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

(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
(完整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19年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1总则

1.1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基本要求

2.1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

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 分析。

2.5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3.1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

3.1.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3.1.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1)日常排查是指基层单位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厂)管理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

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排查是指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各要素落实情况为重点开展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排查是指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专业对生产各系统进行的检查;

(4)季节性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超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是指在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事故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消防等方面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排查是指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后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复产复工前排查是指节假日、设备大检修、生产原因等停产较长时间,在重新恢复生产前,需要进行人员培训,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进行综合性隐患排查;

(8)外聘专家排查是指聘请外部专家对企业进行的安全检

查。

3.2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频次

3.2.1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 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 小时;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班组安全活动,至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企业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5)企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排查和专业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同类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3.2.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根据情况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性排查:

(1)公布实施有关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

(5)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安全事故、事件有新认识的;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前。

3.2.3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HAZOP 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3 年开展一次;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应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 分析工作;对其他生产、储存装置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针对装置不同的复杂程度,可采用本导则第2.3 所述的方法,每5 年进行一次。

4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内容

企业应结合自身安全风险及管控水平,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参照各专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见附件),编制符合自身实际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安全领导能力;

(2)安全生产责任制;

(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5)安全风险管理;

(6)设计管理;

(7)试生产管理;

(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9)设备设施完好性;

(10)作业许可管理;

(11)承包商管理;

(12)变更管理;

(13)应急管理;

(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4.1安全领导能力

4.1.1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

4.1.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职情况,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4.1.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情况,分管生产、安全负责人专业、学历满足情况。

4.1.4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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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落实情况。

4.1.5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在岗在位、带(值)班、参加安全活动、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

4.1.6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考核情况;“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检查处置情况。

4.1.7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能力保障情况。

4.1.8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员工工伤保险费用缴纳及安全生产责任险投保情况。

4.1.9异常工况处理授权决策机制建立情况。

4.1.10企业聘用员工学历、能力满足安全生产要求情况。

4.2安全生产责任制

4.2.1企业依法依规制定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各层级所有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情况。

4.2.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培训、落实、考核等情况。

4.2.3安全生产责任制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情况。

4.3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4.3.1企业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情况。

4.3.2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考核情况。

4.3.3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的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调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的建立;

(2)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落实,教育培训方式及效果评估;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5)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6)对承包商等相关方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4.4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4.4.1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4.2按照《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的要求收集安全生产信息情况,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行业经验和事故教训、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等其他相关信息。

4.4.3在生产运行、安全风险分析、事故调查和编制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手册、应急预案等工作中运用安全生产信息的情况。

4.4.4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编制及获取情况。

4.4.5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涉及的安全生产信息的了解掌握情况。

4.4.6法律法规标准及最新安全生产信息的获取、识别及应用情况。

4.5安全风险管理

4.5.1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5.2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主要包括:

(1)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储存装置定期运用HAZOP 方法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2)对设备设施、作业活动、作业环境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3)管理机构、人员构成、生产装置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安全事故时,及时进行安全风险辨识;

(4)对控制安全风险的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及其失效可能引起的后果进行风险辨识;

(5)对厂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风险排查;

(6)对存在安全风险外溢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及预警。

4.5.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可接受安全风险标准的制定;

(2)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和制定管控措施的落实;

(3)对辨识分析发现的不可接受安全风险,制定管控方案,制定并落实消除、减小或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明确风险防控责任岗位和人员,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

4.5.4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实施监控及失效后及时处置情况。

4.5.5全员参与安全风险辨识与培训情况。

4.6设计管理

4.6.1建设项目选址合理性情况;与周围敏感场所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满足性情况,包括在工厂选址、设备布局时,开展

定量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4.6.2开展正规设计或安全设计诊断情况;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建设项目设计单位资质符合性情况。

4.6.3落实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要求情况。

4.6.4总图布局、竖向设计、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朝向、安全距离等合规性情况。

4.6.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配置情况。

4.6.6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符合性情况。

4.6.7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前,按规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情况。

