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建筑业技术创新

建设部关于建筑业技术创新
建设部关于建筑业技术创新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精神,加快我国建筑业技术进步的步伐,全面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以企业为主体的新的创新体系逐步形成,许多建筑业企业正通过努力提高技术创新水平来增强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市场竞争不够规范,缺乏有效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激励机制;建筑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机制尚不完善;企业技术研发资金和技术人员严重不足,普遍缺少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勘察、设计、施工阶段的技术创新活动相互分离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建筑科技含量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建筑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的基础;也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应对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迫切需要。

二、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筑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建筑业技术创新机制;通过技术进步与创新促进建筑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建筑工业化进程,大幅度提升建筑品质,有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推进工程建设与建筑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工作应当根据建筑业生产特性,坚持以构建合理机制为目标,以制定技术经济政策为手段,全面推进制度创新,以制度创新促进技术创新;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项目为载体、以市场需求为主要动力,产学研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以竞争促发展,在市场竞争,特别是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中提升核心竞争力;坚持规范市场,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政策激励环境。

到“十一五”期末,建筑业技术创新的主要目标是:基本形成与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和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基本形成工程技术咨询体系和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的技术市场体系;在主要工程技术领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企业的研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工程总承包龙头企业,带动一大批中小型专业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建筑业科技贡献率提高6-7%,劳动生产率提高10%。

三、建立健全建筑业技术创新体系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的工艺研发优势,高等院校的多学科综合研究优势,勘察设计企业的工程化能力优势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深化设计优势,建立和完善以高校和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研究开发系统,以建筑施工企业和勘察设计企业为主体的建筑技术推广应用系统,以相关教育、培训、咨询机构为主体的中介服务系统,以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为主体的支持协调系统,形成以市场为纽带,以法律规范、经济杠杆和政策引导为主要调控手段,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咨询、中介服务紧密结合的建筑技术创新体系。

四、建立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建筑技术转移机制

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权属保护和有偿转让为动力的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促进建筑技术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采取切实措施,引导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发展自己的专有技术和工法。要依法保护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设计方案、勘察设计成果等知识产权。推进建筑技术市场取向的改革,以工程项目为平台,培育技术咨询和中介服务市场,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五、切实发挥工程设计咨询在建筑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

工程设计咨询是建筑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桥梁和纽带,要切实发挥工程设计咨询在建筑业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工业设计企业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在工业项目设计中积极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贯穿工程设计全过程,提升工业装备水平和项目建成后的综合效益。建筑设计企业要不断开发新型建筑体系,设计工作中既要充分考虑结构安全、建筑外观、使用功能,又要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全生命周期成本等因素。

六、改革现行的设计施工生产组织管理方式

逐步改变设计与施工脱节的状况,实现设计与施工环节的互相渗透,提高工程建设整体效益和技术水平。大型工程设计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方案设计和扩初设计能力,大型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施工图深化设计能力,发展各类专业施工详图的集成设计能力。大力发展兼具设计施工能力的专业承包企业,促进设计与施工技术的结合与发展。在积极推行工程优化设计的同时,稳步推行初步设计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编制依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工程总承包单位的总承包模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图设计,并全面承担质量、工期、造价控制责任。政府投资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国有企业控股投资的大型工业交通项目,应当率先试行含施工图设计的工程总承包方式,率先推行优化设计和设计咨询,提高投资效益。

七、引导和推动建筑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推广应用高性能、低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建筑材料,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大力发展整体装配式结构技术,提高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系列化、定型化程度,加大建筑部品部件产业化生产比重。提高建筑施工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施工现场装配和机械化生产能力,大幅度提高建筑业的劳动生产率。有效应用清洁生产技术,推进“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创建节约型工地,在施工过程中节约使用煤电油气等资源,降低建筑施工能耗。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项目管理能力;专业承包企业要大力开发专有技术和产品,形成设计、施工、安装一体化服务优势;劳务分包企业应重点改进施工工艺,推广应用各类专用小型施工机具,减少手工作业,减轻操作人员劳动强度。

