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江苏标准DB)
DB12T 484-2013 LED 道路和街路照明灯具技术规范

眩光限制 阈值增量 TI(%)最大 初始值 15
总均匀度 UO 最小值 0.4
环境比 SR 最小值 ---
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 30%。根据 CJJ45-2006 标准附录 A 给出的平均亮度系数可求出相同的路面平均亮度,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 别需要的平均照度。 注2: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根据光源种类、 灯具防护等级和擦拭周期, 按照 CJJ45-2006 标准附录 B 确定维护系数。 注3: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 注4: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 注5:快速路、主干路包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
1
DB 12/T 484—2013 灯具在额定条件下稳定发光时测得的光电色等参数。 3.3 灯具效能 luminaire efficacy 在声称的灯具使用条件下,灯具发出的初始总光通量与其所消耗的功率之比,单位为lm/W。 3.4 光通量维持率 lumen maintenance LED灯具寿命期间某一给定时间的灯具维持光通量除以灯具的初始光通量,并以百分比表达。 3.5 额定值 rated value 规定工作条件下的产品特征量。该值及条件由本标准规定,或由制造商或责任销售商指定。 4 产品分类 灯具的分类应符合安全标准GB7000.5-2005第5章的要求和下述4.1和4.2的要求。 4.1 按灯具效能等级分类 灯具效能等级最低为1级,以每级10 lm/W递增,随着技术的发展效能级别将会不断增加,不限定最 高级,1到6级效能数值见表1。 表1 灯具效能等级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试验或测试设备的要求 ........................................... 12
DB11 T 388.1-2006 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ICS 29.140.40DB K 70备案号:19840-2007DB11/T 388.1—2006前 言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分为8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设计要求;――第3部分:光污染限制;――第4部分:节能要求;――第5部分:安全要求;――第6部分:供配电与控制;――第7部分:施工与验收;――第8部分:运行、维护与管理。
本部分为DB11/T 388《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的第1部分。
本部分应和DB11/T 388第2部分~第8部分共同使用。
本部分由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照明学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戴德慈、贾建平、王大有、赵建平、邴树奎、屈素辉、汪猛、李农、李铁楠、徐华、荣浩磊、王晓英、马龙。
IDB11/T 388.1—2006II引 言为贯彻落实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城市夜景照明专项规划,保证北京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管理更趋于科学化、规范化,提高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水平,形成以人为本、安全可靠、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舒适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夜景照明体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和北京照明学会组织专家对北京城市夜景照明的现状深入调查,实地测试,认真总结多年来城市夜景照明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管理的经验,参考国内外的相关标准,结合北京市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DB11/T 388.1—2006城市夜景照明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 则1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夜景照明工程的设计要求和建设与管理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化管理地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街区、广场、桥梁、园林、绿地、河湖、名胜古迹、树木、雕塑等环境景观的夜景照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DB11/T 38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规程目录(2014.4)

24.00
101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157-2013
15.00
102
地源热泵系统工程勘察规程
DGJ32/TJ 158-2013
30.00
103
江苏省城建档案馆业务工作规程
DGJ32/C 05—2008
38.00
104
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
DGJ32/TJ143-2012
62.00
89
