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红黄牌
兖矿集团安发436号关于做好 2014 年冬季“三防”工作的意见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兖矿集团安发〔2014〕436号兖 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关于做好2014年冬季“三防”工作的意见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为认真做好2014年冬季“三防”工作,确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稳定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有关冬季“三防”的指示和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冬季“三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近年来,受冷空气活动影响,极端低温、冻雨、大风、暴雪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给安全生产和职工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各级组织要充分认清冬季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多变性和危害性,立足实际,认真分析冬季“三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克服行业经济持续低迷带来的不利影响,逐级强化责任落实,超前-1-制定工作计划,从严落实各项工作防范措施,狠抓重点工程施工管理和关键薄弱环节管控,确保冬季安全生产。
二、突出抓好冬季“三防”工作重点和措施落实1.抓好供暖系统改造等重点工程。
煤业公司要加大对各矿井口候罐室、澡堂等重要场所的供暖系统改造、维检修工程协调和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济二电厂至济东新村供暖系统改造工程、各电厂锅炉及供暖管路维检修工程。
事业发展公司重点抓好总院济东分院、南宫房5栋家属楼、信达公司单身楼供暖系统改造,机厂锅炉房锅炉及各换热站设备维检修工程,对供暖管路认真排查并做好保温和检修工作。
电铝公司要抓好南屯电厂4#炉电除尘系统改造和济三电厂1#机组维检修工作。
东华建设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抓好冬季“三防”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和措施落实。
矿井井口房、澡堂等区域的供暖改造工程于10月20日前完成,其他供暖改造及维修工程于11月5日前全部完成。
集团公司所有自供单位自11月15日起实现全面供暖,如遇寒冷天气可以提前供暖。
事业发展公司要与邹城热力公司及早做好协调工作,确保11月15日实现全面供暖。
各驻外单位要抓好供暖系统改造及维护,确保如期实现供暖。
2.加强供暖管理工作。
红黄牌管理规定

红黄牌管理规定(总6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在生产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中,对现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达到挂红牌标准的,坚决给予停止作业红牌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现场存在隐患达到黄牌标准的,坚决给予限期整改黄牌处理,并罚单位5000—20000元;(二)责任单位被挂红黄牌后,对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处罚按照《赵楼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连带处罚制度》(兖菏能化发【2009】14号)执行;(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干扰安全检查活动,否则每次罚款100—500元;(四)责任单位不配合检查,故意刁难检查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节予以500—1000元罚款,安全办公会做检查;(五)各业务科室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挂红黄牌指标,未完成的按照科室在册人数每人罚款100元,科室负责人加罚100元,并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批评;(六)所挂红黄牌必须严格执行红黄牌标准,严禁随意挂牌。
否则,所挂黄牌不予承认,并对挂牌者罚款200元。
四、其他(一)在安全检查中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生产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立即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必要时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红牌,方可开工;(二)对有较大隐患或安全问题较多的作业场所或设备、设施、装置,提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限期达到要求的决定,并在现场挂整改黄牌,挂牌人负责填写《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
整改后,经安监处或有关部门复查合格后,收回黄牌,方可开工;(三)《安全检查挂红(黄)牌通知书》由安监处信息办负责通知责任单位,并按规定对科室、区队的挂牌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度考核;(四)挂出红、黄牌后,当日由责任单位负责组织分析、整改,找出责任者,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上报安监处;(五)对责任单位的罚款由安监处出具罚款单,统一报送矿人力资源科,在单位工资总额中扣除,并通知被罚单位;(六)受罚的责任人,接到罚款通知后,必须在次月10日前到计财科全额缴纳罚款,逾期不交,在工资中双倍扣除;红牌:机电:1、电气设备:(1)电气失爆(2)电气保护不齐全有效;(3)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置失效;2、主要提升绞车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3、主要提升钢丝绳断绳、磨损、锈蚀超过规定或未经批准延期使用;4、主运输胶带机:(1)保护装置不齐全,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2)主要运输巷道内的皮带机未设防护栏;(3)巷道内行人跨越带式输送机处,应设过桥而未设;辅助运输:1、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上车场变坡点处的阻车器设置不合格、不齐全或不可靠;②同一斜巷内两组以上安全设施设置不合格、不齐全、不可靠;③上、下山掘进施工扒装机后跑车防护装置设置不符合规定;2、电机车: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3、无轨胶轮机及齿轮机车的制动装置、灯、喇叭等不完好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4、运人设备:人行车不完好或斜巷架空乘人装置保护不齐全;5、上山掘进绞车(倒拉绞车)回头轮安装无标准或措施中无规定,固定不合格;6、斜巷绞车、对拉绞车运输存在跨风门情形;7、小绞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①安装固定不符合规定;②制动闸失灵;③穿绳、压绳不符合规定;④钢丝绳断丝超限;⑤勾头插接不合格;8、装封车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物料装车未使用专用车辆;②运输大型设备,没有制定专项安全安全措施;③封车不符合有关规定;9、绞车运输无信号或信号不起作用;10、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