八、加强建筑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通过政策引导、舆论宣传、资金扶持等,支持企业开展面向工程实际,面向市场需求的建筑业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综合课题的研究;鼓励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配置专业研发人员,设立实验室和中试基地,进行具有前瞻性的技术研究,作好技术储备。企业要加强知识管理,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信息平台。加快开发和推广应用能够促进我国建筑业结构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配套技术,加强系统集成研究。要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全面推广、普及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应用,建立并完善协同工作模式、流程和技术标准,尽快实现企业商务电子化、经营网络化、管

理信息化的高效反应、决策、运转机制。重视既有建筑改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尽快形成成套技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应成为建筑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重要平台。

九、发挥技术标准在技术创新中的促进作用

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管理体制,加快创新成果向技术标准的转化进程。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标准编制前期研究,广泛吸纳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加快工程建设标准的制订、修订,缩短编制周期,以先进的技术标准推动创新成果的应用。对工程上拟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可行性论证或工程试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及时发布推广使用和限制、淘汰技术目录,强制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鼓励骨干企业加强技术积累与总结,积极制定企业标准。

十、加速建筑业人力资源的开发与整合

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制度,建立起建筑科技人力资源交流、培训、考核鉴定的社会化平台,通过市场供求关系和建筑技术人员的合理流动,调整建筑业科技人才结构,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建筑工人技师考评制度的改革,将技术工人的培养纳入施工企业人力资源开发计划。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人才战略,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要通过工作实践和有针对性的培养,形成由专业技术带头人、技术骨干和一般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人才梯队。加速培养开拓国际市场需要的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要积极探索企业核心骨干持股的股权激励机制,以及符合企业实际、行之有效的各种激励方式,吸引并留住人才。

十一、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建筑业技术创新的配套政策措施

坚持政府规范市场,市场引导企业,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加快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营造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环境,提高企业以技术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竞争力。要逐步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市场准入制度,在企业资质标准和工程质量标准中,应进一步体现企业管理技术、科技创新、资源节约和企业效益等内容,引导企业加强管理,降低资源消耗,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在工程项目招标和设计方案评选中,要将技术的先进性与适用性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政府投资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国内企业具有工程需要的主要专利技

术或专有技术的,应优先选用国内企业。在建设系统组织的各类优质工程、优秀勘察设计奖项的评奖标准中,要将技术创新水平作为主要指标,确保各类奖项的科技含量。要建立以专利、专有技术和工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建筑业技术进步指标和评价体系,积极开展企业技术进步水平评价活动。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经济保证。

各地、各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要结合实际,制定加强建筑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和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落实,促进我国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围绕建筑业10项新技术(10大类)和“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来开展,研发项目主要包括立项、实施、结题等阶段。立项的重点工作是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及预期目标,论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和初期策划,报国家、中冶和省市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要求。实施阶段是项目目标的实现过程,技术路线有可能有调整。项目结题是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目标实现及取得成果的总结,这是申请鉴定、推荐报奖的必要材料。 一研究开发项目的可行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总论 1、简述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创新点、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水平、技术指标,以及项目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300字以内) 2、简述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目前的进展情况; 3、项目计划目标 (1)技术目标:项目完成时达到的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需用定量的数据描述)、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及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等; (2)经济目标:项目完成时可实现的年总产值、年销售收入、年

缴税总额、年净利、年创汇额等,或该技术应用、推广后可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3)阶段目标:在项目实施期内和完成时,每一年度或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工作进度指标、技术指标、经费落实额等。每一阶段目标应进行比较详细的、可供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二)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 1、简述项目国内外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期发展趋势,并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等现行指标进行比较,描述项目实施前后技术和经济指标将发生的主要变化。 2、项目创新点的论述。须从产品所采用的关键技术、产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结构、产品生产工艺、产品的性能及使用效果等方面,在不泄露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创新难度、创新程度、创新范围,以及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3、项目知识产权情况介绍。其中合作开发项目,需说明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附上相关的合作开发、成果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 1、根据确定的研发内容、研发规模、经费投入、产品标准、原材料要求与单耗等,从研发与生产的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论述。 2、研发场所的选择,试验仪器及设备,研发团队及专业构成等,同时论述在生产场地、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方面已具备的条件和需新增加的基建内容。

