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后进先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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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存货管理方法

常见的存货管理方法

常见的存货管理方法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合理的存货管理不仅能够控制企业成本,还能帮助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和利润水平。

下面是几种常见的存货管理方法:1.先进先出法(FIFO)先进先出法是一种按照存货最先进入库房的方式进行管理的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在售货时,将先进入库房的存货卖出,留下后进入库房的存货,以此来保证存货的新鲜度。

这种方法适用于季节性商品和易腐烂商品的管理。

2.后进先出法(LIFO)后进先出法是一种按照存货最后进入库房的方式进行管理的方法。

其主要优点在于能够抵消通货膨胀对企业的影响,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成本高的存货都是最近进入库房的,而成本低的存货却是最早进入库房的,所以后进先出法就能够减少通货膨胀的影响。

但是,这种方法在应对采购价格下降时并不适用。

3.移动平均法(MA)移动平均法是一种按照存货的平均成本进行管理的方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商品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能够避免单价波动对成本价格的影响。

移动平均法将固定时间间隔内的采购成本加总,并除以商品数量,以此来计算平均成本。

4.最低成本法(LC)最低成本法是一种按照存货最低成本进行管理的方法。

具体来说,就是在要购买存货的时候,选择低价的存货进行购买。

这种方法适用于商品价格经常波动的情况下,能够降低采购成本。

5.公差管理法(TQM)公差管理法是一种按照存货的品质进行管理的方法,其主要目的在于降低商品的不合格率。

具体来说,就是设定一个标准,只有在标准内的商品才会被接受。

当存货数量超过预期时,会出现过量存货的现象,而不合格商品也会增加成本。

在实际的存货管理中,不同的企业需要选择适合自己情况的方法,这样才能够使存货管理更加科学和高效。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后进先出法(Last In, First Out, LIFO)是一种常用的数据结构和算法。

在某些情况下,使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提供一些优势,但在其他情况下,它可能不是最佳选择。

下面是一些关于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后进先出法在栈数据结构中非常有用。

栈是一种后进先出的数据结构,每次只能访问最近添加到栈中的元素。

这种特性使得后进先出法非常适合解决一些问题,例如在函数调用中保存局部变量和返回地址,在逆序输出等。

在这些情况下,使用后进先出法可以帮助我们简化代码和逻辑。

后进先出法在某些算法和数据结构中具有重要的应用。

在深度优先搜索算法中,使用栈来保存待访问的节点,这样可以保留访问节点的顺序并控制遍历的深度。

在图的拓扑排序中,也可以使用后进先出法来实现,并保持结果的正确性。

后进先出法在一些实际问题中也可以提供一些优势。

对于需要反转或逆序处理的问题,使用后进先出法可以非常高效。

在处理字符串、链表、数组等数据结构时,后进先出法可以帮助我们简化算法和实现。

后进先出法并不是在任何场景中都是合适的选择。

在某些情况下,它可能导致性能问题或实现困难。

在需要频繁插入和删除操作的数据结构中,使用后进先出法可能会导致操作的时间复杂度变高,不如使用其他数据结构,如队列。

如果问题本身不适合使用后进先出法,强行使用后进先出法可能会导致算法和代码的复杂性增加,以及可读性的降低。

后进先出法在某些场景中是非常有用的,特别是在栈数据结构、某些算法和实际问题中。

它可以帮助简化代码、提高效率和保持数据的顺序。

使用后进先出法需要根据具体问题进行合理分析,确保它是最优的选择,避免带来不必要的复杂性。

浅谈分类后进先出法

浅谈分类后进先出法

按批次进行 明细核算 , 如果企业 的存货 品种多 , 核算工作 繁
重 ,发 出存货时要根 据入库的单价计算成本 ,发 出的品种
多、 数量大时给核算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 . 22 容易发生后进 先出法清算 . 企 业如果 采用后进 先 出法进 行发 出存货 的计 价时 , 期 末存货 可能存在若干个存货批货次 ,既存货 可能有若干个 单价. 例如 : 某企业 2 0 年 1 1日起对某种存货按后进先 01 月 出法核算 ,并假设 2 0 0 1年 1 1日该种存货的数量为 10 月 0 件 ,均为 20 0 0年所购人 . 0 年共购进该 种存货 10 , 2 1 0 0 0件 当年 销售 了 9 0件 ,则 2 0 年末 该种 存货 的数量 为 2 0 0 01 0 件, 可分 为两层 , 2 0 购入 的存 货 10件和 2 0 年 购 即 0 0年 0 01 人的存货 10件 , 0 同样 的 , 20 若 0 2年又购进该 种存货 10 00
关键词 :后进先 出法; 先进先 出法 ; 后进先 出法清算 中图分类号 :2 5 F7 . 2
1 分 类 后 进 先 出 法
失公允 的情 况不谈 ,仅就适合采用后进先 出法 的情 况进 行 分析 , 主要存 在以下几 个方 面问题 :
21 日常 的工作量大 . 由于发 出存货 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 ,所 以收入存货 时
Fe . b 201 0
浅谈分类后进先 出法
刘 哈 申格 日 乐
( 通辽 市技 工 学校 , 内蒙古