超声回弹综合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DGJ32/TJ144-2012
32.00
90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DGJ32/TJ145-2012
15.00
91
城镇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DGJ32/J 146-2013
20.00
92
固化粉煤灰应用技术规程
DGJ32/TJ 94—2010
12.00
40
聚氨酯硬泡体防水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DGJ32/TJ 95—2010
22.00
41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GJ32/J 96—2010
44.00
42
电力场所热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配置设计、安装与验收规程
DGJ32/TJ 97—2010
14.00
43
钻芯法检测外墙外保温构造技术规程
96
劲性复合桩技术规程
DGJ32/TJ151-2013
18.00
97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数据监测系统技术规程
DGJ32/TJ152-2013
25.00
98
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标准
城市道路照明照度标准

最新城市道路照明照度标准一、道路照明分类1、根据道路使用功能,城市道路照明可分为主要供机动车使用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和主要供非机动彻与行人使用的人行道路照明两类;2、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应按快速路与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分为三级;二、道路照明评价指标1、机动车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均照度、路面亮度均匀度或路面照度均匀度、眩光限制、环境比和诱导性为评价指标;2、人行道路照明应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和和垂直照度为评价指标;三、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1、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在设计道路照明时,应确保其具有良好的诱导性;3、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应考虑城市的性质和规模,中小城市可选择下标准表中的低档值;4、对同一级道路选定照明标准值时,交通控制系统和道路分隔设施完善的道路,宜选下表中的低档值,反之宜选择高档值;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注:1、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2、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3、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四、交汇区照明标准值1、交汇区照明宜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交汇区的照明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交汇区照明标准值注:1、灯具的高度角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2、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汇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2、当各级道路选取低档照度值时,相应的交汇区应选用以上述标准中的低档照度值时,反之则应选取高档照度值;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1、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辆混合使用的商业区、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人行道路照明值注: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高度处,垂直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2、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与机动车交通道路分隔的非机动车道路的平均照度值宜为相邻机动动车交通道路的照度值得1/2;3、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人行道路照明,当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混用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值与非机动车道路相同;当人行道路与非机动车道路的分设时,人行道路的平均照度宜为相邻非机动车道路的照度值得1/2,但不得小于51x;。
DBT3201-201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置规范(南京)