浅谈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浅谈对建筑行业的认识 每个高楼平地起,都有着前期的准备,到后期的施工,交付运营等。下面我简单的谈谈这些年我在施工单位干的工程的程序,连串起来,包括深浅基坑,高层住宅、工业厂房,超市,别墅等。 作为施工单位到现场先和甲方联系,询问水、电的接入点。之后是生活区的搭设,生活区的搭设分在施工红线内和施工红线外。在施工红线外的搭设还是比较方便,先画一张生活区布置图,按照工程规模、进度等初步设想需要的人数需要搭设的房屋,搞清楚水管、电管的走向,生活污水的排放、化粪池的位置等主要事项,满足于消防要求。一般活动房是3.6*6,二排高度。搭设时考虑当地的雨季水量,适当高点,做好排水沟工作。如果在施工区域内,那就要根据总平面图,画出房子的简图,点出房子的角坐标,别的布置跟红线外差不多,确认坐标后施工。城市中,如果在现场,生活区一般紧凑。 下面我对现场进行布置,布置大门,布置大型施工设备,塔吊,升降机的位置,布置环形生活用水绕着围墙,一部分作为消防用水,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各个电箱的布置等这些是主要的。这些布置以后影响现场文明及以后的施工方便。像什么洗车池,垃圾箱,凉亭之后再布置。 上面主要是关于生活区的搭设,还有临时设施的布置。下面重点对施工讲讲,作为施工单位一些工作。 第一,打桩:分深浅基坑,浅基坑直接找出定点,然后打桩,桩又分预制桩,沉管灌注桩,主要是这二类。预制桩压入土里的时候容易偏位,在打的过程中控制垂直度。沉管灌注桩偏位相对小点,注意现场做试块,二次清孔。深基坑有围护,一般地下二米多是放坡土钉墙,土钉墙下面是联排错位沉管灌注桩,再深的话加上预应力锚桩二至三道,这样深基坑有了保障。深基坑水多的话有三轴深层搅拌桩夹在联排管桩中间。(深基坑的降水问题,在挖土过程中很是薄弱环节)考虑塔吊的安装,使用等,安监站机管部门验收发牌后才可以使用,生活区在现场有时还需要围护,特别是高压线围护,这个是保证进度的前提。 第二,挖土:挖土要有方案和计划,特别是找个合适的挖土队伍,城管能够搞定,而且挖的快,泥土车出去不粘土。能够按照你的要求挖土最好。特别是控制承台、集水井的深度,外面车道的位置预留问题。电梯井不能错了, 第三,截桩:截桩要求桩头平整,钢筋调直,一般高出垫层五公分,低桩要抱设计院处理 第四,低应变; 第五,静载抗拔抗拉; 第六,桩位偏差图(一般等垫层浇筑完才搞成桩位偏差图),报设计院给方案,怎么处理偏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 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 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9年12月5日第1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 2020年2月1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删去《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修正)第九条第二项。 第九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九条第四项改为第三项,修改为:“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10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删去第九条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 第九条第十一项改为第七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删去第十条第一项。 第十条第二项改为第一项,其中的“造价工程师”修改为“一级造价工程师”。 第十条第三项改为第二项,修改为:“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合计不少于4人;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删去第十条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 第十条第十项改为第六项,其中的“第二十七条”修改为“第二十五条”。 第十三条修改为:“企业在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或乙级)资质,以及在资质延续、变更时,应当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申请书(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开具的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发票和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如发票能体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可不提供对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提供); “(五)企业营业执照。