通辽
08 0) 2 00 来自要 :本文主要 对企业采用单项后进先出法进行核算时可能 出现 的问题进行 了分析 , 着重讲明 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6 3 2 O 2 1 )2 0 1- 2 17 — 6 x(0 0 0 ~ 1 1 0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后进先出(Last-In-First-Out,LIFO)是一种常用的算法和数据结构,它的合理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LIFO可以简化操作。

由于后进先出的特性,我们只需要关注最新进入的元素即可,而不需要考虑其他已存在的元素。

这可以减少计算机的复杂性和工作量,提高执行效率。

LIFO适用于许多实际问题。

在计算机操作系统中,进程的调度和管理往往采用LIFO 的原则。

当一个新的进程加入时,它会被放置在进程队列的最前面,而处于执行状态的进程会被迁移到队列的后面。

这样可以保证最新加入的进程尽快得到执行,提高系统的响应速度和效率。

LIFO适用于资源管理。

在许多情况下,我们需要对一组资源进行分配和回收,并且希望能够尽快地回收不再使用的资源。

LIFO可以满足这个需求,因为最后分配的资源往往是最先被释放的,可以确保及时回收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LIFO还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计算问题。

在递归函数的调用过程中,每一次递归调用都会将当前状态保存在堆栈中,以便回溯时能够正确恢复。

LIFO的特性保证了每次返回时都能够取到最近的调用状态,确保正确的程序执行。

LIFO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广泛的使用。

LIFO常用于存储和管理临时数据的堆栈结构,以及中断处理等场景。

它的合理性得到了实践的验证,并且有着丰富的应用案例和经验。

后进先出算法的合理性可以从简化操作、适用性、资源管理、解决特定问题和实际应用中得到证明。

在不同的场景下,我们可以灵活运用后进先出算法,提高计算机系统的性能和效率。

浅谈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

浅谈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

浅谈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期末考试论文题目:浅谈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姓名Signor-Han二级学院会计专业班级学号任课教师成绩评定2018年 1 月浅谈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摘要】:企业在选择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时,应将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结合起来使用,即日常会计核算采用先进先出法,期末时再采取后进先出法进行调整,财务报表则同时列报两种不同存货计价方法核算的结果。

这样,才能使企业的成本与其相关联的收入实现较好的配比。

【关键词】:存货;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的重要经济资源,其周转速度直接影响流动资产的利用效果,从而影响企业经济效益。

存货的计价是确定企业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的依据,在多变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产品品种更新速度很快,各种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也较大。

因此,对企业而言,选择合适的存货计价方法则尤为重要。

这样不仅能准确估计企业的财务实力和经营状况,而且能促进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还能紧跟市场需求动向,提高产品的适用性。

本文试就存货发出计价的先进先出法及后进先出法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谈谈自己的认识,旨在为企业的存货管理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法。

一、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是制定企业会计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需考虑如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存货的特点及管理要求。

例如,对不能互相替代的存货项目以及为特定项目生产和存放的存货,无疑应当采用个别计价法;在存在大量可以替换的存货项目时,采用个别计价法就不胜其烦。

此时,就须在其他存货计价方法中选择。

2、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影响。

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直接影响期末存货价值的确定和销售成本的计算,进而对企业的盈亏、所得税负担、现金流量和财务比率等产生影响,尤其在物价持续上涨或下跌时。

3、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

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对企业所负担的所得税和获得的净收益产生影响。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后进先出法(LIFO)是一种计算存货成本的方法,即假定最近购入的存货最先售出。

在某些情况下,允许使用LIFO法是合理的。

本文将对LIFO法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优势和适用条件。

LIFO法的合理性在于其对通货膨胀的应对能力。

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LIFO法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纳税额,因为最近购入的存货成本会较高,从而导致销售成本较高,利润较低,降低了应缴税额。