4.6.8重大设计变更的管理情况。

4.7试生产管理

4.7.1试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建设项目各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范围与职责界定情况。

4.7.2试生产前期工作的准备情况,主要包括:

(1)总体试生产方案、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相关资料的编制、审查、批准、发布实施;

(2)试车物资及应急装备的准备;

(3)人员准备及培训;

(4)“三查四定”工作的开展。

4.7.3试生产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

(1)系统冲洗、吹扫、气密等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2)单机试车及联动试车工作的开展及验收;

(3)投料前安全条件检查确认。

4.8装置运行安全管理

4.8.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

包括:

(1)操作规程与工艺卡片的编制及管理;

(2)操作规程内容与《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要求的符合性;

(3)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的定期确认与审核修订;

(4)操作规程的发布及操作人员的方便查阅;

(5)操作规程的定期培训和考核;

(6)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发生重大变更后对操作规程及时修订。

4.8.2装置运行监测预警及处置情况,主要包括:

(1)自动化控制系统设置及对重要工艺参数进行实时监控

预警;

(2)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施设置并投用;

(3)采用在线安全监控、自动检测或人工分析等手段,有效判断发生异常工况的根源,及时安全处置。

4.8.3开停车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开停车前安全条件的检查确认;

(2)开停车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开停车方案的制定、安全措施的编制及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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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车过程中重要步骤的签字确认,包括装置冲洗、吹扫、气密试验时安全措施的制定,引进蒸汽、氮气、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介质前的流程确认,引进物料时对流量、温度、压力、液位等参数变化情况的监测与流程再确认,进退料顺序和速率的管理,可能出现泄漏等异常现象部位的监控;

(4)停车过程中,设备和管线低点处的安全排放操作及吹扫

处理后与其他系统切断、确认工作的执行。

4.8.4工艺纪律、交接班制度的执行与管理情况。

4.8.5工艺技术变更管理情况。

4.8.6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主要包括:

(1)重大危险源应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记录、安全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

(2)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3)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设置紧急停车系统;

(4)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

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5)对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

重大危险源,应具有独立安全仪表系统;

(6)对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7)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8)处置监测监控报警数据时,监控系统能够自动将超限报

警和处置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并实现留痕。

4.8.7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措施的设置及投

用情况。

4.8.8剧毒、高毒危险化学品的密闭取样系统设置及投用情况。

4.8.9储运设施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

(2)储运系统设施的安全设计、安全控制、应急措施的落实;

(3)储罐尤其是浮顶储罐安全运行;

(4)危险化学品仓库及储存管理。

4.8.10光气、液氯、液氨、液化烃、氯乙烯、硝酸铵等有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与硝化工艺的特殊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4.8.11空分系统的运行管理情况。

4.9设备设施完好性

4.9.1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9.2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设备设施管理台账的建立,备品备件管理,设备操作和维护规程编制,设备维保人员的技能培训;

(2)电气设备设施安全操作、维护、检修工作的开展,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

(3)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新(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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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及长期停用后的再次启用前的检查确认、日常维护保养,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的专业会签和审批。

4.9.3设备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设备操作规程的编制及执行;

(2)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运行参数的自动监测及运行状况

的评估;

(3)关键储罐、大型容器的防腐蚀、防泄漏相关工作;

(4)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

(5)日常巡回检查;

(6)异常设备设施的及时处置;

(7)备用机泵的管理。

4.9.4设备预防性维修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

(1)关键设备的在线监测;

(2)关键设备、连续监(检)测检查仪表的定期监(检)测检查;

(3)静设备密封件、动设备易损件的定期监(检)测;

(4)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附件的定期检查(测);

(5)对可能出现泄漏的部位、物料种类和泄漏量的统计分析情况,生产装置动静密封点的定期监(检)测及处置;

(6)对易腐蚀的管道、设备开展防腐蚀检测,监控壁厚减薄情况,及时发现并更新更换存在事故隐患的设备。

4.9.5安全仪表系统安全完整性等级评估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仪表功能(SIF)及其相应的功能安全要求或安全完整性等级(SIL)评估;

