条款案例讲座
合同法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案例

合同法格式条款效力的认定案例小张是个健身爱好者,看到家附近新开了一家健身房,广告打得特别诱人,什么“顶级器材,专业教练,超值体验”。
小张心动不已,就去办了一张会员卡。
在办卡的时候,工作人员拿出一份长长的合同,指着让小张签字的地方说:“在这儿签个字就行,我们这儿的服务可好了。
”小张也没多想,就签了字。
过了一段时间,小张因为工作调动要去外地,这健身房肯定是没法继续用了。
他就想着,自己才用了没几次,能不能把卡退了,或者把剩下的钱退一部分也好啊。
于是他去找健身房协商,没想到健身房的老板拿出合同,指着其中一条说:“你看,这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一经售出,概不退款,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行,这是我们的规定。
”小张觉得很不合理啊,就去咨询律师朋友。
律师朋友仔细看了合同后说:“这个条款很可能是无效的格式条款。
”律师朋友解释说:“这个条款是健身房预先拟定的,而且没有跟你协商过吧?这就是格式条款的典型特征。
这个条款不合理地排除了你的主要权利,也就是在特殊情况下解除合同并获得合理退款的权利。
虽然你签了字,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个条款就一定有效。
”后来,小张把健身房告上了法庭。
法庭审理后认为,健身房的这个“一经售出,概不退款”的条款确实属于格式条款,而且它不合理地限制了消费者的权益,明显违背了公平原则。
所以,这个条款是无效的。
法庭根据小张实际使用健身房的情况,判决健身房退还小张一部分费用。
这个案例就告诉我们,商家不能随便弄个格式条款就想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格式条款要是太“霸道”,法律可不会让它生效的。
小李和几个朋友报了一个旅游团,准备去海边好好玩一玩。
在签订旅游合同的时候,合同里有一堆密密麻麻的小字,导游就催促着他们赶紧签字,说都是些常规的东西。
等他们到了旅游目的地,发现很多和当初宣传的不一样。
说好的海景房,结果离海边老远,只能远远看到一点海;说的是每餐都有海鲜大餐,结果海鲜少得可怜。
小李他们很生气,就找旅行社理论。
旅行社的人拿出合同说:“你们看,这合同里写了,旅行社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旅游安排,游客不得异议。
合同法讲座(PPT 33页)

承诺
• 概念: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内容应与要约一致 • 对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 没有实质性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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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
• 为重复使用而预先设定的 • 免责条款 • 理解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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缔约过失责任
• • •
行其 为它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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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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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框架
• 总则--关于合同的一般性、普遍性原则 • 分则--包括买卖合同等15种合同的个
性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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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四大基本原则
• 公平合理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
• 等价有偿原则 • 意思自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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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
• 概念: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 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 作。
•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 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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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
• 客运合同中承运人承担无过错责任。(适用于免票、优待票 的客人)
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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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
• 一年内行使,五年内没有 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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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的转移
一.不得转让的债权: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二.债务的转移应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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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 诚 实 信 用 原 则 的
关于合同篇的讲座(3篇)

第1篇尊敬的各位听众,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合同的讲座。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法律工具,它规范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以下我将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简单来说,合同就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前提。
合同的订立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基于真实意愿达成协议。
2. 公平原则:合同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3. 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合同的订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要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2. 承诺:另一方对要约表示同意。
3. 合同成立:要约和承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三、合同的履行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全面履行义务。
2. 适当履行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适当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1. 实物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等直接交付实物。
2. 货币履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货币。
3. 其他履行方式:如提供服务、转移权利等。
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者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1. 合同的变更: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期限、地点、方式等。
2. 合同的解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
合同法分则专题讲座

