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内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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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具体产品标签特殊要求.

06 具体产品标签特殊要求.
8.1.3
蔬菜类月饼应选择标示含量超过馅料含量25%或含量最高的蔬菜名称。
8.1.4
当几种月饼混装一盒时,应标明“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之后,还应注明盒内月饼的具体名称。
8.2.1
豆蓉(沙)类月饼应标示由何种豆制作的豆蓉(沙)。
8.2.2
果仁类月饼应标示所用每一种果仁的名称
7
果、蔬汁饮料
GB10789-2007
6.3.1
果汁饮料、蔬菜汁饮料应标明(原)果汁含量、(原)蔬菜汁含量。
6.3.2
添加食糖的果汁,应在“XX汁”(产品名称)的邻近部位清晰地标明“加糖”字样,如“加糖苹果汁”。
8
茶饮料
QB2499-2000
8.1.1
茶汤饮料应标明“无糖”或“低糖”,花茶应标明茶坯类型,淡茶型应标明“淡茶型”,果汁茶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奶味茶饮料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6
果冻
GB19883-2005果冻
8
产品使用“布丁“名称时,应同时标注“含乳型“果冻;果汁型果冻应标示原果汁含量;果肉型果冻应标示果肉含量。凝胶型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白底(或黄底)红字标示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应不小于3mm。安全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可采用下列方式标注,例如“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需监护下食用。
鸡粉调味料
8
产品名称应标为“鸡粉调味料”
25
速冻预包装面米食品卫生标准
GB19295-2003
8
定量包装的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注明速冻、生制或熟制。
26
速冻面米食品
SB/T10412-2007
8.1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同时还应标明速冻、生制或熟制和产品类型。

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九大注意问题

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九大注意问题

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九大注意问题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九大注意问题一、基本问题1、产品商品名称与真实属性字号不同,如某一饮料产品“氨基酸”比“营养素饮料”字号大、突出明显。

2、宣传选用“名贵佐料”、“珍贵调料”“五谷杂粮”但配料表中未有体现。

产品中有芝麻,但其配料表中并无标示“芝麻”。

宣称使用富硒米和东北大米实际为普通糯米。

注: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产品中没有添加某种食品配料,仅添加了相关风味的香精香料,在产品标签上标示该种食品实物图案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注: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宣传疗效、保健,如声称:“提神、补脑”“清热解毒”。

注: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5、部分茶叶产品标签内容写在合格证上。

注:标签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6、标签单一标示繁体字,繁体字不属于规范汉字。

注: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

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7、使用了外文但没有标示对应的中文。

注: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

8、拼音、外文字体大于相应的中文字体。

注: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9、强制标示内容的字体高度小于1.8mm。

注: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10、内外包装标示内容不一致。

如生产日期标示不同:一个标180天,一个标半年。

注: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11、外包装未易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的礼盒包装,外包装未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15
GB/T 22180-2008冻裹面包屑鱼
7.1标签
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1.1食品名称
7.1.1.1标签上产品名称应为“裹面包屑”和(或)“挂浆”、“鱼条”、“鱼块”或“鱼片”,或按实际情况使用其他不会引起混淆和误导消费者的名称。
7.1.1.2标签上应注明鱼肉与裹衣(或挂浆)的百分比。
3、产品类型应按第4章的规定标示(如:XX类XX型)。【I类、II类,五种类型包括:普通型、高蛋白型、低糖型、低糖高蛋白型和其他型。】
3
GB/T 21731-2008橙汁及橙汁饮料
1、添加食糖的橙汁,应在标签标明“加糖”字样。
2、橙汁饮料应标明橙汁含量。
4
GB/T 21732-2008含乳饮料
1、应标明蛋白质含量
2、发酵型含乳饮料及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示未杀菌(活菌)型,或杀菌(非活菌)型。
3、未杀菌(活菌)型发酵型含乳饮料及未杀菌(活菌)型乳酸菌饮料产品应标明乳酸菌活菌数;应标示产品运输、贮存的温度。
5
GB/T 21733-2008茶饮料
1、果汁茶饮料应在标签上标识果汁含量。
2、奶茶饮料应在标签上标识蛋白质含量。
7
GB/T 8967-2007谷氨酸钠(味精)
1、外包装物上应有明显的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净含量、生产日期(批号)等。
2、加盐味精包装上需标注谷氨酸具体含量。
8
GB/T 22266-2008咖喱粉
下列各项应直接标注在每一个包装或标签上。
a)产品名、商品名或商标名。
b)制造商或包装者的姓名、地址。
C)批号或代号。
d)净重。
e)产地。