2012红黄牌及严重三违试卷

姓名:成绩: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单项工程、零星工程无(措施)施工的应挂红牌.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属于严重“三违”。
3、检修作业没有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擅离工作现场的;机电检修无措施施工或未办理(相关票证)的应挂红牌。
4、各种“工作票”、“操作票”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填写(不齐全),(工作人员)未签字确认的应挂黄牌。
5、重大问题或(A)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应挂红牌。
6、调度装备无(双回路)供电、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有效供电低于( 4 )小时的应挂黄牌。
7、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属于严重“三违”。
8、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应挂红牌。
9、机电设备、设施布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够的应挂黄牌。
10、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违反规定及存在(重大漏项)的应挂红牌。
11、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不落实的应挂黄牌。
12、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应挂( 黄 )牌。
13、主蒸汽管道爆漏或阀门法兰泄露造成高温高压蒸汽外泄,高温高压蒸汽导致(人员烫伤),气流噪声导致(人员听力受损)。
14、主蒸汽超温防范及措施之一:加强锅炉启动、并汽,汽机启动等操作控制,严格执行《锅炉运行规程》、《汽机运行规程》规定,从严控制(暖管升温速度),温升速度不超过(5℃/min),严格控制疏水开启和关闭时间,防止(水冲击)。
二、判断题(请在应挂红牌的题后括号内写R,在应挂黄牌的题后括号内写Y,每题1分,共40分)1、谎报和瞒报事故的( R )2、钢丝绳等起重索具未经受力计算,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绳卡不符合规定的( Y )3、起吊作业重物坠落波及范围内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起吊装置使用不当的( R )4、电气保护设置不全,保护整定不符合实际的( Y )5、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指令不及时、不到位的( Y )6、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阶段性、季节性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的( Y )7、6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作业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 R )8、未按期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绝缘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未进行整改的( Y )9、试验涉及重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进行试验的( R )10、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的( Y )11、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 R )12、变(配)电所绝缘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未按期检验或存在问题的( Y )13、工业锅炉水质不满足标准要求的( Y )14、生产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照明、事故应急照明或不能正常使用的( Y )15、带有闭锁、连锁的机电设备保护装置失效或未投入使用的( R )16、停用机电设备未采取停电、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的( Y )17、作业场所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作业场所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 R )18、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不符合规定的( Y )19、电气设备应安装保护接地装置而未安装的;接地保护不符合规定的( R )20、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或防爆设施失效的( R )21、试验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报公司审批而擅自进行试验的( Y )22、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场所和运输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失效的( R )23、安全检测监控仪器、仪表损坏的( Y )24、现场作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 R )25、紧急情况下应下达停产撤人命令而没有下达的( R )26、已下达安全监察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Y )27、高温设备存在漏油或积油严重的( Y )28、工艺系统或机电设备超额定参数、能力运行的( Y )29、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 R )30、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R )31、未与工业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托管协议的( Y )32、已挂黄牌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R )33、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或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R )34、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Y )35、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工艺的( R )36、通信联络系统功能不齐全、覆盖范围达不到规定要求或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系统数据信息在保存期内丢失的( Y )37、发生事故无调度记录或涂改、伪造、销毁调度记录的( R )38、在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R )39、隐患排查不到位或B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Y )40、发生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无调度记录或涂改、伪造、销毁调度记录的( Y )三、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下列不属于严重“三违”的是( C )A、检维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的B、跨越机电设备(设施)或进入危险警戒区域的C、销毁或删除保存期内重要电子信息的D、甩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用的2、下列不属于严重“三违”的是( D )A、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B、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C、化工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D、未按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的3、下列不属于严重“三违”的是( B )A、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B、设计、规程、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或随意修改相关内容的C、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其绝缘防护不完好的D、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爆场所吸烟的4、下列应挂红牌的的是( A )A、机电检修无措施施工或未办理相关票证的B、迟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的C、机电设备、设施试验检测场地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D、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5、下列应挂黄牌的的是( D )A、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和运输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B、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或其他安全防护器具和用品的C、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或防爆设施失效的D、专业管理机构设置不全或人员配备不足的四、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1、按照东滩矿电厂关于主蒸汽管道爆漏应急处置方案的规定:主蒸汽管道泄露和主蒸汽母管爆漏怎样处理?答:1.主蒸汽管道泄漏时,当班运行班长应立即汇报值长、车间值班领导,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关闭相应的阀门切断与母管间的介质流通,制定检修方案。
红黄牌及严重“三违”标准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生产作业现场红黄牌执行标准和严重“三违”标准及处罚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关于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实现安全发展的意见》(兖矿集团董发〔2006〕74 号),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动集团公司安全有效发展,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预防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保障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实际和安全生产的要求,特修订本办法。
一、矿井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1. 风量不足的工作地点;瓦斯超限作业地点。
2. 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地点;出现循环风的局部通风地点。
3. 高瓦斯矿井抽放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 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的煤尘堆积的。
5. 敞口盲巷未按规定封闭的。
6. 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各项保护的;电气设备超整定值运行的。
7. 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爆性能要求的。
8. 井下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设备的。
9.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井下作业地点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
10. 井下电气设备应安装保护接地装置而未安装的。
11. 高压电气设备检修、操作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
12. 电气作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
13. 主要提升绞车、胶带输送机保护装置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
14. 起吊作业重物下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
15. 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
16. 无措施施工或不按措施执行的。
17. 采掘工作面没有开展支护质量监测的。
18. 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低劣,危及安全的。
19. 采掘工作面空顶范围超过规定或出现冒顶没有安排处理继续施工的。
20. 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
红黄牌标准

