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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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制度(4篇)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4篇)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金、资产和财务管理的一套制度。

它的出现旨在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并从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加以分析。

一、历史背景1978年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经济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民逐渐富裕起来,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实力逐渐增强。

然而,在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经济效益分配不公、资金使用不规范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1983年,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正式出台。

二、主要内容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资金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

1. 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使用、分配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国家拨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的盈利等。

在资金使用方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于农民福利、农业生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需要积极探索资金分配的机制,确保广大农民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

2.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设备等,而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资金、存货等。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保护和维护,避免资产流失和浪费。

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积极探索资产增值的途径,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3. 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是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报表编制、财务监督等方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编制和上报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

同时,财务监督也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国家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第三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二)权责明确、分级管理;(三)节约使用、保值增值;(四)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第四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确保资金安全、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第五条农村集体资金包括:(一)上级拨入资金;(二)集体经营收入;(三)发包及上交收入;(四)投资收益;(五)土地补偿收入;(六)其他收入。

第六条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应当实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

重要资金支出事项应当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者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七条农村集体资金应当纳入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应当及时足额上交,严禁坐收坐支。

第八条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用于非法用途,不得侵占、挪用、挥霍集体资金。

第三章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九条农村集体资产包括:(一)土地使用权;(二)房屋及建筑物;(三)机器设备;(四)交通工具;(五)林木及牲畜;(六)其他资产。

第十条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评估、资产登记、资产保管、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制度。

第十一条农村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等,应当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或者集体决策,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农村集体资产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侵占、挪用、损毁集体资产。

第四章农村集体资源管理第十三条农村集体资源包括:(一)土地资源;(二)水资源;(三)矿产资源;(四)旅游资源;(五)其他资源。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收益进行管理的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产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土地、房屋、设备、机械等固定资产和存货、应收款项等流动资产。

要加强资产的登记、保管和使用,避免浪费和损失,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安全。

2. 负债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务进行管理,包括借款、应付款项等。

要确保债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防止恶意借款和违规担保,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稳定。

3. 经营收益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益进行管理,包括利润、扣缴税款、分红等。

要加强财务核算,确保经营收益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防止个人侵吞集体利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权益。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农村经济的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也能够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村的合作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发展。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引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指在中国农村地区,对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产、资金和资财进行管理和使用的一种制度。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也日益完善和规范。

本文将从引言概述、正文内容和总结三个部分系统阐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形成、发展和重要性。

正文: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形成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2.国家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3.农村基层组织的改革和建设4.农村集体资产的分配和继承问题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法律保障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发展1.农村三资管理的体制机制a)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制度b)农村资金管理体制c)农村资财管理机制2.农村三资管理的运行模式a)资产评估与清产核资b)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建设c)资金的统一调度和分配3.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督机制a)监督体制的建设b)农民代表参与决策和监督c)农村集体资产的公开透明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a)优化资源配置b)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c)促进农村产业升级2.保障农民利益a)维护农民的财产权益b)增加农民收入来源c)提升农民的社会地位3.维护社会和谐稳定a)减少农村纠纷与冲突b)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c)加强农村党群关系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法律法规不完善a)加强立法工作b)完善法律法规的执行机制2.农民权益保障不到位a)加强权益保护的法治建设b)增加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3.监督机制不健全a)加强监督体系建设b)推动农村集体资产的社会监督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展望1.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建设2.优化农村三资管理体制3.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4.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5.提高农民的参与和监督意识总结: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作为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对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也有助于保障农民的权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监督机制。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1. 引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更好地管理与运作,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而建立的一套制度。

通过明确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和负债的归属与管理方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旨在优化农村经济组织的运作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背景在农村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是相对松散的。

由于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的流转和使用普遍存在问题,导致资源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应运而生。

3. 农村集体三资的定义与范围农村集体三资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收益和负债。

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农田、林地、水利设施等;农村集体收益包括现金收益、股权收益、土地承包费等;农村集体负债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债务。

4.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原则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归属和分配公平公正,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高效经济原则:优化资产配置和经营管理,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的效益;•合规合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的运作;•风险防控原则:加强农村集体负债的管理,防范风险。

5.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内容5.1 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包括资产登记、资产评估、资产使用和资产保护等方面。

5.1.1 资产登记资产登记是指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包括资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用途、权属等信息。

通过资产登记,可以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和使用情况,为后续的资产管理提供依据。

5.1.2 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和估算。

通过资产评估,可以确定农村集体资产的净值,为合理配置和管理资产提供参考依据。

5.1.3 资产使用资产使用包括对农村集体资产的规划、调配、利用和监管等方面。

农村集体资产应当根据经济发展和农民需求的变化,合理规划资产的使用方式,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

