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通用版
爆破工应知应会知识

爆破工应知应会知识1、一炮三检制:每次爆破过程中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都必须检查瓦斯,爆破工、班组长和瓦斯检查员都必须检查。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严禁装药、爆破。
2、三人联锁放炮制:爆破前,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三人连锁爆破制”。
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由班组长派人去警戒,并检查顶板支架情况后,然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爆破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爆破口哨后进行爆破作业。
爆破后,三牌各归其主。
3、正向起爆:起爆药卷位于柱状装药的外端,靠近炮眼口,雷管底部朝向眼底的起爆方法4、反向起爆:起爆药包位于柱状装药的里端,靠近或在炮眼底,雷管底部朝向眼口的起爆方法。
5、光面爆破:爆破后巷道成型规整,符合设计断面轮廓要求,保持围岩稳定,不产生或很少产生炮震裂缝的控制爆破称为光面爆破。
6、最小抵抗线:从装药重心到自由面的最短距离。
7、残爆:是指炮眼里的炸药引爆后,发生爆轰中断而残留一部分不爆药卷的现象。
8、装药顺序:先上部眼、后中部眼、再下部眼,依次进行。
9、处理拒爆,必须在施工区队班组长亲自指导下进行,并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在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10、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11、脚线与母线连接后,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
12、一个起爆药卷只能插入一个电雷管。
13、最短警戒距离:回采工作面:上撤50m,下撤50m;掘进工作面:煤巷:直巷100m;拐弯巷道80m;岩巷:直巷120m;拐弯巷道100m。
14、运送炸药、雷管的有关规定(1)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在爆破工监护下由持证的背药工运送。
(2)运送雷管的爆破工和背药人员不得并排同行,且爆破工必须在后面10米左右。
(3)运送途中,应轻拿轻放,不准冲撞和敲打。
井下管理员及井下安全员各岗位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一、下井人员应知应会通用局部〔一〕下井人员十不准1、酒后者不准下井。
2、劳动保护用品穿戴不整齐者不准下井。
3、患有不适应井下作业的病症者不准下井。
4、无个人照明灯具者不准下井。
5、休息不好或心情特别者不准下井。
6、未经安全教育的工人和实习人员不准下井。
7、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安全部门批准者不准下井。
8、未打卡或未挂牌签名者不准下井。
9、井下停电无照明、无通风时非修理人员不准下井。
10、携带有利刃的工具而未包装者不准下井。
〔二〕井下人员十留意1、在井下行走要留意头上、脚下、前后、左右是否有障碍物,不要蹦跳。
2、在井下要留意前后来往的车辆,要在 15m 以外躲车,但不准在道岔和拐弯处躲车。
3、在工作中要留意常常检查作业点四周的安全和通风防尘状况,觉察问题准时解决,提高警觉反对麻痹思想。
4、职工下井要留意照看工人的安全,要发扬相互关心,相互疼惜,树立深厚的友情和感情。
5、到有人作业的天井上,要留意与上部人员联系好,得到同意方准上去。
6、上天井时不要抢上抢下,携带物品的人员要先下、后上,每架梯子只准一人上下。
7、凡携带有利刃的工具下井、上下天井时,都必需将刃尖包好装入袋内或工具箱内。
8、下井人员,都必需留意爆破信号和顶帮的安全,状况不明不得盲目进入作业现场。
9、凡到井下检查工作和作业的人员,必需先检查作业点的顶帮、浮石与支护状况及四周环境安全,觉察有危急征兆,必需实行有效措施,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10、进入井下的人员,必需留意生疏各主要巷道和通往各中段及地面的各个安全出口。
〔三〕井下十制止1、制止从高处〔如天井、采场〕向下抛掷物品。
2、制止打残眼和带有盲炮作业。
3、制止单人作业或单人进入无人作业的天井和偏僻危急的工作区作业。
4、制止进入报废的老空区,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需经过有关单位批准。
5、制止带浮石作业,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处理浮石时,他人不得进展其它工作,清理浮石人员要选择好安全地点,脚下必需平稳站牢。
6、制止从正在放矿〔毛〕的漏斗处通过、停留和站在漏斗的迎面。
爆破工应知应会标准

第十九节爆破工应知应会标准一、爆破工岗位责任制1、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坚决做到“三不伤害”。
3、负责发爆器材的使用、维护和保管工作。
4、必须熟悉掌握爆破器材的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文的规定。
5、必须穿棉布或其它抗静电衣服,严禁穿化纤衣服。
6、必须严格执行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存放和使用制度,爆破材料要分箱加锁保存在安全地点。
7、装药时,如发现炮眼有有声响、淋水大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装药,报告现场班组长,并进行处理。
8、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9、处理瞎炮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避免出现意外事故。
10、升井后到队值班室填写相关记录。
11、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爆破工一岗双述1、岗位描述领导好!欢迎领导莅临我的岗位检查指导工作,我叫×××,是综掘队一名爆破工,现在我对我所在岗位的工作做以下描述,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我于×××年×××月,参加特殊工种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爆破工操作资格证书,同时经考试合格,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工作业证”,我从事爆破工作已经 ××年了;我现在的工作地点是XX掘进工作面,该工作面,每个循环炮眼XX个,装药量XX千克;使用的爆破材料主要有:发爆器、乳化炸药、电雷管和爆破母线;爆破主要工具有:三人连锁放炮牌、警戒牌、炮棍、黄泥、水炮泥等。
作业流程爆破工的操作顺序是:检查仪器→领取爆破材料→做药→检测瓦斯→装药→检查瓦斯→警戒→敷设爆破母线→爆破→检查瓦斯、煤尘、顶板及支护情况→处理拒爆、残爆→交接班岗位危险因素描述1、未按规定领取炸药、雷管,涂改、冒领造成火工品流失。
2、未设专人运药时,炸药丢失、意外爆炸,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煤矿安全培训-爆破工应知应会手册

爆破工岗位应知应会手册目录第一部分常用发爆器型号、结构、性能 (1)第二部分爆破作业的基本知识 (4)第三部分爆破工艺流程 (5)第四部分爆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7)一、责任范围 (7)二、责任清单 (7)第五部分爆破工岗位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8)一、顶板伤人类风险 (8)二、机电伤人类风险: (8)三、通风伤人类风险: (8)四、个体防护类风险: (9)第六部分通风系统岗位操作红线 (10)第七部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11)第八部分爆破工岗位作业流程标准 (13)一、班前准备 (13)二、领药 (13)三、运送火药 (13)四、作业前准备 (13)五、爆破 (14)六、特殊问题处理 (16)七、交班 (17)八、收尾工作 (17)第九部分爆破工岗位作业口诀 (18)第一部分常用发爆器型号、结构、性能一、型号矿井常用的爆破器材有发爆器、电雷管、炸药、爆破母线等,其中发爆器分为发电机式、电容式两大类,现在我们普遍使用电容式发爆器,发爆器的型号有FD100型、FD150/200型、FD200D(B)型,我们以现用FD200D(B)型发爆器为代表作简要介绍。
FD200D(B)多功能发爆器(正面) FD200D(B)多功能发爆器(上部)二、结构发爆器主要由充电输入口、外壳、遥控接收头、母线接线柱、数字显示窗、操作钥匙插口、工厂铭牌、高压指示、遥控接收指示等部分组成。
三、性能(一)正常工作条件温度:0℃~40℃;周围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98%。
(在25℃时)大气压力:80KPa~106KPa;有爆炸性甲烷气体和煤尘的矿井下。
