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部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职责规定(中油安【2014】14号)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公司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CNPC Chanqing Drilling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
(二)贯彻落实“环保优先、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以人为
本”的理念,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的重大活动; (三)组织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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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法律事务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审查; (二)负责安全环保纠纷案件处理; (三)负责制订安全生产合同示范文本; (四)负责组织普法宣传教育。
(三)负责矿区系统安全环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
查; (四)负责矿区系统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责任:
(一)负责宣传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理念及公司安全环保规章制 度和要求; (二)负责指导和协调集团公司基层安全环保建设; (三)负责指导集团公司基层安全环保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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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质量与标准管理部门履行以下安全环保职责:
(一)负责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组织制订、审查安全环保企业标准,并组织标准
防止和减少安全环保事故,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
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领导、机关部门、专业分公
钻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钻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钻探项目、钻探作业现场以及涉及钻探作业的其他相关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第四条钻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为:1. 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 有效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 年重伤率控制在0.5以下;4. 年负伤率控制在2以下;5. 无因安全原因引起的地方安监部门通报批评或业主投诉。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领导和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工作应负的岗位责任。
第六条公司经理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钻探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3.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4.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与处理;5.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与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与实施:1. 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各部门、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报公司审批;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定期修订,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 员工岗位调动或转岗时,应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钻探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钻探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钻探现场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2)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要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2. 安全教育培训(1)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 钻探现场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通道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网等。
(4)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设备管理(1)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3)设备故障应及时上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 防火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现场。
(2)施工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操作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扑救。
6. 应急管理(1)公司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
(2)员工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操作技能。
(3)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
三、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 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川庆公司钻井作业安全保命条款

川庆公司钻井作业安全保命条款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石油钻井作业成为了当今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钻井作业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也使得安全问题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难题。
作为川庆公司,我们深知钻井作业的危险性,为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保命条款。
首先,我们重视员工的安全意识。
在入职培训中,我们引导员工了解钻井作业中的各种安全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我们鼓励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养,提高他们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和认识。
同时,我们还组织定期的安全演练,让员工在模拟的钻井环境中体验真实的风险,从而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其次,我们注重钻井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我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不仅规定了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还制定了具体的应急预案和安全操作规程。
我们重点关注作业现场的气体检测、防爆措施、消防设施等重要环节,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并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此外,我们坚持严格的人员资质要求。
钻井作业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工作,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经验要求极高。
我们要求每个从业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证书和岗位资格,才能参与钻井作业。
通过对人员的综合评估和培训,我们提高了员工的技术水平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另外,我们注重设备的安全和维护。
钻井过程中使用的各种设备都要经过严格的检测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我们建立了定期检修和维护制度,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测和维修,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同时,我们还注重设备的更新升级,采用最新的技术和设备,提高钻井作业的效率和安全性。
川庆公司钻井作业安全保命条款的制定,不仅体现了公司对员工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也体现了公司的社会责任感。
我们将继续加大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力度,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钻井作业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将能在钻井作业中创造更加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为能源事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精选某钻探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和 “以人为本”的理念,建立并推行HSE体系,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集团公司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刚性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构建具有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特色的安全文化,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十九条 各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应对突发事件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四十一条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公司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重点在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重点科级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的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钻探行业安全生产执行细则(2024版)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钻探行业安全生产执行细则(2024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安全生产责任1.1 安全生产目标1.2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1.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培训与教育1.5 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2. 钻探作业安全管理2.1 钻探作业前期准备2.2 钻探作业过程控制2.3 钻探作业设备管理2.4 钻探作业环境保护2.5 钻探作业应急处理3. 钻探设备与工具管理3.1 设备选购与验收3.2 设备维护与保养3.3 设备使用与操作3.4 设备淘汰与更新3.5 工具管理4. 人力资源管理4.1 人员招聘与选拔4.2 人员培训与考核4.3 人员岗位职责4.4 人员激励与约束4.5 人员安全防护5.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1 安全生产检查频率与方式5.2 安全生产隐患整改5.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5.4 安全生产记录与报告5.5 安全生产考核与评价6. 安全生产保障措施6.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6.2 安全生产技术支持6.3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6.4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守6.5 安全生产保密管理7. 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变更程序7.3 合同解除条件7.4 合同解除程序7.5 合同解除后的处理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界定8.2 违约责任承担8.3 违约赔偿金额计算8.4 违约责任免除8.5 违约处理程序9. 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方式9.2 协商解决9.3 调解解决9.4 仲裁解决9.5 诉讼解决10.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生效条件10.2 合同生效时间10.3 合同变更程序10.4 合同终止条件10.5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1. 其他条款11.1 合同的解释权11.2 合同的适用法律11.3 合同的附件11.4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5 合同的废止12.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2.1 合同签署程序12.2 合同签署人员12.3 合同备案程序12.4 合同备案材料12.5 合同备案时间13.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3.1 合同履行原则13.2 合同履行期限13.3 合同履行地点13.4 合同履行方式13.5 合同履行监督14. 双方声明与承诺14.1 双方合法身份声明14.2 双方权利与义务承诺14.3 双方合作诚信承诺14.4 双方保密承诺14.5 双方违约责任承诺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1.1 安全生产目标甲方应确保钻探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零事故”的安全生产目标。
川庆钻探公司井控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井控作业许可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川庆钻探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井控作业的许可管理,提高井控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井控作业的许可管理。
第三条井控作业许可申请人与批准人:(一)井控作业许可申请人,指提出作业许可申请的负责人,通常是钻井(试修)队、专业化技术服务队的班组负责人、井控第一责任人或井控负责人。
(二)井控作业许可批准人,指负责审批作业许可的责任人或其授权人,是有权提供、调配、协调风险控制资源的直线管理人员,通常是钻井队(或试修队)、相应二级单位、公司的井控第一责任人或井控负责人。
第二章井控作业分级第四条根据井控作业风险程度分为三级:(一)一级:井控风险极高,容易引发井喷事故的作业。
(二)二级:井控风险较高,容易引发井控事件的作业。
(三)三级:井控风险较低的作业。
第五条一级井控风险作业:(一)钻井作业的放喷点火。
(二)钻井作业替喷解卡作业。
(三)油气层未封隔的情况下拆装井口装置。
(四)一类井控风险井吊灌起钻。
(五)带压起钻作业。
(六)下水平井裸眼分段压裂酸化工具。
(七)采气井口带压超过70MPa时放起井架作业。
第六条二级井控风险作业:(一)尾管固井后降低钻井液密度:a.回接固井前的降密度作业;b.下开钻井作业前的降密度作业。
(二)电测:a.常规电缆测井作业;b.钻具传输测井作业;c.存贮式测井作业;d.井壁取芯作业;e.电缆桥塞作业。
(三)解卡:a.泡解卡液作业;b.泡酸解卡作业;c.爆炸松扣作业。
(四)采气井口带压情况下起放井架作业。
第七条三级井控风险作业:(一)表套管固井后安装井口装置。
(二)井口装置安装完后的试压作业。
(三)放喷管线安装完后的试压作业。
(四)井口装置月度试压作业:a.提拉式堵塞器试压作业;b.用套管头试压塞试压作业。
(四)技术套管固井后拆装井口及试压:a.卸联顶节作业;b.套管头安装及试压作业。
钻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钻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公司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负责。
第七条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岗位调整、转岗的员工,必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岗位人员每天进行班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对发现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整改,即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效果。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
第十六条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放过事故教训、不放过整改措施,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