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最新)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森林保护事关自然生态平衡和人类健康福祉,为此,我国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旨在筑牢绿色屏障,加大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力度,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
要严禁乱砍滥伐。
森林是地球的肺,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乱砍滥伐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丧失、气候变化等问题。
要严格限制木材的采伐和开发,鼓励人们节约用木,推广木材替代材料,遏制盲目开发和利用森林资源的现象。
要严禁非法采矿。
采矿对森林的破坏也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非法采矿更是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导致水土流失、土壤贫瘠等问题。
要加大对非法采矿的打击力度,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森林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要严禁烧荒造林。
烧荒造林是指人为烧毁林地,然后利用这片烧毁的土地进行造林,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还容易导致火灾。
要坚决禁止烧荒造林行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第四,要严禁非法捕猎。
森林是许多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地,非法捕猎严重破坏了自然生态平衡,导致野生动植物种群减少,生态系统失衡。
要加大对非法捕猎的打击力度,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切实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
第五,要严禁乱扔垃圾。
垃圾随处乱扔不仅破坏了森林美丽的环境,还容易导致土壤污染和水源污染,对大气、土壤和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
要加强对乱扔垃圾的管理和治理,推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宣传教育,树立文明环保的观念,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要严禁乱搭乱建。
森林是自然界的屏障,乱搭乱建不仅破坏了森林生态环境,还容易导致土地沙漠化和水源枯竭等问题。
要加大对乱搭乱建的整治力度,限制乱搭乱建的行为,加强对乱搭乱建区域的整治和治理,保护森林生态环境。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我们对森林资源的依赖也越来越大。
森林是地球上极其重要的自然资源,它不仅可以为人类提供生存所必需的各种资源,还可以调节气候、保护水源、净化空气等。
由于人为因素的影响,森林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破坏。
为了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我国积极开展了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旨在筑牢绿色屏障,保护好我们宝贵的森林资源。
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是指严禁非法采伐、严禁滥伐滥砍、严禁森林资源侵占、严禁森林资源浪费、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和严禁非法征收林地。
这六个严禁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我们保护森林的第一步。
严禁非法采伐,意味着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私自砍伐或者贩运木材。
这样可以遏制一些不法分子盗伐森林资源的行为,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严禁滥伐滥砍,意味着对那些不合理的砍伐行为进行严格限制,通过实行可持续经营的方式管理森林资源,推动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
接下来,严禁森林资源侵占和浪费,这一条规定要求加强对森林资源利用的监督,禁止随意侵占和浪费森林资源。
严禁非法占用林地和非法征收林地,保护好森林的土地资源,确保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要落实好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必须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监管和管理。
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执法监督,对那些违反“六个严禁”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要建立健全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好我们的森林资源。
还要加大对森林资源开发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们对森林资源保护的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氛围。
为了更好地筑牢绿色屏障,还需要在森林资源保护方面进行更多的探索和创新。
要加强森林资源的科学研究,不断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为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要积极推动森林资源的生态修复,加大对受损森林资源的恢复力度,真正实现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全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54号)文件精神,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在巩固和深化2017年度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全县将继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六个常态化”(即:最新卫星影像数据排查案件常态化、案件查处常态化、督查督办常态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工作,继续保持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完成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x年12月31日前,实现x年发现的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涉林行政案件查结率、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四项指标都达到100%的目标。
全面完成往年度存在问题涉林案件的整改工作。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各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涉林案件:(一)违法使用、破坏林地资源案件。
(二)非法占用、毁坏湿地案件。
(三)盗伐、滥伐及毁坏森林、林木案件。
(四)非法运输及经营加工木材案件。
(五)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案件。
(六)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等案件。
(七)违反古树大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案件。
(八)擅自砍伐、移植、运输古茶树,对古茶树实施掘根、剥皮和使用生长调节剂等行为案件。
(九)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案件。
(十)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放火、失火烧毁森林、林木案件及其他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十一)查处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案件。
三、组织领导执行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县联席会议)制度,由县长任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分管副县长任副召集人,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紧密协作,全力抓好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近年来,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随之而来的是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砍滥伐,导致森林面积急剧减少,生态环境严重恶化。
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我国各级政府积极开展了相关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以期能够筑牢绿色屏障,确保生态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对乱砍滥伐的打击力度乱砍滥伐是森林资源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它会导致植被的破坏和土壤的侵蚀,从而影响生态平衡。