(二)存贮环境温度:-40℃~+60℃。
(三)额定引爆发数:200发。
(四)峰值电压:2000V<U≤3000V。
(五)额定负载电阻:1220Ω。
(六)供电时间:≤4ms。
(七)充电时间:≤20s。
(八)电阻测量范围:(1~2000)Ω(九)电阻测量误差见表1表 1 Ω测量范围1~100 100~2000允许误差±10 ±15(十)本安输出:U0:9.0V DC,I:950mA。
爆破从业人员“应知应会”

• 10、不论任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 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 11、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 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掼撞击。
• 12、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 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于稍受 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
包头正大爆破有限责任公司神木分公司
爆破从业人员
“应知应会”
课件讲解
1、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2、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与义务 3、岗位责任制 4、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及防范技能与方法 6、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7、应急处置、自救互救、避险避灾等技能 与方法 8、涉爆作业的安全行为能力与现场安全监护管理 9、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 8、为更好保护好炸药库,值班人员在 岗时,应定时或不定时地巡回检查, 应注意各库房门窗,消防、避雷等库 区设施和库区有无异常情况。
• 9、作好值班记录,按规定时间准时交 接班。
• 10、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还应 不定时的查岗,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克服麻痹思想,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
11、节日安全值班时,必须坚持24小 时领导带班制度,并加强节日的安全部 署工作,加强安全巡逻,不得无故不到
• 3、爆破员根据当班生产任务选用雷管炸药, 填写在专用的火工品领料单上,经带班长 签字审批后,持放炮合格证至调试室审批, 发放时必须做到手续齐全,不交票不发, 手续不齐全不发,若与生产现场不相符, 调度员一律不准审批。
• 4、炸药库管员在发放和回收炸药雷管 时,必须对放炮员进行姓名、本人身 份核对,并在领取单上签字、一旦发 现问题立即与调度员联系,并向公司 有关部门汇报。
井下安全知识应知应会

井下安全知识应知应会井下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汇总井下安全知识应知应会汇总如下: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2.自觉遵守一切安全规程,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保持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
4.掌握应急处置方法,知道发生事故后如何及时抢救、消除事故、及时准确地报警等应急措施。
5.懂得现场急救常识,如心肺复苏、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遇到事故时沉着、冷静、正确处理,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6.了解井下各工作地点和工作面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二氧化碳临界瓦斯浓度和氧气浓度,一旦超限必须立即汇报,采取必要措施,撤出人员和机具设备。
7.了解和掌握井下瓦斯、二氧化碳和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方法,以及矿井的避灾路线。
8.搞好环境卫生,经常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做到文明生产。
9.每天上班前,必须检查各自分管的设备、工具、电器开关等,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听从指挥,凡上级领导和有关人员下达的停产、撤人、避灾等决定,必须立即执行。
11.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准确地报告,并协助救护工作。
12.井下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关闭风流,防止事故扩大。
13.井下发生事故时,要保持冷静,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4.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抢救伤员和事故调查等工作。
15.发现有人下井,或井下发现有人带电作业,或电器设备、电缆着火,必须立即采取救火措施。
16.井下必须经常保持整洁,严格遵守卫生制度,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大小便,不乱丢果皮、纸屑等。
17.进入工作面峒室、回风口、盲巷、报废工程等地点,必须打安全牌,并遵守安全注意事项。
18.班组长必须向全体人员宣布安全通道、安全出口、避灾路线,并经常检查、维护,保证畅通无阻。
19.每位职工必须坚持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发生擅离职守和消极怠工现象。
井下爆破工考试题库-通用知识(多选、判断)
井下爆破工考试题库:通用知识(多选、判断)二、多选题1.行政处罚有严格的程序,行政处罚程序的种类包括(ABD )。
A.简易程序B.一般程序C.特别程序D.听证程序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煤炭法》确立的安全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括( ABDE )。
A.煤矿企业职能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B.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C.煤矿安全检查责任制D.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E.群防群治制度3.重大责任事故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ABD )。
A.违章行为B.违章行为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C.不懂安全生产知识D.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E.未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4.在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是( AB )。
A.必须坚持“以人为本”B.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C.在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上应重在处理D.为了保证安全应将一些高危企业统统关闭5.以下几项制度中属于《煤炭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是( ACE )。
A.生产许可制度B.采矿许可制度C.安全管理制度D.质量标准化制度E.井下作业矿工特殊保护制度6.《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安全法规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安全技术规章,它具有( ABCD )的特点。
A.强制性B.科学性C.规范性D.相对稳定性7.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人们常说的“三违”行为是指( ACD )。
A.违章作业B.违反财经纪律C.违反劳动纪律D.违章指挥8.煤矿安全生产要坚持“三并重”原则,“三并重”是指 ( BCD )三并重。
A.生产B.管理C.装备D.培训9.煤矿安全治理,要坚持( ABD )。
A.依法办矿B.依法管矿C.依法纳税D.依法治理安全10.建立健全( AC )是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各类生产企业的政策要求,同时也是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身需求。
