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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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案审判流程(3篇)

经济纠纷案审判流程(3篇)

第1篇一、立案阶段1. 当事人提交起诉状经济纠纷案件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

2. 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符合管辖规定等。

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立案。

3. 发送起诉状副本立案后,人民法院应当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二、庭前准备阶段1. 调查取证在庭前准备阶段,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包括向当事人、证人、鉴定人等询问、收集证据材料。

2. 证据交换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并进行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有助于明确争议焦点,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3. 指定鉴定人对于需要鉴定的问题,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

鉴定人应当提交鉴定意见书。

4. 指定评估机构对于需要评估的问题,人民法院可以依法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评估机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

三、庭审阶段1. 法庭调查庭审开始后,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程序。

法庭调查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鉴定人陈述、评估人陈述等。

2. 法庭辩论法庭调查结束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分别陈述各自的主张,并进行辩论。

3. 法庭调解在庭审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

四、判决与裁定阶段1. 合议庭评议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应当对案件进行评议,形成判决或裁定。

2. 制作判决书或裁定书合议庭评议后,制作判决书或裁定书。

判决书或裁定书应当载明案件的基本事实、证据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结果等。

3. 送达判决书或裁定书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或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代理人、证人等。

五、执行阶段1. 当事人申请执行判决书或裁定书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 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

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3篇)

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3篇)

第1篇一、引言刑事案件的审理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刑事诉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本文将详细阐述法律审理刑事案件的流程,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二、立案1. 立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 立案程序(1)报案:当事人或其他知情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

(2)审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材料进行审查。

(3)决定: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三、侦查1. 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监狱等。

2. 侦查程序(1)立案侦查:侦查机关根据立案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

(2)收集证据:侦查机关依法收集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

(3)强制措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4)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到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后,侦查终结。

四、起诉1. 起诉机关起诉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自诉人。

2. 起诉程序(1)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提起公诉。

(2)起诉书: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

(3)自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审理案件流程

法院审理案件流程

法院审理案件流程法院审理案件是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的重要环节,是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

首先,案件的立案是法院审理案件的第一步。

当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其他起诉文书时,即依法立案。

立案后,法院将依法组成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庭,指定审判人员,并将案件材料送达被告,通知当事人应诉。

接着,法院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将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协助当事人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庭前调解未能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将进行庭前准备程序,包括确定争议焦点、确认争议事实、调查取证等工作。

然后,法院进行开庭审理。

在开庭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法传唤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证人到庭作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调查取证,并就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质证和辩论。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严格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意见,提供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最后,法院进行判决和裁定。

在审理结束后,法院将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判决是对案件争议的解决,裁定是对案件程序的决定。

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公正、公开地作出判决或者裁定,并及时送达当事人。

总之,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包括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判决裁定。

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法院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维护法律的尊严,实现公正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希望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能够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增强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审判流程概述

审判流程概述

审判流程概述审判是一种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和法官的进行,它旨在解决纠纷和判决犯罪。

审判流程可以被分为几个关键步骤,每个步骤都有特定的要求和程序。

本文将概述审判流程的主要步骤,以及每个步骤的目的和要求。

1. 起诉阶段在起诉阶段,公诉机关(如检察院)收集证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他们必须准备起诉状,并将其提交给法院。

起诉状通常包括犯罪事实的描述和相应的法律规定。

2. 受案和开庭一旦法院收到起诉状,它会对案件进行受案,并为开庭设定日期和时间。

这是一个重要的步骤,因为它确定了案件的正式开始时间,并为辩护律师和被告提供了准备辩护的时间。

3. 证据收集和调查在审判过程中,证据收集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都有权利调查和收集证据。