这对企业来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益处,可以节省一定的税收支出,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LIFO法的合理性还表现在其能够减少税收负担。

在绝大多数国家,企业需要缴纳所得税和增值税,而LIFO法可以通过提高存货成本,降低利润,降低纳税基础,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的税收金额。

这对于优化企业的税务成本是非常有效的。

LIFO法还能够提高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

LIFO法可以使企业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价值更加接近其实际价值,因为LIFO法可以直接将最近的成本计入成本账户,从而使存货价值更加接近其市场价值。

这对于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真实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企业获得投资者的信任。

虽然LIFO法具有上述诸多优点,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之处。

LIFO法在其他国家可能不被认可。

在美国,LIFO法是被允许的,并且有相关法规支持,但在一些其他国家,LIFO法可能不受法律认可,企业必须按照先进先出(FIFO)或者加权平均法进行成本核算,这就造成了成本核算的不一致,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操作复杂性。

LIFO法可能导致产生大量虚拟利润。

这是因为LIFO法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会导致存货成本不断上升,从而降低了利润。

这种降低的利润并不是真实的,而是虚拟的,因为实际售出的产品可能是以较低成本购入的,导致实际利润被高估。

LIFO法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企业在经营风险上的增加。

由于LIFO法会使存货成本不断上升,存货价值也随之增加,这就会导致企业存货占用资金增加,存货周转速度降低,进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库存计算方法

库存计算方法库存是指企业或个人持有的商品、原材料或其他物品的数量。

正确的库存计算方法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

在实际操作中,库存计算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下面将介绍几种常用的库存计算方法。

一、先进先出法(FIFO)。

先进先出法是指最早进入库存的商品最早被卖出,而最新进入库存的商品最后被卖出。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保持库存的新鲜度,避免商品过期。

在计算成本时,先进先出法会使成本更接近实际情况,因为最早进入库存的商品成本较低。

但是,这种方法也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可能导致库存中老化商品积压,占用资金较多等问题。

二、后进先出法(LIFO)。

后进先出法是指最晚进入库存的商品最先被卖出,而最早进入库存的商品最后被卖出。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降低通货膨胀对成本的影响,因为最新进入库存的商品成本较高。

但是,后进先出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比如不利于库存新鲜度的保持,可能导致商品过期等问题。

三、加权平均法。

加权平均法是指按照商品进入库存的时间和数量加权平均计算成本。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适用于各种不同类型的商品。

但是,加权平均法也存在着一些缺点,比如不能反映出实际的成本变动情况,可能导致成本计算不准确等问题。

四、零库存管理法。

零库存管理法是指企业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不保持库存,通过及时生产和供应来满足客户需求。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降低库存占用资金,减少库存积压和过期商品的风险。

但是,零库存管理法也存在着一些挑战,比如需要高效的生产和供应链管理,对生产和供应的要求较高等问题。

五、定期盘点法。

定期盘点法是指企业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以确定实际库存数量和成本。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能够及时发现库存异常和问题,有利于库存管理的精细化。

但是,定期盘点法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需要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可能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等问题。

综上所述,库存计算方法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不同的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

案例五-后进先出法

案例五后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于2006年在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被取消了,这一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保持步调一致的做法,是一个值得深入讨论的问题,于是,本小组针对这个问题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一些解读。

以下是我们一些浅显的看法。

一:简述后进先出法首先,《后进先出法》主要是被是毛利率高,资产负债率低,存货比重小的公司所采纳的一种存货处理方法,通俗点理解,就是后买进的产品或原材料等,优先卖出,但是如果恰好遇见价格一直处于上涨的阶段,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存货处理的企业,利润率会相应降低,这便是后进先出法最大的弊端。

特别是上市公司要依据财务指标评价各位经理人业绩,评价公司的业绩,利润上不去,每股收益不好看,投资者也容易失去信心。

所以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期时,后进先出法就无法给企业带来利润的粉饰作用。

二:盘江精煤2007年年报中关于存货的列示和披露问题我们先分析一下盘江精煤这一企业在2007年度报表摘要中存在的问题。

对比2006年和2007年的报表摘要,最大的差异就在于2006年和2007年,企业的产成品入库都按照实际成本计价,但在产成品发出时,2006年度采取的存货计价方法为后进先出法,2007年却采取了加权平均法。

这显然是重大的会计核算变更事项,但是在2007年记录会计核算方法变更栏目下,记录为无,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将其记录为,由后进先出法变为加权平均法。