“微课”教育技术创新应用现状分析

“微课”教育技术创新应用现状分析 随着传媒技术的发展我们已经迎来了“微时代”——微博、微信、微电影等手机也成了现代人生活中密不可分的工具4G互联大大加快了知识传播的速度知识量也成爆炸的速度在增长传统教学受到严重冲击因此教师转变教学思想创新教学方法使数字化技术和传统教学相结合利用互联不受学校时间、学习地点的限制满足的不同程度学生的学习要求。随着信息与通讯技术的发展个性化、多元化、碎片化学习成为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趋势。以“微课”为代表的教育技术创新应用成为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工具。 一、“微课”的起源 1993年由美国北爱荷华大学 Leoy . cGrew提出的“60秒有机化学课程”、 1995年由英国纳皮尔大学..Kee提出的一分钟演讲(he ne inute Lecture简称L)是最早的“微课”雏形。而现今热议的微课程(icro-lecture)概念是则是由美国胡安学院的avid enrose在20__年提出。 “微课”模式最早被美国的可汗学院采用其创始人萨尔曼·可汗(Salman Khan)录制的微视频一度风靡全球衍生出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影响着世界各国的基础教育领域。类似的“微课”模式还被大众科普方向的E-Ed站成功采用并逐步渗透到面向高等教育的诸多“慕课”平台。

20__年国内学者开始关注“微课”的研究发展至今对“微课”的诠释有多种版本率先提出“微课”概念的广东佛山教育局研究员胡铁生通过不断提炼与归纳其最新定义为:“微课是微课程的简称它是以微型教学视频为主要载体教师针对某个学科知识点(如重点、难点、疑点、考点等)或教学环节(如学习活动、主题、实验、任务等)而设计开发的一种情景化、支持多种学习方式的新型在线络视频课程。” 二、“微课”的特点 “微课”之所以受到教师和学生们的热衷主要因为它是以知识点为单元符合新时代的碎片化学习可反复看、跳跃看适合学生自主学习;它制作简单容易上手、传播围广接受程度高、传播成本低、互动参与性强、可以形成共同兴趣的群体进行上探讨交流等特点。 “微课”视频的时长一般为3至8分钟时间短可保证学生的注意力集中在黄金时间;最新的大数据分析结果则建议短于6分钟的在线课程视频最吸引学生。 三、国内“微课”资源建设现状 近两年来我国“微课”发展也取得了喜人成绩。“微课”受到教育部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领域均在积极开展“微课”资源建设。“微课”在全国围的初步发展已获得广大师生及教育工作者的强烈反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审定,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5年5月4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以下规章进行修改: 一、删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删除第二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删除第三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删除第四项中的“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删除第六条第三项。 删除第十条第三项中的“和验资报告”。 二、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6号)第七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相应的设施、设备”。 三、删除《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0号)第六条第三项。 四、删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附件二“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第一条第一项。

五、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第九条第二项中的“注册资本总额”修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七项。 将第十条第一项中的“注册资本总额”修改为“认缴出资总额”。删除第六项。 删除第十三条第四项中的“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六、删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第九条第五项。 删除第十条第五项。 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第八条和第十条第(三)、(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将第十二条第八项修改为“(八)上一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及说明,下同)”。 七、删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九条第一项。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

