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东城区城管委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又称“城管”,是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一个部门,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
下面就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城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一):同志们:刚才,叶景林组长传达了全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去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安排了今年的任务。
陈副局长对3月份工作进行讲评,对如何做好4月份工作提出工作意见。
这些我都同意,希望大家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就如何做好今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四点意见,就是“同步结合、借势发力、倡廉勤政、务实有为”四句话。
一、同步结合,实现党建和城管执法两促进。
过去的一年,我局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在开展“漳州先行,我走前头”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公开工作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局“打好三大战役、推动跨越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保证。
今年,要按照“党建科学”的要求,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真正形成党组统一领导、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党支部抓落实、全体党员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要围绕中心,正确处理好党建工作与城管执法工作之间,务实与务虚的之间的关系,善于在党组关注的工作中强化党建工作,去谋划去推动,把“带好班子、建好队伍、干好工作、树好形象”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做足抓党建与促城管事业发展相“结合”的文章,做到党建工作与城管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既使党建工作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目标具体,又有力地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实现更快更好发展。
二、借势发力,推进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选准用好城管机关党建活动载体,注重突出特点,展示个性,工作有位,落实到位,激发动力,富有成效。
一是善于借势。
即要学会“借机造势”,善于结合市委、政府和局党组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开展城管党建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紧密结合执法任务,使党建工作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
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城管发[2008]76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日期】2008.07.23
【实施日期】2008.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
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京城管发〔2008〕76号)
各区(县)城管监察大队、天安门分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已经2008年6月26日第32期局长办公专题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24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2.相关区(县)城管大队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略)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对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
近期,市局陆续收到门头沟区、房山区、昌平区、平谷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后,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的请示,其反映问题在城管一线执法中带有一定普遍性。
为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现就查处违法建设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城管执法机关行使规划管理方面对无证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及强制措施,是基于市政府对此项工作职责的划转,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或者修改中涉及对上述行政处罚权。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正文:----------------------------------------------------------------------------------------------------------------------------------------------------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办法》的配套制度《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20日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评分标准(修订版)根据《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东城区行政执法专项考评共设两个大类、六个专项、十个分项指标。
一、A类考评指标(专项考评总分值为100分+权重得分)(一)人均办案量该指标是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各部门)执法效率进行监督评价的专项指标,占专项考评总分值权重的40%,由人均行政检查量和人均行政处罚量两个分项指标构成,计算方法为:人均办案量得分=(人均行政检查量得分值×60%+人均行政处罚量得分值×40%)×40%。
1.人均行政检查量=考核期内行政检查办结数量/市场监管类岗位数量。
人均行政检查量超过40件(含40)的,得100分值;30-40件(含30)的,得80分值;20-30件(含20)的,得60分值;10-20件(含10)的,得40分值;0-10件(不含0)的,得20分值;0件的,得0分值。
(注:“行政检查”仅包括各部门主动开展的巡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等,立案后“案件调查”时填制的“调(检)查笔录、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单”等均不属于行政检查,不计入行政检查量。
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方案3篇范文

规范行政执法监察检查实行方案 3 篇第一篇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府对于增强法治建设的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县政府赞同,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进行专项检查。
拟订工作方案以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密切联合县委、县政府政府中心工作,推动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睦执法,为建设幸福创建优秀法制环境。
二、组织实行在县政府领导下,由监察局牵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办配合 , 负责监察检查工作;各执法单位要仔细依照本方案组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展开专项检查工作。
三、工作目标鼎力整顿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乱收费、乱分摊、乱罚款”行为,成立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整合执法主体,明确权限和责任。
经过展开对行政执法状况的专项检查,努力实现行政执法质量不停提高,行政执法行为高效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显然提高,行政执法模卷评查合格率达标,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评在全市保持前列。
四、检查步骤和方法第一阶段:准备部署。
