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现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
(完整版)《浙江省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10-6-98)

《浙江省城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DBJ10-6-98)1 总则1.0.1 为了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加强城市住宅设计管理,提高全省住宅建设水平,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舒适、经济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我省近期城市住宅建设的设计标准。
1.0.3 住宅设计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以现代家庭居住行为方式为依据,着重提高住宅的居住环境质量和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满足住宅的舒适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
并考虑持续发展的需要。
同时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等居住者的使用要求。
1.0.4 住宅的选址、定点和规划设计必须符合当地城市规划和分区规划的要求,贯彻国家节约土地的政策。
同时应体现节能、节水、节材等要求。
1.0.5 住宅设计要重视立面造型,克服呆板、单调和千篇一律的状况,努力创造丰富、新颖的建筑形式,反映时代风貌和地区特色。
1.0.6 逐步推行住宅建筑模数协调体系和参数系列,促进住宅产品标准化、系列化、多样化。
因地制宜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增大科技含量,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 住宅设计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执行国家和本省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定。
2 规划布局与环境2.0.1 住宅规划与设计应结合我省水乡、海岛、山区等不同的地理条件和不同性质、规模、自然环境、历史传统等特点,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体现各自的特色。
2.0.2 住宅区规划要以改善布局结构、提高环境质量为宗旨。
力求空间组织丰富多样而有层次,要为居民多方面多层次的需求组织和配置好住宅群体、公共设施、道路网络、绿化系统、建筑小品等,做到使用方便、功能合理、丰富多彩、景观宜人。
2.0.3 住宅规划与设计应重视备置公共服务设施。
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
2.0.4 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电视、路灯等管网应地下埋设。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最新版】

关于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加快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为导向,以房屋使用安全为前提,以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为目标,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补足民生短板,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一)业主主体,社区主导。
发挥住宅业主作为物权所有人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由业主决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工作。
(二)政府引导,试点带动。
发挥政府引导推动作用,通过财政补助调动业主积极性。
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工作方式,通过试点效应,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加装电梯工作,使加装电梯工作真正落地,惠及民生。
(三)部门联动,简化审批。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加强联动,化繁为简,简化电梯加装报批验收程序,真正方便广大业主办理电梯加装手续。
(四)统筹兼顾,安全第一。
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因地制宜形成合理可行的电梯加装方案;改造过程中始终要把房屋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落实各方主体责任。
三、明确责任主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属于特种设备安装行为。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以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由本单元、本幢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负责统一意见、组织方案制定、项目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负责上述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业主委员会、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上述工作。
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授权委托书(样本)”(附件1),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24号),积极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遵循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工作原则,实行民主协商、基层自治、高效便民、依法监管的工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令第324号各项规定,和谐、安全、规范推进我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一)完善加装电梯工作管理体系。
1.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健全完善加装电梯工作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四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要素保障。
将市和区、县(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协调;街道(乡镇)、社区组建工作小组或落实人员,具体负责加装电梯政策宣传、动员指导、民意协调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2.优化协调联动机制。
各级应建立健全工作例会、专题协调、检查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优化条块结合的协作联动机制。
各有关部门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确保加装电梯工作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二)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
3.完善基层协商平台。
关于“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由户外平层直接入户这一规划设计类型”的探讨

