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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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1. 考核目的1.1 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实施;1.2 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1.3 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绩效和效益。

2. 考核对象2.1 计划生育管理部门;2.2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2.3 相关执法部门。

3. 考核内容3.1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3.2 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和质量;3.3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3.4 家庭计划技术服务;3.5 违法乱纪和侵权行为处理;3.6 统计数据报告和信息管理等。

4. 考核指标和权重4.1 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教育工作(权重:20%)4.1.1 宣传资料及视频的数量和质量(10%)4.1.2 宣传活动的数量和覆盖面(10%)4.2 计划生育服务覆盖面和质量(权重:30%)4.2.1 受计划生育政策覆盖的夫妇比例(15%)4.2.2 服务机构的设施和设备条件(10%)4.2.3 服务质量和满意度调查结果(5%)4.3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权重:15%)4.3.1 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档案建立比例(5%)4.3.2 孕产妇和儿童健康指标达标率(10%)4.4 家庭计划技术服务(权重:20%)4.4.1 提供的避孕措施种类和服务覆盖面(10%)4.4.2 避孕失败率和意外怀孕率(10%)4.5 违法乱纪和侵权行为处理(权重:10%)4.5.1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投诉处理效果(5%)4.5.2 制裁违法乱纪和侵权行为的法律执行情况(5%)4.6 统计数据报告和信息管理(权重:5%)4.6.1 数据及报表准确性和及时性(2.5%)4.6.2 信息系统运行和维护情况(2.5%)5. 考核流程5.1 指定考核责任人和组织机构。

5.2 制定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公示。

5.3 考核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核准。

5.4 考核结果的评估、总结和公示。

5.5 根据考核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和改进措施。

附件:1. 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2. 统计数据和报表模板3. 考核指标权重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计划生育政策:指国家对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出生率和生育行为等方面的管理政策和措施。

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办法

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办法

梅子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一、重点指标(30分)1、政策符合率(16分)政策符合率在85%以下的实行“一票否决”。

政策符合率达100%得8分,85%—100%之间按比例得分。

多胎生育率超过3%的实行“一票否决”。

无多胎生育得8分,多胎生育率在1%-3%之间的,按比例扣分。

2、出生(6分)以各村总人口为基数,当年人口出生率控制‰以内得6分,超过‰的,按比例扣分。

3报表准确率(8分)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低于97%的,实行“一票否决”,出生人口统计准确无误得8分,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在97%-100%之间的按比例得分。

二、三查(20分)三查工作全年共开展四轮(9—11月、12—2月、3—5月、6—8月),重点对象检查到位率应达100%。

按照各村登记在册重点对象为基数,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100%得20分,三查率不到100%的按比例扣分。

三、手术(25分)1、结扎(10分)以村为单位,完成硬性指标任务得15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村级每完成1例二女扎另加2分,当年出生当年结扎的再加1分。

2、上环(10分)以村为单位,完成硬性任务得10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每超额完成1例加0.2分。

3、人引(5分)以村为单位,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村级每完成1例引产另加1分。

四、社会抚养费征收(5分)(以村为单位)9月30日前应完成任务的60%,12月31日前应完成任务的100%,完成任务得满分,未完成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当年多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额达70%以上,每完成1例加2分。

五、独生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流动人口服务证发放(10分)(以村为单位)1、独生证发放100%到位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2、一孩生育证发放100%到位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3、二孩生育证发放100%到位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4、流动人口婚育证发放100%到位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5、流动人口服务证发放100%到位得2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

计划生育工作绩效考核方案计划生育工作是人口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即“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通过计划生育政策,中国避免了急剧增长的人口数量,降低了生育率,提高了劳动生产力,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

作为计划生育的管理者,政府需要制定方案进行绩效考核,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工作目标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是实现人口数量的合理控制,保障人民的生存和发展权利。

为此,政府应制定绩效考核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确保计划生育政策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工作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1、生育率控制目标。

政府应该规定生育率的控制目标,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各地区、各族人口制定不同的目标,确保生育率降到合理的水平。

2、节育措施落实目标。

政府应建立健全的节育措施,包括避孕、绝育、计生辅导等措施,并规定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完成的任务量。

3、计划生育宣传普及目标。

政府应当制定普及计划生育知识、婚姻家庭伦理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目标,并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宣传教育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二、工作考核标准为了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政府应确立考核标准,以此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测和评估。

主要考核标准如下:1、生育率降低情况。

对各地区的生育率进行调查,对于未完成的地区进行考核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和奖励。

2、节育措施执行情况。

对各地区执行节育措施的试行情况进行考核。

对于无有效节育措施的地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加强节育工作。

3、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情况。

对各地区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对于未完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任务的地区进行处罚,并进行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三、工作考核机制1、网格化考核管理机制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的网格化考核管理机制,以保证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能够得到科学有效的执行和监督。