时间为XX年 3月 6日至 3月 16 日,各部门联合自己工作实质,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形成详细实行方案,并在本部门、本系统下发,保证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二阶段:自查整顿。
时间为XX年3月17日至4 月 1 日。
各执法单位联合自己工作实质状况,仔细研究部署,明确检查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在本部门、本系统组织展开自查自纠工作。
责令有关单位仔细查找内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解析原由,提出整顿要点,明确整顿时限,落实整顿责任。
各行政执法单位于 4 月 1 日前将自查自纠规范报告形成书面资料分别报送县监察局和县政府法制办存案。
第三阶段:集中检查。
时间为XX年 4月 2日至 5月 1 日,县监察局、县编办、县法制办将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行政执法单位进行监察检查。
2025年效能监察年度工作计划

2.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对公共资源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提高配置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监察: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经营效益为核心,提升国有企业竞争力。
4.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
2.加强监察队伍建设,开展专业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效能监察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实现监察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应用。
4.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机制,对监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时间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行人员培训和物资准备。
4.公共服务改进: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进公共服务体系改革,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三、措施及应对策略
1.建立健全监察制度:制定完善的政策法规,确保监察工作有法可依。同时,加强对监察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升业务水平。
2.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察工作的实时性、精准性。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发现潜在问题和风险点。
2.加强对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机构的效能监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3.深化国有企业效能监察,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和核心竞争力。
4.推动效能监察与其他监督体系的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察效果。
四、工作措施
1.完善监察制度,制定具体的监察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监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1.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部门工作效率提升10%,群众满意度达到85%。
2.优化资源配置: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率提高15%。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49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发〔2014〕49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东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2014年8月12日东城区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2014年9月26日东城区背街小巷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了更好维护首都形象,充分发挥首都功能核心区作用,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有效解决并改善背街小巷存在的环境脏乱问题,依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关于北京胡同环境整治指导意见》等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东城区街巷胡同环境管理工作细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区委、区政府“全面实施背街小巷综合整治工程”的总要求,以“精细管理、服务群众”为总方针,以“标准化、特色化、常态化”为总方向,以治理背街小巷环境脏乱为重点,努力营造“风貌保护与特色鲜明、整洁优美与舒适宜人”的背街小巷环境,有力推动“城市病”战略攻坚向纵深发展。
二、整治原则传承传统风貌,保持历史特色,治理环境脏乱,提升环境品质,逐步分类达标,落实长效管理。
三、整治范围在全区全面开展背街小巷环境脏乱治理工作的基础上,以长安街以北、二环路以内风貌保护区内的街道和新中街地区为综合整治重点,涉及9个街道、508条背街小巷,分别为:安定门(69条)、交道口(71条)、景山(72条)、东华门(69条)、北新桥(84条)、东四(30条)、朝阳门(27条)、建国门(82条)、东直门(新中街一至四条)。
城管内部督查方案

城管内部督查方案引言城市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管理者承担着保障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公共秩序的责任。
作为城市管理中的重要力量,城市管理局(城管)必须建立有效的内部督查机制,以确保各级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目标。
在本文档中,我们将介绍城管内部督查方案,其中包括督查的目的、内容、流程以及评估标准,以帮助城市管理局建立高效的内部督查体系。
1. 督查目的城管内部督查的目的是提高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管理团队的执行能力,并确保城市管理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进行。
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加强城市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发现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评估城市管理工作的质量,促进改进。
2. 督查内容城管内部督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2.1 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各项工作计划、任务分解及执行情况等。
这有助于发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2 行政执法工作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执法过程是否规范、执法记录是否完整等。
这有助于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并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
2.3 投诉处理情况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投诉受理流程是否规范、处理时效是否合理等。
这有助于提高城市管理部门处理投诉的能力和效率,满足公众的需求。
2.4 服务质量评估督查人员应对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
这有助于改善城市管理部门的服务质量,提升居民的满意度。
3. 督查流程城管内部督查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3.1 督查准备阶段在督查开始前,应明确督查的目标和内容,确定参与督查的人员,并组织培训,提高督查人员的能力。
3.2 督查实施阶段督查人员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计划,对城市管理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并记录督查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