关于“既有建筑加装电梯由户外平层直接入户”这一规划设计类型的探讨关键词: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平层入户疏散安全居住环境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深切,但是城市化依旧存在死角,就是很多的老旧小区并没有被“棚改”,房子基础设施陈旧、没有电梯、环境脏乱差、没有停车位、没有物业等等,这些旧破小的房屋,居住舒适性差。
尤其是没有电梯,多层房屋的楼梯对腿脚不便的老人或者货物运输都非常不利,因此,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成为了新的民生福祉。
2017年3月的两会期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出台鼓励及指导意见。
在《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明确指出“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而在《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鼓励有条件的加装电梯”则变成了“支持加装电梯”,旧楼加装电梯更加受到了国家的重视。
因此,各地纷纷响应国家号召,发布旧楼加装扶持政策。
自2018年以来,各省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行动计划, 为推动电梯加装事业的健康发展,于民便利,提高居民生活水平。
各市依据上级文件,考虑实际情况,也发布了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政策的相关规定,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有关手续办理导则。
《导则》中明确规定了增设电梯的相关流程、要求等等,为各地的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指明了道路,但是经过众多电梯的安装施工经验后,发现《导则》中个别条款在执行过程中与加装电梯手续办理的指导原则相悖离,具体如下:《导则》——二、方案设计——(二)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所谓加装电梯的平层入户类型是指新增的电梯每站都停靠在楼层标高处,便于住户使用。
由于电梯和楼梯的空间位置,平层入户增设电梯,大多是在户外增设封闭的钢结构连廊,在连廊靠近电梯侧安装分户门,连廊通向住户的房间,很多住户为了增加使用空间,增大连廊长度,把连廊尽端房间窗户打开改装成房间内门。
如下图:以上形式的平层入户,有以下几点缺陷:一、大量占用公共空间,使公众利益受损。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绍政办发〔2019〕24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绍政办发〔2019〕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要,进一步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及省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自主实施,政府引导、各方支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原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且签订协议,并依法妥善处理好周边相邻关系。
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加装电梯后,相邻住宅业主日常生活受到直接影响的,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邻住宅业主协商解决。
二、适用条件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绍兴市范围内城镇国有土地上四层及以上(含架空层),未设置电梯的非单一产权的多层住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加装电梯:(一)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二)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三)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有关城市规划等规范、标准要求。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1. 引言哎呀,大家都知道,住在高层的人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吗?没错,就是爬楼梯!尤其是那种下班后,拖着疲惫的身体,走到五楼时,感觉腿都快要断了。
为了拯救大家的“腿”,加装电梯就成了一个重要话题。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那些事儿,让大家都能轻松上下楼,过上舒适的生活。
2. 加装电梯的必要性2.1 生活的便利首先,电梯的好处可多了。
你想想,早上匆匆忙忙出门,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结果还要爬楼梯,真是让人抓狂啊!有了电梯,直接按个钮,咻的一声,分分钟就到楼下,简直是“飞”起来的感觉。
对于有小孩的家庭,或者家里有老人、行动不便的亲戚,更是锦上添花。
孩子不怕摔,老人也能轻松出门,真是太贴心了。
2.2 物业的价值其次,加装电梯不仅是为了解决日常问题,也是提升物业价值的一个好办法。
现在的年轻人买房时可挑剔了,大家都喜欢那种有电梯的小区。
你想想,谁还愿意为了“走楼梯”而放弃好房子呢?加装电梯后,住户的满意度提高,房价自然水涨船高,一举两得呀!3. 加装电梯的技术要点3.1 选址与设计说到加装电梯,第一步就是选址和设计了。
这里有个小窍门,最好选择楼道宽敞的地方,这样不容易影响到其他住户的生活。
如果你的楼道狭小,那可真得费一番心思。
不过,不要紧,设计师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方案,咱们只要放轻松,交给专业的人来搞定就好。
3.2 施工与安全接下来就是施工了。
哎呀,想想就觉得激动!但是,施工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安全问题哦。
首先,要确保电梯的承重能力够,别到时候坐上去就“砰”一声掉下去,那可就惨了。
其次,施工期间,最好有专人负责,确保工地的安全和整洁,毕竟安全第一,万万不可大意呀。
4. 施工后的维护与管理4.1 定期检查电梯装好后,日常的维护可不能忽视。
就像车子要定期保养一样,电梯也需要定期检查。
这可不是小事,电梯的运行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
你想想,如果在高空中突然停电,哎哟,那可真是“天崩地裂”了,所以大家一定要记得找专业人员定期来检查哦。
浙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4月目次1总则 (1)2术语 (3)3基本规定 (4)3.1基本要求 (4)3.2改造方案 (5)4基础设施改造 (7)4.1道路交通 (7)4.2无障碍设施 (7)4.3给排水设施 (8)4.4电气设施 (10)4.5燃气设施 (12)4.6安防设施 (12)4.7房屋修缮 (13)4.8违章违建 (15)4.9环卫设施 (16)4.10停车设施 (16)4.11地下空间 (17)4.12通信设施 (17)5小区环境优化 (19)5.1小区特色风貌 (19)5.2外立面改造 (19)5.3绿色技术改造 (20)5.4海绵化改造 (21)5.5景观绿化 (22)6服务功能提升 (24)6.1休闲健身设施 (24)6.2养老托幼设施 (24)6.3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25)6.4机动车位改造 (25)6.5局部改扩建 (26)6.6其他设施 (26)7施工和验收 (28)7.1一般规定 (28)7.2工程施工 (28)7.3工程验收 (29)8全周期管理 (30)8.1建立管理机制 (30)8.2智慧管理 (32)9改造内容汇总表 (33)1总则1.0.1为推进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以下简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全面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和功能品质,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整体谋划、有序推进、创新机制、优化治理为原则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功能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且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住宅小区,重点是2000年前建成的小区,不包括已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小区。