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制度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治原则。

要建立和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法规,明确资产的归属和管理权限,规范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程序,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 独立自主原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独立的经济主体,应当依法享有自主经营、自主财务的权利,自负盈亏,自主发展。

3. 公开透明原则。

要建立资产、财务和人员管理的公开、透明、公正的制度和程序,接受农民监督和社会监督。

4. 民主监督原则。

要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民主决策和监督机制,促进资产、财务和人员管理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

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主要内容1.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权制度。

明确农村集体资产的权属和使用权,建立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制度,并建立资产权属登记制度,规范集体资产的转让和使用。

(2)加强资产保护。

加强资产保护,严防侵占、挪用和浪费等行为,建立健全资产保护制度,加强资产保险工作,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3)优化资产配置。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优化资产配置,鼓励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资产重组和资产置换,提高资产利用效益。

2. 财务管理(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制度,包括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税务管理制度等,确保财务运作的合法合规。

(2)健全财务控制。

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控制,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进行定期的财务审计,防止财务风险和财务失控。

(3)加强财务监督。

建立财务监督机制,通过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效益性。

3. 人员管理(1)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

包括干部任用制度、员工薪酬制度、劳动合同制度等,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管理合法合规。

(2)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管理,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农村三资管理制度_农村三资管理制度范文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篇11、村级三资经公示后,由乡镇代管。

2、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全体成员所有,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资金、资产、资源所有、审批、使用、收益和分配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民主管理。

3、严格执行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

年初各村应按照“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约有节余”的原则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表,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签章),报乡政府审核批准后执行。

预算收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历年实际编制;预算支出根据村级当年预计可用财力,按乡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的科目和标准编制。

严禁虚列预算收入来实现预算收支平衡,杜绝赤字预算。

对村内5000元以上的大型支出项目,必须事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以书面形式报填政府审批后方可实施。

4、村级发包收入必须签订承包合同,集体统一经营收入按上年基数拟订明细计划,报填“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存查,杜绝坐收坐支、收入不入账和漏收的情况发生。

5、各项支出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要把化解村级债务纳入预算,予以安排。

6、编制收支预算时充分考虑集体经济的承受能力和农民群众的意愿,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村集体一律不得举债办企业和公益事业。

7、年初各村财务预算方案要及时张榜公布,并报乡“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每季度报账时,服务中心按照各村财务预算方案对村级财务收支实施监督管理。

8、年终乡财政所指导各村根据收支实际情况编制村级年度财务决算,并将各村是否按预算执行和当年收支是否平衡予以公布,当年的财务决算方案和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方案可合并编制。

9、加强村级现金收入管理。

村级收取的各项收入(包括往来),必须自开票之日起10日内将实收资金缴存中心在信用社开设的专户,并由村报账会计与服务中心总出纳办理结算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抵扣、挪用。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是指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体经济的资金、资产和利润的管理制度。

三资指的是资金、资产和利润。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管理:包括统筹农村集体资金的使用,确保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农民经济的资金安全,合理配置资金资源。

2. 资产管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个体农民的经营资产进行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3. 利润管理:确保农民个体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利润合法、合理分配,鼓励创新和发展。

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农村资金、资产和利润的监管和审计工作,防止权力寻租和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农村三资管理制度的实施也需要依法保护农民的产权和经营自主权,鼓励和支持农民的合理投资和经营行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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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一、财务收入管理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合理组织收入,加强货币资金管理。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主要包括: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集体统一经营收入、发包及村办企业上缴收入、投资收益、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和其他收入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当使用规定的票据,确保收入有据可查并在一定的时限内及时、足额上缴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入帐核算,严禁私设小金库、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

上级转移支付以及奖励、补助、补偿资金等须直接拨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帐户,实行一个漏斗向下。

4、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要经常核查村级有关经济往来帐目,定期与开户银行核对,定期盘点库存现金,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二、财务开支审批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支出应做到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

2、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主要包括:村(组)干部报酬、办公费用等管理费、五保户供养、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村级不得开支招待费。

3、村集体经济组织支出实行备付金制度,每月由村报账员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领取一定数量的备付金用于日常开支,发生超出备付金限额的支出事项时,村应提前向中心提出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批后预支。

4、财务开支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报经村主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定期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

大额开支,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后须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决定。

5、审核同意后的财务开支票据由村报账员负责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

中心要加强对原始单据的审核把关,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账入账。

三、财务预决算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年初应当提出当年资金预算方案(包括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须履行相关程序,填入农民负担监督卡后方可实施。

2、审核通过后的预算方案应张榜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严格执行预算方案。

确需调整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出调整方案,说明调整原因,交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审批。

