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介绍

法院信息管理系统介绍法院信息管理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法院内部管理工具,主要用于提高法院的日常工作效率、加强信息化管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等方面。
下面将从系统架构、功能模块和应用价值等方面详细介绍法院信息管理系统。
一、系统架构1.前端展示模块:包括法院案件管理、审判流程管理、庭审管理、文书管理等功能模块,通过用户友好的界面展示法院工作流程和业务数据。
前端展示模块可以提供各种查询、录入、打印等操作接口,方便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日常工作。
2.后端数据处理模块:主要负责与前端展示模块进行数据交互,处理前端用户请求,进行业务逻辑处理和数据计算等功能。
后端数据处理模块可以根据用户请求查询数据库中的数据,生成相应的结果,并返回给前端展示模块进行显示。
3.数据库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法院内各类数据,包括案件信息、审判文书、庭审记录等。
数据库存储模块将数据进行结构化存储,方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4.网络通信模块:负责实现前端展示模块、后端数据处理模块和数据库存储模块之间的通信功能,确保数据的安全传输和信息同步。
二、功能模块1.案件管理:包括案件登记、立案审批、案件分类、案件调度等功能。
通过对案件进行实时管理,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和准确性。
2.审判流程管理:对案件进行流程管理,包括法官分工、庭审安排、裁判文书生成等。
通过自动化管理,减少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3.庭审管理:对庭审过程进行数字化管理,包括庭审记录、证据管理、庭审视频等。
庭审管理的数字化可以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和检索功能,保证庭审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文书管理:对裁判文书进行管理,包括裁判文书的起草、修改、审批、传递等。
文书管理的数字化可以提高文书的质量和准确性,减少错误率。
5.科学决策分析:基于系统内部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生成各类报表和统计图表,提供给决策者进行科学决策。
三、应用价值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数字化管理,减少纸质文书和手工操作,提高工作效率,提前完成案件工作进度。
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今年来,随着电子政务建设的不断推进,法院办公系统的信息化已成为政府信息化的重要标志。
作为司法最高审判部门,一个反应迅速、功能完善的法院管理系统无疑将对其未来的发展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Sybase凭借其在法院系统丰富的行业经验、优异的产品性价比,以及专业的技术服务和支持,为法院系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优异的开发平台和技术支持。
Sybase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包并且系统本身工作十分繁重。
在信息系统改造之前,由于信息管理方法的滞后,造成办公、办案效率低,工作人员负担重的局面。
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1.法院之间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传统方式联系,容易发生干扰和出现误解;2.案件管理需要通过手工录入本来记录,统计数据也要手工进行统计,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费时、费力,效率低并且容易受到工作人员主观状态的影响;3.信息共享十分困难,传统的方法查找少量信息需要翻阅大量卷宗、档案等材料,如果查看已归档的材料还需要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占用大量时间;4.档案管理繁琐,办案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以及当事人双方都需要调阅相关档案,繁琐的程序直接影响了办案进度,并加重了工作人员的负担;5.档案维护困难,传统的方法使相关人员接触到大量原始资料,势必造成一定的损坏,如果遭遇故意破坏或篡改,将影响司法公正造成严重后果;改数据库应是基于SQL的大型对象关系型数据库管理系统,基于普遍接受和承认的工业标准,具有高度的通用性、实时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安全性,拥有强劲发展的业界公认的数据库产品。
能够支持对异种数据库的互联,可以实现对主机系统大型异种数据库和桌面数据库及文件系统的直接访问。
能够支持多种拓扑结构,包括: 客户机/服务器、浏览器/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处理模式等。
能够支持易用并具有广泛适应性的开发语言和工具,如VC、VB、PB、JAVA、XML、CASE、WEB应用工具等等。
能够支持JAVA技术,提供与数据库集成的JAVA虚拟机和SQLJ,数据库支持XML,能在数据库中直接存储和管理XML,便于与其它系统共享信息。
科学有效审判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科学有效审判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李富建【摘要】一、审判管理改革的现状经过"一五"和"二五"的改革与实践,法院的审判管理制度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建立了由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绩效管理为内容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一)审判管理正在从自发走向自觉纵观审判管理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审判管理正在从自发向自觉进行转化,管理主体上由分散到集中;管理程序上从无序到有序;管理方法手段上从随意到制度化.这一转化过程还突出表现在审判管理主体的界定与构建方面,即探索建立审判管理组织体系,也就是层级管理的雏形.【期刊名称】《山东审判》【年(卷),期】2011(000)006【总页数】5页(P7-11)【作者】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李富建【作者单位】【正文语种】中文经过“一五”和“二五”的改革与实践,法院的审判管理制度有了长足的发展,初步建立了由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管理、审判绩效管理为内容的审判管理工作格局。