三:存货计价方法的改变对盘江精煤的财务有何影响及影响有多大盘江精煤改变了的计价方法对该企业的财务影响主要体现在企业利润方面,加权平均法可以将盘江精煤的利润较以前方法提高。

理由如下:由于07-08年的大环境背景为我国煤炭价格上涨幅度最大的一次,此时,存货的价值是远远低于市价的。

如果使用后进先出法,后买入的高价产品被卖出,而先买入的低价产品被储存,那么存货的成本将大大提高,利润则将相对减少。

但此时使用加权平均法,可以将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便会较为折中,这样企业就可以产生更多的利润。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

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分析1. 引言1.1 背景介绍现代社会中,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数据处理和管理变得愈发重要。

在处理数据时,我们常常需要使用一种数据结构来存储和管理数据,以便能够高效地对数据进行访问和操作。

在数据结构中,栈是一种非常常见且重要的数据结构,而后进先出法(LIFO,Last In First Out)则是栈的一种实现方式。

后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是最后入栈的元素要先出栈,而最先入栈的元素要最后出栈。

这种处理数据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有着很多优点和限制。

我们需要对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背景介绍、问题提出和研究意义等方面来探讨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

通过对后进先出法的概述、其优点和限制、实际应用场景以及案例分析,我们将得出关于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结论,并展望未来对这种数据处理方式的发展和应用。

1.2 问题提出问题的关键在于,后进先出法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低下。

因为该方法总是选择最晚进入队列的任务进行处理,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优先级高、紧急的任务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得到处理,从而影响整体的业务效率。

后进先出法也可能导致一些较旧的任务或数据被长时间搁置,造成资源的浪费和利用不足。

我们有必要深入研究后进先出法的优缺点,探讨在什么情况下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是合理的,以及如何在实际应用中避免其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这不仅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后进先出法的作用和适用范围,也能为我们提供更有效的资源调度和管理策略。

1.3 研究意义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在实际应用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后进先出法可以帮助组织管理者更有效地管理库存。

通过采用后进先出法,可以确保库存中的产品保持新鲜度和品质,减少过期和损坏的风险。

后进先出法在生产过程中也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在生产环节中,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并且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研究允许使用后进先出法的合理性还有助于促进企业的科学管理。

永续盘存后进先出法计算公式

永续盘存后进先出法计算公式永续盘存制下后进先出法的计算公式,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复杂?其实呀,搞懂它也没那么难!咱先来说说什么是永续盘存制。

想象一下,有一家超级大的仓库,里面堆满了各种各样的货物。

这个仓库有个神奇的账本,每时每刻都能准确记录货物的进出情况,这就是永续盘存制。

而后进先出法呢,就像是排队买冰淇淋,排在后面的人先买到。

在计算存货成本的时候,我们先假定最后进来的货物先被卖出去或者被用掉。

那永续盘存后进先出法的计算公式到底是啥呢?咱来举个例子哈。

比如说,一家小商店,在一月份进了 10 个书包,每个 50 元;二月份又进了 15 个书包,每个 60 元。

在三月份,卖出去了 18 个书包。

按照后进先出法,这 18 个书包,先算二月份进的那 15 个,成本就是 15×60 = 900 元。

剩下的 3 个,就从一月份进的里面算,成本是3×50 = 150 元。

所以这 18 个书包的总成本就是 900 + 150 = 1050 元。

计算公式总结起来就是:本期发出存货成本 = 最近一批购入存货的单位成本×发出存货数量。

记得我之前在给学生们讲这个知识点的时候,有个小家伙一直皱着眉头,怎么都搞不明白。

我就问他:“你是不是觉得这就像一团乱麻呀?”他用力地点点头。

我笑着说:“别着急,咱们慢慢理。

”我又重新给他举了个生活中的例子,就像吃水果,先吃刚买的新鲜的,最后才吃之前买的。

这孩子一下子恍然大悟,眼睛都亮了起来。

在实际工作中,永续盘存后进先出法虽然能反映存货的流动情况,但也有它的局限性。

比如说,它可能会导致存货价值的低估,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计算出来的利润也可能不太准确。

但不管怎么说,掌握这个计算公式,对于准确核算存货成本,管理企业的财务状况,那可是相当重要的。

所以呀,大家一定要好好理解,多多练习,把这个知识点牢牢地掌握在自己手里!总之,永续盘存后进先出法的计算公式虽然有点绕,但只要我们用心去学,多联系实际,就一定能搞明白,为我们的财务管理知识大厦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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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后进先出法摘要:本文从后进先出法对企业财务、企业财务清算以及对企业存货实物流转程序的影响角度,阐述了后进先出法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后进先出法的原因。

