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镇江律师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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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联合颁发的苏价费(2017)113号制定,本所收费许可证编号为:一、代理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收费8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10000元。

3.一审阶段,收费20000元。

4、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标准5倍内收费。

二、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收费2500-10000元。

2.涉及财产的案件按下列标准收费:(分段累加收费)≤1万元,收费3500-10000元;>1万元,≤10万元,收费6-7%;>10万元,≤50万元,收费5-6%;>50万元,≤100万元,收费4-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3-4%;>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2-3%;>1000万元,≤1亿元,收费1-2%;>1亿元,收费按0.5-1%3、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在上述标准5倍内收费。

三、提供非诉服务收费1、代写合同: 1000- 10000元/份。

2、法律咨询:收费500- 3000元/半小时。

3、代写法律文书:包括不限于各类诉状、控告书、申诉书、申请书、调解协、答辩状、反诉状、复议申请书、执行异议书等,按1000-10000元/份。

4、调解纠纷:3000-10000元/次以内(以2小时为限)。

5、发律师函:1000-3000元/份。

6、调查取证:本市范围内调取工商档案、婚姻证明、户口信息、审理卷宗、调查令调查、调查证人,按1000-3000元/份收费。

其他省市面议。

7、律师见证:1000-2000元/份。

8、出具法律意见书: 1万元起点,具体收费面议。

9、其他非诉案服务:市场调节价,面议。

四、特别说明:(一)代理刑事案件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刑事案件收费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收费。

3、单独代理第二审、死刑复核、审判监督及特别程序案件的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费。

2020律师怎么收费

2020律师怎么收费

我们的工作生活中,都会接触到法律相关的问题。

如果说我们要找律师打官司,就要给律师费和诉讼费。

今天就来给大家聊一下律师是怎么收费的,这个费用是不确定的,因为案件类型不一样,地区不一样,费用多多少少是不同的。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以下是收集的关于服务收费的一些数据可作为参考。

一、按件收费参考⑴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⑵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⑶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⑸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二、民商服务收费参考(1) 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 计算比例①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②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但在100万元以下部分6%③争议标的在100万元以上但在500万元以下部分5%④争议标的在500万元以上但在1000万元以下部分3%⑤争议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但在5000万元以下部分1%⑥争议标的在5000万元以上部分0.5%(4) 仲裁案件按民商案件一审阶段收费标准的1.5倍计算收取。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律师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所获得的报酬。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直接关系到律师行业的规范和律师服务质量的提升。

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根据江苏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争议焦点、案件价值、律师所耗费的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

其次,根据江苏省律师协会发布的《江苏省律师收费指导价》,对于一般民事、行政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为案件标的额的3%-5%;对于刑事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为案件标的额的5%-10%。

对于涉及重大利益、复杂纠纷的案件,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可适当提高,但应当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相符合,不得存在不合理提高收费的情况。

再次,律师费的收费标准应当明确约定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委托合同中。

委托合同应当包括律师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等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发生纠纷。

此外,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的收费管理制度,对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和管理,保证律师费的收费行为合法、规范。

总之,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律师行业良好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应当遵循合理、公平、自愿、有偿的原则,合理确定律师费的收费标准,明确约定在委托合同中,建立健全内部的收费管理制度,保证律师费的收费行为合法、规范。

希望江苏省律师费收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更好地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苏价费[2002]378 号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司法局、常熟市物价局、司法局: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我省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

这进一步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的发展,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律师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 号)、《关于暂由各地制定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0]392 号)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具体定价方式分为两种:计件收费、协商收费。

1 、计件收费。

各类诉讼和仲裁代理、代理案件执行等法律服务实行计件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2 、协商收费。

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侯审、担任法律顾问、办理见证、代书、审查各类法律文书、解答有关法律咨询、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协商收费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省物价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在履行服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力量行办法的通知》(计价费[1997]286 号)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三、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公示制度。

各律师事务所必须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将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四、各律师事务所收费前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时《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五、各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时,应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违者由价格检查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查处。

六、本通知自2002 年11 月1 日起执行。

江苏省《律师收费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律师收费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发布单位: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发布日期:2007-01-09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一并转发并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贯彻落实。

二00七年一月九日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律师收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依照《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部门”)是律师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

司法行政部门配合价格部门做好律师收费的管理工作。

律师协会帮助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通过制定行业服务公约或行为准则,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必要的成本核算、费用结算程序和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承办成本核算、费用结算等事务,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简化收费程序等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依法制定后公布施行。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江苏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保障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律师收费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依照《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分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价格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价格部门”)是律师服务收费的主管机关。

司法行政部门配合价格部门做好律师收费的管理工作。

律师协会帮助引导律师事务所建立和完善行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通过制定行业服务公约或行为准则,规范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必要的成本核算、费用结算程序和制度,设立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承办成本核算、费用结算等事务,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简化收费程序等方式,为委托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由省物价局会同省司法厅依法制定后公布施行。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提供本细则第六条规定以外的法律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委托人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形式、收费标准或金额。

第八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有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况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交通和医疗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