红黄牌标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黄牌”处罚和严重“三违”标准(征求意见稿)一、矿井挂红牌停止作业或设施停止使用执行标准(55条)(原36条)1.井下存在风量不足的地点;2.瓦斯超限作业的,月度瓦斯超限次数达2次(不含)以上的,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分析处理的;3.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的;4.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局部通风出现循环风的;5.未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区域、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6.瓦斯抽采和防突效果评价不达标进行采掘作业的;7.井下巷道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的;8.盲巷未按规定封闭的;9.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装备数量不足的;安全监控系统主机热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采煤工作面瓦斯监测装�Z不具备断电功能的;10.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巷道贯通、排放瓦斯、恢复通风、采空区封闭等通防重点工程存在重大缺陷的;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存在重大缺陷的; 12.违反规定烧焊的、烧焊作业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13.紧急避险设施未按照规定要求设�Z的。
14.井下放炮未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制度的; 15.高低压馈电线路或电气设备不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Z各项保护的;16.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矿用标准和防爆性能要求的; 17.带有闭锁装�Z的机电设备闭锁装�Z失效或未按规定配�Z并投入使用的;18.矿井大型固定设备、胶带输送机保护装�Z不齐全或保护失效的;19.电气设备应安装保护接地装�Z而未安装的;20.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缺少护罩和遮拦的;21.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设施的; 22.高压电气作业不按规定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 23.供电系统图开关编号、负荷等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 2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工艺的; 25.井下机电硐室使用非不燃性材料支护的;26.采掘工作面生产系统不完善、安全设施不齐全组织生产的;20.按照技术管理审批程序,未获得公司批复许可擅自开始施工的;27.有冲击地压危险的区域,没有编审防治实施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或未按其执行的;28.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距离达不到作业规程要求的; 29.巷道顶板离层值超过规定未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的; 30. 掘进工作面未使用临时支护的;31.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采取探查老空安全措施的; 32.采掘机械装备紧停闭锁装�Z失效的; 33.斜巷施工耙装机固定不合格的;34.斜巷防跑车及跑车防护装�Z不齐全或失效的;35.架空乘人装�Z、平巷人车、运人的无轨车辆等安全保护装�Z不符合规定的;36.小绞车、连续牵引车安装固定不合格的; 37.机车的闸、信号、连接装�Z失效的;38.支架、大型设备等“四超”车辆装封车不符合规定的; 39.擅自在矿井各类保安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的; 40.有突水危险的区域,未建立防水闸门或未采取其他防治水措施而擅自采掘的;41.有出水征兆而未及时采取撤人措施的;42.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存在水害隐患未按规定探查(放)或消除隐患而进行采掘施工的;未彻底疏放上部老空积水而顶水采掘的;43.未按上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变更或延续手续的;44.发生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无调度记录或私自涂改、伪造、销毁调度记录的;45.销毁或删除重要电子记录信息的;46.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等调度系统报警值设�Z违反规程、标准规定的;47.单项工程无规程(措施)施工的;48.检修作业没有明确跟班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或跟班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擅离工作现场的;机电检修无措施施工或未办理相关票证的;49.起吊作业重物坠落波及范围内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Z不牢固、起吊装�Z使用不当的;50.作业地点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51.现场作业不按规定设�Z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52.试验涉及重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进行试验的;53.已挂黄牌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54.井口房及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消防不符合规定要求的;55.其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二、矿井挂黄牌限期整改执行标准(80条)(原57条) 1.通防机构设�Z不健全或通防管理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局部通风风筒出风口距迎头距离不符合规定的;3.局部通风机未按照规定设�Z风电、瓦斯电闭锁的;局部通风机供电不符合规定的;未按规定进行局部通风机切换试验的;4.防尘设施不齐全或使用不正常的;5.通风设施质量低劣的;风门不闭锁的;临时通风设施使用时间超期(7天)的;6.矿井反风设施不符合规定的;井下未按规定设�Z反向风门的;7.煤层自然发火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8.采煤工作面停采至封闭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采空区封闭不符合规定的;大面积采空区灾害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9.矿井安全监测传感器不按规定安设或示值超差的;10.瓦斯抽放系统抽放负压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瓦斯抽放管路连接、封孔、放水等不符合规定的;1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不符合规定的; 12.井下存在风速超限地点的; 13.月度瓦斯超限次数达到2次的;14.紧急避险设施使用不正常的、管理不到位的; 15.