(2)安全仪表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

(3)检测报警仪器的定期标定。

4.10作业许可管理

4.10.1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建立情况。

4.10.2实施危险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的开展、安全条件的确认、作业人员对作业安全风险的了解和安全风险控制措施的掌握、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措施的落实情况。

4.10.3危险作业许可票证的审查确认及签发,特殊作业管理与《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要求的符合性;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10.4现场监护人员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应急处置能力的掌握情况。

4.10.5作业过程中,管理人员现场监督检查情况。

4.11承包商管理

4.11.1承包商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1.2承包商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对承包商的准入、绩效评价和退出的管理;

(2)承包商入厂前的教育培训、作业开始前的安全交底;

(3)对承包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审查;

(4)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5)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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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变更管理

4.12.1变更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2.2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变更申请、审批、实施、验收各环节的执行,变更前安全风险分析;

(2)变更带来的对生产要求的变化、安全生产信息的更新及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3)变更管理档案的建立。

4.13应急管理

4.13.1企业应急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

(2)应急预案编制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的要求,与周边企业和地方政府的应急预案衔接。

4.13.2企业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4.13.3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器材、设施配备和维护情况;消防系统运行维护情况。

4.13.4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响应情况。

4.13.5应急人员的能力建设情况。

4.14安全事故事件管理

4.14.1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4.14.2安全事故事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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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安全事件调查、原因分析;

(2)整改和预防措施落实;

(3)员工与相关方上报安全事件的激励机制建立;

(4)安全事故事件分享、档案建立及管理。

4.14.3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安全事故及事件教训情况。

4.14.4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纳入本企业安全

事故管理情况。

5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

5.1安全风险隐患管控与治理

5.1.1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组织整改,并如实记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时向员工通报。

5.1.2对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主要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以向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5.1.3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并应从工程控制、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及培训教育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5.1.4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风险隐患排查闭环管理的全程留痕,形成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信息数据库。

5.2安全风险隐患上报

5.2.1企业应依法向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上报安

全风险隐患管控与整改情况、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

5.2.2重大事故隐患的报告内容至少包括:

(1)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危害程度分析;

(3)治理方案及治理前保证安全的管控措施。

6特殊条款

6.1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Th产经营单位重大Th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企业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立即排除,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2企业存在以下情况的,属地应急管理部门应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Th产许可证:

(1)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Th产管理人员未依法取得安全合格证书。

(2)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未取得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

(3)在役化工装置未经具有资质的单位设计且未通过安全设计诊断。

(4)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存在重大外溢风险。

(5)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或储存设施的自动化控制设施不符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等国家要求。

(6)化工装置、危险化学品设施“带病”运行。

附录定义和术语

下列定义和术语适用于本导则。

1两重点一重大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2三查四定

在项目建设中,交工前要经历的一个过程,“三查”主要指“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事故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四定”指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完成”。

3危险作业

操作过程安全风险较大,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安全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作业。一般包括:(1)《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规定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

(2)储罐切水、液化烃充装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3)安全风险较大的设备检维修作业。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企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装置、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储存场所,以及大于或等于l0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安全间距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厂外道路、办公生活区、电力线路、相邻工矿商贸单位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间距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2、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液氨、液氯等有毒物质罐区、液化烃罐区、甲类易燃液体罐区,以及大于或等于lOMpa的高压设备(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管道,未按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或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 3、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4、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甲类、乙类厂房和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内设置休息室和非生产直接需要的办公室的。 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6、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甲类气体或甲类、乙A类液体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 7、易燃易爆、有毒且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或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8、危险化学品的贮存不符合《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l5603)等规定要求的,包括: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物品露天贮存的,或在潮湿、易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未隔离贮存的;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的;助燃气体氧气与油脂类物质混合贮存的;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与氧化剂混合贮存的;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未单独存放的。