营养标签中强制要求标准的内容(一)

营养标签中强制要求标准的内容(一)

营养标签中强制要求标准的内容(一)营养标签中强制要求标准的内容引言在食品安全和营养行业中,营养标签是一种重要的标识,能够告知消费者产品的成分、营养价值以及可能的过敏原等信息。

然而,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一些食品制造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对营养标签中的内容进行虚假宣传或者不完整披露。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许多国家都开始出台法规,对营养标签中的内容进行强制要求标准化。

强制要求标准的作用1.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强制要求标准能够确保食品制造商提供真实的产品成分和营养价值信息,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些信息进行理性的购买和食用决策。

2.防止虚假宣传:强制要求标准能够防止食品制造商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如夸大产品的营养价值或者未经证实的保健功效等。

3.保护特殊人群需求:强制要求标准能够确保特殊人群(如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所需的营养成分得到满足,降低因食品成分不明确而导致的健康风险。

4.促进行业竞争:强制要求标准能够促进食品制造商之间的竞争,推动产品质量的提升和创新,从而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强制要求标准的内容1.标准化的成分表:强制要求标准规定了成分表的格式和内容,包括产品中的主要成分和添加剂等。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清楚地了解产品中的所有成分,避免对可能过敏的食物成分产生误解。

2.理想摄入量标准:强制要求标准规定了营养成分的理想摄入量,以帮助消费者了解产品对其所需营养的贡献程度。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更符合个人营养需求的食品。

3.营养功效声明标准:强制要求标准对营养功效声明进行了限制,要求食品制造商在产品标签中的营养功效声明必须基于科学研究和充分的证据。

这样一来,消费者可以更加明智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4.统一标识符:强制要求标准对营养标签中的统一标识符进行了规定,用于方便消费者快速识别并比较不同食品的营养成分。

强制要求标准的挑战和未来发展1.成本和技术难题:制定和执行强制要求标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包括标准的制定、食品成分检测、标签审核等。

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2、发酵型含乳饮料及乳酸菌饮料产品标签应标示未杀菌(活菌)型,或杀菌(非活菌)型。
3、未杀菌(活菌)型发酵型含乳饮料及未杀菌(活菌)型乳酸菌饮料产品应标明乳酸菌活菌数;应标示产品运输、贮存的温度。
5
GB/T 21733-2008茶饮料
1、果汁茶饮料应在标签上标识果汁含量。
2、奶茶饮料应在标签上标识蛋白质含量。
f)制作咖喱粉的香辛料调味品及其他原料,在配料表中按质量大小顺序依次列出。
g)若添加淀粉,应说明其特性。
9
GB/T 7652-2006八角
包装上应标明产地、收获日期、等级规格、毛重、净重以及防潮标志。
10
GB/T 19343-2003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
1、如执行本标准,并在标签上标示了本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应按第4章标示巧克力的类型。
【产品等级:特级、优级、普通级】
2、清真产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志。
标签应注明产品须在运输、贮藏、分销过程中保持的条件,以保证其质量。
7.1.2贮藏说明
标签应注明产品须在一18℃或更低的温度下贮藏。
7.1.3非零售包装的标签
上述要求应既在包装上又在附文中出现,除食品名称、批号、制造或分装厂名、地址外,还包括贮藏条件。但批号、制造或分装厂名、地址也可用同一证明标志代替,只要证明标志能在辅助文件中说明清楚。
3、应注明产品原料原产国。
21
GB/T 21999-2008蚝油
产品名称应标为“蚝油”
22
GB/T 23783-2009方便粉丝
预包装产品的标签应标明产品的食用方法
23
GB/T 8884-2007马铃薯淀粉
明确标出淀粉产品标准等级的代号。
24
GB/T 20711-2006熏煮火腿