DB3201 南京市地方技术规范DB 3201/T 256—2015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2015-08-25发布2015-09-01实施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3201/T 256—2015目次前言 (V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一般要求 (5)5 交通标志 (5)5.1 一般要求 (5)5.2 警告标志 (6)5.2.1 注意儿童标志 (6)5.2.2 注意行人标志 (7)5.3 禁令标志 (7)5.3.1 限制速度标志 (7)5.3.2 限制速度和禁止停车组合标志 (8)5.3.3 禁止掉头标志 (8)5.3.4 禁止驶入类和限制类禁令标志 (8)5.4 指示标志 (9)5.4.1 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9)5.4.2 允许掉头标志 (10)5.4.3 停车位标志 (10)5.5 指路标志 (11)5.5.1 功能定位 (11)5.5.2 一般要求 (11)5.5.3 标志颜色 (12)5.5.4 信息分层 (12)5.5.5 快速路指路标志 (12)5.5.5.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2)5.5.5.2 信息选取 (12)5.5.5.3 标志设置 (13)5.5.5.4 入口预告标志 (13)5.5.5.5 入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4)5.5.5.6 地点距离标志 (15)5.5.5.7 出口预告标志 (15)5.5.5.8 出口标志 (16)5.5.5.9 下一出口预告标志 (16)5.5.5.10 出口处地点方向标志 (16)5.5.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 (17)IDB3201/T 256—2015II 5.5.6.1 指路标志系统构成 (17)5.5.6.2 信息选取 (17)5.5.6.3 信息含义 (17)5.5.6.4 标志设置 (18)5.5.6.5 交叉口告知标志 (19)5.5.6.6 地点距离标志 (20)5.5.6.7 地点方向标志 (20)5.5.7 停车场标志 (21)5.5.8 板面尺寸 (21)5.5.9 版面文字 (22)5.5.10 进出城指路标志 (24)5.5.10.1 一般要求 (25)5.5.10.2 放射线方向进出城指路标志 (25)5.5.10.3 环线方向指路标志 (27)5.6 辅助标志 (28)5.7 标志制作 (29)5.7.1 使用寿命 (29)5.7.2 板面尺寸 (29)5.7.3 构件制作 (30)5.7.4 标记 (32)5.8 支撑方式 (32)5.9 标志安装 (33)5.10 标志基础 (34)5.11 标志验收与维护 (34)6 交通标线 (35)6.1 一般要求 (35)6.2 指示标线 (35)6.2.1 交叉口导流标线 (35)6.2.1.1 路口导向线 (35)6.2.1.2 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5)6.2.1.3 非机动车左弯待转区线 (36)6.2.1.4 非机动车右转通行区线 (36)6.2.2 人行横道线 (37)6.2.2.1 人行横道线宽度 (37)6.2.2.2 设置位置 (37)6.2.2.3 无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线 (37)6.2.2.4 重点区域的人行横道线 (37)6.2.2.5 行人二次过街安全岛 (38)6.2.2.6 停靠站处的人行横道线 (39)6.2.3 路内停车位标线 (40)6.2.4 路边式停靠站标线 (40)6.2.5 导向箭头和导向车道线 (41)DB3201/T 256—20156.2.6 路面文字标记 (42)6.2.7 非机动车道路面标记 (43)6.3 禁止标线 (44)6.3.1 禁止停车线 (45)6.3.2 禁止长时停车线 (45)6.3.3 网状线 (45)6.3.4 停止线 (46)6.3.5 公交专用车道标线 (46)6.4 主要标线技术参数 (48)表23 (续) (49)6.5 标线施工 (49)6.6 标线验收与维护 (49)7 交通隔离设施 (49)7.1 车行道隔离设施 (49)7.1.1 设置要求 (49)7.1.2 设施要求 (50)7.2 机非隔离设施 (50)7.2.1 设置要求 (50)7.2.2 设施要求 (50)7.3 人行道隔离设施 (50)7.3.1 设置要求 (50)7.3.2 设施要求 (51)7.4 阻车桩 (51)7.4.1 阻车桩设置要求 (51)7.4.2 设施要求 (51)8 交通防撞设施 (51)8.1 防撞桶 (51)8.1.1 设置要求 (51)8.1.2 设施要求 (51)9 交通信号灯 (52)9.1 一般要求 (52)9.2 信号灯设置 (52)9.2.1 一般要求 (52)9.2.2 机动车信号灯 (53)9.2.3 非机动车信号灯 (53)9.2.4 人行横道信号灯 (53)9.3 信号灯具 (53)9.4 信号灯杆件 (53)9.4.1 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杆 (53)9.4.2 非机动车道信号灯杆 (54)9.4.3 人行横道信号灯杆 (54)IIIDB3201/T 256—20159.5 信号灯安装 (54)10 交通闭路电视监控设备 (54)10.1 设置要求 (54)10.2 设备安装 (54)11 交通违法抓拍设备 (55)11.1 设置要求 (55)11.2 设备安装 (55)12 可变信息情报板和光带式路网信息标志 (56)12.1 设置要求 (56)12.2 设备安装 (56)1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 (56)13.1 一般要求 (56)13.2 作业区交通管理与安全设施 (57)13.2.1 道路作业区标志 (57)13.2.2 渠化设施 (59)13.2.3 路栏 (60)13.2.4 施工警示灯 (60)13.3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布置 (60)13.3.1 作业区区段划分 (60)13.3.2 作业区区段长度 (62)13.3.3 警告区 (62)13.3.4 上游过渡区 (62)13.3.5 缓冲区 (63)13.3.6 工作区 (63)13.4 作业区交通管理设施设置示例 (63)13.4.1 双向交通共用单车道 (63)13.4.2 绕行标志设置 (64)13.4.3 交叉口作业区 (65)13.4.3.1 作业区位于进口道 (65)13.4.3.2 作业区位于出口道 (66)13.4.3.3 作业区位于交叉口内 (67)14 学校区交通管理设施 (67)14.1 必设设施 (67)14.2 可设设施 (67)14.3 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要求 (68)14.3.1 限制速度标志和注意儿童警告标志 (68)14.3.2 停车位标线 (68)14.3.3 人行横道线 (68)14.3.4 停止线 (68)14.3.5 交通信号灯 (68)IVDB3201/T 256—201514.3.6 隔离护栏、示警桩和阻车桩 (68)14.4 设置示例 (69)15 医院区交通管理设施 (70)15.1 一般要求 (70)15.2 设置示例 (70)附录A(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中英文对照 (73)附录B(资料性附录)信息分级表 (76)附录C(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84)附录D(资料性附录)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尺寸 (87)附录E(资料性附录)进出城指路标志设置示例 (90)附录F(资料性附录)城市道路车道宽度 (91)VDB3201/T 256—2015VI 前言本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宣贯会议在宁举行

《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宣贯会议在宁举行
丁洋
【期刊名称】《城市照明》
【年(卷),期】2011(015)003
【摘要】2011年8月19日,《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DGJ32/
TC06—2011)(以下简称《规范》)宣贯会议在南京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县(区)主管部门及照明单位的近15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省住建厅城建处副处长、省市政工程协会秘书长张海达、省市政工程协会副会长张信奎出席会议并分别代表城建处和协会做了动员讲话,南京市路灯管理处林恺庆处长到会并致欢迎词。
会议由省住建厅城建处俞露同志主持。
【总页数】1页(PI0004-I0004)
【作者】丁洋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U412.37
【相关文献】
1.第三期《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和《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宣贯培训班在荣成市举行 [J], 张利国;
2.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城市照明专业委员会《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宣贯培训班在南京举办 [J],
3.稻渔综合种养技术规范宣贯工作会在江西举行 [J],
4.广东省标准《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宣贯培训在深圳举行 [J],
5.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宣贯培训会在京举行[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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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文件

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文件苏建城(1999)378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市建委、市政公用局:现将《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附后),请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日抄送:各市路灯管理处(所)。
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为提高工程质量意识,鼓励城市道路照明行业加强科学管理,促进道路照明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投资在200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工程,经自检符合《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和《江苏省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评定办法》条件,可向省辖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申报城市道路照明优质工程的评定。
二、城市道路照明主管部门根据申报的材料组织检查验收,被评为优质工程的,可向省建委推荐申报省级优质工程。
三、申报“江苏省道路照明优质工程”时应具备下列资料:1、《江苏省道路照明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四份,附有各市主管部门评选为市优质工程的证明文件和“道路照明工程质量综合评定汇总表”。
2、道路照明工程施工技术经验总结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进步的介绍材料二份。
3、反映道路照明工程全貌及工程质量特点的彩色照片一式二套或录像带一套。
四、道路照明优质工程以考核评定工程质量为主,综合考核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技术资料等指标。
凡达不到以下规定其中一项的,取消省级优质工程的评定资格。