自救器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培训不到位的; 16.井下爆破器材管理不符合规定的;17.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宽度或高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18.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Z 制作规格、安装方式、连接方式不符合规定的;19.未按规定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绝缘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的;20.下井电缆及胶带未按规定进行阻燃性能检验的; 21.电气作业“工作票”、“操作票”中涉及安全的措施填写不齐全,不按规定签字或存在其它危及安全重大问题的;22.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定值整定与供电系统图、标志牌、保护整定计算书不一致的;23.驱动及改向滚筒积煤磨皮带的,皮带跑偏磨机架的,沿线积煤磨皮带连续超过2m 以上的,托辊不转磨皮带3处以上的;24.机电设备长期超额定能力运行的;21.机电设备、设施试验检测场地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的;25.采掘工作面没有开展支护质量监测的;26.采掘工作面支护质量监测手段(如液压支架未实现架架安设压力表、单体支柱现场无监测仪器、锚杆支护现场无锚杆拉拔仪、力矩扳手等)不满足要求的;27.锚杆支护的煤巷未按规定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未悬挂监测牌板、顶板离层仪损坏的;28.采掘工作面使用的顶板安全仪器仪表、煤巷锚杆支护产品未经检测的,或失效损坏超过3 台(件)的;29.采煤工作面支柱、掘进工作面架棚支护未按规定使用连锁防倒装�Z的;30.采煤工作面3颗单体支柱(或3架顶梁)损坏、变形、失效的;液压支架出现主部件损坏、失效、串漏液等问题直接影响支撑能力或护帮控顶效果的;31.采煤工作面单体支柱或液压支架连续3棵(架)及以上或累计数超过10棵(架)初撑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32.采煤工作面倾角超过15°,液压支架未采取防滑防倒措施的;33.采煤工作面出现冒顶未采取处理控制措施的;34.采煤工作面方案设计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审批的,方案内容存在重大缺陷、图文不符的,现场发生变化没有及时补充安全措施的;35.煤巷使用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以及金属网等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的;36.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 37.煤巷特殊地点未按规定进行特殊支护的;38.绞车压趄柱、支撑起吊棚的单体达不到初撑力的; 39.耙装机或耙装机回头轮固定不合格、耙装机耙斗与钢丝绳的联接不合格的;40.井下爆破管理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等有关规定危及安全的;41.运输机上窜下滑严重,与转载机搭接不合理造成拉回头煤的;42.转载机未封闭段安全防护设施不合格的,没有拉线急停装�Z的;43.乳化液自动配比装�Z不能正常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乳化油的;44.未按公司规定成立防冲机构,配齐防冲专业技术人员的; 45.冲击地压防治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兖矿集团安发435号关于印发三季度安全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兖矿集团安发〔2014〕435号兖 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关于印发三季度安全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现将《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三季度安全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安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10月7日-1-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三季度安全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工作意见一、三季度安全工作总结三季度,各级组织认真贯彻集团公司及上级安全决策部署,深刻吸取公司内外各类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大安全问题剖析警示和考核问责力度,确保了安全形势的总体稳定。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始终保持严抓严管的高压态势一是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集团公司专题召开煤矿、非煤安全工作会议,围绕改革改制特殊时期和高温雨季特殊季节,逐级强化红线意识,明确汛期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进行工作落实和跟踪考核。
二是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针对近期事故及暴露的问题,集团公司召开事故公开剖析警示大会,对2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从严问责。
对济三煤矿、东滩煤矿等事故单位及兴隆庄等现场管理滑坡单位进行从严督导检查。
三是强力推进“六打六治”。
深刻吸取江苏昆山“8.2”特大粉尘爆炸事故教训,立即召开安全紧急会议,及时通报事故情况,制定《关于集中开展“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意-2-见》和《关于立即开展粉尘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对本部煤矿、电铝生产、木材加工等部分重点单位进行集中突查,督促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接受省安委会、山东煤监局等专项督查,具体做法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认可。
(二)有序推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一是加强安全建章立制。
适应集团公司改革改制发展要求,修订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业务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制度,完成《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安全生产技术综合评价办法》及配套标准的修订。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制作规范

