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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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

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租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20个常见法律问题一、合同的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出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出租人是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有权出租该房屋。

(2)出租人必须提供干净、整洁、安全的住宿环境。

(3)出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租金。

(4)出租人必须维护房屋,并承担因房屋缺陷对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5)出租人必须签订并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6)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间内不得擅自收回租赁房屋。

(7)出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时,及时交付房屋。

(8)出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2.承租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必须以合法身份租赁该房屋,并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2)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交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并做好日常卫生清洁工作。

(4)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结构,并遵守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规定。

(5)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结束时,如期退还房屋。

(6)承租人必须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7)承租人必须承担因违约造成的赔偿责任。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1)该合同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2)承租人不得非法转租、转让该房屋。

(3)合同双方必须在遵守中国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租赁。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合同双方有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2)合同双方有相应的终止合同和解决合同纠纷的权利。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此合同具有法律效应。

(2)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对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1)甲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将房屋的已知缺陷告知乙方。

(2)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居住条件,否则应承担责任。

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3篇)

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房屋租赁是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房屋租赁进行了明确规定。

以下将对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二、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房屋租赁合同的主体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

出租人是指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租人是指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使用租赁房屋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1)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房屋租赁合同的订立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等基本情况;②租赁期限;③租金及支付方式;④房屋交付时间、方式;⑤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⑥违约责任;⑦争议解决方式。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履行1. 出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交付的房屋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2)保持房屋的完好状态,及时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

2. 承租人的义务(1)按照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2)按照约定支付租金;(3)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及其附属设施;(4)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四、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1)房屋租赁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2)变更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 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解除合同;(3)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合同解除。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6篇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6篇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6篇篇1房屋租赁合同一、租赁合同的基本条款和定义本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和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租赁期间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并有权了解乙方使用房屋的情况。

2.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符合租赁用途的房屋,并保证房屋的安全性和适用性。

3. 甲方负责房屋的维修和保养,除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坏外。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无故干扰乙方的正常使用。

5. 甲方应在乙方入住前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等。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屋,并享有房屋的基本设施。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并按时支付水、电、气等费用。

3.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

4. 乙方应负责保持房屋的清洁和卫生,不得污染环境。

5. 乙方在租赁期满后,应将房屋归还甲方,并恢复原状(除按正常使用造成的自然磨损外)。

四、租赁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限为____年/月。

租赁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租,应重新签订合同。

五、租金和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租金为每月/每季/每年____元人民币。

2. 乙方应在每月/每季/每年的第一天支付租金。

如乙方逾期支付,应按照逾期支付的金额计算违约金。

3. 租金支付方式:____(现金、银行转账等)。

六、房屋的使用和维护1.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

2.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或设施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进行维修。

3. 乙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的结构或设施,如需改动,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七、违约责任1. 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权利与义务概述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权利与义务概述

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权利与义务概述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双方承担着一系列的租赁权利和义务。

本文将就房屋租赁中的租赁权利与义务进行概述,以帮助各方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一、租赁权利1. 使用权: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房屋,享有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权。

这包括居住、经营或其他合法用途。

2. 安全权:房东有责任确保房屋的安全性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建筑结构、设施设备以及相关安全措施。

同时,承租人也有权要求房东及时修缮维护房屋,确保居住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3. 享有隐私:承租人在合法使用租赁房屋期间,有权享有隐私权。

房东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除非在紧急情况下或经过承租人的许可。

4. 维修权:房屋出现损坏或设施设备出现故障时,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及时维修修复,以保障居住条件。

5. 保护人身财产权:房东应确保租赁房屋周围环境的安全,如门锁、窗户防护措施等,以保护承租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6. 续租权: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有权与房东协商延长租赁期或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二、租赁义务1. 支付租金:承租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

同时,如果合同约定,还应按时支付其他相关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

2. 合理使用:承租人有义务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不得背离合同约定的用途,保持房屋的整洁和无损坏。

3. 维护整洁:承租人应保持租赁房屋的卫生和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并正确使用卫生设施等。

4. 维修通知:承租人应及时向房东报告房屋损坏或设施设备故障,并配合房东进行维修。

5. 遵守规定:承租人有义务遵守租赁小区或楼宇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6. 迁离房屋:租赁期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迁离房屋,并保持房屋的原状。

总结:租赁权利与义务是房屋租赁合同中双方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合理行使租赁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租赁义务,有助于保障房东和承租人的共同利益。