他们可以传唤证人并收集各种文件和证据以支持他们的观点和辩护。

此外,法院也可以收集证据,并在案件审理中使用。

4.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审判流程的核心步骤。

在开庭审理中,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将陈述他们的观点并呈现证据。

被告也有权利辩护并解释证据。

法官将主持审判过程,并确保其符合法律程序和规则。

5. 审判判决审判判决是法院基于证据和法律观点做出的决定。

法官将考虑辩护律师和检察官的陈述,并根据法律规定做出决定。

审判判决可以是有罪或无罪的判决,也可以是与纠纷有关的赔偿或其他形式的判决。

6. 上诉阶段如果任何一方对审判判决不满意,他们有权提出上诉。

上诉程序将把案件提交给更高级别的法院进行复核,并对判决进行审查。

高级法院可以维持原判、修改判决或者撤销判决。

上诉阶段是一个重要的程序,为司法公正提供了保障。

总结:审判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格的法律程序。

它确保了对案件的公正和公正处理。

各个步骤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要求,以确保案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处理。

审判流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于司法体系的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只有通过确保公正的审判,才能实现对犯罪的制裁和对纠纷的解决,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

法院审判流程的详细介绍

法院审判流程的详细介绍

法院审判流程的详细介绍法院审判是司法机关行使审判权的过程,通过审判程序来解决民事、刑事以及行政纠纷。

本文将详细介绍法院审判的流程,包括起诉、立案、庭审、判决和执行等环节。

一、起诉阶段起诉是法院审判的第一步。

当一方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起诉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即起诉状,或者口头形式进行。

起诉状包括原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证据等内容。

法院收到起诉状后,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就会进入下一阶段。

二、立案阶段立案是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的过程。

法院会核实起诉状中的事实和证据,检查起诉状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和条件。

如果符合立案条件,法院会发出立案通知书,并为案件指定审判庭。

立案通知书会告知双方当事人案件的基本信息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律程序。

三、庭审阶段庭审是法院审判的核心环节。

在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律师进行辩论,并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庭审一般分为开庭、举证、质证、辩论和结案几个环节。

1. 开庭:法院会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开庭时,法官会宣布庭审开始,并对庭审程序进行说明。

2. 举证:原告先举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

被告可以对原告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并提供自己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辩解。

3. 质证:双方当事人可以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疑和反驳,并提出相关问题。

法官也可以对证据进行质证。

4. 辩论:双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辩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

法官也可以对案件进行提问和引导。

5. 结案:庭审结束后,法官会宣布休庭,并将案件进行评议。

法官会根据法律法规和证据来作出判决。

四、判决阶段判决是法院根据庭审过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最终决定。

法院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进行研究和评议,最终作出判决书。

判决书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事实、法律依据和判决结果等内容。

法院会将判决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的权利。

法律审理案件流程(3篇)

法律审理案件流程(3篇)

第1篇一、案件受理1. 立案审查法院接到起诉状后,首先进行立案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起诉人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2)诉讼请求是否明确、具体;(3)诉讼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4)是否属于法院管辖。

2. 立案决定经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当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3. 受理通知立案后,法院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案件受理情况。

二、庭前准备1. 送达起诉状副本法院在立案后,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间。

2. 答辩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

3. 证据交换法院根据案件需要,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证据交换应当在庭前进行。

4. 调查取证法院认为有必要,可以自行调查取证或者委托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5. 指定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指定代理人。

三、开庭审理1. 开庭通知法院在开庭前,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开庭通知,告知开庭时间、地点等。

2. 开庭审理(1)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事实,提供证据;法院进行询问,对证据进行审查。

(2)法庭辩论:原告、被告及其代理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

(3)法院调解: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3. 休庭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可以休庭,对案件进行评议。

四、判决与裁定1. 判决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依据、判决结果、诉讼费用等内容。

2. 裁定(1)裁定事项:管辖权异议、回避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

(2)裁定形式:书面裁定、口头裁定。

五、执行1. 申请执行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上一级法院认为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2. 执行程序(1)申请执行:当事人不服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审判案件流程