江苏省律师服务计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1、一般案件基本标准收费标准(元 /件)案件类别徐、淮、盐、连、宁、苏、锡、常镇、扬、通、泰宿民事案件1500 1200 1000行政案件2000 1500 1000刑事案件30002500 2000仲裁案件1500 1200 10002、办理简单诉讼案件,可在上述一般案件基本标准的50%的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办理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可在基本标准3倍的幅度内确定;疑难复杂案件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具有涉外因素(争议标的物或合同签约地或合同履行地在国外,适用外国法律解决)可在基本标准的5倍以内确定;上述因素可合并执行,但实际标准不得超过基本标准的10倍。

简单、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判定规则见附件二。

3、经省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评定的“知名”律师在办理各类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时可在上述基本标准的10倍以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涉及财产关系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行政案件、执行和仲裁案件,除按不涉及财产关系确定收费标准执行外还应按不高于下列比例另收费(累进制)。

收费比例争议财产标的徐、淮、盐、连、宁、苏、锡、常镇、扬、通、泰宿1万元(含)以下免收免收免收1—10万元(含)4% 3.5% 3%10—50万元(含)3% 2.5% 2%50—100万元(含) 2.5% 2% 1.5%100—500万元(含)2% 1.5% 1% 500—1000万元(含) 1.5% 1%0.5% 1000万元以上0.7% 0.5% 0.25%1、经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对涉及财产关系的上述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可由双方协商收费。

2、诉讼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三、其他有关收费规定1、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按民事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2、办理一审继办二审诉讼案件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继办申诉的,按一审实际收费标准减半收取;曾代理仲裁,诉讼一、二审阶段按仲裁阶段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最新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pdf

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律师服务收费相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 律师在履行服务和收费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司法部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律师服务 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的服务内容、收费办法以及行为规范进行执业。
的申诉。
( 6)代理各类仲裁案件。
2、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以及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二)计费方式
律师服务收费分为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以及协商收费。
1、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仅适用简单案件。
2、计时服务收费及收费标准适用全部法律事务, 但必须征得委托人同意和认可 , 并按照《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规定执行。 《江苏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 规则》由江苏省律师协会制定,并报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备案后执行。
2、按一名律师办 解释。 理事务时间确定, 三、其他收费规定
按民事涉及财产案件 标准执行
需要两名及以上 1、委托方为境外或港、澳、台的,办理涉 律师的,分别计算 外或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可以由律师事
时间并相加后确 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驻我国代表
定。
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 与委托
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四、仲裁案件
一、办理刑事案件收费规定
1000-8000 1500-10000 2500-20000
2500-10000
2500 4-7% 3-6%
1、担任刑事自诉案件辩护人、代理人,公 诉案件被害人代理人的, 按照刑事案件收费 一审标准收费。 2、代理刑事案件被害人的,按照标准酌减 收费。 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 按照民事案件一审收费标准酌减收费。

江苏律师收费标准_2020年江苏律师费收费标准

HT-2020-0103 编号:
江苏律师收费标准_2020年江苏律师费收费标准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
(一)不涉及财产:2500-10000
(二)涉及财产
小于1万元按民事不涉及财产案件标准执行
大于1万元小于或等于10万元 6-7%
大于10万元小于或等于50万元 5-6%
大于5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万元 4-5%
大于100万元小于或等于500万元 3-4%
大于500万元小于或等于1000万元 2-3%
大于1000万元小于或等于1亿元 1-2%
大于1亿元 0.5-1%
二、计时收费
200-2500元/小时
1、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按1小时,不足30分钟不收费,办理法律事务在途时间折半计算。

2、按一名律师办理事务时间确定,需要两名及以上律师的,分别计算时间并相加后确定。

三、一般案件收费规定
1、单独代理二审、再审、执行、反诉案件分别按照一审案件的收费标准收费。

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减半。

2、代理本诉同时代理反诉案件的,反诉标的额另行减半收费。

镇江工伤补偿律师价格

镇江工伤补偿律师价格
在镇江,工伤补偿律师的价格会根据不同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律师的经验及专业知识、案件的复杂程度等因素而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工伤补偿律师的收费方式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 固定费用:一些律师事务所会根据案件的类型和工作量来确定固定的律师费用。

例如,针对一般的工伤补偿案件,一些律师事务所可能会收取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费用。

2. 按小时收费:有些律师事务所会按照律师所花费的时间来计算收费。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能在300元至800元不等,根据律师的经验和能力以及案件的难度会有所不同。

3. 按比例收费:这种方式是律师和客户在协商后约定的,律师的费用会按照最终获得的工伤补偿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

一般来说,这个比例通常在10%至30%之间,具体的比例会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雇佣工伤补偿律师时,应当明确律师的收费方式和具体费用。

在与律师协商签订律师费用协议之前,建议先与律师进行面谈,详细了解其经验和专业能力,并明确他们愿意承担的责任范围。

此外,还应当查询律师的执业资格和背景,选择信誉良好、有丰富经验的律师。

总的来说,工伤补偿律师的价格在镇江可能会在数千元至几万元之间,具体的价格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需要根据案
件的具体情况和自身的经济状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并进行合理的费用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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