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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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然排烟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8.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8.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8.2.2.1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

8.2.2.2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

8.2.2.3 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8.2.2.4 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8.2.2.5 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8.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设施。

8.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8.2 自然排烟8.2.1 在原条文的基础上修改的。

一、由于利用可开启的外窗的自然排烟受自然条件(室外风带、风向,建筑所在地区北方或南方等)和建筑本身的密闭性或热压作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有时使得自然排烟不但达不到排烟的目的,相反由于自然排烟系统会助长烟气的扩散,给建筑和居住人员带来更大的危害。

所以,本条提出,只有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有条件要尽量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二、建筑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一旦采用的自然排烟方式其效果受到影响时,对整个建筑的人员将受到严重威胁。

对超过50m的一类建筑和超过1OOm的其它高层建筑不应采用这种自然排烟措施。

有关资料表明:在当今世界经济发达国家中,在高层建筑的防烟楼梯间仍保留着采用自然排烟的方式,其原因是认为自然排烟方式的确是一种经济、简单、易操作的排烟方式。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管理水平,特别是在住宅工程中的维护管理方便、简单,这种方式仍应优先尽量采用。

2023年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2023年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2023年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在城市中成为一道明显的风景线,但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也相应增加。

为了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进行详细论述,内容分为火灾防范措施和排烟系统设计两个部分。

一、火灾防范措施1. 消防间距:在高层建筑的建设过程中,应该确保每隔一定楼层设置有效隔火间距,通常为每4-6层设置一个防火墙。

同时,建筑中的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应配备先进的火灾报警系统,包括烟雾探测器、温度探测器和自动火灾报警装置等。

系统应能够及时发现火灾,报警信号迅速传输至消防控制室,并触发相应的防火自动化设备,消防人员可根据报警情况及时处置。

3.灭火系统:高层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和消防栓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应根据建筑性质和用途进行设计和布置,确保全面覆盖。

消防栓系统应与楼梯间直通,并设有明显的标识,使用方便。

4. 疏散楼梯设计:高层建筑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宽敞疏散楼梯,以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

楼梯应设置消防照明和疏散标识,消防门应符合防火要求,通道两侧不得设置障碍物。

另外,高层建筑还应设置避难层,以提供额外的疏散空间。

5.防烟措施:防烟是高层建筑火灾防范的重要环节。

建筑中应设置防烟门、防烟封闭和排烟设计,确保火灾发生时疏散通道的安全。

防烟门的材质应具有良好的隔烟性能,防烟封闭应能有效堵塞烟气的蔓延。

二、排烟系统设计1.烟气排放量计算:高层建筑排烟系统的设计必须根据建筑的用途和面积,合理计算烟气排放量。

计算烟气量时应考虑火灾烟气的产生量和烟道中的风压损失等因素。

2.多层排烟设计:高层建筑的排烟系统应设计为多层独立排烟的形式,每个楼层应有相应的排烟口和风机进行排烟。

各楼层烟道之间应采用垂直连接的方式,烟道应保持通畅。

3.排烟口尺寸和位置:高层建筑每个楼层的排烟口尺寸和位置应根据防火分区、楼层面积和烟道长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设计。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范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选用符合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确保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

2. 防火分区要求: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将建筑分割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要求每个分区具备独立的防火墙和防火门。

3. 防火间距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以保证火势不会轻易蔓延到相邻建筑。

4.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必须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防烟措施:高层建筑需要设置防烟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控制烟气蔓延。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设备需要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排烟效果。

6. 疏散通道和楼梯间:高层建筑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7. 消防设施:高层建筑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以及相应的消防管道和喷头系统。

8. 安全疏散标识:高层建筑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指引人员正确疏散。

9. 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高层建筑的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要满足防火要求,防止电气设备成为火灾发生和蔓延的源头。

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规范进行设计,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防火和排烟保护,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在城市的高楼大厦中,居住和工作着众多的人们。

为了保障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设计至关重要。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就是一套专门为确保这类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地防范和应对火灾而制定的规则和标准。

高层民用建筑由于其高度和人员密集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往往不堪设想。

火势可能会迅速蔓延,烟雾会阻碍逃生通道,给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带来极大的困难。

因此,防火规范的制定旨在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并在火灾发生时提供有效的防护和逃生措施。

首先,防火规范对建筑的布局和结构有严格的要求。

建筑的平面布局应合理规划,将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区域与人员密集的区域分隔开,以防止火灾迅速蔓延。

例如,厨房、锅炉房等易燃区域应与居住区域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建筑的结构材料也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能够在一定时间内抵御火灾的侵袭,为人员疏散和灭火争取时间。

在防火分区的划分上,规范也有明确的规定。

防火分区是将建筑物划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区域,以限制火灾的蔓延范围。

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相应的防火设施,如防火墙、防火门等。

这样,即使一个分区内发生火灾,也能有效地防止火势蔓延到其他区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疏散通道是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的重点之一。