其中,政府应当组建专业的考核管理团队,包括统计、妇幼保健、社会保障和宣传教育等领域的专业人士。

同时,政府也应当建立计划生育考核指挥中心,通过建立考核网格,实现对工作的全方位管理。

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评方案

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评方案

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评方案
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包括户籍管理、生
育政策宣传、生育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 绩效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衡量员工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表现。

绩效指标可以包括计划生育政策宣传率、计生培训完成率、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的
指标。

3. 考评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考勤记录、工作报告、专业培训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等来评估员工的绩效表现。

同时可以结合对参与户籍管理、生育咨询等工作人员的满意度调查。

4. 考核周期与频次:一般以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

可以根据实际
需要,进行中期考核或临时考核。

5. 考核结果及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评定等级,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
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奖励可以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处罚可以包括警告、降职、
降薪等。

以上仅为一般性的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考评方案,具体的方案应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制定,并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执行。

人口计生绩效考核

人口计生绩效考核

人口和计划生育绩效考核办法为强化计划生育层级动态管理,夯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基层基础,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构建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2009〕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桂办发〔2009〕21号)、《中共柳州市委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柳发〔2009〕29号)、《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柳办发〔2009〕136号)、《柳北区“二次创业”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柳北区2011年度“二次创业”绩效考评指标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柳北绩发〔2011〕2号)、《中共柳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北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绩效考评、社区工作人员实绩奖励补贴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柳北办发〔2010〕98号)和《中共柳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北区村级干部实绩奖励补贴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柳北办发〔2009〕11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一)通过绩效考核,构建全区上下联动、责任互担、人人关心支持人口计生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确保全区人口计生年度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责任指标按时完成;切实将人口计生工作责任落实到镇、街道;促使村、社区做好出生人口层级动态管理工作,切实掌握育龄群众的婚、孕、育及节育情况,关口前移,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责任指标,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二、考核原则突出重点,联动考核,强化责任,求真务实。

三、考核对象(一)村、社区及其干部;(二)镇、街道及其人口计生工作包村(社区)挂点干部;(三)挂点村、社区的机关各部门,具体见《中共柳北区委员会办公室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北区四套班子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包村(社区、企业)挂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柳北办发〔2012〕16号)。

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2篇

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2篇

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2)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2)精选2篇(一)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考核指标,包括村计生专干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宣传推广工作等方面的评估。

2. 权重分配:根据每个考核指标的重要性,给予相应的权重,以确保绩效考核能够客观、全面地评估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表现。

3. 考核周期:确定绩效考核的时间周期,一般可以选择每年或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以便及时评估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表现。

4. 考核方法:确定考核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可以采用个人面谈、问卷调查、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评估,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5. 奖励措施: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奖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村计生专干给予适当的奖励,如奖金、荣誉称号等,以激励他们继续提高工作绩效。

6. 不合格处置:对于表现不合格的村计生专干,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如进行培训、改进工作方法等,以帮助其改进工作表现。

7.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可以由上级计生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评估,以防止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

综上所述,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应当科学、全面地评估他们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表现,同时激励他们积极进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村计生专干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2)精选2篇(二)尊敬的村计生专干,村计生专干是推动村级计划生育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力量,为了激励和奖励您在此工作上取得的成绩和贡献,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发放方案。

该方案将根据您的工作表现评估结果,发放相应的绩效奖励,以激励和促进您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

1. 绩效考核指标:根据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要求和任务,绩效考核指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实际计划生育政策的推动和宣传工作- 有效的计划生育咨询和服务,如提供避孕措施、性教育等- 协助组织和监督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和执行- 完成其他相关任务,并提供有效的数据和报告2. 绩效考核评估:绩效考核评估将由相关领导、上级部门和村民代表组成的评估小组进行。

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为认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干部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委机关各科室、协会、城区人口办在岗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已纳入区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除外)。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

1、“德”:满分10分,要求如下:(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政治素质高;(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3)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基层,群众反映好;(4)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精神好;(5)遵纪守法,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能”:满分10分,要求如下:(1)熟练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高;(2)精通业务,实际工作中能独当一面;(3)工作中创新、创特的能力强;(4)组织实施、完成具体工作的能力强;(5)协调有关单位(科室)、基层关系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

3、“勤”:满分20分,要求如下:(1)自觉遵守各项,出勤率高、好;(2)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拉;(3)工作态度端正,无推托、讲条件现象;(4)工作效率高,完成质量好;(5)围绕本区人口计生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4、“绩”:满分50分,要求如下:(1)本职工作落实到位,实现责任目标;(2)工作大胆,工作实绩突出;(3)服从领导调配,完成情况好;(4)善于总结经验典型,每月在区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篇以上(其中专职负责 __的每月3篇以上);(5)积极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好。

5、“廉”:满分10分,要求如下:(1)清正廉洁,无“索、拿、卡、要、报”现象;(2)公道正派,讲原则,不徇私情;(3)服务意识强,无“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现象;(4)敢于和不良习气作斗争,不挑拨是非,不拉帮结派。

三、考核办法每季度末由委领导、所有干部依据平时表现和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测评;年度末,组织基层干部进行测评;再由分管领导、 __分别进行测评。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