要加强对乱砍滥伐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各种非法砍伐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二、严厉打击盗伐森林资源行为盗伐森林资源是一种私自非法采伐树木的行为,它严重破坏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平衡,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森林资源,因此必须加强对盗伐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坚决打击盗伐、非法运输、非法收购和非法销售林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禁止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野生动植物是森林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维护生态平衡和生态环境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由于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日益猖獗,导致了很多珍稀濒危物种濒临灭绝。
对野生动植物的非法交易必须加强打击,禁止一切非法猎捕、贩卖和购买野生动植物的行为。
四、禁止滥伐毁林开荒滥伐毁林和开荒种植是一种破坏性很大的行为,它会导致大片林地被破坏和植被被清除,从而导致生态平衡的严重失衡。
要禁止一切滥伐毁林和开荒种植的行为,加强对这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禁止违法规划建设违法规划建设是指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开展破坏性的开发建设行为,其中包括破坏森林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对于这类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罚。
六、禁止开挖采矿开挖采矿是对地表和植被的严重破坏,会导致森林资源的大面积减少和植被的严重破坏。
要严格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采矿活动,对违法开挖采矿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
通过上述“六个严禁”专项行动,我们将能够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进一步筑牢绿色屏障,确保了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维护地球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干扰和破坏,全球森林面积逐年减少,森林生态系统逐渐恶化,森林资源遭受了严重损失。
为了保护世界上跨越了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森林资源,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了森林保护的共识,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和行动计划,以确保森林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
我国作为拥有丰富森林资源的大国,保护森林资源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森林保护和管理的力度,大力推进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资源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了进一步推进森林保护工作,我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通知》,计划从2021年5月到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进一步筑牢我国的绿色屏障。
据通知,此次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的重点是加强对林区非法采伐、非法狩猎、非法捕捞、非法种植、非法征占用和非法野外生产破坏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整治。
这六个方面的违法行为严重威胁了我国的森林生态系统,阻碍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进程,必须得到严厉打击和制止。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要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从源头上消除非法行为。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专项行动的五项任务:一是完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保障行动顺利进行;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做到上下联动、横向协作;三是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做到对失职渎职人员严肃追责;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意识和自觉性;五是加强技术支撑,提高执法水平和科技应用水平。
总之,此次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有效提高我国森林资源的保护水平,保障我国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升级,推进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积极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共同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县20XX年度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保持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20XX〕54号)精神,为进一步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有效保障,自20XX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六个常态化”(即:最新卫星影像数据排查案件常态化、案件查处常态化、督查督办常态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工作,继续保持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完成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20XX年12月31日前,实现20XX年发现的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涉林行政案件查结率、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四项指标都达到100%的目标(其中:国家森林督查和国家环保督查发现的涉林案件务必在20XX年7月30日前查处完毕)。
全面完成往年度存在问题的涉林案件的整改工作。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破坏林地资源案件。
非法占用、毁坏湿地案件。
盗伐、滥伐及毁坏森林、林木案件。
非法运输及经营加工木材案件。
违反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法规案件。
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等案件。
违反古树大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案件。
擅自砍伐、移植、运输古茶树,对古茶树实施掘根、剥皮和使用生长调节剂等行为案件。
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案件。
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放火、失火烧毁森林、林木案件及其他涉林违法犯罪案件。
认真查处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案件。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日益严重,保护森林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森林是地球上最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对维护地球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我国近年来着力开展了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
这一行动旨在通过全面禁止砍伐、毁坏森林资源,进一步筑牢我国的绿色屏障,为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森林资源砍伐是对森林资源最直接的破坏行为,乱砍滥伐更是让森林资源面临严重威胁。
为了遏制这一现象,我国明文规定禁止乱砍滥伐,并对砍伐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
通过实施这一政策,我国成功遏制了一些地方存在的砍伐过度的情况,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二、禁止毁坏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森林不仅是植物的栖息地,也是众多野生动物的家园。
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和它们的生态环境,我国明令禁止毁坏野生动植物和生态环境。
这一举措有效保护了森林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为各种野生生物提供了安全的生存环境。