4、村集体经济组织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公布。

四、财务公开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以下内容进行公开:(1)财务预算;(2)各项收入;(3)各项支出;(4)资产资源及处置情况;(5)债权债务;(6)收益分配;(7)村民承担的费用和劳务;(8)其他应向村民公开的事项。

3、财务公开应做到年初公布预算方案,每季度公布收支情况,年末公布预算执行、决算、资产资源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等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群众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要专项公开。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同时也可以采用其他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开。

6、财务公开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负责监督实施。

五、资产清查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年要进行一次资产清查,重点清查核实各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做到帐实、帐款相符。

2、资产清查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实施,清查结果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3、资产清查中心发现的和结果公布后村民提出的问题应及时予以解决,并将解决情况张榜公布。

六、资产台帐制度1、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资产,按照类别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资产台帐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的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资产台帐还应当登记承包、租赁单位(人员)名称,承包费或租赁金以及承包、租赁期限等。

4、已出让或报废的资产,应当及时进行核销。

5、资产台帐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七、资产评估制度1、集体经济组织以招标方式承包、租赁、出让集体资产,以参股、联营、合作方式经营集体资产,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设等,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2、评估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或具有资质的单位实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

3、受集体经济组织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原值、使用年限、折旧以及重置成本、获利能力、公开市场价格合理评定价值并出具评估报告。

4、评估结果要按权属关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公议确认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5、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评估机构串通作弊,或者评估机构玩忽职守致使评估结果不实的,可由上级机关宣布无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采取承包、租赁、出让等方式盘活集体资产,取得收益。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时应当制定相关方案,明确资产的名称、数量、用途、承包、租赁、出让的条件及其价格,是否招标投标,是否进行资产评估等事项。

3、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相关方案应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交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其过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

4、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经营时应当签订经济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建设责任等,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5、经济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当及时报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备案、归档。

九、资产经营制度1、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资产要明确经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和经营目标,确定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收益分配机制,并向全体成员公开。

2、集体资产实行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的,要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检查,公开合同履行情况。

3、集体资产统一经营和承包、租赁、出让所取得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村账核算。

4、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定期对集体资产的使用、维护和收益进行检查,确保集体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

十、资源登记簿制度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滩涂等集体资源性资产,应当建立集体资源性资产登记簿,逐项记录,并建立电子文档。

2、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的主要内容包括:资源的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

3、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集体资源性资产,还应当登记资源承包、租赁单位(个人)的名称、地址,承包、租赁资源用途,承包费或租赁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4、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发生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等要重点记录。

5、资源登记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登记,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十一、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制度1、集体所有且没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的承包、租赁,应当采取公开协商或者招标投标的方式进行。

2、以公开协商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由双方议定。

3、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租赁集体资源的,承包费、租赁金应当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中标权。

4、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承包、租赁集体资源方案应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查备案。

重大事项应召开成员会议或代表会议讨论。

5、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应当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二、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1、集体资源的承包、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统一编号,统一管理。

2、合同应当使用统一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3、实行家庭承包的农村集体土地应逐户签订合同,颁发承包合同书和经营权证书。

土地流转使合同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承包、租凭产生的收入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纳入账内核算并定期公开。

5、承包、租凭合同及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制度1、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集体资产和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主要用于发展生产、增加集体积累、集体福利和公益事业等方面,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不得用语发放干部报酬、支付招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收益要纳入帐内核算,严格实行专户存储、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专项审计监督。

十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度1、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受村委托承担农村集体“三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同时承担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

中心日常工作实行电算化管理。

2、中心设主任、副主任、总会计、资金会计、资产资源管理人员等岗位。

3、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负责中心全面工作;(2)遵守和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法律法规;(3)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服务中心的管理,保证政策运转和高效工作;(6)组织人员定期审计和检查各村财务状况,保证集体资金的安全及合理使用;(7)负责对服务中心人员及村级报帐员的考查、管理、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4、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管理中心日常工作;(2)负责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3)协助主任负责内部审计、土地流转及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等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任务;(4)协助主任负责监督和指导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出让、承包、出租、租赁以及招投标管理工作;(5)完成主任交办的工作任务。

5、总会计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坚持按财务制度做好财务核算,如实反映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2)负责对村报账员报送的票据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票据加盖审核同意章予以报账,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票据不予盖章并拒付;(3)按规定设置各类账薄,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审核各类票据,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进行电脑记账,按时完成会计月报、年报及其他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村集体资金的运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4)负责监督资金会计资金领、核、销工作;(5)对村各类经济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及时与资金会计核对账目,定期检查和分析财务指标执行情况,及时反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6)建立财务档案,妥善保管各种财务资料;(7)加强对电算化微机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财务数据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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