民事审判案件流程

民事审判案件流程
民事审判案件一般通过以下流程进行。

1.提起控诉(提交诉状)
-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提起诉讼。

诉状中记载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请求的内容、请求的理由等。

2.受理和提交辩论书
-法院受理诉状,向被告发送提交辩论书的通知。

被告在一定期间内提交辩论书,对原告的请求和主张表明自己的立场和主张。

3.提交准备书面材料和结束辩论
-双方将根据需要提交准备书面材料,并向法院提交呈件或证据。

此外,在完成书面提交或证据调查后,法院将宣布辩论结束。

4.调查(证据调查、听讯等)
-法院根据需要开展书面调查、听证会、帐目、鉴定等调查。

通过这个,可以明确案件的事实关系和证据。

5.辩论准备结束和判决预期
-调查结束,辩论准备完毕后,法院将进行判决的准备。

原告和被告在这个时期预测判决的内容,确认最终的主张和立场。

6.判决宣告
-法院最终宣判。

判决是记载是否受理原告和被告的请求和主张、其理由等的文件。

7.提起上诉(不服申请)
-被判决的当事人如果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向上级法院再次请求。

上诉的提起必须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算的一定期限内进行。

8.上诉的处理
-高级法院受理上诉,实施再审。

上诉的结果将是使原判决破产的上诉判决,或者是维持原判决的驳回判决等。

9.执行
-败诉方必须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

如果不履行,胜诉方申请执行,由执行机构实施强制执行。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

民事审判庭审流程首先是立案准备阶段。

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提起诉讼后,法院将受理并立案。

立案时,法院通知原告和被告提供相关证据、证人名单等,并要求双方交纳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同时,法庭还会通知当事人出庭的时间和地点。

在此阶段,当事人需要准备好起诉书、证据材料等。

随后是开庭环节。

在开庭前,法庭工作人员会检查当事人是否到齐,证人是否到场。

开庭时,审判长宣布庭审开始,出示诉讼材料,向当事人宣布案由和诉讼请求,并告知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辩论。

同时,法庭还会宣布法庭纪律,例如禁止吸烟、勿喧哗等。

接下来是质证阶段。

质证是当事人通过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的过程。

原告先进行质证,通常是通过提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方式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由法庭采纳。

被告有权进行对质,即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和辩解,法庭也应该予以采纳。

法庭还可以根据需要调取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并记录相关证据。

随后是辩论阶段。

辩论是当事人通过陈述观点和辩解理由,争论案件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条款的过程。

原告先进行陈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相关事实,阐述相关法律条款。

被告随后进行辩解,可以否认原告的诉讼请求,辩解自己的行为合法合理,或提出反诉等。

法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引导双方的辩论,澄清案件的事实和争议点。

在辩论过程中,法庭也会向当事人提出问题,进一步了解案件。

最后是宣判环节。

在经历了质证和辩论环节后,法庭进入宣判阶段。

宣判时,法庭根据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审查案件事实、适用法律,并作出判决或裁定。

法庭宣布判决或裁定内容,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有权上诉或申请再审的权限和期限。

同时,法庭告知当事人有义务履行裁判,如果对方不服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等。

以上就是民事审判庭审的一般流程。

根据不同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庭审过程中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例如调取鉴定人、委托专家评估等。

庭审过程是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正式审理和裁决的重要环节,通过在庭审中查明事实、认定权利义务、解决争议,维护公正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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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普通程序一、开庭前的准备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将传票和出庭通知书交回附卷;已报到的证人到指定地点等候传唤,证人不得参加旁听,证人与证人之间不能在一起。

2.书记员(站立):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⑴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⑵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⑶不准发言、提问;⑷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⑸关闭无线通讯工具。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给予口头警告、训诫;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对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审判长率合议庭人员从法官通道纵队步入审判台就坐)4.书记员: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如有缺席人员应当说明),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二、正式开庭活动5、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开庭。

6、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当事人是法人的,核对法人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系近亲属的,核对与当事人的关系。

委托代理人系律师,核对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和宣读委托书及代理权限)。

7、原告对被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8、被告对原告方(第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9、第三人,对原告方,被告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审判长: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身份经核对无误,且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没有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被告×××(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公告送达)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传票送达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0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11、审判长:今天是渠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在本院第三审判庭,依法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与被告×××、第三人×××(案由)一案。