常见食品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

常见食品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
13
GB/T 23596-2009 海苔
应按第3章的规定标注分类名称。
【调味海苔(调味紫菜)、烤海苔(烤紫菜)】
14
GB/T 23597-2009 干紫菜
按4.1、4.2标注产品类型。(“非即食”、“速食”)及食用方法。
【4.1 非即食干紫菜
4.1.1 非即食干坛紫菜,经深度烹调后才可食用或者用于精深加工原料的,以坛紫菜原藻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干紫菜制品。
15
GB/T 22180-2008 冻裹面包屑鱼
7.1 标签
食品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7.1.1 食品名称
7.1.1.1 标签上产品名称应为“裹面包屑”和(或)“挂浆”、“鱼条”、“鱼块”或“鱼片”,或按实际情况使用其他不会引起混淆和误导消费者的名称。
7.1.1.2 标签上应注明鱼肉与裹衣(或挂浆)的百分比。
常见食品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
序号
标准号及标准名称
特别标签标识
1
GB/T 10792-2008 碳酸饮料(汽水)
果汁型碳酸饮料应标明果汁含量,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低于5%的产品可声称为“低糖”。
2
GB/T 18738-2006 速溶豆粉和豆奶粉
1、应标示产品类型。
2、产品名称应按第3章的规定标示。【速溶豆粉、豆奶粉】
GB/T 13515-2008 火腿罐头
标签上应标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计)
42
GB/T 13517-2008 青豌豆罐头
标签上应标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计)
43
GB/T 14151-2006 蘑菇罐头
1、应将蘑菇的形态特征作为产品名称的一部分或将其标注在产品名称旁边,如:整菇、钮扣菇、特片菇、片菇、碎片菇、帽菇、扣片菇等。

食品推荐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

食品推荐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
产品的加工方式和质量等级,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18
GB/T 22478-2008 葡萄籽油
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19
GB/T 22479-2008 花椒籽油
应标注加工工艺,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20
GB/T 8235-2008 亚麻籽油
1、预销售包装的标签除了符合GB7718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应标注产品的加工方式,如“压榨”、“浸出”以及相对应的质量等级。
2、采用不同颜色的标识或封包绳作为等级的辨识标志:特等为蓝色、一等为红色、二等为绿色、三等为白色。
13
GB/T 23596-2009 海苔
应按第3章的规定标注分类名称。
【调味海苔(调味紫菜)、烤海苔(烤紫菜)】
14
GB/T 23597-2009 干紫菜
按4.1、4.2标注产品类型。(“非即食”、“速食”)及食用方法。
3、配料表中应明确注明所用的原料属性,如:“新鲜蘑菇”或“盐渍蘑菇”。
44
GB/T 14215-2008 番茄酱罐头
标签上应标示可溶性固形物含量
45
GB/T 22369-2008 甜玉米罐头
标签上应标明固形物含量(以克计)
46
GB/T 24402-2009 豆豉鲮鱼罐头
标签上应标明固形物含量[以质量克(g)计或以质量分数计]。
2、产品可追溯信息标记应清晰。
27
GB/T 9960-2008 鲜、冻四分体牛肉
1、产品应按照GB18393加盖兽医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整齐。
2、用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加工的牛肉,在兽医验讫印戳中应有伊斯兰教方法屠宰加工标记。
3、产品可追溯信息标记应清晰。
28
GB/T 9961-2008 鲜、冻胴体羊肉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食品标准: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
汇总(2020年2月13日更新)
核心提示: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主要包括饮料、调味品、乳及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特殊膳食等常见食品。

常用标准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花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加工用植物蛋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运动营养食品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植物油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果冻》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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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内容汇总常见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内容汇总除了GB 7718和GB 28050外,还有部分食品强制性国家标准中涉及特别标签标识的内容,收集整理了这部分内容供大家参考使用。