安监局局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市局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议题主要是进一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当前危化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皮局长传达12日省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精神,并就当前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05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005年,各级安监部门按照市局年度工作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配套规章,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发放为重点,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加大监管检查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了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1、以许可为总抓手,促进隐患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经营条件。 一是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为掌握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根据上级部署,督促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取证工作的主动性,加快许可证办理进程,分别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的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了底数,为做好许可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二是以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经营条件为目的,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甲类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没有取证的已建成生产企业和甲类经营企业,多数是安全条件差、企业负责人认识程度不够、申请办证的积极性不高。按照省局许可工作进度要求,分别以安委会、市局名义下发通知,建立了周调度制度,要求县区政府、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整改事故隐患。目前,已有68家生产企业、350家甲类经营企业取得许可证。 三是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做好乙类经营企业许可证发放工作。在材料和现场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不走过场,突出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范、可操作性,确保达到安全经营条件。共有28家取得经营许可证。 四是严格市场准入,实施规划控制,加强危化品生产企业、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在全市开展了针对危化品生产、储存区域规划情况的调查,结合省局要求,对编制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专项规划工作做出部署。严格设立审批程序和条件,要求各县区加大对未批先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查处,从源头上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法律法规意识。 五是行政许可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今年4月份,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的设立审批和乙类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工作纳入政府行政审批中心由窗口统一办理,促进了危化品监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2、扎实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制定下发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方案》,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建立周调度制度。安监、交通、公安、质监、化工协会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落实整改责任,部署开展剧毒危险物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了对生产、经营、运输等重点环节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运输车辆管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规定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7家企业,制定了关闭或搬迁计划,其中3家已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强化了企业“双基”工作,进一步增强安全预警意识,建立预警机制,督促企业制定完善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多次组织演练。通过集中整治,强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

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名称:检查时间:年月日项目检查内容存在问题及检查结果整改建议备注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1、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 3、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范围是否发生变化(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许可范围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经验收合格等),并按规定申请和实施了变更 4、取得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对照评价报告)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生产品种、规模有重大变化和发现有新的危险特性时,是否按规定办理登记内容变更手续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标准)1、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是否符合规定比例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设置、工作条件、人员待遇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是否有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解读20条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 标准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整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印发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判定标准》)。《判定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标准,吸取了近年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及典型事故教训,从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和安全管理三个方面列举了二十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判定标准》每一种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有关企业和安全监管部门应用,规范推动《判定标准》有效执行,现逐条进行简要解释说明如下:一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近年来,在化工(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事故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与安全风险意识淡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欠缺、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等共性问题,人的因素是制约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的最重要因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是一项科学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风险意识,掌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技能,才能真正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均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和考核作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明确要求“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017年1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了《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和《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第一版)》(安监总厅宣教〔2017〕15号),对有关企业主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监督管理原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依法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

导和监督。 第二章 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第六条【基本条件】企业应当至少具备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一岗一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岗位与职责相匹配,权限与职责相匹配。 第八条【主要负责人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主动识别和获取与本企业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并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或操作规程的具体内容; ?二?领导建立企业安全生产的体制、机制;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满足企业安全生产需要; ?四?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消除事故隐患; ?六?确定具备资格的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七?批准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八?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 目录 第一章 2K稀释 剂 (1) 第二章 2K3油 漆 (4)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MSDS ) 编号:SC-019 第一章 2K稀释剂 1. 物理化学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 熔点(℃): 沸点(℃):78-192℃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比空气重 爆炸上限%(V/V):1.0(基于二甲苯) 爆炸下限%(V/V):7.0(基于二甲苯) 溶解性:微溶于水,可与酯、酮、醇醚类、芳香烃等溶剂混溶。 主要用途:用于溶剂型涂料稀释剂和冲淡剂,用来调节涂料产品粘度,以便于施工。 2. 危害性知识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皮肤接触眼睛接触 健康危害:本产品会刺激皮肤和眼睛并造成伤害。其蒸气会刺激眼睛和呼吸道,对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长期处于高浓度环境中,会有害健康。长时间过度吸入高浓度蒸气会导致晕厥甚至死亡。 主要症状:过度吸入其蒸气或喷漆漆雾会导致头痛、头晕、恶心、动作不协调;眼睛和皮肤接触会导致充血、骚痒、有灼痛感。 环境危害: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燃爆危险:易燃,遇明火、高温有燃烧危险,在密封的容器中遇高温会发生爆炸。