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充分了解并明确租赁权利和义务,以保证房屋租赁过程的顺利进行。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房屋租赁合同是租房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务必要仔细阅读并慎重考虑各项条款。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房东的权利和义务1. 房东有权收取租金并要求按时支付。

房东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承租人提供租金收据,并遵守租金调整的程序。

2. 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规定保护房屋设施和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大规模装修。

3. 房东有权要求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如及时报告房屋损坏情况、不得擅自转租等。

4. 房东有义务保证租赁房屋的合法性,确保租赁权利的真实性,并按照约定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明文件。

5. 房东有义务做好房屋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房屋的安全和卫生,并按照约定维修和保养房屋设施。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 承租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并享有房屋使用的权利,不受无理干扰。

2. 承租人有权拥有租赁房屋的使用权,不受房东或他人的侵犯,并可以自由使用房屋。

3. 承租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履行约定的义务,合理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金。

4. 承租人有义务保护房屋设施和装修,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大规模装修,并按时按量维护房屋。

5. 承租人有义务保持房屋干净卫生,不得破坏房屋配套设施,并按照约定使用房屋。

综上所述,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耦合的,房东和承租人都有责任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好租赁关系。

双方要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避免发生纠纷。

当遇到问题时,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诉诸法律途径。

希望每一位租房者都能够在和谐、安全的租赁环境中生活。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租赁合同出租⼈的权利义务在现实⽣活中进⾏房屋的租赁时,签订租赁合同是⾮常重要的,签订租赁合同可以有效保护租赁双⽅的利益,同时可以约定租赁双⽅的权利与义务,那么租赁合同出租⼈的权利义务?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租赁合同出租⼈有哪些权利义务(⼀)出租⼈有以下权利:1、收取租⾦。

2、使⽤监督权。

对承租⼈使⽤租赁物进⾏监督的权利。

3、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出租⼈有以下义务:1、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另⼀⽅⾯,出租⼈应当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途,不得妨碍承租⼈对租赁物⾏使使⽤收益权。

2、维修租赁物的义务。

出租⼈应当履⾏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租⼈未履⾏维修义务⽽由承租⼈⾃⾏维修的,维修费⽤应当由出租⼈负担。

如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使⽤的,出租⼈应当相应减少租⾦或者延长租期。

3、出卖租赁物的通知义务。

出租⼈出卖租赁物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

承租⼈对出卖的租赁物,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应保证承租⼈这⼀权利的实现。

4、担保租赁物⽆权利瑕疵的义务。

出租⼈应当保证租赁物⽆权利瑕疵,即不因第三⼈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使承租⼈对租赁物的使⽤收益受到损害。

如果由于第三⼈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不能对租赁物使⽤收益,承租⼈可以要求出租⼈减少租⾦或者不⽀付租⾦。

⼆、租赁合同承租⼈的权利义务(⼀)承租⼈有以下权利:1、使⽤、收益租赁物的权利。

2、添附权。

承租⼈经出租⼈同意,可在租赁物上改善或增设某些附属物。

3、优先购买权。

出租⼈出售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承租⼈有以下义务:1、按照约定的⽅法使⽤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法使⽤租赁物。

如租赁物的使⽤⽅法没有确定,承租⼈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合理加以使⽤。

2、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承租⼈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篇

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篇篇1房屋租赁合同是租户与房东之间的法律合同,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房屋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合同条款,以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下面就房屋租赁合同中常见的权利和义务进行详细介绍:一、租客的权利和义务1. 占有权: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租客有权占有并使用所租赁的房屋,并且有权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安全。

2. 租金支付义务:租客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如未按时支付租金,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

3. 维修义务:租客有义务保持房屋的清洁、整洁,并承担合理使用和小修小补的责任。

4. 保护隐私权:租客有权要求房东尊重其家庭生活和隐私权,不得擅自闯入房屋进行检查。

5. 申请续租:在租赁期满时,租客有权向房东申请续租,双方可以重新商定租金和其他条款。

6. 退还房屋:在租赁期满时,租客有义务及时退还房屋,并将其恢复到原状。

二、房东的权利和义务1. 收取租金:房东有权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收取租金,并有权要求租客按时缴纳。