1.0.3老旧小区改造的主要任务有: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合理确定改造内容、共同制定改造方案、多方筹措改造资金、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0.4老旧小区改造前,应以街道(乡镇)为单位,结合老旧小区需求缺口与用地资源潜力,合理划分改造范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1. 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既有住宅社区面临着老龄化、交通便利性不足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加装电梯成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探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导则,以期为相关社区改造提供指导。
2. 加装电梯的必要性2.1 提升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生活质量 - 加装电梯可以方便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的上下楼需求,减少其出行困难度。
- 为老龄社会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
2.2 改善交通状况 - 加装电梯能够缓解既有住宅区交通压力,减少人员集中在楼梯间的现象。
3. 加装电梯设计导则3.1 安全性导则3.1.1 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 - 加装电梯设计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 满足国家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要求。
3.1.2 考虑应急疏散通道 - 确保加装电梯后仍有足够的应急疏散通道。
- 安排合理的疏散路线和出口位置。
3.1.3 采用可靠的电梯设备 - 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品质可靠的电梯供应商。
- 拥有维修和售后服务保障的供应商。
3.2 功能性导则3.2.1 确定电梯数量和类型 - 根据住户数量、使用需求和建筑结构确定合理的电梯数量和类型。
- 考虑不同楼层、楼栋等因素。
3.2.2 考虑空间利用效率 - 设计合理的电梯井和机房,尽量减少占用既有住宅空间。
- 尽量减少对现有房屋结构的影响。
3.2.3 保持与既有建筑风格的协调 - 加装电梯需考虑与既有建筑的整体风格和色彩搭配,以保持协调性。
- 尽量避免对既有建筑外观的破坏和改变。
3.3 经济性导则3.3.1 进行经济效益评估 - 在加装电梯前进行经济评估,包括投资回报期、物业价值提升等方面。
- 确定加装电梯的经济可行性。
3.3.2 探索资金筹措渠道 - 寻找政府补贴政策、居民共同出资等筹集资金的渠道。
- 提供多样化的资金筹措方案。
3.3.3 寻求施工效率和成本的平衡 - 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寻求施工效率和成本的平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征求意见稿)Design guildlines for elevator adding of existing multi-storied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Zhejiang province20XX—XX—XX发布20XX—XX—XX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为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老旧小区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和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
规范和指导浙江省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6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并附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表及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与数据,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以供今后修订参考。
导则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五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目次1 总则.................................................2 基本规定...............................................3 总平面...............................................4 建筑 ...............................................5 结构.................................................6 机电设备.............................................附表:既有多层住宅常见户型增设电梯示意.............附图:增设电梯推荐方案图(方案一、方案二)......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2 Basic Requirement3 Site Planning4 Architectural Design5 Structural Design6 Facilities1 总则1.0.1 为规范和指导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设计工作,保障电梯增设工程质量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导则。
【条文说明】浙江省《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政策性的指导意见以它为准。
1.0.2 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工作。
【条文说明】本导则的既有多层住宅的概念延伸,包含底层为商业用房、架空层、车库层,上部为2至7层的既有住宅。
1.0.3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等原则,同时考虑便于施工、安装和运行维护的要求。
【条文说明】在电梯选型时需要考虑节能指标。
目前新型的永磁同步加能量反馈型电梯比较传统的变频,变压,变流电梯可节能,有利于降低后期运营费。
液压电梯基坑浅且无机房的特点适合改造项目,但其能耗为普通电梯的2-3倍,因此建议慎重选用。
既有多层住宅周边的道路相对都比较小、标准低、因此选择电梯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条件,优先选择快装式,搭积式的电梯。
方便小型车辆运输、吊装。
2.0.2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设计应根据用户需求,深入分析既有多层住宅的竣工技术文件和历次修缮资料,研究提出增设电梯初步方案。
2.0.3 初步方案应在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并取得相关部门审核同意。
【条文说明】设计文件的相关报建流程以政府部门有关文件为准。
2.0.4 电梯增设工程完成后,应按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3总平面3.0.1 增设电梯部分范围限定:面宽宜小于所属住宅单元面宽的1/4,凸出深度不宜大于4米,并宜贴邻原有楼梯间。
【条文说明】电梯井道尺寸加上连接处的侯梯厅,不同形式的电梯增设(宜选630kg 、800kg),一般在3米乘4米左右范围,同时要求贴邻原有楼梯,限定他的范围与相对位置,目的是尽量减少对道路及相邻住宅的影响。