附件2: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制作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制作,促进监督检查人员工作水平提高,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质量和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正确选择和使用监督检查文书。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统一制定。
第二章 文书种类用途及制作要求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文书分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申请报告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复查意见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督办通知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等6种。
第五条报告文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申请报告书》。
此文书用于检查人员检查前向集团公司、专业公司或管理- 27 -部门的领导请示,确定有关检查事项和检查方案后,根据任务来源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专业公司分管领导或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六条记录文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书》。
此文书用于真实记录检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检查人员作出处理和处罚的依据,是检查时必须制作的文书。
第七条处罚文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此文书用于处理、处罚责任单位或个人存在符合“红黄牌”和严重“三违”的决定,告知其违规事实、处理结果、处罚数额、复查要求。
决定内容主要包括:限期整改达到要求、撤出人员、停止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整顿,处罚的数额,以及其他可能导致事故或危及人员安全重大问题的处理等。
第八条整改复查文书:《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复查意见书》。
此文书用于隐患整改后的复查记录,并明确复查意见。
单位内部认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安全考试(试卷编号151)

单位内部认证煤矿井下从业人员安全考试(试卷编号151)1.[单选题]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 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 )%。
A)2B)1.5C)0.5答案:C解析:2.[单选题]下列哪项不属于井下容易发生局部瓦斯积聚的地点()。
A)采煤工作面上隅角B)顶板冒落空洞C)井底车场答案:C解析:3.[单选题]判断井下发生爆炸事故时是否有煤尘参与的重要标志是( )。
A)水滴B)二氧化碳C)粘焦答案:C解析:4.[单选题]井下发生人员重伤事故时,在场人员对受伤者应( ),并报告调度室。
A)送出地面B)立即抢救C)打急救电话等待救援答案:B解析:5.[单选题]在煤矿生产中,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 )。
A)安全第一B)生产第一C)完成任务第一答案:A解析:6.[单选题]既可以隔断风流又能行人和通车的通风构筑物是( )。
A)风桥7.[单选题]尘肺病中的矽肺病是由于长期吸入过量()造成的。
A)煤岩尘B)煤尘C)岩尘答案:C解析:8.[单选题]()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
A)班组B)科室C)区队答案:A解析:9.[单选题]从业人员严禁用手扶或碰撞运行中的钢丝绳.牵引链及()。
A)支架B)管道C)皮带答案:C解析:10.[单选题]() 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最基层组织。
A)班组B)科室C)区队答案:A解析:11.[单选题]劳动者连续工作(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A)1B)2C)3答案:A解析:12.[单选题]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13.[单选题]从业人员因职业病死亡,其近亲属领取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倍。
A)10B)20C)30答案:B解析:14.[单选题]硫化氢是一种无色.微甜.带有()且易溶于水的剧毒气体。
A)臭鸡蛋味B)硫磺味C)无味答案:A解析:15.[单选题]煤矿井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 )V。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红黄牌”和严重“三违”标准
一、煤矿、非煤单位通用红牌标准
1. 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和审批违反规定及存在重大漏项的;
2. 单项工程、零星工程无措施施工的;
3. 现场作业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或佩带安全防护用具的;
4. 带有闭锁、连锁的机电设备保护装置失效或未投入使用的;
5. 试验涉及重大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进行试验的;
6. 检修作业没有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和
安全负责人擅离工作现场的;机电检修无措施施工或未办理相关票证的;
7. 谎报和瞒报事故的;
8. 发生事故无调度记录或涂改、伪造、销毁调度记录的;
9. 重大问题或 A 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10. 紧急情况下应下达停产撤人命令而没有下达的;
11. 已挂黄牌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12. 其他严重危及安全的。
三、非煤单位红牌标准
57. 电气设备应安装保护接地装置而未安装的;接地保护不符合规定的;
58. 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
59. 防爆区域内防爆电气设备失爆或防爆设施失效的;
60. 机电检修无措施施工或未办理相关票证的;
61. 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作业未按规范要求办理安全作业证的;
62. 6kV 及以上的高压电气作业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的;
63.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位护罩和遮拦等防护设施不全或防护功能失效的;
64. 作业场所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作业场所防坠落等防护设施不全的;
65. 在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登记注册未取得使用许可证的,特
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66.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设备、工艺的;