(一)审判管理正在从自发走向自觉纵观审判管理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审判管理正在从自发向自觉进行转化,管理主体上由分散到集中;管理程序上从无序到有序;管理方法手段上从随意到制度化。
这一转化过程还突出表现在审判管理主体的界定与构建方面,即探索建立审判管理组织体系,也就是层级管理的雏形。
(二)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初步建立实行流程管理以来,案件流程控制权从办案法官手中被分离出来,由专门机构进行控制,对提高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均有效果。
全国各地法院在改革中建立的审判流程管理模式虽有所不同,但该项制度的建立对审判管理改革意义重大。
审判管理的目的之一是使案件审理达到优质高效的标准。
围绕着这一管理目标,各地法院探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制度。
一是设立专门的案件质量评查机构,专司案件评查工作。
二是采取逐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和随机评查等多种形式和方法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

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1.引言1.1 概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是指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和权威,对审判活动进行科学、客观、系统的评估和监控所建立的一套指标体系。
本文将围绕抓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展开论述,旨在探讨审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以及指标体系的构建。
审判质量管理是司法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影响着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机构的形象,更关乎当事人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在现代社会中,审判质量管理已经成为司法改革和发展的当务之急。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指标体系,可以对司法活动进行全面监控和评估,从而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改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同时,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还可以提供给公众、当事人以及司法工作者一个客观评价和反馈的依据,为司法公正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构建一个完善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需要充分考虑司法实践的特点和需求,结合现代管理科学理论和方法,确保指标科学、合理、可操作。
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估、审判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指标。
通过这些指标的综合评估,可以对审判活动的各个环节进行监控和优化,不断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从以上几个方面展开论述,以期为加强审判质量管理提供一些建设性的观点和方法。
同时,也希望借此机会能够引起广大司法工作者对审判质量管理的重视,切实提升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如下所示:1.2 文章结构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分析和讨论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重要性与构建:第二部分,正文部分,将首先探讨审判质量管理的重要性。
我们将介绍为什么审判质量管理对于司法系统至关重要,以及其对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影响。
接着,在第二部分的第二章节,我们将详细阐述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
我们将解释如何确定和制定审判质量管理的指标,以确保审判过程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
在第三部分,结论部分,我们将对本文进行总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4年第4次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审判信息化的工作要求,建立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流程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北京市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审判流程管理是人民法院审判管理部门根据案件审判流程,对案件的立案、分案、审理、宣判、审限、结案、移送、归档等环节运行进行组织、引导、监督、制约的过程。
第三条审判流程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全员、全程、全面的统筹管理原则;(二)坚持公开、公正、高效的规范有序原则;(三)坚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协调运作原则;(四)坚持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考核评比原则。
第四条市高级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流程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信息技术处负责全市法院审判流程管理的信息化支撑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各级法院的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本院审判流程的专门管理部门;案件承办单位按职责划分及本办法的规定,具体落实各项审判流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判流程管理依托北京法院信息化工作平台(信息球),通过信息公开、网上监督、网上评价、网上考核等方式和手段,实现审判流程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