3.0.2 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不应降低其北侧相邻的幼儿园、托儿所、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中小学教学楼的日照标准。
3.0.3 实施增设电梯工程不宜使与其相接的小区道路宽度小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的规定。
当既有道路宽度不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规定时,不得再减小。
3.0.4 增设电梯后消防车道宽度须满足现行规范要求。
当原消防车道宽度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时,不得再降低既有标准。
3.0.5 增设电梯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制定综合管线移位方案。
【条文说明】当增设电梯施工影响室内外管线时,应对管线移位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根据设计图纸和现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4 建筑4.0.1 候梯厅深度不宜小于1.5m,底层候梯厅宜有不低于0.15m的室内外高差。
应采取措施防止地面雨水径流流入电梯井内。
【条文说明】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第6.4.6条的规定,住宅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0m。
当底层候梯厅室内外高差小于0.15m时,为防止雨水浸入对电梯运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应选择具备遇水自动切断电源和自动平层及安全停运功能的电梯,并在必要时加设集水坑和排水泵。
对于平时运行时允许雨水进入的电梯,应设排水设施保证其运行,集水井和排水泵应设于电梯井道以外。
4.0.2 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1 井道及轿厢尺寸须符合《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第一部分:Ⅰ、Ⅱ、Ⅲ、Ⅳ类电梯》GB/T7025.1中第Ⅱ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的规定。
2 轿厢净深不宜小于1.4m,净宽不宜小于1.1m。
3 轿厢门应设开门保护装置,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4 轿厢地面材料应防滑,侧壁设0.85~0.9m高扶手。
5 条件允许时优先选择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条文说明】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1 《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中Ⅰ类电梯为运送乘客而设计的电梯;Ⅱ类电梯主要为运送乘客,同时亦可运送货物而设计的电梯;Ⅲ类电梯为运送病床(包括病人)和医疗设备而设计的电梯。
Ⅱ类电梯与Ⅰ类、Ⅲ类电梯的主要区别在于轿厢内的装修。
该标准中电梯的额定载重量分为:320、400、630、800、1000、1250、1600、2000、2500kg九种,受既有住宅条件限制,建议一般选择630kg、800kg两种。
同时,因电梯机房的检修楼梯一般受条件限制布置较为困难,及檐口高度限制,建议选用无机房电梯。
2 轿厢净深1.4m,净宽1.1m的尺寸要求,系考虑方便轮椅进出而选用《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中轿厢最小尺寸。
3 轿厢净深1.6m、净宽1.5m可满足担架进出。
同时市场上已出现一种专为方便担架进出而设计的电梯,有利于节约建筑空间:其轿厢平面为方形,距轿厢底1m以上的内壁呈局部“凸”字形,凸出部分可放置担架把手,该类电梯轿厢净尺寸一般为1.5m×1.5m(不计凸出部分),井道净尺寸约为2.2m×2.1m左右。
4.0.3 电梯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实施增设电梯工程,住宅单元的安全疏散宽度宜满足《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的要求。
2 电梯宜与楼梯贴邻布置。
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应考虑通行安全和便利。
【条文说明】根据浙江的气候和光照条件及既有住宅的户型情况,建议电梯与楼梯贴邻,当电梯正对楼梯时,电梯门洞与楼梯之间的人行宽度建议不小于1.8m。
4.0.4 电梯与主体结构之间设置永久缝时,设缝部位必须做好防水处理。
4.0.5 电梯井道应为不燃烧体,当与住宅外墙、阳台贴邻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小时。
电梯井应独立设置,井内严禁敷设燃气管道,并不应敷设与电梯无关的电缆、电线等。
电梯井井壁上除开设电梯门洞和通气孔洞外,不应开设其他洞口。
【条文说明】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2.1条及第9.4.3条制定。
4.0.6 增设电梯后,楼梯间窗口或候梯厅窗口与套房窗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0m。
【条文说明】该条款根据《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第9.4.2条制定。
4.0.7 电梯与楼层的关系分为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和楼梯半平台两种情况(见附表)。
当电梯出口设在楼层标高时,底层通往电梯厅的入口和入口平台宜进行无障碍设计。
【条文说明】当电梯出口在楼梯半平台时,用户需要再上半层才能入户,为此,建议在底层入口平台和楼梯半平台位置预留电源插座,以方便便携式轮椅升降机的使用。
4.0.8 增设电梯应考虑与相邻住户的防盗安全性、居住私密性和对已有住宅走道的使用影响。
4.0.9 如原住宅有地下人防设施,增设电梯方案应符合相关人防要求。
5 结构5.0.1 增设电梯结构宜采用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形式。
5.0.2 增设电梯结构的设计应考虑其对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的影响。
5.0.3 增设电梯结构的布置、变形及构件承载力等应满足现行规范、规程的要求。
5.0.4 增设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建筑结构相连时,宜对既有结构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抗震加固措施。
【条文说明】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48号令)第十四条的规定:“对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抗震加固设计与施工,并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抗震加固应当与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产权人的房屋维修计划相结合。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应当同时进行抗震加固。
”考虑到浙江省内90年以前建造的既有住宅建筑均未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性能很难达到现有抗震设防要求,据此,加装电梯结构与原结构相连时,要求对原有结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5.0.5 增设电梯需对既有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的相关部分作局部承载能力验算,并保证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
【条文说明】既有结构墙体开洞应尽量设置在楼梯外墙门窗处,此局部开洞对原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较小,一般不需要对既有结构作整体抗震验算。
5.0.6 增设电梯部分应进行地基变形(或桩基沉降)验算,并满足现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