1、分项工程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60%及以上为优良;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3、技术资料检查评分应在90分及其以上;4、经实测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规定或设计的要求。
五、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的项目。
由省建委通报表彰,并授予“江苏省道路照明优质工程”证书。
六、凡被评为市、省级优质工程项目,可按原规定提取奖金,用于奖励创优工程项目中做出贡献的职工。
七、创优成绩记录归档,作为科技人员考核晋升和考核路灯单位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
城市道路照明标准

ICS93.080.40P 31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 11/ T XXXX—2012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urban road lighting(征求意见稿)2012-XX-XX发布2012-XX-XX实施目次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规划总则 (1)3.1 规划阶段 (1)3.2 规划内容 (1)3.3 规划对象 (1)3.4 规划期限 (1)4 照明标准 (1)4.1 道路照明分类、分级和评价指标 (1)4.2 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 (2)4.3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2)4.4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3)5 光源和灯具的选择 (3)5.1 光源选择 (3)5.2 灯具及其附属装置选择 (4)6 照明方式 (4)6.1 机动车道路照明 (4)6.2 人行道路照明 (5)7 特殊道路及与道路相关的特殊场所照明要求 (5)7.1 平面交叉路口的照明要求 (5)7.2 曲线路段道路的照明要求 (6)7.4 立体交叉的照明要求: (7)7.5 城市桥梁的照明要求 (7)7.6 人行地道的照明要求 (7)7.7 人行天桥的照明要求 (7)7.8 植树道路的照明要求 (8)7.9 人行横道的照明要求 (8)7.10 露天停车场的照明要求 (8)7.11 建设工地周边临时道路的照明要求 (8)7.12 河湖周边道路的照明要求 (8)7.13 位于郊区的城市化道路的照明要求 (9)7.14 农村道路照明要求 (9)7.15 居住区人车混行道路的照明要求 (9)7.16 居住区院内道路的照明要求 (9)7.17 胡同道路的照明要求 (9)7.18 快速路外辅路的照明要求 (10)7.19 长安街的照明要求 (10)8 照明供配电和控制 (10)8.1 供配电系统 (10)8.2 电气安全 (10)8.3 供配电线路 (10)8.4 防雷接地 (11)8.5 照明控制 (11)9 节能标准与措施 (11)9.1 节能标准 (11)9.2 节能措施 (12)10 电气设备施工与安装 (12)10.1 一般规定 (12)10.2 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安装 (12)10.3 配电柜(箱、盘)及安装 (13)10.4 二次回路结线工程 (14)10.5 路灯控制系统安装 (14)11 低压线路施工 (14)11.1 一般规定 (14)11.2 电缆敷设 (15)11.3 灯具安装 (16)12 接地与防雷安装 (16)图1 常规照明灯具布置的四种基本方式 (4)(a)单侧布置(b)双侧交错布置(c)双侧对称布置(d)中心对称布置 (4)图2 T型交叉路口灯具设置 (6)图3 环形交叉路口灯具设置 (6)图4 曲线路段上的灯具设置 (6)图5 反向曲线路段上的灯具设置 (6)图6 转弯处的灯具设置 (a)不正确 (b)正确 (6)表1 道路照明分类、分级和评价指标 (2)表2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 (2)表3 交会区照明标准值 (2)表4 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 (3)表5 灯具的配光类型、布置方式与灯具的安装高度、间距的关系 (5)表6 停车场内各区域的照度标准值 (8)表7 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功率密度值 (11)表8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 (13)表9 配电柜(箱、盘)安装的允许偏差 (13)表10 配电箱、柜的金属部件及可接近裸露导体的接地线最小截面积 (13)表11 允许最小电气间隙及爬电距离(mm) (14)表12 电缆弯曲半径尺寸 (15)表13 电力电线最大允许牵引强度 (15)表14 电缆与电缆、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的允许最小距离 (15)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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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江苏标准DB)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道路照明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11 总则2 术语3 架空线路3(1 电杆与横担 3(2 拉线安装 3(3 线路架设 4 地下电缆线路 4(1 一般规定4(2 电缆敷设 4(3 电缆沟、井制作 5 变配电设备 5.1 一般规定5.2 杆上变压器 5.3 箱式变电站 5.4 地下箱式变电站 5.5 配电室5.6 配电柜5.7 室外配电箱 6 道路照明控制6.1 开关灯控制 6.2智能监控7 路灯安装7(1 一般规定 7(2 杆上路灯 7(3 单挑灯和双挑灯7(4 中杆灯和高杆灯7(5 庭院灯 7(6 其他路灯 8 安全保护8.1 一般规定8.2 接地装置8.3 接地故障保护 8.4 接地电阻9 运行维护9.1 一般规定9.2 维护指标9.3 维护内容及标准本规范用词说明21 总则1.0.1 为促进我省城市道路照明行业的科学发展,保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质量,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设施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为城市居民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