规范要求疏散通道要宽敞、畅通,并且有明显的标识和照明设施。

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或封闭楼梯间,以防止烟雾进入。

同时,疏散楼梯的数量和宽度应根据建筑的使用人数和面积进行合理设计,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消防设施的配备也是防火规范的重要内容。

高层民用建筑应配备完善的消防供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消防供水系统要保证在火灾发生时有足够的水量和水压,以满足灭火的需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喷水灭火,有效地控制火势的发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则能及时发现火灾并发出警报,提醒人们疏散。

此外,防烟排烟系统对于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也起着关键作用。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 / h)<20层25000~3000020层~32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系统负担层数送风部位加压送风量(m3 / h)<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20层~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3.2-4系统负担层数回压送风量(m3 / h)<20层22000~2700020层~32层28000~32000注:①表3.2-1至表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烟气控制: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楼层、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排烟口的数量和位置,确保烟气能够有效地排出大楼,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排烟系统设计:排烟系统应包括排烟风机、排烟管道、排烟口等,并应按照建筑火灾安全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安装。

3. 烟气控制区域划分:根据不同楼层和使用功能的需要,将建筑内划分为不同的烟气控制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排烟口和电动阀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排出烟气。

4. 烟气控制系统的自动化控制:防火排烟系统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能够根据火灾探测器的信号自动启动排烟设备,并通过电动阀门控制烟气的流向和流量。

5. 排烟系统的安全性能要求:排烟系统应满足相关的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性能要求,包括烟气阻力、排烟风量、排烟口的大小和数量等。

6. 排烟系统的通风性能:排烟系统设计应兼顾建筑的通风需求,确保建筑内部空气质量的良好,并能够有效地为人员疏散提供良好的通风条件。

总之,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内部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排除烟雾,提供安全的疏散通道和良好的通风条件,以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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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 一般规定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

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

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 6.2.1条及第 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

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

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 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

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

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随着城市的发展,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然而,高层建筑在提供更多居住和工作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更高的火灾风险。

其中,防火排烟设计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的重要环节。

防火排烟设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火灾发生时,烟雾往往是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高温、有毒的烟雾不仅会使人窒息,还会影响人们的视线和行动能力,增加逃生的难度。

因此,合理有效的防火排烟设计能够及时排除烟雾,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创造有利条件。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是分区原则。

将高层建筑划分为不同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以限制火灾和烟雾的蔓延范围。

防火分区通常采用防火墙、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划分,而防烟分区则通过挡烟垂壁、挡烟梁等设施来实现。

二是排烟优先原则。

在火灾发生时,应优先考虑排烟,以尽快降低烟雾浓度,提高能见度。

排烟方式包括自然排烟和机械排烟两种。

自然排烟利用建筑物的外窗、阳台等开口进行排烟,机械排烟则通过风机等设备将烟雾强制排出。

三是人员疏散安全原则。

防火排烟设计应确保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能够避免受到烟雾的危害。

疏散通道、楼梯间等部位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烟雾侵入。

接下来,我们详细探讨一下高层建筑防火排烟系统的设计要点。

自然排烟系统的设计需要考虑建筑物的朝向、开窗面积和位置等因素。

窗户的开启形式应便于操作,且开启面积应满足排烟要求。

一般来说,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2 平方米。

对于长度不超过 60 米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 2%。

机械排烟系统则包括排烟风机、排烟管道、排烟口等组成部分。

排烟风机应具备耐高温性能,能在280℃的环境下连续工作30 分钟以上。

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并且要有良好的密封性,防止烟雾泄漏。

排烟口的设置要均匀合理,与防烟分区相适应,且距离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 米。

除了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的设计也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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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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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第一节一般规定
1.1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
(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
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

第二节自然排烟
2.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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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2.00m2
(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
(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
3.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
(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
系统负担层数
加压送风量(m3/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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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30000
20层~32层
35000~40000
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
系统负担层数
送风部位
加压送风量(m3/h)
20层
防烟楼梯间
16000~20000
合用前室
12000~16000
20层~32层
防烟楼梯间
20000~25000
合用前室
18000~22000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3.2-4
系统负担层数
回压送风量(m3/h)
20层
22000~2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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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层~32层
28000~32000
注:①表3.2-1至表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3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3.4剪力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3.5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3.6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7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

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烟楼梯间为50Pa。

(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

3.8楼梯间宜每隔二到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3.9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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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

第四节机械排风
4.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
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
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4.2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
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

(2)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
算。

(3)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7000m3
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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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02000m3/h。

4.3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国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其排烟量按前室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

4.4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4.5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4.6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4.7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4.8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4.9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4.10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4.11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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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

第五节通风和空气调节
5.1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5.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五层,当排风管道设有防止回流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限制。

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

5.3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
(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5.4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5.5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5.6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5.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0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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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联锁。

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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