3. 应急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立即翻开 上下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min ,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吸呼 1 /6 困难时给输氧。如呼吸及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术。立即就医。 食入:若患者即将丧失意识、已失去意识或痉挛,不可经口喂食任何东西;若患者意 识清楚,让其用水彻底漱口,不可强制催吐,并给患者喝下足量温水;若患者自发性呕吐,让其身体向前倾以减轻吸入危险,并让其漱口及反复给水。立即就医。. 4.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本品易燃,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 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引着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CO 、CO2 灭火方法及灭火剂: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扑救。不适宜灭火剂:水喷射。 灭火注意事项:消防人员应佩戴自供气呼吸器,消防衣及防护手套;喷水灭火无效; 喷雾状水可用来冷却密封的容器外壁,以防容器内压力过高而爆炸或因高温而自燃甚至燃爆。 5. 事故泄露 应急处理:切断火源,现场足量通风。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尽可 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消除方法:用砂土、活性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后,收集在加盖有标识容器内。 6. 处理和储存 操作处臵注意事项:远离热源、明火。避免眼睛、皮肤接触。保持容器密闭。现场采 用足够通风设备。采用经认可的接地装臵。使用后彻底清洗。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保持容器密封。储存区禁止吸烟,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2 /6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 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培训试题 一、填空题 1.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______与其后果______的组合; 2.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___________,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3.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____________、人的_____________和管理上的_______等方面。 4.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____________,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__________,保证安全生产。 5.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___________,企业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运用_______方法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一般每__年开展一次。 6.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形式包括日常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排查、________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________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 7.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__小时; 8.从业人员____________考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____上岗;

9.人员、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改变时,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______;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0.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隐患,应进行_____________,并应从工程控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及_________等方面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答案: 1、可能性严重性 2、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作业活动 3、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缺陷 4、全面管控闭环管理 5、长效机制 HAZOP 3 6、综合性专业性季节性重点时段复产复工 7、2 1 8、安全教育培训持证 9、再培训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10、安全风险分析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培训教育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254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使用单位的基本要求 1.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 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 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 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 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 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设

备,以及通讯、报警装置,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3.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报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 .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对企业安全作出明确的、公开的安全承诺。应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职责。 2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要求。 3 .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落实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5 . 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6 .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7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组织事故调查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发生的重大事故进行调查,审批调查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8 . 组织公司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生产奖惩。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总经理及决策层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3 . 组织分管部门制订、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 .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5 .具体负责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 6 .做好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的工作,即新改扩建项目做到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 .定期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生产经营动态,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8 .领导组织好分管部门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活动。 9 .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生产安全生产经营费用的支出;安全生产奖惩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作者:XXX 日期:2020年6月6日 此文档格式为word,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07 目录 1总则1 2 基本要求1 3 隐患排查方式及频率2 3.1 隐患排查方式2 3.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3 4 隐患排查重点内容4 4.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重点5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隐患排查重点6 4.3 工艺隐患排查重点7

4.4 设备隐患排查重点8 4.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重点8 4.6 仪表系统隐患排查重点9 4.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重点9 4.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0 4.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重点11 4.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重点11 5 隐患评估、治理与上报11 5.1 隐患级别12 5.2 隐患评估与治理12 5.3 隐患上报13 6 附件--各专业隐患排查表13 6.1 安全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表13 6.2 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隐患排查表20 6.3 工艺隐患排查排查表24 6.4 设备隐患排查表27 6.5 电气系统隐患排查表34 6.6 仪表隐患排查表38 6.7 危险化学品管理隐患排查表40 6.8 储运系统隐患排查表42 6.9 消防系统隐患排查表48 6.10 公用工程隐患排查表51