浅谈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 【摘要】创新是行业进步的灵魂,创新是企业的战略核心。企业是会的经济细胞,也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企业的技术创新是全社会的需要。是行业发展的需要,是企业打造竞争优势的决定因素。建筑施工企业需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增强自身技术创新能力,并辅以制度和措施,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以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关键词】技术创新;企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abstract 】innovation is the soul of the industry improvement, innovation is the core enterprise strategy. Enterprise is the economy will cells, is also the subject of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Enterprise’s technical innovation is the needs of the whole society. Is the need of 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is the enterprise competitive advantage decision factors.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need to constantly strengthen innovation consciousness, strengthen its technical innovation ability, and with the system and measures, and build a good innovation environment, in order to enhance their core competitiveness. 【key words 】technology innovation; Enterprise development; Core competitiveness 技术创新的实质是,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技术创新采用从后往前做的模式,即根据市场确定产品,根据产品确定技术和工艺,最后确定所采用的技术是自主开发、合作开发还是引进。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是以产业化为目的的。施工企业的产品就是服务项目,就是“加工”某类建筑物的服务能力,服务品种多少、服务质量高低、服务能力大小就是其竞争制胜的决定因素,资质门类和等级、质量认证都是对综合服务能力的认定,相当于工业企业的产品许可证。建筑企业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提高服务能力,而不是仅仅着眼于建好某一个特定的建筑物。比如说攻克超高层房屋建筑技术就是意味着具备干这一类工程的服务能力,并不是说干好某一个特点的超高层建筑后这种能力就消失了,技术创新就中止了,相反应当在承建一个个有差异的同类工程的实践中得到加强。这也就是我们常讲的,业绩超多,技术创新的成果和施工经验就越多,施工能力就越强,就能承揽到更多的同类工程,实现规模化“生产”即产业化的目的。 项目施工管理只有在强有力的创新技术的支持下才能得以顺利实施,才能保

建筑工程的认识与展望

建筑工程的认识与展望 摘要:通过两个月的土木工程概论的学习,较全面地了解了土木工程所涉及领域的内容和发展情况,初步构建专业基础知识。本文将结合土木工程概论课堂所学内容,针对建筑工程这一学科分支,谈谈作者所认识的土木工程,对于将来从事土木工程行业的看法以及对土木工程未来的展望。 关键词: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展望; Cognition & Prospect of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Abstract:After studying Civil Engineering Introduction courses for two months, Author gets to understand the current contents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the prospective of relevant fields involved with civil engineering. Also the lessons help students construct basic specialty knowledge preliminary. Combining with what is taught in Civil Engineering Introduction, this paper will talk about civil engineering, especially the branch of architecture engineering from the author’s perspective. It will also include author’s opinions to future life in civil engineering and the outlook of civil engineering. Key words:Civil Engineering Introduction; Architectural Engineering; Outlook; 依稀记得儿时的搭积木游戏,将不同大小、不同形状的积木搭在一起,和玩伴们比试着谁的大楼又高又稳,有时候故意捣蛋摇晃着桌脚,于是两栋“大楼”轰的一声便倒了一桌;上学时看过高年级的学长将用竹棍亲手搭好的结构带去电视台参加比赛,主持人口中轻轻说出“加载成功”,自己也跟着雀跃起来,这大概是对土木工程最早的记忆。 长大后,看过更多的书,走过更多的路,见过各种各样的工程设施,在感慨工匠们高超技艺的同时也为其间精巧的结构叹服,这是我想要从事土木工程行业的初衷,而现在故事才刚刚开始。 1对土木工程的认识 中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学科简介中将土木工程定义为:“土木工程是建造各类工程设施的科学技术的总称,它既指工程建设的对象,即建在地上、地下、水中的各种工程设施,也指所应用的材料、设备和所进行的勘测设计、施工、保养、维修等技术”[1]。例如房屋、道路、铁路、运输管道、隧道、桥梁、运河、堤坝、港口、电站、飞机场、海洋平台、给水和排水以及防护工程等都是土木工程的应用方向[2]。 土木工程涵盖的内容十分广泛,人们的衣食住行离不开土木工程。“衣”的制作必须在工厂中进行,“食”的生产需要粮仓的建设;“住”与本文着重讨论的建筑工程直接相关;“行”离不开交通土建的发展。土木工程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国民经济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土木工程的发展经历了古代、近代、现代三个阶段,是一个极具历史背景的古老行业,而如今土木工程已不仅仅是独立的个体工程,它能对不同时代背景下的社会经济文化与科学技术的发展面貌作出一定程度的反映。高楼林立的城市、庞大的工厂、标志性的纪念碑,都是现代化建筑工程的体现。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土木工程不断注入新鲜血液,显示出勃勃生机。其中工程材料的变革和力学理论的发展起着最为重要的推动作用。现代土木工程早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砖瓦灰砂石,而是由新理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武装起来的为众多领域和行业不可缺少的大型综合性学科,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3]。近现代的土木工程则不再仅仅依赖经验,而更依托于建立在观察和系统试验基础上的科学理论,包括力学和材料科学的理论,而这些理论的掌握还有赖于广泛的数学知识。 土木工程的特点包括了投入大、难点多、恒久性等[4]。土木工程设施的建设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以北京第一高楼——银泰中心为例,投资高达40亿元[5];大自然给人类施工带来诸多的施工难点,以青藏铁路为例,施工位置大多地质结构复杂,气候条件极度恶劣,因此从事土木工程行业我认为要不畏艰难,敢于接受挑战;克服了极端的施工条件和技术难题,造好的工程设施又具有恒久性的优点,上海外滩一座座百年之前的建筑至今屹立不倒就是最好的证明。 2对建筑工程的探究 建筑工程是土木工程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一个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 第 8 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部 部长 姜伟新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主 任 张 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10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5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地产经纪活动,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为促成房地产交易,向委托人提供房地产居间、代理等服务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第四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职业规范,恪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房地产经纪行业组织应当按照章程实行自律管理,向有关部门反映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房地产经纪行业发展和人员素质提高。 第二章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第八条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经纪人员,是指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与其招用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和管理。 第十条房地产经纪人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每年的考试次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确定。 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