•
• 第二节 买卖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 一、出卖人的义务。
•
出卖人是出卖标的物的一方,他的基本义务是将标的物的
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
• (一)交付标的物。
•
交付是指将标的物移转给买受人占有,分为两种,现实交付
和拟制交付。我们常说的是现实交付,也就是将物品直接交给买
受人。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移转给买受人
• 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视为买受人以默示的形式 认可。我们说过,沉默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才 能视为同意。
• 3、买受人的认可应当向出卖人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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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买受人的认可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作出。试用买卖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 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试用期间。协议 不成的,可以依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 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返还请求权让与给买受人,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
•
出卖人交付的义务可以亲自履行,也可以由第三人履行。我
们说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主体。对交付中出现的违
约,第三人不负违约责任,仍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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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
•
就动产来说,一般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也就是动产的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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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 2010年6月14日,赵某因急需饲料找到经销商李某,双方 商定,赵某以每袋23元的价格购买李某饲料1000袋,共计 人民币23000元。赵某当即付款10000元。由于该饲料刚从 外地调来尚未入库,双方在场院点过数目后,言明第二天 上午10时前提货并付清余款。因当晚突然下起大雨,致使 饲料全部被淋湿。赵某遂要求李某更换饲料或退回10000 元货款,遭李某拒绝。
程书娟讲座 民法典合同7篇

程书娟讲座民法典合同7篇篇1甲方(组织方):__________乙方(讲师):程书娟鉴于甲方拟举办一次以民法典为主题的讲座,并邀请乙方担任主讲嘉宾,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讲座主题本次讲座主题为“民法典合同”。
乙方将在本主题下就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进行阐述、解析和探讨。
二、讲座时间和地点讲座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讲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三、双方职责1. 甲方职责:(1)负责讲座的组织和宣传工作,确保讲座的顺利进行;(2)负责提供讲座场所及配套设施;(3)按照约定支付乙方讲座费用。
2. 乙方职责:(1)按时到达讲座现场,并进行讲座内容的分享;(2)确保讲座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解答听众关于民法典合同的相关问题。
四、知识产权1. 乙方提供的讲座内容、资料及解答等,其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
2. 甲方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讲座内容、资料等进行宣传,但不得侵犯乙方的知识产权。
五、费用支付1. 讲座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2. 支付方式:_____ (例如:银行转账、现金等)3. 支付时间:____ (例如:讲座结束后一周内)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乙方讲座费用,应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能按时到达讲座现场或未能完成讲座内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七、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次合作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或擅自使用。
八、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组织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讲师):程书娟(签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篇2甲方(主办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演讲者):程书娟鉴于甲方的需求,乙方愿意就民法典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讲解和分享。
法律案例讲座(3篇)

第1篇一、讲座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
为了提高大家对合同法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本讲座将以一起典型的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合同法的相关知识进行讲解。
二、案例简介某市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供应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供应一批货物,货款总额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供应了货物。
然而,乙公司在收到货物后,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将乙公司诉至法院。
三、案例分析1. 合同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故合同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 合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3. 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等规定,合同内容应当具备以下要件:(1)标的;(2)数量;(3)质量;(4)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货物供应合同》具备上述要件,合同内容合法。
4. 货物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的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在本案中,甲公司提供的货物质量是否符合约定,成为争议焦点。
5.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协议书法讲座课件

劳动合同协议书法讲座课件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以案释法——提高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案例1-2015年3月,某员工经医院诊断为腰肌劳损,从此开始断断续续请病假,一直请到2015年8月。
期间,该名员工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进行维权,包括向环保部门举报公司偷排污水,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反映公司存在安全隐患等,但都没什么效果。
2015年4月,该名员工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对其腰肌劳损作出经济赔偿、确认公司违章冒险作业导致工伤并要求赔偿、要求按2012年考核不合格的结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共4项诉求。
2015年9月,公司以该名员工长期迟到、旷工、消极怠工、串岗离岗,且经多次教育批评和谈话、警告,仍屡教不改,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与该名员工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任何的经济补偿。
2015年11月,该名员工又第二次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补缴2007年至2011年四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等共6项诉求。
案例1包含的问题:1、不能胜任工作,能否消极上班、迟到早退?2、员工考核不合格后,某公司没有作出解聘通知,是否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3、某公司以该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是否合法?4、某公司能否单方面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未给职工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能否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案例2-2008年7月,某员工入职某公司担任公司下属门店的核算员,2014年12月双方劳动合同期满,该公司撤销了门店核算员的岗位,将该名员工调整至另一门店担任营业员,并相应调整了工资计算方式和工资标准。
由于营业员是两班倒,工作时间转变了,而且新的门店上班路途更远,该名员工没有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而是提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补发2008年至2014年共六年的每周六、节假日、应休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5万余元、以及2014年年底双薪等合计9万余元。
2024年-免费民法典合同编法律讲座ppt