关键词:存货计价方法;后进先出法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而原先允许使用的后进先出法在新准则实施后则被禁止使用了,准则的这一变化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准则为什么取消后进先出法众说纷纭,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后进先出法禁止使用的个中原因。

一、后进先出法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货膨胀是必然存在的。

我国价格持续上涨,虽然幅度不是很大,但是它造成了一种现象,即账面存货价值与市场价值的偏离。

后进先出法假定后入库的先出库,这样,发出存货的价值就接近于现行价值,销售成本不会降低,同时减少利润,降低所得税支出。

后进先出法下的期末存货偏低,产品销售成本偏高,税前利润、所得税、净利润偏低,现金流入量高,营运成本偏低。

可见,企业采用后进先出法就能合理地减少所得税费用。

后进先出法对于企业的业绩评价产生了不利影响,对于争创纳税大户有知名度的大企业来说,他的纳税及企业的业绩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广告牌子。

所以他们不会太在意节约的所得税支出,往往更加注重自己在消费者眼中的地位及政府对企业的支持与扶植。

这样的企业一般是不会选用后进先出法的。

后进先出法对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的几乎所有比率指标都有影响。

(1)对短期偿债能力、流动性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

由于计价方法不同,导致存货账户余额的差异将直接影响到财务报表比率分析中的短期偿债能力及流动性比率的分析指标。

这些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存货周转率、营业周期、销售额与营运资本比等。

以上指标都包含受存货直接影响的项目:流动资产、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以及营运资本。

所以在后进先出法下,存货周转率偏低,流动比率、存货周转天数以及营业周期偏低。

(2)对企业获利能力比率分析指标的影响。

评价企业获利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毛利率、净利率、普通股每股收益等。

这些指标都涉及到利润,所以,后进先出法会低估企业的获利能力。

(3)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比率指标的影响。

在长期偿债能力分析中赚取利息倍数反映企业用所获得的利润支付利息费用的能力。

后进先出法下,由于税前利润被低估,赚取利息倍数也会被低估,所以低估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4)对上市公司市场价值分析指标的影响。

对于上市公司,市盈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它表明投资某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获利率,反映上市公司的成长性。

在后进先出法下,存货成本低估,则产品销售成本高估,净利润偏低,市盈率就会偏高。

由此可见,采用后进先出法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并非有利,而是弊大于利。

二、后进先出法清算的影响后进先出法基于“后入库的先发出”这样的一个存货流动假设,其基本特点是使所销售的存货按最近期取得存货的成本与其实现的销售收入相配比。

与先进先出法相比,一般来说,在物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采用后进先出法将会导致较高的销售成本、期末现金余额和较低的期末存货余额、销售毛利、所得税和净收益额,而当物价持续下跌时,结论恰好相反。

因此,对大部分企业来说,一般是在预期存货的价格不断上涨时才选择后进先出法,以达到递延所得税支出的目的,而当预期存货价格将持续下跌时,则通过会计政策变更将存货计价方法由后进先出法转为先进先出法。

由于采用后进先出法,企业期末存货通常是由若干个存货层所构成。

比如说,某企业2007年1月1日起对某种存货按后进先出法核算,并假设2007年1月1日该种存货的数量为1000件,均为2006年所购入。

2007年共购进该种存货10000件,当年销售了9000件,则2007年末该种存货的数量为2000件,可分为两层,即2006年购入的存货1000件和2007年购入的存货1000件。

同样,若2008年末又购进该种存货10000件,当年销售了9000件,则2008年末该种存货的数量为3000件,可分为三层,即2006年购入的存货1000件、2007年购入的存货1000件和2008年购入的存货1000件。

但若采用先进先出法,一般不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期末存货通常是由一层构成的,除非本期销售或耗用的存货小于期初存货的数量。

上例中,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2007年末的2000件存货均为2007年所购,2008年末的3000件存货均应2008年所购。

在这一点上先进先出法与后进先出法有较大的差别。

由于后进先出法一般是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使用的,故上述不同层的存货其价格水平有较大差异。

这不仅直接影响各期末存货的计价,而且可能会引起所谓的“后进先出法清算”问题。

设想一下,如果上例中,2006年存货的购价为1000元/件,以后每年购价均比上年上涨200元/件,2007年该种存货的售价为1500元/件,以后每年销售价格也比上年增加200元/件。