1总则 1.1为了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特制定本实施导则。 1.2本导则主要适用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带储存的经营、使用等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3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主要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况。 (2)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重大泄漏、火灾爆炸、财产损失等事故的缺陷。 2 基本要求 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体制和制度,实现企业隐患的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 2.2企业应建立明确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企业应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2)明确企业隐患排查、登记管理、治理、上报等的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工作人员及其职责;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完整版及相关解读

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名录解读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解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 录》 2011年6月21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布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目前,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就《名录》的制定背景、发布《名录》的意义、贯彻措施以及相配套的《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等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发布《名录》 答:危险化学品应用广泛,与工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由于其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如管理不善,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往往非常严重,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及财产损失。 近年来,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呈现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由于我国危险化学品企业80%以上是小企业,这些企业大多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简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低,从业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我国目前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因而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还时有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 现行《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有3823种,每种化学品危险特性差异很大,发生事故后的危害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也大不一样。因此,对危险性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实施重点监管,目前已成为各国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共识。本着全面加强监管与突出重点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我们研究制定并公布了《名录》,指导各地安监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突出加强危险性相对较大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工作,推动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问:《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品种是如何确定的,基本情况如何 答:我们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了1年多的专题研究,从现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3800余种危险化学品中进行了认真筛选,综合考虑了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2002年以来国内化学品事故情况、近40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量的情况、国内外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品种等五个要素,研究了国外相关安全管理名录,包括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署《高度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安全管理》中的高危化学品名录,《应急计划与公众知情权法》(EPCRA)中的关于危险源设施报告和应急反应制度的极度危险物质名录及有毒化学品释 放报告管理清单(TRI),美国环境保护署《清洁空气法》(CAA)风险管理计划(RMP)中的特定易燃和有毒化学品名录,美国国土安全部《化学品设施反恐标准》中的关注化学品名录,加拿大优先物质名单(PSL)。经有关化学品安全专家多次反复论证,最终确定了《名录》。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包括列入《名录》的60种危险化学品及在温度20℃和标准大气压条件下属于以下类别的危险化学品: 1.易燃气体类别1(爆炸下限≤13%或爆炸极限范围≥12%的气体); 2.易燃液体类别1(闭杯闪点<23℃并初沸点≤35℃的液体); 3.自燃液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液体); 4.自燃固体类别1(与空气接触不到5分钟便燃烧的固体); 5.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在环境温度下与水剧烈反应所产生的气体通常显示自燃的倾向,或释放易燃气体的速度等于或大于每公斤物质在任何1分钟内释放10升的任何物质或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试用版) 目录 No table of contents entries found. 附录A **公司安全检查台帐 附录B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C **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附录D **公司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附录E **公司事故隐患等级评审/评价记录表 附录F **公司安全检查表 注:各专业隐患排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1.总则 1.1为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设,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或控制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以便制定隐患整改措施,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特

制定本实施指南。 1.2本指南适用于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要求 2.1 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企业应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要求,并编制《安全检查表》(附录F,各专业检查表可参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附件)。 2.1.1 《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安全检查时应按照安全检查表内容逐项进行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附录A)、《事故隐患整改台账》(附录B),并与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挂钩。 2.1.2 编制安全检查表的主要依据: (1)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企业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 (3)生产装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报告; (4)分析人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

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 则的通知 鲁安监函字〔2011〕114号 来源:山东省安监局发布日期:2011-7-8 各市安监局: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11〕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和有 关企业,结合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鲁安 监发〔2011〕96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七月八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 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 〔2011〕95号)的有关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了《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 处置原则》(以下简称《措施和原则》),从特别警示、理化特性、危害信息、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等五个方面,对《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危险化学品逐一提出了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现将《措施和原则》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中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 照《措施和原则》,全面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要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和产品特性,从完善安全监控措施、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操作 规程、采用先进技术、加强培训教育、加强个体防护等方面,细化并落实《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各项安全 措施,提高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要按照《措施和原则》提出的应急处置原则,完善本企业危险化 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伤员急救培训,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能力。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参照《措施和原则》的有关内容,加大对生产、储存、经营及使用重点 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加强对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 挥安委会办公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席会议的综合协调作用,督促、支持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 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要参照《措施和原则》有关要求,监督和指导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 一步加强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控,全面加强和改进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险化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具体内容