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江西省企业技术创新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2年09月19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了解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问题,寻求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推进工作的对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省工信委会同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省中小企业局,分头组成调研组,于7月下旬至8月初,分赴全省,采取实地考察、召集座谈等方式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企业技术创新发展现状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省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不断加强,极大促进了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主要呈现五个特点。 一、创新氛围日益浓厚。省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实施以来,科技引领转型、创新驱动赶超逐渐成为全省共识,“政府主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产学研用和谐互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快形成。先后出台《推进江西战略性新兴产业超常规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51号文件进一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鼓励技术创新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试行办法》等一批政策文件,省“十二五”各类发展规划均把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作为重要指向。相关省直部门密切配合,在资源配置、政策扶持、项目服务等方面,不断加大倾斜和支持。各地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从资金、人才、财税等方面给企业创新提供有利条件。新余市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全方面构筑鼓励创新的推进工作机制;九江市出台《关于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实施意见》,集中资源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企业研发机构一次性奖励分别达到200万元、50万元。社会创新资源加快向企业集聚,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专业化科技担保公司快速发展。 二、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健全。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所有设区市、多数省级工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均已建立技术创新中介服务机构,江西省技术创新服务中心、江西企业技术创新服务有限公司、国家专利技术(江西)展示交易中心、江西省技术交易市场等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在技术中介、技术孵化、技术培训、市场信息、技术与管理咨询等方面为企业开展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不断深入,探索建立了江西省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南昌高新区国家级“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已经第9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2013年12月11日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以下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工程发承包计价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进行工程结算,以及签订和调整合同价款等活动。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管理。其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国家推广工程造价咨询制度,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造价管理。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以下简称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应当由招标人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国家制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等编制。工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 术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 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主要围绕建筑业10项新技术(10大类)和“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来开展,研发项目主要包括立项、实施、结题等阶段。立项的重点工作是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就要解决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及预期目标,论述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是项目立项的依据和初期策划,报国家、中冶和省市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严格要求。实施阶段是项目目标的实现过程,技术路线有可能有调整。项目结题是对项目的实施过程、目标实现及取得成果的总结,这是申请鉴定、推荐报奖的必要材料。 一研究开发项目的可行项研究报告(编写提纲) (一)总论 1、简述研究开发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创新点、主要技术内容、技术水平、技术指标,以及项目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300字以内) 2、简述实施项目的优势和风险,当前的进展情况; 3、项目计划目标 (1)技术目标:项目完成时达到的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需用定量的数据描述)、执行的质量标准、经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证及企业经过的质量认证体系等; (2)经济目标:项目完成时可实现的年总产值、年销售收入、