1.0.3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1.0.4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应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的原则,符合规划要求,积极采用成熟可靠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光源。
1.0.5 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施工、维护和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2 术语2.0.1 首档线 drop wire路灯供电系统从架空线路直接进变配电室(箱)或改沿墙敷设等情况时,末端杆与建(构)筑物外第一支持点间的线路。
2.0.2 引下线和引上线 upward wire and downward wire从架空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引下线。
从地下线路到路灯灯具的绝缘导线,称为引上线。
2.0.3 杆上路灯 street lamp mounted at the pole安装在电杆上的路灯,称为杆上路灯。
2.0.4 保护接地 protective ground防止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配电装置的构架和线路杆塔等在故障情况下带电,危及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而设置的接地。
0.5 中性线(N线) neutral conductor 2.与低压系统电源中性点连接用来传输电能的导线。
2.0.6 保护线 (PE线) protective conductor低压系统中为防触电用来与下列任一部分作电气连接的导线:1 线路或设备金属外壳;2 线路或设备以外的金属部件;3 总接地线或总等电位联结端子板;4 接地极;5 电源接地点或人工中性点。
2.0.7 保护中性线 (PEN线) PEN conductor具有中性线和保护线两种功能的接地线。
2.0.8 TN系统 TN system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负载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通过导体连接到此接地点的系统。
2.0.9 TT系统 TT system电源系统有一点直接接地,负载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的接地与电源系统的接地电气上无关的系统。
2.0.10 防护等级 degree of protection按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外壳对接近危险部件、防止固体异物进入或水进入所提供的保护程度,用IP表示。
2.0.11 接地电阻 ground resistance4接地体或自然接地体的对地电阻和接地线电阻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
接地电阻的数值等于接地装置对地电压与经接地体流入大地电流的比值。
2.0.12 亮灯率 bright light rate在给定的范围内,正常发光的灯泡数量与总灯泡数量的百分比。
设施完好率proportion in good condition of facilities 2.0.13在给定的范围内,某类设施完好的数量与某类设施总数量的百分比。
道路照明功率密度 lighting power density of road surface 2.0.142单位路面面积上的照明安装功率(包含镇流器功率)。
符号为LPD,单位为W/m。
2.0.15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BEF) efficacy factor of ballast for highpressure sodium lamp评定高压钠灯用镇流器和灯的组合体中镇流器的能效水平参数,该参数为高压钠灯用镇流器流明系数与线路功率的比值。
6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目标能效限定值 taget limited values of energy2.0.1efficiency of 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根据《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574的规定,高压钠灯用镇流器目标能效限定值替代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成为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的最低限定值。
2.0.17 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节能评价值 evaluating values of energy conservation ofballast for high pressure sodium lamp评价高压钠灯用镇流器节能水平的最低能效因数。
2.0.18 爬电距离 creepage distance两导电部分之间沿绝缘材料表面的最短距离。
53 架空线路3(1 电杆与横担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应符合下列要求: 3.1.11 表面光滑平整、壁厚均匀,无混凝土脱落、露筋、跑浆等缺陷;2 无纵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小于0.1mm,长度不超过电杆周长的1/3;3 放置地面检查时,杆身弯曲不超过杆长的1/1000,杆顶封堵良好。