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排查具体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企业工商执照是否相符,规划证明文件是否齐全,主要负责人及产品有变动的是否已作变更; 2、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安全资质证,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作业; 3、岗位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等情况; 4、企业与周边企业、居民区及各种建筑物、公路、电力设施等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5、企业建筑物耐火等级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设备设施是否老化、是否符合防爆要求,是否超出使用年限;防雷检测是否有记录; 6、企业重大危险源是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7、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进行演练, 并有相应记录; 8、所有危险化学品是否全部实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一书一签”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9、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0、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11、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12、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实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与工商营业执照各项相关内容一致;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质证,是否持证上岗; 3、是否制定了安全责任制,制度是否上墙。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明显; 4、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并 有记录; 5、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有公路运输通行证、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是否有剧毒物品进货、出货、存货流向登记记录; 6、企业的经营条件、储存条件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GB18265、《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的规定; 7、加油、加气机与站房、道路及站外建筑物的距离是否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26; 8、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意见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2、对“新、扩、改”项目未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验收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达不到安全条件、隐患严重的企业一律不准生产并暂扣相关证照。 3、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网点一律取缔。 4、派专人驻危险化学品重点乡镇进行全天候巡查督查,督查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二、县公安局 1、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恶性事件。 2、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无证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 三、县环保局 1、组织专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危害性、环境风险进行鉴定和评估,对环境危害严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2、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擅自排放废弃物的行为,保护周边环境,对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从严处理,杜绝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县交通局

1、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未取得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等人员的培训教育,杜绝未取得资格证而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为。 五、相关乡镇 1、负责查清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单位底数,并建立台账。 2、每个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派一名干部驻矿进行现场监管,随时掌握企业的各种动态,督促企业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3、会同安监、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 六、其他部门 卫生、工商、质监、邮政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工作,从严把关,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具体检查内容: 1、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情况。 2、企业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经安监部门许可,超出安全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行为。 3、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均属危险品,应隔开贮存于危险品库中,危险品库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配备可靠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标志牌。 3、领用易燃、易爆、剧毒试剂,采取限量领用制度(按实际用量),随用随领,并要认真填写领用记录。对配成液体的剧毒品,一次未使用完的,要与一般试剂分开,放入专柜并加锁,由两人负责保管。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5、药品应分类摆放。易挥发试剂应贮放在通风良好或备有通风设备的房间内。易燃易爆药品应贮存于铁皮箱或砂箱中。剧毒试剂如汞盐等应贮存于保险柜中,并有专人保管。 6、易燃药品应与氧、氯、氧化剂等分贮,严禁烟火及曝晒,低温保存,最高不超过30℃。易燃液体则应密塞后于底层放置,注意通风。 7、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严格按有关规定限量贮存。小量(小于100克)可在铁柜内存放;100-500克应贮于防爆保险柜中;500- 100O克则需贮于防爆室中。贮存量不宜超过100O克。按先进先出的原则使用,避免长期存放。 8、遇水燃烧的药品贮存时应避开水源,注意防水、防潮,并不得酸及氧化剂、含水物等共贮。 9、氧化剂贮存时,应将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分别保存,不应与亚硝酸盐、次氯酸盐、亚氯酸盐混贮。 10、搬动药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摔、滚、翻、掷、抛、拖拽、磨擦或撞击,以防引起爆炸或燃烧。 11、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药品(包括废液),如汽油、酒精、乙醚、苯类、丙酮及其他易燃有机溶剂等。少量易燃、易爆试剂应放在远理热源的地方或带锁的冰箱内。 12、领用药品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收发、双人领料、双锁、双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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