年缴税总额、年净利、年创汇额等,或该技术应用、推广后可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3)阶段目标:在项目实施期内和完成时,每一年度或阶段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工作进度指标、技术指标、经费落实额等。每一阶段目标应进行比较详细的、可供考核的定性定量描述。 (二)项目技术可行性分析 1、简述项目国内外发展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近期发展趋势,并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等现行指标进行比较,描述项目实施前后技术和经济指标将发生的主要变化。 2、项目创新点的论述。须从产品所采用的关键技术、产品的基本原理、主要结构、产品生产工艺、产品的性能及使用效果等方面,在不泄露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详细地说明本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创新难度、创新程度、创新范围,以及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3、项目知识产权情况介绍。其中合作开发项目,需说明技术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并附上相关的合作开发、成果转让协议书或技术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方案 1、根据确定的研发内容、研发规模、经费投入、产品标准、原材料要求与单耗等,从研发与生产的技术参数等方面进行论述。

对于自己工程造价专业的认识知识讲解

工程造价这个专业的就业前景和岗位认识 一、引言 从70年代建筑行业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们投身建筑行业发展,但如今,工程建筑造价行业的发展如何呢?它的就业前景,它的工资薪酬和它的社会地位又如何呢? 二、工作选择 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乙方)、建筑装潢装饰工程公司、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设计院、会计审计事务所、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基建部门(甲方)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造价招标代理、建设项目投融资和投资控制、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投标报价决策、合同管理、工程预(结)决算、工程成本分析、工程咨询、工程监理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软件的开发应用和技术支持等工作 三、工作分析 我们发现大部分都认为造价行业的就业发展还是非常好的,。它的发展前景也是相当可观的,而且有专业优势。 (一)造价行业的发展前景 对于中国现有的经济发展局势来看,建筑行业是推动国家发展的经济产业支柱,我们必须大量储备造价人才。要加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造价管理,遵循客观经济规律,培育和完善建筑市场,把工程定价推向市场,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这符合国际惯例和历史发展潮流。建筑工程造价的发展要面临国际市场,这就要求抓紧学习市场经济运行且符合国际惯例的造价管理模式,按客观规律和社会需求展开研究,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着积极作用,随着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建筑造价行业专家系统的建立与广泛使用已成为现实,因此对我国未来造价的发展有一定推动作用。1 (二)造价行业的就业发展 工程造价是属于土木建筑方面的,每个工程都会需要造价预算,因而就这个工作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对于造价这个行业来说,它的就业前景是十分可观的。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造价咨询、项目管理等相关市场的不断扩大,社会各行业如房地产公司、建筑安装企业、咨询公司等对造价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造价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比如我

国土资发【2010】151号: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精)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 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0】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规划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继续向好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国发10号文件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的管理调控,是坚决贯彻落实国发10号文件政策、继续抑制房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加群众住房有效供给、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迫切需要,是促进城市建设节约用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从当地房地产市场实际出发,在严格执行法规政策、加强管理监督、认真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各项工作中主动协调配合,落实各部门责任,努力开展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向好发展。 二、强化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管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规划、住房保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的要求,共同商定城市住房供地和建设的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共同商定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到地块。省级市和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供地计划、供地时序、宗地情况和供地条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正确引导市场预期。要根据住房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合理调整供地计划。要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在房价高的地区,应增加中小套型限价住房建设供地数量。要在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同时,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以及农转用计划指标,应优先确保以保障性住房为主