1 饮料类标准名称特别标签标识GB 10789-2 015 饮料通则1、4.1~4.9 以及4.11 分类所描述的饮料均可添加或本身含有二氧化碳,含有二氧化碳的饮料可声称2、4.2-4.9以及4.11分类所描述的饮料类别相应的饮料浓浆,按照标签标示的使用(食用)方法或稀释倍数加以稀释后应符合表1对应饮料类别的技术要求产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别交叉命名时,应同时符合相应类别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按照产品命名的末尾类别执行GB 2760和GB 14880。

如声称果汁碳酸饮料的产品应同时符合表1中对果汁饮料和碳酸饮料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对碳酸饮料的要求。

3、经过发酵的某类饮料,可以称为发酵某类饮料。

GB15266-2009 运动饮料应标注可溶性固形物、钠、钾的含量范围GB 17323-1 998 瓶装饮用纯净水1、产品标签上应按GB 7718的有关规定标注:产品名称、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和产品标准号。

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在同一视野。

2、采用蒸馏法加工的产品方可用“蒸馏水”名称;其他方法加工的产品不得使用“蒸馏水”名称。

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在其产品名称后需用醒目字样标明“饮用纯净水”。

3、包装箱上除应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件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GB 8537-20 08 饮用1、标示天然矿泉水水源点名称2、标示产品达标的界限指标、溶解性总固体含量以及主要阳离子(K+、Na+、Ca2+、天然矿泉水Mg2+)的含量范围3、当氟含量大于1.0mg/L时,应标注“含氟”字样。

4、标示产品类型,可直接用定语形式加在产品名称之前,如:“含气天然矿泉水”;或者标示产品名称“天然矿泉水”,在下面标注其产品类型:含气型或充气型;对于“无气”和“脱气”型天然矿泉水可免于标示产品类型。

5、除非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认可,否则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

2 调味品类GB 18186-2000 酿造酱油(含修改单)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酱油”;还应标明产品类别、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质量等级、用于佐餐和/或烹调。

GB 2717-2003 酱醒目标出“酿造酱油”或“配制酱油”以及“直接佐餐食用”或“用于烹油卫生标准调”,散装产品亦应在大包装上标明上述内容。

GB 18187-2000 酿造食醋(含修改单)产品名称应标明“酿造食醋”还应标明产品类别和总酸的含量。

GB 2719-2003 食醋卫生标准醒目标出“酿造食醋”或“配制食醋”,散装产品亦应在大包装上标明上述内容。

GB 1445-2000 绵白糖6,绵白糖标签须有下列内容:a) 产品名称;b) 级别 ;c) 净含量(千克或克);d) 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e) 产品标准号;f) 生产日期(可只标注年、月)。

GB 317-2006 白砂糖1、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千克或克)、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2、推荐在白砂糖标签上标注保质期,保质期由生产企业或包装单位自行确定。

GB 5461-2000 食用盐1、食用盐的大包装必须使用内衬聚乙烯薄膜的纸箱、编织袋,每件重量为25 kg或50 kg。

包装应附合格证或合格标签,并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数量、批号、检验员姓名(代号),2、食用盐小包装,可使用聚乙烯塑料袋、纸盒、塑料盒(瓶)(无毒),每件重10 00g ,5008 ,250g 或250 g以下,小包装上必须标注GB 7718规定的要素,贴有加碘盐防伪标志。

GB10136-2005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标示保存温度3 食用油类GB 10464-2003 葵花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葵花籽油、浸出葵花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凡标识“葵花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1765-2003 油茶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油茶籽油、浸出油茶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凡标识“油茶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534-2003 花生油1、产品名称: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凡标识“花生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535-2003 大豆油1、产品名称:压榨大豆油、浸出大豆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转基因大豆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4、凡标识“大豆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536-2004 菜籽油1、产品名称:压榨菜籽油、浸出菜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转基因菜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4、凡标识“菜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产品名称:压榨棉籽油、浸出棉1537-2003 棉籽油籽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转基因棉籽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4、凡标识“棉籽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5680-2009 棕榈油1、凡标识“棕榈油”名称的产品,应标注“棕榈原油”或“成品棕榈油”。