第二章管理节点第一节立案第七条立案庭依法对本院各类案件统一实行审查立案。
第八条立案庭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审判流程管理系统

《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运行建议书大连大工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序言本建议书适用于初次使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法院用户,该建议书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具体功能和实现管理的权限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能给法院审判流程系统的运行带来帮助。
注:本建议书中的内容仅供参考。
如有疑问,请您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411—目录序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系统职能与权限.........................................................................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系统权限与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系统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模块分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初始化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推荐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操作指南

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操作指南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信息化已经成为了各行各业的必然趋势。
在司法领域,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应用已经成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操作指南,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使用该系统。
一、登录系统1. 打开电脑,确保网络连接正常。
2. 在浏览器中输入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网址。
3.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
4. 若首次登录系统,需修改初始密码,并设置一个安全的密码。
二、案件录入1. 登录系统后,点击“案件录入”选项。
2. 选择要录入的案件类型,如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
3. 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案件相关信息,包括案件编号、当事人信息、案件事由等。
4. 点击保存按钮,完成案件录入。
三、案件查询1. 登录系统后,点击“案件查询”选项。
2. 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条件,如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等。
3. 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将显示符合条件的案件列表。
4. 点击案件列表中的案件,即可查看详细信息。
四、文书生成1. 登录系统后,点击“文书生成”选项。
2. 选择要生成的文书类型,如判决书、调解书等。
3. 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案件编号、当事人姓名等。
4. 点击生成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的文书。
五、庭审管理1. 登录系统后,点击“庭审管理”选项。
2. 选择要安排庭审的案件,点击“安排庭审”按钮。
3. 填写庭审相关信息,如庭审日期、庭审地点等。
4. 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庭审安排。
六、案件移交1. 登录系统后,点击“案件移交”选项。
2. 选择要移交的案件,点击“移交”按钮。
3. 填写移交相关信息,如接收单位、移交原因等。
4. 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案件移交。
七、统计报表1. 登录系统后,点击“统计报表”选项。
2. 选择要生成的统计报表类型,如案件数量统计、审判流程统计等。
3. 根据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统计条件,如时间范围、案件类型等。
4. 点击生成按钮,系统将自动生成相应的统计报表。
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效果,保证司法公正,按照《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及有关诉讼规定,并结合我院审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审判流程管理是通过对案件程序进行有效旳管理,以保障审判工作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有序地进行。
第三条审判流程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审理管理制度化旳原则;2、运作高效、规范有序旳原则;3、各部门互相监督、互相协调旳原则;4、以便当事人诉讼和诉讼经济原则。
第四条审判流程管理由备案庭负责统一管理,各审判庭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
第二章备案第五条实行立审分立原则,备案工作由备案庭负责,备案实行柜台式窗口服务。
案件从受理诉状、审查备案、诉讼费收取一般应一次性完毕。
第六条人民法庭备案工作,由人民法庭负责,案件受理后应及时向备案庭办理备案登记。
第七条备案庭旳备案工作涉及下列事项:1、审查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旳起诉,决定备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审查刑事自诉案件旳起诉,决定备案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2、审查执行(非诉执行案件由行政庭负责审查)案件旳申请,决定与否备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3、相应当受理旳案件决定预交诉讼费(涉及申请执行费)旳数额,并依法办理缓交诉讼费旳报批手续。