2. 提供居住环境:房东有义务确保所出租房屋的基本设施功能正常,并提供居住环境。

3. 维修与维护:房东有义务对房屋进行必要的维修和维护工作,确保房屋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4. 保护租赁权利:房东有权保护自己的租赁权益,如发现租客违反合同约定,有权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

5. 收回房屋:在合同期满或违约时,房东有权收回房屋,并要求租客及时搬离。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客和房东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避免发生纠纷和冲突。

同时,在签订合同前,建议双方充分沟通,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维修责任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在合同期间愉快地合作。

篇2房屋租赁合同是房东和租户之间的约定书,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条款的明确与否,对于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应该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力得到保障,同时也要了解自己的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双方责任与义务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双方责任与义务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各自具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

这些责任与义务的履行至关重要,旨在确保租赁关系的平稳进行,维护双方的权益。

下面将分别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角度,详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

一、出租人的责任与义务1.提供合法合规的房屋:出租人应当确保所提供的房屋合法合规,具备出租资格。

房屋应满足相关安全、卫生等标准,并且具备居住条件。

此外,出租人还要确保所提供的房屋清洁整洁,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提供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信息: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合同前,应如实提供房屋的租赁信息,包括房屋的面积、结构、位置等。

出租人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3.维护房屋的正常使用: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确保房屋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若发生房屋设施设备损坏,出租人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4.承担房屋维修责任:在租赁期间,若出现非承租人因过失造成的房屋损坏,出租人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但承租人应承担必要的修复费用。

二、承租人的责任与义务1.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支付租金。

此外,承租人还应承担与房屋租赁相关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

2.合理使用房屋:承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转租或转借给他人。

同时,承租人要注意保护房屋设施设备,不得故意损坏。

3.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遵守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承租人要遵守小区或楼宇内的秩序,不得干扰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4.保持房屋清洁整洁:承租人应保持房屋的清洁整洁,并按时进行日常的卫生清理。

同时,承租人应妥善处理垃圾,不得私自倾倒。

总结: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双方责任与义务是保障租赁关系顺利进行的基础。

出租人应提供合法合规的房屋,并维护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承租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合理使用房屋,并保持房屋的清洁整洁。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2、出租人的义务(1)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

热门城市:滦平县律师唐山律师樟树市律师新华区律师秦皇岛律师周口律师运河区律师邯郸律师瓦房店市律师在租赁关系当中,一方为出租人,而另一方为承租人。

此时签订了相应的租赁合同之后,当事人就会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来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对应的义务。

那么大家知道▲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吗?而承租人又有怎样的权利和义务呢?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1、出租人的权利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2、出租人的义务(1)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2)出租人的附随义务。

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

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

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

(3)瑕疵担保义务: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

鉴于物的瑕疵担保在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认定,我们只对权利瑕疵担保作扼要分析。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1、承租人的权利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对租赁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优先购买权、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以及承租人的同住人对租赁房屋的权利。

对于后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就已经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租赁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租赁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前言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协议,明确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在这份合同中,乙方即为承租人,其权利和义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详细介绍租赁合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1.使用权承租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所租房屋或场地,并享有相应的使用权。

这意味着,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自由地使用所租物品,并且出租人不能干涉。

2.隐私权承租人有权保护自己的隐私,包括不被出租人擅自进入房屋或场地。

除非事先得到承租人的许可,否则出租人不能进入房屋或场地进行检查或维修。

3.享有安全保障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如安装防盗门窗、烟雾报警器等设备。

如果出现安全问题,如火灾、水灾等意外情况,承租人也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帮助。

4.享有维修保养权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对所租物品进行必要的维修和保养。

如果房屋或场地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及时处理。

5.享有合法收据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提供合法的收据,证明支付了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这可以保障承租人在未来的纠纷中拥有足够的证据。

三、乙方的义务1.支付租金和押金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支付相应的租金和押金。

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屋或场地。

2.注意使用安全承租人必须注意使用安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如果因为承租能力不足而导致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3.维护房屋或场地承租人必须爱护所租物品,并对其进行日常保养和清洁。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或场地的结构或用途,也不得将所租物品转租或出借给他人。

4.遵守合同规定承租人必须遵守合同规定,如约定的使用时间、使用范围、租金支付方式等。

如果违反了合同规定,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5.退还房屋或场地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将房屋或场地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需要延长租赁期限,则必须提前与出租人协商,并签订新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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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房屋租赁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出租人的权利
出租人享有按期收取租金的权利、监督承租人合理使用房屋的权利、按规定收回房屋的权利。