2、凡标识“分提棕榈油”名称的产品,应标注:“原油”或“成品油”。

分提棕榈油产品采用“棕榈油”名称时,还应标注分提棕榈油的名称、“原油”或“成品油”。

3、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4、转基因油脂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GB 19111-20031、产品名称:压榨玉米油、浸出玉米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玉米油“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转基因玉米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4、凡标识“玉米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19112-2003 米糠油1、产品名称:压榨米糠油、浸出米糠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2、原产国: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3、凡标识“米糠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GB 23347-2009 橄榄油、油橄榄果渣油1、产品名称:按第4章分类要求的产品名称标注。

【特级初榨橄榄油、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橄榄灯油、精炼橄榄油、混合橄榄油、粗提油橄榄果渣油、精炼油橄榄果渣油、混合油橄榄果渣油】2、生产日期的标注:a)特级初榨橄榄油、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橄榄灯油应标示油橄榄果实的年份。

b)特级初榨橄榄油、中级初榨橄榄油、初榨橄榄灯油、精炼橄榄油、混合橄榄油、精炼油橄榄果渣油、混合油橄榄果渣油应标示包装日期。

c)以包装日期为保质期起点日期,进口分装产品应再注明分装日期。

2、应标注产品原产国。

3、应标注反式脂肪酸含量。

GB 8233-2008 芝麻油1、产品名称:符合本标准相应要求的产品,可分别标注为芝麻油、芝麻香油、小磨香油、芝麻原油、成品芝麻油。

2、加工工艺:应标识水代、压滤、压榨、浸出。

3、原产国:至少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4 酒类GB 15037-2006 葡1、预包装葡萄酒标签按GB10344规定萄酒执行,并按含糖量标注产品类型(或含糖量)。

注:单一原料的葡萄酒可不标注原料与辅料;添加防腐剂的葡萄酒应标注具体名称。

2、标签上若标注葡萄酒的年份,品种,产地,应符合3.3,3.4,3.5的定义。

【3.3年份葡萄酒:所标注的年份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其中年份葡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3.4品种葡萄酒:用所标注的葡萄品种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75%(体积分数)。

3.5产地葡萄酒:用所标住的产地葡萄酒酿制的酒所占比例不低于酒含量的80%(体积分数)。

】3、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或经销商)名称和地址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GB 4927-2008啤酒1、销售包装标签应符合GB10344的有关规定,标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原麦汁浓度、净含量、执照者名称和地址、灌装(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号及质量等级。

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还应在标签、附标或外包装上印有“警示语”——“切勿撞击,防止爆瓶”。

2、外包装纸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外,还应标明单位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GB 10343-2008 食用酒精销售包装使用标签时,标签上应标注:产品名称“食用酒精”、原料、乙醇含量、制造者名称和地址、灌装日期、净含量、执行标准号及质量等级。

装运食用酒精的罐、槽车上应标注“食用酒精”,随车附有“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书”。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0和GB/T 191的要求。

GB 2757-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4.2 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4.3 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

4.4 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饮料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GB 2758-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4.2 应以“%vol”为单位标示酒精度。

4.3 啤酒应标示原麦汁浓度,以“原麦汁浓度”为标题,以柏拉图度符号“°P”为单位。

果酒(葡萄酒除外)应标示原果汁含量,在配料表中以“××%”表示。

4.4 应标示“过量饮酒有害健康”,可同时标示其他警示语。

用玻璃瓶包装的啤酒应标示如“切勿撞击,防止爆瓶”等警示语。

4.5 葡萄酒和其他酒精度大于等于10%vol的发酵酒及其配制酒可免于标示保质期。

5 粮食类GB 1350-2009 稻谷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GB 1351-2008 小麦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GB 1、应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1353-2009 玉米产品的名称、类别、等级、产地、收获年度和月份。

2、转基因玉米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GB 1354-2009 大米1、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2、凡是采用本标准的大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和等级标注。

GB 2715-2005 粮食卫生标准转基因的粮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GB 13102-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炼乳产品应标示“本产品不能作为婴幼儿的母乳代用品”或类似警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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