2009年购入6500件,仍销售9000件,则2009年末该种存货的数量只有500件,均是2006年所购入的。

假设所得税率为40%,不考虑其他业务及费用,则各年按后进先出法核算的期初、期末存货、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毛利及所得税等如下表所示。

从下表可以看出,存货的销售价格和购入价格保持了同等的涨幅,即各年的单位销售毛利是相同的,各年的销售量又完全相同,为什么2009年的利润和所得税却比前两年增加了很多呢?这就是由于发生了后进先出法的清算。

如果说2006年和2007年所确定的成本补偿额(销售成本)尚能勉强满足重置存货所需资金的话,那么2009年确定的成本补偿额(销售成本)则显然是捉襟见肘了,因为即使按当年存货的购置价格1600元/件计算,重新购置9000件存货也需要1440万元,而当年所确定的成本补偿额只有1350元,少了90万元。

换句话说,该年的利润是在未实现资本保持的前提下得出的,因而虚增了利润,而虚增的利润又导致所得税支出的增加,并可能导致股利支出的增加,从而使企业陷入“自我清算”的状态。

因此,后进先出法清算一般发生在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的会计期间。

期初存货的层数越多,期末存货比期初存货减少的数量越多,则后进先出法清算就会越严重。

由于后进先出法清算一般发生在期末存货减少的会计期间,因此避免后进先出法清算的最简单方法就是保证各年存货的购买量不小于销售量或耗用量,故有的企业在可能发生后进先出法清算的会计期末大量购入存货。

如上例中,如果企业在2009年末购入存货2500件或更多,就不会出现上述清算,其利润和所得税将与前两年完全相同。

问题是,企业未来经营是否确实需要保持如此多的存货?在很多情况下,由于经营的变化,不需要保持过多的存货,此时为了避免后进先出法清算而购入存货的行为就是不经济的,而如果不购入存货又必然会陷入后进先出法清算中。

上述分析只是就一种存货所进行的,可以想象,当企业的存货品种、规格很多时,采用“单项后进先出法”不仅核算工作量很大,而且发生后进先出法清算的可能性更大,因此后进先出法清算的影响就会更显著。

三、后进先出法对存货实物流转的影响有文章分析说,取消后进先出法,主要是为了去除企业粉饰报表的伎俩,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

诚然,如果企业可以任意选择并随时变更它的会计处理方法,是可以通过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交替使用达到粉饰报表、操纵利润的目的的。

但是,原来的会计准则和现在的会计准则对企业任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都是禁止的,对于上市公司,在有注册会计师监督的情况下,利用交替使用后进先出法和先进先出法的手段调节利润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我们也没听说过有企业利用此种方法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因此,遏制企业利润操纵的行为既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的原因,也不是取消后进先出法所能达到的结果。

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笔者认为,正是由于后进先出法与准则的这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严重背离,才被排除到允许被使用的存货计价方法之外。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这一要求,具体到存货发出这一事项,就是要求存货的成本流转应当与存货的实物流转相一致。

从理论上来讲,企业的实物流转和成本流转也应当一致。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品种繁多,成本多变,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是难以做到的,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都能比较好地体现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

个别计价法无需多论,它能完全保证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

由于同一种存货,尽管价格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需要,在存货减少时,毋需辨别是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因此加权平均法也基本上满足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的要求。

至于先进先出法,大多企业的实物发出顺序都是先进先出,成本流转按照先进先出法来计量,也是符合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要求的。

用后进先出法计量存货发出成本则是一种比较荒谬的做法,因为几乎没有企业是按照后进先出的顺序发出存货的。

假设按照后进先出顺序发出存货的实物流转程序存在,那么,只要这个企业不是零库存,它最先购入的存货就会无限期被积压,而这种情况是不理智的,现实中也不会存在。

根据我们的生活经验,也容易发现后进先出法的不合情理之处。

如果我们分几批买入同一物品,按照后进先出的顺序使用这些物品,可能会使我们丧失最先几批购入物品存在瑕疵的追偿权利。

这说明,即使企业能够实现零库存,按照后进先出的顺序发出存货也是不理智的。

因此,取消后进先出法的理由,不在于它的计算烦琐或者企业可以利用这种计价方法调节利润,而在于这种方法不符合日常存货发出的实物流转顺序,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

综上所述,后进先出法对企业财务会产生负面影响,会带来财务清算的麻烦,而且不符合存货日常的实物流转程序,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故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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