(不公开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12、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0条之规定,依法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13、审判长:现在向当事人交待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法庭纪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7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46条之规定,当事人有权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的权利。

对合议庭以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避:⑴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⑶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所确定的主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1条、第52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规定: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4、分别询问原告、被告、第三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刚才审判长交待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和应当遵守的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三、法庭调查15、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16、审判长: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和理由,或者宣读起诉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的,询问原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7、审判长:被告进行答辩或者宣读答辩状(代理人宣读答辩状的,询问被告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18、审判长:第三人答辩陈述(代理人答辩陈述的,询问第三人对起诉内容有无补充)。

(审判长归纳当事人争议的焦点)①……②……19、审判长:原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被告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第三人对审判长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20、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

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2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方出示证据。

被告方进行质证。

第三人进行质证。

22、审判长:现在由被告方出示证据。

原告方进行质证。

第三人进行质证。

23、审判长:现在由第三人出示证据。

原告方进行质证。

被告方进行质证。

24、审判长:原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25、审判长:被告方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26、审判长:第三人对证据有无新的意见?(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这里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27、传证人×××出庭作证。

询问证人的身份(查看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02条之规定,凡是知道案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必须实事求是地作证,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的语言,如有意作伪证、假证的,要负法律责任。

证人×××听清楚没有?现在由证人×××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

(当事人提出向证人发问的,经法庭许可后进行)28、原告对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被告对证人证言质证。

第三人对证人证言质证(必要时,可以让证人对质)。

(合议庭成员需要对证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29、证人×××作证完毕,对记入笔录的证词核对后签名盖章。

证人作证后可以参加旁听。

(审判长根据案情需要对当事人询问的在这里进行,对合议庭意见一致的证据进行认证,对暂时不能认证的证据,说明什么证据待合议庭评议后予以认证)四、法庭辩论30、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的综合性发言,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以求得对方的理解及法院的支持。

31、审判长:现在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2、现在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33、现在由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第二轮由审判长询问诉讼各方有无新的辩论意见,如有再进行二轮辩论)34、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在辩论中提到了……;被告在辩论中认为……;第三人在辩论中的意见是……35、审判长:现在由当事人作最后陈述,陈述应当表明主要诉讼请求,是否改变诉讼请求,要求法院如何处理等内容。

36、原告作最后陈述。

37、被告作最后陈述。

38、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39、审判长:(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被告是否同意调解?第三人是否同意调解?(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休庭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将具体条款记入笔录,各方当事人在庭审记录中签字盖章,及时制作调解书送达。

如有一方不同意调解的,继续审理)40、审判长:由于原告(或被告、第三人)不同意调解。

现在休庭,由合议庭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五、宣判41、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各就各位,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就坐。

坐下。

42、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本案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认为:①需要裁定的内容;②原告(被告、第三人)举出的(什么)证据符合证据的“三性”予以确认,采信,(什么)证据经合议庭评议不符合证据的“三性”不予采信;③对证人×××的证言符合(或不符合具体内容)予以确认采信(或不予确认采信);④据此,合议庭对本案认定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的规定,现在宣判。

43、书记员:全体起立。

44、审判长:根据法律(具体条款)规定,判决如下:(宣布判决主文内容,诉讼费的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5、审判长:(宣布)坐下。

(宣告离婚判决后告知:原、被告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46、审判长:今天是口头宣判,原、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年月日上午时到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领取之日即为送达之日。

当事人在指定期间内未领取的,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界满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从指定领取裁判文书期间届满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上诉期限为十五日。

47、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对定期宣判的案件,适用以下程序:审判长:鉴于原、被告不同意调解,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本案定于年月日上午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宣判,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当准时出庭。

定期宣判的案件,定期宣判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当事人的上诉期自定期宣判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当事人在定期宣判的日期无正当理由未到庭的,不影响该裁判上诉期间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3条2、3款之规定,法庭笔录当庭宣读或者由当事人自己阅读,如认为笔录无误应当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书记员记明情况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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