村级计生管理员绩效考核办法各村:为了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各项指标,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新形势,新要求。

建设好一支思想好、作风正、业务精、管理强、服务优、素质高的村级计生服务员队伍,全面提高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江南镇村级计生服务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一、基础工作。

对本村管辖的育龄妇女(15—49周岁)底数清,情况明,各项统计数据上报及时、准确。

按村分组发放基本补助。

(一类村960元/年,二类村840元/年,三类村720元/年)1、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环境优美,卫生整洁。

按县级要求达到“六个一”标准,房子、牌子、床、血压计、人体秤、药柜,并按规定正常使用。

否则扣除5%补助金。

2、设置计划生育宣传栏,达到县计生宣传要求,每缺少一次宣传扣5%补助金。

3、计生宣传品入户率达100%,掌握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的育龄群众达100%,回答问题正确率达100%,每遇一例不达标扣1%补助金。

4、账册齐全规范。

村级月报告单、已婚育龄妇女花名册、随访卡、外出外来人口花名册、人口学校、协会工作手册。

每季检查一次,发现每缺一册扣10%补助金,不规范的每册扣1%的补助金。

二、在完成“三查”率96%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三查”对象补助2元,超出三查率96%部分每增一人补20元。

属于本村管理范围内的育龄妇女管理率达100%,错管、漏管一例减少该项补助的50%,二例以上的不享受该项补贴;在三查名单外发生计划外生育,或者在已查名单中未查到计划外怀孕而发生计划外生育,取消该项补贴。

三、在完成镇下达的长效措施落实率考核指标70%的基础上,落实一例结扎,补助100元,落实一例放环补助40元,落实一例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补助60元。

四、在完成镇下达的孕检率70%的基础上,每完成一例“孕检”对象补助10元。

五、在完成镇下达的流动人口登记建档率达90%的基础上,每“三查”一例流入已婚育龄妇女补助10元。

六、对新婚、产后、术后、使用避孕具、病残儿鉴定对象、手术并发症对象按时随访,随访服务率达100%,每例补5元继续开展以“素质良好、基础扎实、服务优质、工作创新、群众满意”为内容的“争五星服务员,创优质服务室”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村服务员给予奖励,对活动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进行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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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局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干部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委机关各科室、协会、城区人口办在岗在编的全体工作人员(已纳入区绩效考核的领导干部除外)。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总分值为100分。

1、“德”:满分10分,要求如下:
(1)热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政治素质高;
(2)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
(3)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基层,群众反映好;
(4)尊重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精神好;
(5)遵纪守法,能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能”:满分10分,要求如下:
(1)熟练掌握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水平高;
(2)精通业务,实际工作中能独当一面;
(3)工作中创新、创特的能力强;
(4)组织实施、完成具体工作的能力强;
(5)协调有关单位(科室)、基层关系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强。

3、“勤”:满分20分,要求如下:
(1)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高、好;
(2)工作积极主动,不拖拉;
(3)工作态度端正,无推托、讲条件现象;
(4)工作效率高,完成质量好;
(5)围绕本区人口计生工作积极献计献策。

4、“绩”:满分50分,要求如下:
(1)本职工作落实到位,实现责任目标;
(2)工作大胆,工作实绩突出;
(3)服从领导调配,完成情况好;
(4)善于总结经验典型,每月在区以上媒体发表稿件1篇以上(其中专职负责宣传工作的每月3篇以上);
(5)积极完成中心工作任务好。

5、“廉”:满分10分,要求如下:
(1)清正廉洁,无“索、拿、卡、要、报”现象;
(2)公道正派,讲原则,不徇私情;
(3)服务意识强,无“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4)敢于和不良习气作斗争,不挑拨是非,不拉帮结派。

三、考核办法
每季度末由委领导、所有干部依据平时表现和工作情况逐项进行测评;年度末,组织基层干部进行测评;再由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分别进行测评。

四、考核计分方法
④工作中闹不团结,甚至互相拆台的,每次扣2分;
⑤其他委班子认为应该扣分的,依据具体情况酌情扣分;
扣分项目由考核小组提出扣分理由,并说明原因。

五、考核结果
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按得分高低评定,评为“优秀”的不超过总人数的15%,考核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的,不得评为“优秀”;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只能评为“合格”或“不合格”。

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依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考核档次,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等次;分配的中心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恶性事件或影响单位形象的,绩效考核直接评为“不合格”;同时,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

3、季度测评排名倒数第一的,由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季度测评排名倒数第一的,由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整改,连续三季度排名倒数第一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奖惩:
①评为“优秀”的,通报表彰,条件合适的优先作为科级后备干部向组织推荐;
②年度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扣发当年第13个月奖励工资,并限期整改三个月,整改期间每月发给基本工资,期满后再组织述职、测评,仍不称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组织实施
1、本办法由委班子组成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自下文之日起施
行。

2、服务站参照此办法,依据工作实际另行制定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报委备案。

3、未尽事宜由委班子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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