A.安全生产责任制B.业务保安责任制C.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D.经营目标责任制11.刑事制裁是各种法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制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
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6、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8、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9、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0、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11、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2、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爆破应知应会
xx公司矿山分厂爆破应知应会目录1 爆破作业环境 (1)2 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加工和起爆方法。
(1)3 起爆网路 (2)4 装药 (3)5 填塞 (4)6 爆破警戒和信号 (4)7 爆后检查 (5)8 盲炮处理 (5)9 深孔爆破 (6)10 爆破器材的储存及安全管理 (6)11 爆破器材的购买和运输 (7)12 爆破器材的安全管理 (8)13 采矿工艺基础知识 (9)14 爆破工艺流程 (10)15 深孔爆破主要技术参数 (11)16 布孔 (11)17 装药方法 (11)18 澳瑞凯雷管连接知识 (12)19 飞石安全防护技术 (13)20 炸药雷管 (13)21 xx公司爆破警戒制度 (14)1 爆破作业环境1.爆破作业场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应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可能危及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或人员的安全而无有效防护措施的;——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的;——光线不足、无照明或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未按本标准的要求作好准备工作的。
1.2露天和水下爆破装药前,应与当地气象、水文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水文资料,遇以下恶劣气候和水文情况时,应停止爆破作业,所有人员应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热带风暴或台风即将来临时;——雷电、暴雨雪来临时;——大雾天,能见度不超过100m时;2 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加工和起爆方法。
2.1 一般规定2.1.1各种爆破作业均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爆破器材。
2.1.2 重要爆破工程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爆管、导爆索、电线、起爆器、量测仪表均应作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1.3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的衣物。
2.1.4 在爆破工程中推广应用爆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材、新仪表应经有关部门或经授权的行业协会批准。
2.1.5在潮湿或有水环境中应使用抗水爆破器材或对不抗水爆破器材应进行防水处理。
2.2 爆破器材现场检测2.2.1在实施爆破作业前,爆破器材现场检测应包括:——对所使用的爆破器材进行外观检查;——对电雷管进行电阻值测定;——对使用的仪表、电线、电源进行必要的性能检验。
爆破工应知应会及手指口述
规定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电雷管和炸药,并携带便携式检测仪。
3.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2.装药时:装药、封泥符合要求,连线合格。
3.爆破前:瓦斯不超限,设备停电、喷雾打开、人员撤出,截人到位,确认完毕,可以爆破。
4.爆破后:瓦斯不超限、炮烟散尽、无拒爆、残爆现象,可以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确认完毕。
爆破工应知应会1.必须掌握井下爆破作业知识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取、退卡管理制度,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电雷管和炸药,并携带便携式检测仪。
3.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爆破工手指口述1.装药前:炮眼合格,顶板完好,可以装药。
2.装药时:装药、封泥符合要求,连线合格。
3.爆破前:瓦斯不超限,设备停电、喷雾打开、人员撤出,截人到位,确认完毕,可以爆破。
4.爆破后:瓦斯不超限、炮烟散尽、无拒爆、残爆现象,可以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确认完毕。
爆破工应知应会1.必须掌握井下爆破作业知识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取、退卡管理制度,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电雷管和炸药,并携带便携式检测仪。
3.必须熟悉爆炸材料的性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爆破说明书的规定。
4.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爆破工手指口述1.装药前:炮眼合格,顶板完好,可以装药。
2.装药时:装药、封泥符合要求,连线合格。
3.爆破前:瓦斯不超限,设备停电、喷雾打开、人员撤出,截人到位,确认完毕,可以爆破。
4.爆破后:瓦斯不超限、炮烟散尽、无拒爆、残爆现象,可以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确认完毕。
爆破工应知应会1.必须掌握井下爆破作业知识及相关规定。
2.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取、退卡管理制度,领取符合规定的发爆器、爆破母线、电雷管和炸药,并携带便携式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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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编号:YTO-FS-PD895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通用版In The Production, The Safety And Health Of Workers, The Production And Labor Process And The Various Measures T aken And All Activities Engaged In The Management, So That The Normal Production Activitie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井下爆破工应知应会通用版使用提示:本安全管理文件可用于在生产中,对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生产、劳动过程的正常进行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从事的一切活动实施管理,包含对生产、财物、环境的保护,最终使生产活动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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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规程1、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2、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
3、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