2.出租人的义务
(1)给付义务,即出租人承担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合法使用房屋的义务、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并对出租房屋进行正常维修的义务和尊重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义务。

(2)出租人的附随义务。

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合同义务,主要包括告知义务、协作、照顾和保护义务等。

债务人违反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及与之有特定关系的第三人遭到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根据租赁合同的特点,出租人对承租人的附随义务主要是:对承租人的同住人的保护义务。

关于此点,后文再作具体分析。

(3)瑕疵担保义务
瑕疵担保包括权利瑕疵担保和物的瑕疵担保。

前者担保权利不存在任何不足与缺陷,不会有任何人向债权人提出权利主张;后者担保标的物在价值、效能或质量方面无缺陷。

鉴于物的瑕疵担保在审理过程中较为容易认定,我们只对权利瑕疵担保作扼要分析。

在《合同法》中,一切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对其所提供的给付应担保权利完整无缺,不会有任何第三人向债权人提出任何权利方面的主张。

如果债务人违反这种担保义务,则应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就是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对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这两条规定的是出卖人的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合同法》上述关于权利瑕疵担保的规定,原则上适用于一切有偿合同。

因为一切有偿合同都存在着对价关系,按照公平的原则,债权人应当获得债务人的无瑕疵的履行才为合理。

根据学理上的观点,买卖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的典型,因此,买卖合同的许多规定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买卖合同的原则处理其他有偿合同纠纷。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可见,与买卖合同相比,出租人承担权利瑕疵责任在法律构成要件上有自己的特殊之处,即应具备以下条件:权利瑕疵在租赁合同成立时就已经存在,至于因何原因所致,则在所不问。

如第三人的权利发生在租赁合同成立以后,则承租人的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承租人仍得对租赁物为使用收益,因此,不存在权利瑕疵的问题。

权利瑕疵在合同成立后未能消除。

假若事后出租人将瑕疵消除,权利瑕疵经过补正,也不再存在。

事后消除权利瑕疵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由出租人自行消除;二是因法律规定,如出租人已取得标的物的权利。

第三人在标的物上的权利系合法权利。

承租人在合同成立时须不知道标的物上存在瑕疵,且对这种不知主观上无过错。

如果承租人在合同成立时知道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而仍然订立合同,那是他自愿接受并承担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所以不应再让出租人承担任何责任。

须第三人向承租人主张权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方发生权利瑕疵担保问题。

如第三人不向承租人主张
权利,虽租赁物上存在第三人权利,也不发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

从审判实践来看,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瑕疵主要出现在以下几种情况中:(1)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或部分属于第三人;(2)房屋上为第三人设定了其他权利,如房屋上设置的抵押权等,承租人不能充分地行使权利。

在上述情况下,如果第三人行使这些权利,则承租人权利的行使就会出现障碍。

违反瑕疵担保责任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人的权利
房屋承租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对租赁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和优先购买权、合同解除权、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权利,以及承租人的同住人对租赁房屋的权利。

对于后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九条就已经规定:“承租户以一人名义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承租人死亡,该户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约履行的,应当准许。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也作出相同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我国法律尚未承认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有些地方立法则对此有所规定。

例如,《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应按期将房屋退还出租人。

出租人需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这一规定毕竟没有上升到国家立法层次,其适用范围是有限的,而且就其立法权限而言,这一规定也存在问题。

因为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民事基本立法属于法律保留事项。

优先承租权在我国目前尚无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自由约定。

人民法院对于这种约定的优先承租权应当予以保护。

但是,这种约定的优先承租权毕竟仅具合同上的效力,即属于债权范畴,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2.承租人的义务
(1)交付租金的义务。

这是承租人的主要义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期限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不得拖欠。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间内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或者拖欠租金达6个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承租人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请求减少或者不支付租金:由于房屋的瑕疵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房屋使用和收益的;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

(2)妥善保管和合理使用房屋的义务。

承租人应当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保管租赁房屋。

同时,因此产生相应的通知义务。

包括以下情况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房屋确有修缮的必要;租赁房屋有现实危险性;第三人就租赁房屋主张权利的。

承租人应当依约定的方法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无约定方法,应以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如所承租的是卧室,不得用作厨房。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返还房屋的义务。

承租人于租赁关系消灭时,应向出租少石区还房屋。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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