3.1.2 电杆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杆埋设深度应不小于表3.1.2的规定;表3.1.2 电杆埋设深度表 (m)杆长 8.0 9.0 10.0 11.0 12.0 13.0 15.0 18.0 埋深 1.5 1.6 1.7 1.8 1.9 2.0 2.3 2.62 特殊土质或无法保证电杆的稳固时,应采取卡盘、围桩、拉线、增加埋深或用混凝土回填等加固措施;3 电杆基坑深度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50mm,100mm;4 低洼易积水的地方,杆根四周应填高夯实;5 杆坑和拉线坑的回填土按每回填500mm分层夯实,杆根设高出地面300mm的防沉土台。
3.1.3 杆坑定位应符合下列要求:1 直线杆顺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设计档距的3%;直线杆横线路方向位移不应超过50mm;转角杆、分支杆的顺线路与横线路方向的位移均不应超过50mm。
23.1.4 电杆安装偏差应符合以下规定:1 电杆的横向偏差不应大于?50mm;2 直线杆的倾斜不应大于杆梢直径的1/2;3 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杆梢向外角倾斜不应大于杆梢直径;4 终端杆向拉线侧预偏不大于杆梢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3.1.5 铁制的横担、抱箍等附件都必须热浸镀锌。
3.1.6 线路横担规格不应小于L50×5mm,安装平整,上下、左右偏差均不应大于20mm。
3.1.7 直线杆横担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转角杆及终端杆横担应装于拉线侧,层距应符合表3.1.7的规定。
表3.1.7 横担安装与其他线路层距表类别路灯线位置最小层距(m)35kV下层 2.01,10kV 下层 1.2有线广播线路上层 1.5低压线下层 0.66低压转角下层 0.33.1.8 路灯线路横担距杆顶不应小于0.2m,横担宜加垫铁稳固,严禁用任何异物衬垫,抱箍的规格应根据电杆的直径选择。
3.1.9 路灯绝缘线直线杆,垂直排列宜采用蝶式绝缘子,水平排列宜采用针式绝缘子;沿墙敷设宜采用蝶式绝缘子;耐张杆宜采用蝶式绝缘子。
3.1.10 瓷绝缘子的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气泡或破损等缺陷;瓷绝缘子与横担组合紧密,无歪斜现象,其裙边与带电部位的间隙不应小于50mm。
3.1.11 构件采用螺栓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1 螺杆应与构件面垂直,螺头平面与构件间不应有间隙;2 螺栓紧好后,螺杆丝扣露出的长度,单螺母不应少于两个螺距,双螺母可与螺杆端部相平;3 每端垫圈不应超过2个。
.1.12 路灯线路铁附件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水平方向由内向外,垂直方向由下向上;2 顺线路方向,双面构件由内向外,单面构件由受电侧穿入或按统一方向;横线路方向,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或按统一方向; 33.1.13 绝缘子串、导线及避雷线上各种金具的螺栓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要求:1 垂直方向,由上向下;2 水平方向,顺线路的受电方向穿;3 横线路的两边线由线路外侧向内,中间线由左向右(面向受电侧)。
3(2 拉线安装3.2.1 转角、分支、终端、耐张和跨越杆等承力杆,宜装设拉线。
拉线应固定在横担下0.1m,0.3m处,与地面夹角宜为45?,若受条件限制,可适当减小或增大,但不应小于30?或大于60?。
3.2.2 拉线盘宜用钢筋混凝土预制块,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加专用垫和双螺母,拉线棒露出地面部分长度宜为500mm,700mm。
拉线的规格与埋深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表3.2.2 拉线规格与埋深 (mm)2拉线截面(mm) 拉线棍规格拉线盘(长×宽×高) 埋深25-35 φ16(2000,2500) 500×300×150 130050 φ19(2500,3000) 600×400×150 160070 φ22(3000,3500) 800×600×150 21003.2.3 普通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拉线杆应向拉线侧倾斜10?,20?。
723.2.4 拉线宜采用镀锌钢绞线,设计安全系数取值不小于2.0,截面不宜小于25mm,拉线应设防撞措施。
3.2.5 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对通车路面中心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6m,对路面边缘的垂直距离不应低于5m,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2.6 拉线穿越带电线路时,拉线距带电部分距离应大于0.2m,且应在拉线上下装设与线路电压等级相同的拉线绝缘子。
3.2.7 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拉线应符合下列要求:1 楔形线夹内部光滑,舌板与拉线接触紧密,受力后无滑动;2 拉线弯曲部分无明显松股,线夹处露出的尾线长度宜为300mm,500mm,尾线回头后应与本线扎牢;3 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应露扣,其长度不应小于螺杆丝扣长度的1/2,并可调紧。
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拉线断头应绑扎牢固,花篮螺栓应用直径4.0mm镀锌铁线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