4、对刑事公诉案件,本院决定再审旳案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旳案件,进行备案登记。
5、对当事人提出旳诉前财产保全进行审查,并决定与否受理。
6、对合用公示催告程序和督促程序、特别程序审理旳案件进行审查,决定备案或告知不予受理。
并负责办理公示催告程序旳案件。
第七条当事人提出申诉申请,由审监庭负责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旳申诉申请,由审监庭交备案庭办理备案登记。
第八条备案庭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申请人)发出受理告知书,举证告知书,出具证据收据,告知当事人预交受理费或申请费,在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上注明当事人联系电话。
第九条备案庭在备案审查中,发现原告证明其诉讼祈求旳重要证据不具有旳,应及时告知其补充证据,收到起诉状旳时间从当事人补交证据材料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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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流程管理系统》运行建议书大连大工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序言本建议书适用于初次使用《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法院用户,该建议书将《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具体功能和实现管理的权限做了详细的说明,希望能给法院审判流程系统的运行带来帮助。
注:本建议书中的内容仅供参考。
如有疑问,请您与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联系电话/传真:0411—84796003目录序言 (2)1、系统职能与权限 (4)1.1系统权限与流程 (5)1.2系统流程 (10)2、系统模块分配 (11)3、初始化系统 (12)4、推荐流程 (13)4.1系统流程 (13)4.2部门职能 (15)1、系统职能与权限在本系统中将法院人员的职务分为以下几种,但是特别要注意的是本系统中的职务是在系统应用中为了区分人员权限而设置的,与法院真实的职务不发生冲突,所以在系统中有些职务可能无法体现,但不影响系统的运行和法院人员在系统中行使的权利。
系统中的职务:序号职务在系统中的作用备注1 院长与审案有关2 副院长与审案有关3 庭长、主任等与审案有关相当于各部门主管领导4 副庭长、副主任等与审案有关相当于各部门副职领导5 审判员与审案有关6 助理审判员与审案有关7 书记员与审案有关8 审判长与审案有关一般不使用9 陪审员没有实际意义10 执行员没有实际意义11 法警没有实际意义12 法医没有实际意义13 鉴定人员没有实际意义14 系统维护员与系统设置有关15 其它没有实际意义16 内勤没有实际意义17 办公室人员没有实际意义1.1系统权限与流程(1)收案卡:在系统中案件收案由专人负责,根据系统中“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收案权限”的设置,收案人员可以根据设定的权限对某类型案件进行收案,且在收案的时候每类型案件都可以指定应用的案件字(系统维护模块的案件字属性进行设定)。
对于案件号的生成方式系统提供了两种方式(自动生成不可更改/自动生成可以更改)。
某类型案件的承办庭也是根据“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业务庭”进行设定的。
如果系统中设定了收费公式,则收案时只要输入标的金额系统自动计算所要收取的受理费用。
(2)立案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立案审批表之后发送审批时选择的业务庭和审批人均由“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立案权限”决定。
具有立案权限的人功能立案庭庭长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立案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立案的操作(3)案件分案:对于已经立案的案件,只有具有分案权限的人才能分案(由由“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分案权限”决定),系统提供了两种分案方式(自动分案、手工分案),系统若想要对人员进行分案,则需在“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事表”中设定承办人具有“分案比例、承办案件类型、是否参与分案、手中存案数”四项来决定。
具有分案权限的人功能立案庭庭长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分案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分案的操作(4)组建合议庭:只有在“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事表”中设定具有组建合议庭权限的人才可以为案件组建合议庭。
具有组建合议庭权功能限的人立案庭庭长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组建合议庭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组建合议庭的操作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组建合议庭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组建合议庭(5)案件排期:只有在“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排期权限”中设定具有排期权限的人才可以为案件进行排期。
具有排期权限的人功能立案庭人员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案件的排期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案件排期的操作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案件排期的操作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案件排期(6)庭前准备:只有在“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庭前权限”中设定具有庭前权限的人才可以为案件进行生成各种文书及指定送达人的操作。