三、禁止擅自种植毒品植物一些人擅自在森林中种植毒品植物,不仅给森林生态环境带来不良影响,还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我国近年来加大了对擅自种植毒品植物的打击力度,严格禁止这一行为。
通过这一严禁措施,我国有效遏制了毒品植物的种植行为,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
四、禁止野外用火野外用火是导致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防止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的破坏,我国明令禁止野外用火。
通过加大对野外用火的管理力度,我国成功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频率,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五、禁止乱倒垃圾乱倒垃圾是对自然环境的不负责任行为,这种行为对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为了维护森林的洁净环境,我国明文禁止乱倒垃圾,并对此行为进行了法律规定。
通过这一措施,我国有效减少了森林资源遭受垃圾污染的情况,提高了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数量。
六、禁止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非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是对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也是对森林资源的不负责任行为。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

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筑牢绿色屏障【摘要】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对维护生态平衡和气候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我国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
这一行动包括加强监管、严禁非法采伐和贩运林产品、禁止滥伐近岸林地和湿地资源、严格控制盗伐和破坏天然保护区、禁止滥用农药和化肥、以及不得违规进行商业矿产开发等措施。
这些严禁措施有助于筑牢绿色屏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参与森林保护工作,共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和家园。
【关键词】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监管、非法采伐、湿地资源、天然保护区、农药、化肥、商业矿产开发、生态平衡、绿色屏障、社会参与。
1. 引言1.1 介绍森林保护的重要性森林是地球上重要的生态系统之一,拥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
森林不仅是动植物的家园,也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
森林可以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防止水土流失等,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森林遭受到了严重破坏和破坏,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滥用已经引起了严重的生态问题。
乱砍滥伐导致森林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甚至导致一些珍稀物种的灭绝。
森林保护不仅关乎生态环境的平衡,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
只有意识到森林保护的重要性,大力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才能确保森林生态系统的持续发展,为人类和地球的未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1.2 概述“六个严禁”专项行动的背景意义“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作为森林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背景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于森林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乱砍滥伐、非法采伐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危害了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着力开展“六个严禁”专项行动,不仅可以有效遏制这些违法行为,保护森林资源的持续利用,还可以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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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最新)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省X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54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X年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府办函〔X〕79号)精神,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在巩固和深化X年度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成果基础上,自X年4月1日起,继续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持续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六个常态化”(即:最新卫星影像数据排查案件常态化、案件查处常态化、督查督办常态化、检查考核常态化、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工作,继续保持震慑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完成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案件的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X年11月30日前,实现X年发现的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涉林行政案件查结率、涉林刑事案件移送率和往年度涉林案件行政处罚执行率四项指标均达到100%(以下称“四个100%”),全面完成往年度存在问题的涉林案件的整改工作。
二、工作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破坏林地资源案件;非法占用、毁坏湿地案件;盗伐、滥伐及毁坏森林、林木案件;非法运输及经营加工木材案件;破坏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和非法捕猎陆生野生动物等案件;违反古树大树名木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案件;擅自砍伐、移植、运输古茶树,对古茶树实施掘根、剥皮和使用生长调节剂等行为案件;非法调运、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者森林植物产品案件;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放火、失火烧毁森林、林木案件及其他涉林违法犯罪案件;认真查处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案件。
三、组织领导成立县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县长X劲锋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行动办”)设在县生态文明局(林业绿化局),X昌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名单详见附件)。
负责“专项行动”的总体组织、协调、监督和日常工作。
四、职责分工(一)县生态文明局(林业绿化局):负责加强对各类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审核审批和批后监管。
加强对古树大树名木(古茶树)的保护。
加强对木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采伐、运输、加工和销售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完成涉林案件线索(含疑似占用林地和采伐林木图斑)现场核实工作,组织排查涉林案件。
组织林业执法队伍查处涉林行政案件,及时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涉林案件。
严格履行森林环境保护行政监管职责,严厉打击破坏森林环境违规行为,及时将环境保护监管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报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对在专项行动需要开展问责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X 省林业生态红线保护工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向县纪委县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提起问责建议并移送相关材料。
负责专项行动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成果和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县公安机关:为侦查破坏森林资源案件提供技术、情报信息、人力等支持,及时受理、立案、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涉林案件。