3.3 督查报告编写阶段督查人员应根据实地检查的结果,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应包括督查的目标、内容、检查情况、问题发现及解决办法等。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1.12•【字号】海政办发〔2013〕77号•【施行日期】2013.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77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已经第77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11月12日关于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为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城市环境问题,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12〕1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4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重要意义随着海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环境秩序问题屡治屡反复。
为了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及时发现城市环境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镇履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对于发现城市管理盲区和环境死角、有效维护城市环境秩序、加强海淀区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协调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刘长利任组长,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李四友、区城市服务管理指挥中心主任张泽根任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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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城区城管委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
根据《2012年北京市行政投诉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及《2012年东城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迎接十八大环境整治美化市容、缓解交通拥堵等工作情况开展联合立项效能监察,结合城管委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联合立项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督促推进相关科室做好制度充实并完善好本单位的执行措施。
二、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北京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试行)》、《2012年东城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方案》、《北京市区交通拥堵第九阶段(2012年)工作方案》(京政办发〔2012〕1号)、《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关于对2012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折子工程任务书征求意见的函》。
三、主要任务
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对迎接十八大环境整治美化市容工作开展统一立项效能监察。
由区监察局牵头,区城管委、环卫一中心、环卫二中心等相
关派驻监察机构及十七个街道监察科同步立项开展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重点是清洗建筑物外立面、安装夜景照明设施、道路铺装绿化、影响城市景观的违法建设和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拆除等一系列环境整治工程。
(二)联合立项效能监察
区监察局会同区城管委,对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联合立项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快推进建设中心城道路微循环系统,打通中心城断头路情况,以及加大违法违章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
(三)指定立项效能监察
指定城管委纪检监察科,对市容科重点工作开展立项效能监察。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加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
实现2012年居住小区垃圾分类处理达标率达到50%的目标,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和学校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等内容。
四、工作目标
依据法律法规和区相关部门要求,对联合立项效能监察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杜绝在工作流程、审核、资金使用等方面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五、检查重点
根据立项内容,对项目流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
对流
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具体内容
1、检查范围和内容:对城管委联合立项效能监察工作的办事事项、依据、程序、时限、工作纪律、流程是否公开透明等内容进行检查。
2、检查时间:2012年6月至10月底。
3、拟采取的监督措施:一是将开展效能监察的内容、时限、进程等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二是适时邀请党风监督员、特约监督员参与效能监察工作;三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七、检查方法
(一)进行立项,制定重点工作立项方案,向被检查部门送达《监察通知书》。
项目主管领导:卢占芳、徐永春、杨海明、范民
项目负责人:杜建中、周洽、佟种钧、董晓君、
苏莹菲、何武红、于超英
被监察部门:环建科、市容科、交通管理科
(二)成立监察组,确定检查组组长及成员。
检查组组长:区监察局副局长陈君
区城管委纪检组长卿川
检查组成员:秦晋(区监察局)、张丽宁、王朱珠、温慧强、
于超英
党风廉政监督员、特邀监察员
检查组联络员:纪检监察科科长张丽宁
(三)检查方法:按照效能监察重点加强对项目的制度建设、流程管理、资金管理进行重点监察。
被检查部门就有关事项进行自查并报结果。
检查组采取听汇报,调阅、审查文件资料,召集或列席有关会议,实地检查,实物查验,登记统计,与相关人员谈话,征求管理相对人意见等方式进行相关检查。
(四)意见反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投诉举报和媒体报道的线索进行调查、督办和协调,经查证属实的,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整改。
(五)对监察中发现的违纪、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进行立案调查。
(六)及时向区政府报送检查情况、问题以及对策措施。
八、验收结项
(一)验收结项时间:11月30日。
(二)结项具体工作内容:一是对立项效能监察的工作进行年终验收检查,将整体情况和结果向有关部门沟通反馈;二是梳理归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针对问题向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总结全年立项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结项报告;四是总结提炼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立项。
纪检监察部门要高度重视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区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围绕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充分酝酿,科学选题,重点立项,有效监察,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服务保障作用。
(二)履职尽责,推进工作。
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职尽责,通过立项、检查、反馈、整改、验收等各个环节,全面开展效能监察,有效推动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合理有序地推进工作,并按照效能监察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资料的准备和留存。
(三)加强沟通,提升水平。
纪检监察部门在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总结,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不断提炼工作经验和成果,促进城管委效能监察工作水平的提升。
东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