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
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
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6、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
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层中,专职爆破工必须固定在同一工作面工作。
7、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
8、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9、在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或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使用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10、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
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
11、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12、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13、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
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4、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
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15、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
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
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
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6、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
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
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
17、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8、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
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
严禁裸露爆破。
19、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须封满炮泥。
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⑤、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⑥、工作面有2个或2个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
浅眼装药爆破大岩块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20、处理卡在溜煤(矸)眼中的煤、矸时,如果确无爆破以外的办法,可爆破处理,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①、必须采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用于溜煤(矸)眼的煤矿许用刚性被筒炸药或不低于该安全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②、每次爆破只准使用1个煤矿许用电雷管,最大装药量不得超过450g。
③、爆破前必须检查溜煤(矸)眼内堵塞部位的上部和下部空间的瓦斯。
④、爆破前必须洒水。
21、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①、采掘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架有损坏,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
⑤、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22、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中,掘进工作面爆破前后,附近20m的巷道内,必须洒水降尘。
23、爆破前,必须加强对机器、液压支架和电缆等的保护或将其移出工作面。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
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
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
24、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煤矿井下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二)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
(三)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
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特殊情况下,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不受此限。
(四)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
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五)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等当作回路。
(六)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2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
26、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
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
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
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7、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
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
28、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或电力起爆接线盒内。
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
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
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
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
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3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31、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32、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二)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三)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四)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五)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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