(三)县国土资源局:在土地征收、土地整治、农地转用审查以及采石采砂场审批和监管工作中,严格审查把关占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审批手续;及时将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区)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四)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严守生态红线,严格项目审批,依法审批环境影响建设项目;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环境违法行为。
(五)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加强本行业内各类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在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管理中发现的涉林案件。
(六)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木材和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经营场所的监管,依法取缔非法经营场所,全面整治市场环境;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非法销售野生动物、珍稀植物等涉林案件。
(七)县审计局:及时向相关部门移送审计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对涉嫌违法的案件及时报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八)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在各类项目选址、立项、审核审批、建设、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应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加强监管本行业内各类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及时将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移送相关部门。
(九)各乡镇(社区):负责对辖区内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积极协助林业部门、公安机关等单位开展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和涉林刑事案件侦查工作。
五、工作步骤(一)线索摸排阶段(X年4月1日至5月1日)按省林业厅下发的县级疑似图斑数据,做好各种方式的涉林案件线索收集工作,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全省案件线索核实和案件查办培训工作。
(二)案件线索核实和打击阶段(X年5月1日至9月30日)1.案件线索核实。
对获得的涉林案件线索(包括“省行动办”提供的X年度疑似图斑数据库、各种检查发现的案件线索、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群众举报、自行排查以及其他方式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核实,要采集X年度疑似图斑的有关因子、航迹、控制点坐标和现场相片,建立案件线索核实情况数据库、航迹库和现场相片库并通过“X省‘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网络报送系统”报送审核,确保X年发现的涉林案件线索核实率达到100%。
不属于涉林案件的案件线索,按程序上报审核后核销。
2.确定X年涉林案件数据库。
经过核实属于涉林案件的,要纳入X年专项行动涉林案件数据库,并在全省“六个严禁”网报系统中填记案件清单、责任清单和案件查办进度表作为案件查办、移交、督办和进度调度的基础。
同时将上述资料报“市行动办”审核后报“省行动办”存档,作为核查、督查、督办和考核的依据。
3.全面开展案件查办。
集中力量对执行到期的涉林案件的行政处罚,完成往年度存在问题案件整改工作,依法查处X年发现的各类涉林案件,实现精准全面打击。
(三)督查督办阶段(X年10月1日至31日)适时组织开展督查,对查办进度缓慢、推诿扯皮、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移交案件、徇私枉法和弄虚作假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
同时配合省、市“行动办”做好对重点打击情况的宣传。
(四)考核和总结阶段(X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案件线索核实、涉林案件数据库的建立、案件和信息报送、X 年及往年度案件查处进度和质量、违法使用林地案件发生情况等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一)落实主体责任。
“县行动办”要加强对本次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精心安排部署,成立工作机构,明确联络人,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到单位、岗位和个人,确保“四个100%”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大工作力度。
各责任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重点和职责分工,全面开展案件线索核实、案件数据库建立、相关资料报送和案件查处或移送等工作,防止出现案件定性不准等问题,制定并落实图斑排查、涉嫌案件查处进度计划,充分利用疑似图斑数据库、护林员巡护和群众举报等案件线索,实现精准打击,提高查结率。
对重特大或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林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可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对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徇私舞弊和干预执法等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加大问责力度。
(三)实行“一案六报”。
严格执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一案六报”制度,“县行动办”每月底将发现的涉林案件清单和案件查办进度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向县人民政府、“省行动办”“市行动办”、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检察院报送,作为督查督办、立案监督和问责的依据。
(四)加强协调配合。
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严格执行定期联席会议、信息及成果报送、案件报送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
县生态文明局(环境保护局、林业绿化局)要充分发挥司法联动作用,主动与司法机关对接,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与县检察院、县法院、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的协调和配合,做好本次专项行动的责任追究、宣传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监督、起诉、审判和处罚等工作。
(五)严格依法办案。
严格按照相关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依法开展案件摸排、受理、立案、侦查(调查)、审查、移送、起诉、审判和执行等执法活动,提高办案质量。
一经发现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严打严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严防压案不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查)、久侦(查)不结、刑案不移、查而不处、处罚不全、怠于执行、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罚和徇私枉法等行为。
(六)强化巡护管控。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的日常巡护管控力度,落实监管职责,层层压实责任,明确管护责任人,细化护林员职责,切实发挥护林员巡山护林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运用林业信息化手持终端等大数据手段提升管控综合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森林资源保护的监督举报,营造浓厚的森林资源保护氛围。
(七)强化监督检查。
采取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日常巡查与专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森林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力度,通报查处违反“六个严禁”行为、森林资源监管等情况。
同时,县行动办要进行高密度调度,实行工作分析会商常态化,及时通报进展情况,有效推动专项行动开展。
(八)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
及时宣传报道专项行动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及时总结工作经验。
从X年5月起,“县行动办”每月28日前向“市行动办”报送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战果。
根据工作需要,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相关工作信息于每月26日前报“县行动办”(联系人:**;联系电话:151****4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