免费民法典合同编法律讲座PPT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为大家带来一场关于民法典合同编的法律讲座。
在此,我要感谢主办方的邀请,让我有机会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本次讲座将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合同编概述、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和合同的解除。
希望通过这次讲座,大家能够对民法典合同编有一个全面、系统的了解。
一、合同编概述合同编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共分为四个章节,包括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和合同责任。
合同编的基本原则有四个,分别是: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平等原则、合同公平原则、合同诚实信用原则。
这些原则是我国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也是我们在实践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合同编的适用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文化、社会活动。
合同的种类繁多,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这些合同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二、合同的订立1.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以及选择合同的形式和内容。
2.合同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平等协商,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3.合同公平原则:合同条款应当公平合理,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诚实守信,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三、合同的履行1.实际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和期限履行义务。
2.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并协助对方履行合同。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对方的合法权益。
4.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包括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一方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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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链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
理办法》明确经营者不得以“最终解释权”为借口,侵害
消费者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商家在商品促销
广告中所附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违背了公平原则,违
反了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条款,商家的“最终解
释权”条款并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
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四)因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的违
约责任。” 所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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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结果
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 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 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 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 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的规定, 鉴于该公司能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及 时纠正错误,并未造成危害后果,根据《行政处罚法》第 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十五日内改正 上述违法行为。
内容比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上述《中国联通
移动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 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 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 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 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 造成的损失。”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上述《中国联通
移动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中的“任何一方应承担的赔偿
损失的责任范围不包括对方未实现的预期利润或利益,商业
信誉的损失、数据的丢失、第三方损失及其他间接损失。”
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
规定,构成了《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九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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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链接: 《合同法》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
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 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 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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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案的免责条款
该公司营业大厅对外签订的《中国联通移动业务客 户入网服务协议》的第五条“风险控制”的第(五)款规 定,是该公司采用格式合同,扩大免责范围,典型的利用 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侵害消费者利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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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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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延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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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格式条款合同的特征
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 重复使用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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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的依据
(一)关于最终解释权 “最终解释权”就是,最后的 说明含义、原因、理由的权力。但从法律角度来讲,“‘最 终解释权’是一个涵盖多领域的比较复杂的概念,包括司法 最终解释权、学术最终解释权、行政最终解释权以及民间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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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
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 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 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和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 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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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分 公司使用合同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
合法权利免除自身责任案
案情简介
2013年4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中国联合网 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营业大厅对该公司对外 使用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资金往来(暂收、暂付)专用收据》连带搭配的 “黄页广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海南 省分公司移动业务客户入网登记单》进行检查。检 查发现:
大 厅 对 外 使 用 《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儋 州 分 公 司 营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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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的方方“《 三预应造风中 方期承成险国 损利担损控联 失润的失制通 及或赔的”移 其利偿,的动
他益损应第业 间,失当(务 接商的依五客 损业责法)户 失信任承款入 。誉范担规网 ”的围赔定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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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以格式合同条款 形式,作出有利于自身解释的规定,排除了消费者解释格式 条款的权利。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已构成了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 在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下列权利: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 所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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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分析
合同格式条款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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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格式条款
(一)格式条款的概念
合同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 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 协商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