67.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经营和运输未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的;
68.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场所和运输未按规定设
置安全设施、设备或安全设施、设备失效的;
69. 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的,未按规定配备和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或其他安全防护器具和用品的;
7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设计存在漏项,未按安全设施专项设计内容施工,存有安全隐患的;
71. 施工队伍无资质或资质不符合要求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72. 建筑施工工地临时用电不规范、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存在安全隐患的;
73. 起吊作业重物坠落波及范围内站人的,超载起吊的,起吊索具
不完好的以及起吊装置不牢固、起吊装置使用不当的;
74. 销毁或删除保存期内重要电子信息的;
75. 发生人身事故、重大非人身事故无调度记录或涂改、伪造、销毁调度记录的。
四、煤矿、非煤单位通用黄牌标准
1. 设计、方案、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不符合规定的;
2. 设计、规程、措施执行不到位的,或随意修改相关内容的;
3. 专业管理机构设置不全或人员配备不足的;
4. 试验涉及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未报公司审批而擅自进行试验的;
5. 隐患排查不到位或 B 级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
6. 作业场所内职业安全健康相关内容未按规定治理的;
7. 迟报或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事故的;
8. 传达落实上级指示指令不及时、不到位的;
9. 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10. 已下达安全监察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
11. 其他危及安全生产必须限期整改的。
六、非煤单位黄牌标准
86. 电气保护设置不全,保护整定不符合实际的;
87. 未按期进行高压电气设备、设施性能试验、继电保护整定试验、绝
缘工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试验的;试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未进行整改的;
88. 变(配)电所绝缘安全工器具数量不足,未按期检验或存在问题的;
89. 无防止小动物进入配电室的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失效的;
90. 各种“工作票”、“操作票”中涉及的安全措施填写不齐全,
工作人员未签字确认的;
91. 生产作业现场未按规定设置照明、事故应急照明或不能正常使
用的;
92. 安全检测监控仪器、仪表损坏的;
93. 机电设备、设施布置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够的;
94. 停用机电设备未采取停电、挂警示牌等安全措施的;
95. 机电设备、设施试验检测场地无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防护设施
不齐全的;
96. 工业锅炉水质不满足标准要求的;
97. 高温设备存在漏油或积油严重的;
98. 工艺系统或机电设备超额定参数、能力运行的;99. 未按规定对
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的;
100. 建筑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仪表、报警装置等不完整或失效的;
101. 未与工业气瓶充装单位签订托管协议的;
102. 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或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103. 未按规定编制应急预案或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不落实的;
104. 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和警示标志的;
105. 安全疏散、消防通道不畅通的;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的;
106. 钢丝绳等起重索具未经受力计算,磨损已超过报废标准的、锈蚀、缺油的,绳卡不符合规定的;
107.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未取得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
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进行安装、拆卸作业的,未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
108. 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阶段性、季节性重点工作或重点工程的;
109. 通信联络系统功能不齐全、覆盖范围达不到规定要求或系统不能正常工作、系统数据信息在保存期内丢失的;
110. 安全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未及时按规定处理的;
111. 调度装备无双回路供电、无备用电源或备用电源有效供电低于
4 小时的。
八、煤矿、非煤单位地面严重“三违”标准
27. 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的;
28. 岗位人员脱岗、睡岗的;
29. 未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
30. 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
31. 安排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2. 工作行灯未采用安全电压的
33. 使用未装设漏电保护的手持电动工具或其绝缘防护不完好的;
34. 带电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电缆的;
35. 跨越机电设备(设施)或进入危险警戒区域的;
36. 检维修现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37. 甩掉机电设备保护装置不用的;
38. 用起重设备无施工措施提升人员的;
39.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的,高处作业人员未使用安全带或使用不正确的;
40.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作业票证进行作业的;
41. 化工危险场所不按规定使用保护用具、不穿安全服的;
42. 在重点防火区域、防爆场所吸烟的;
43. 其他危及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