具有庭前权限的人功能立案庭人员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庭前准备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庭前准备的操作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庭前准备的操作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庭前准备(7)案件确认(即案件移交与转换):只有在“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员权限”——“确认权限”中设定具有确认权限的人才可以为案件进行移交或者转换的操作。
具有移交权限的人功能立案庭人员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移交或转换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移交或转换的操作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移交或转换的操作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移交或转换(8)审限管理:当系统中的“审限管理”模块分配给谁的时候,谁就具有审限管理的功能。
审限管理包括为案件扣除审限、延长审限、中止的功能,请慎重使用,最好由法院专人进行管理。
具有“审限管理”模功能块的人立案庭人员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审限管理的操作系统维护员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审限管理的操作院长/副院长可以为全院某类型案件进行审限管理的操作业务庭庭长只可以为本业务庭案件进行审限管理的操作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审限管理的操作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审限管理(9)审委会管理:当系统中的“系统维护员”模块中的“人事表”——“是否为审委会成员”设定人员才具有审委会管理的功能。
注意:审委会秘书的身份在系统维护的“人事表”中必须既是书记员又是审委会成员才可以。
审委会成员功能院长/副院长可以为提交审委会的案件进行审批的操作审委会秘书可以为提交审委会的案件进行组建会议、记录会议结果的操作其他成员可以查看提交审委会的案件信息(10)案件结案:当系统中的“案件结案”模块分配给谁的时候,谁就具有案件结案的功能。
具有“案件结案”模块的人功能承办人只可以为自己承办的案件进行案件结案的操作书记员只可以为自己作为书记员的案件进行案件结案(11)案件归档:当系统中的“案件归档”模块分配给谁的时候,谁就具有对全院案件进行归档的功能。
(12)案件上诉:当系统中的“案件上诉”模块分配给谁的时候,谁就具有对全院案件进行上诉的功能。
1.2系统流程起诉2、系统模块分配➢收案人:收案管理、追加当事人➢立案人:立案审批(例如:立案庭庭长)➢分案人:案件分案(例如:立案庭庭长)➢具有组建合议庭权限的人:组建合议庭(例如:业务庭庭长或者承办人)➢具有排期权限的人:案件排期(例如:立案庭某位成员或者其他)➢具有庭前准备权限的人:庭前准备(例如:承办人、书记员)➢负责整个法院审限管理的人:审限管理(例如:某位具体管理者)➢具有案件移交权限的人:案件移交、案件转换(例如:某位具体管理者)➢合议庭其他成员使用的模块:合议案件管理(例如:承办人)➢承办人或者书记员:案件结案➢承办人使用:综合统计、综合查询➢庭长使用:综合统计、综合查询➢送达人使用:送达管理➢需要在结案时由庭长审批后提交档案室的流程的需要注意:庭长审批(业务庭庭长)➢档案室人员:归档管理➢院长级别:综合统计、综合查询➢审委会成员:审委会管理➢系统维护员:系统维护、销案管理、网络审计;3、初始化系统在运行系统之前,法院需要经过院领导讨论之后做好如下准备:➢确定法院如何进行收案、立案、分案?➢法院内部如何进行案件的转换与移交?是单独由某人操作还是由各个业务庭的庭长进行操作;➢院内如何进行案件的排庭?也就是谁具有排庭的权限,并且可以对哪些案件进行操作?➢案件组建合议庭是由谁进行操作?➢哪些人具有和院长同样的权限,就是可以查看和统计全院的案件情况?➢法院的审限管理是否由一个人操作,具体安排给谁进行操作?➢法院内部的审判流程如何设定?统计方式等等?➢法院内部每个人的工作职能要进行确定,以便于为法院的每个人设置功能模块。
4、推荐流程本范例以法院实行“大立案”管理模式例,介绍以下的管理流程4.1系统流程1)收案:由立案庭专门指定专人负责收案的工作,可以在立案大庭设立三、四个收案窗口,分别负责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的收案工作;审查后如果不需要立案庭庭长审查即可立案的案件,可以由系统中的一个按钮直接实现案件的立案和自动分案工作,这样既可以实现当庭打印受理案件通知书等文书交付当事人进行缴费的工作。
如果需要立案庭庭长审批的案件,则通过系统的立案审批表提交给立案庭庭长进行审批。
2)立案:由立案庭庭长负责。
通过系统查询案件基本信息后,结合纸面卷宗确定案件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如果符合则进行系统自动分案。
需要手工分案的进入申请环节。
3)分案:由立案庭庭长负责。
系统提供两种分案方式,大多数案件都使用自动分案的方式直接指定承办人;特殊疑难案件需要院长审批决定分案的,则使用手工分案申请,院领导批示后,才可以进行手工指定分案。
4)排期:由立案庭指定专人负责为全院案件进行排期操作。
5)合议庭组建:由业务庭庭长负责组建,或者采用固定合议庭的方式直接根据承办人提取合议庭成员。
6)庭前准备:由各自案件的承办人负责,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的文书,例如:开庭传票等。
同时指定该文书的送达人。
7)送达管理:由法警负责,送达后填写送达记录。
8)二次排期或者修改排期:主要由案件的承办人负责,系统根据送达人填写的送达记录,自动在系统的“最新消息”栏目中显示“距离开庭日期还有3日天没有送达的案件”,承办人根据提示的信息修改排期的情况。
对于需要二次排期开庭的案件,由承办人自己负责排期工作。
9)案件移交:由各自业务庭庭长负责。
10)案件转换:由各自业务庭庭长负责。
11)审限管理:由法院指定专人负责。
在审理过程中案件需要扣除审限、延长或中止的,由承办庭提交相关领导审批,批示后传给负责人保管批示单,然后在系统中对案件进行相应的操作。
12)审委会管理:由承办人将案件提交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示是否同意进入审委会讨论,同意的由审委会秘书统一安排召开审委会的事项,并由审委会秘书记录讨论的结果,再将案件返还承办人继续审理。
13)案件结案:由承办人自行负责,主要是填写案件结案卡和在卷宗管理器中增加结案文书,如果不增加“结案文书”的,系统将不允许提交报结。
14)庭长审批:承办人填写结案卡和结案文书后直接提交给主管庭长进行审批,批示通过的则进行当案室进行报结。
15)案件归档:档案室人员负责整理案卷并进行归档,注意只有在系统中进行了归档的操作,系统才认为这个案件结案,统计时系统才能够将该案件统计为已结案件。
4.2部门职能1)立案庭:主要负责案件的收、立、分、排期的工作。
庭长:负责各类型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监督全院案件审理情况;了解掌握本法庭审理案件的情况。
通过“庭级综合查询”和“庭级统计”了解立案庭全部案件的信息。
对于提交结案的案件进行审批。
通过使用“书记员统计”功能了解所管书记员开庭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