2011.1.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2月31日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经2010年12月31日第6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一、废止下列规章 1、《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7月8日建设部令第12号发布) 2、《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1993年12月4日建设部令第30号发布) 3、《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建设部令第43号发布) 4、《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1989年11月21日建设部令第5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94号修正) 5、《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1996年1月8日建设部令第50号发布,根据2001年8月15日建设部令第97号修正) 二、修改下列规章 1、将《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第十条第二款中的“征用”修改为“使用”,第十七条中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修改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将《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2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将《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44号)第一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城乡规划法》”,删除第三十二条中的“征用”,第四十七条中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 4、将《城建监察规定》(建设部令第55号)第七条第一项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5、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8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九条、第十二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7、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第三十九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8、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9、将《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0、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7号)第一条、第二十三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1、将《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第二十条中的“《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12、将《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3号)第三十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工业建筑施工技术现状与创新论文

工业建筑施工技术的现状与创新 摘要: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工业生产起到功不可没的推动作用,而工业建筑以建筑物的形态作为工业生产载体,直接推动工业生产的发展和壮大,因此,工业建筑施工技术与工业生产对人类社会推动的作用是同宗一脉的。为了升华工业建筑的社会贡献值,在进行建筑施工的时候,要在施工技术方面进行推陈出新,引入国内外先进的施工技术理念与手段,引导工业建筑施工朝着高技术含量的方向发展,从而保证工业建筑的整体质量。本文将从工业建筑施工的桩基技术、混凝土浇筑技术和防水技术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这三种重要施工技术手段的发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创新方法,对于相关的工程施工,可供参考。 关键词:工业建筑施工技术技术现状技术创新 abstract: the progress of human society and the development, the industrial production have helped push, and industrial building to building form as industrial production carrier, and directly promote development and expansion of industrial production, therefore, industrial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industrial production to promote human society is the role of a pulse of their father. in order to sublimate industrial building social contribution values, in building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technique in new, by introducing advanced technology and the method of the construction

谈谈对建筑业市场的看法

差异化建议 网络是现代人获得信息的一个大平台,所以我从网上查阅大量资料后总结了现阶段建筑业的情况。 现阶段一是现在建筑业“钱没那么好赚了”——人工成本大幅度上升、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利润越来越薄;二是政府对建筑业态度开始转变,要求越来越严格,企业闪转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小。 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这种特征,导致人工成本在造价中占有很大比重。近年来,定额人工费与市场价格出现“倒挂”、原材料价格上涨,的确已成为侵蚀企业利润的重要因素之一。分多点进行分析。 一、国家 国家政策对建筑行业影响深远。在行业快速发展过程中,国家对建筑业改革发展给予了极大关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这是国家从顶层设计角度为建筑业出台的改革文件。 国家每年都会不断的建设或者说是重复建设,安徽市场并没有完全开发,所以要多做政府项目,如市政府办公楼等,比现在资金压力很大的地产公司好太多,当然在确定干工程之前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的情况测算成本不可盲目。 二、人民美好生活 而从根本上说,需求决定市场,在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日益广泛,已经催生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和智能建筑等的发展,其实每个人都想住好房子,只是房价太高,试问谁想住老、破、小。所以适当接一些大地产公司的活是可以的,小的地产公司最好不要接,小的地产公司个人认为有风险。 三、城市改造 从城镇化率看建筑行业发展前景。建筑业蓬勃发展的时代,正是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时代。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潜力和发展动能所在,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意义重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末,我国城镇化率为58.52%。“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60%,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70%左右。所以要抓住机会,争取在整体的城市化进程中,多干一些,如安置小区等。 四、实际情况 现在的安徽市场,各项目部都反映工程难干,利润少,工程款拖欠,所以个人不建议自己组建团队接项目,一个项目必须有一个已经磨合后的专业管理项目部及班组,这种专业管理项目部及班组靠这儿找一个人那儿找一班组很难组合成功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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