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风险控制案例(2013第4期)-买卖合同履行的证据保存与风险防范
履行中的风险如何防范

履行中的风险如何防范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参与到各种合同的履行过程中。
然而,这一过程并非总是一帆风顺,可能会潜藏着各种各样的风险。
如果不能有效地防范这些风险,可能会给我们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纷甚至声誉损害。
那么,如何才能有效地防范履行中的风险呢?首先,我们要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
在签订合同之前,务必确保对合同的每一个条款都有清晰的理解。
特别是对于一些关键条款,如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更要仔细斟酌。
如果对某些条款存在疑问或不确定,一定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要注意合同中的一些模糊表述和潜在漏洞,避免给日后的履行带来争议。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关重要。
与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交流履行的进展情况、遇到的问题以及可能的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信息不畅而导致的误解和延误。
例如,如果在交货过程中遇到了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导致运输中断,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共同商讨应对措施。
建立有效的监督和跟踪机制也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
对于一些重要的合同履行环节,要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和监控指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比如,在一个工程项目中,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制定详细的计划,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是否符合要求。
如果发现偏差,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另外,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和风险,并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市场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原材料价格可能上涨,政策法规可能调整,这些都可能对合同的履行产生影响。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就要预见到这些可能的变化,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应的调整机制或解决办法。
比如,可以约定当原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再者,妥善保存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也非常关键。
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文件和资料,如合同文本、往来函件、发票、验收报告等。
这些都是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重要依据,要分类整理,妥善保存。
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

合同风险防范案例分析合同是在法律框架下约束各方行为的重要工具。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会涉及风险和风险。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通过几个案例来分析合同风险,探讨如何通过风险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并提供合同管理的建议。
案例分析一:材料供应合同某公司与一个供应商签署了一份材料供应合同,约定每月向该公司供应一定数量的材料。
然而,在供应商方面,他们未遵守合同中规定的供货数量,导致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材料短缺的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风险来源于供应商的不履行合同,导致公司在生产中面临停工和延误交货的风险。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指定一家可靠的供应商:在选择供应商时,公司应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供应商的信誉和供货能力。
签署合同前,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和供货能力的评估,并与其商讨如何履行合同义务。
2. 确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措施: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和公司的补偿权益,以便在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时追究责任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3. 监督供应链:公司应建立供应链管理机制,监督供应商的供货情况,并与供应商进行定期的沟通和反馈。
如发现供货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与供应商商讨合理的解决方案。
案例分析二:建筑工程合同某公司与一个承包商签署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承包商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并提供高质量的建筑服务。
然而,在工程进行过程中,承包商出现了工期延误和施工质量不达标的问题。
在这个案例中,风险来源于承包商的不履行合同,导致公司付出额外的成本和时间以解决工程问题。
为了防范这种风险,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指定一家有经验的承包商:在选择承包商时,公司应评估其过往工程经验和施工能力,并与其签署详细的合同条款,确保工期和质量要求的明确。
2. 约定罚则和索赔条款: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承包商的工期和质量责任,并约定罚则和索赔条款以用于处理承包商的违约行为。
3. 建立工地监督机制:公司应派遣专业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并满足质量要求。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行为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中的欺诈⾏为有哪些?法律⽅⾯是如何进⾏规定的?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的陷阱及欺诈⾏为有哪些1、主体没有订⽴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能⼒。
主要表现为:订⽴合同的⼀⽅没有提供法⼈资格证明;合同⼀⽅提供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为副本或复印件,是伪造的证明;合同⼀⽅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其实际虚报注册资本,⽆实有资⾦,并没有实际履⾏能⼒;合同⼀⽅在订⽴合同时虽提供了正式的《企业法⼈营业执照》,但因未参加⼯商局年检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2、代理⼈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在买卖合同的签订中,经常有代理⼈以被代理⼈我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形,在被代理⼈的授权范围内,代理⼈所签订的合同的权利及义务应由被代理⼈承受。
但代理⼈超越代理权限或代理权受权期限已届满后所订⽴的合同,未经被代理⼈追认,由⾏为⼈承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能会给合同另⼀⽅当事⼈造成损失。
因此,对代理⼈签订合同应对其代理权进⾏了解。
对于对⽅业务员或经营管理⼈员单位订⽴的合同,应注意了解对⽅的授权情况,包括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所开⽴介绍信的真实性对⾮法定代表⼈的⾼级管理⼈员,如副总经理、董事长等,应了解其是否具有代表权。
3、标的物为法律禁⽌或限制流通物。
在买卖活动中当事⼈不了解买卖物品在法律上有⽆限制、禁⽌买卖的规定,盲⽬签订合同却因标的物为法律禁⽌流通物或限制流通物,⽽导致合同的⽆效。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
签订了⼀份内容齐备、详尽完善的合同并不代表没有任何风险,在实际履⾏中有可能出现恶意履⾏的情况,⼀般有:借⼝产品质量差⾯拒付货款;产品有质量问题⾯故意不告知;在发⽣多交货是不予通知;在对⽅履⾏不符合约定时,不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的发⽣。
对合同进⾏恶意履⾏的情况⾮常复杂,但在订⽴合同时如能进⾏积极的事前防范将极⼤减少合同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案例一、案例背景。
老张啊,一直想换个大房子,让一家人住得舒坦点。
他在一个中介那看到了一套特别中意的房子。
那房子地段好,户型也方正,老张一眼就相中了。
卖家呢,是老李,他因为要去别的城市发展,所以急着把房子出手。
二、合同签订时的风险。
1. 产权不明晰。
老张和老李刚开始谈的时候,老张就有点疏忽了。
他没仔细去查这个房子的产权情况。
结果呢,差点就吃了大亏。
原来啊,老李的房子虽然是他住着,但是这个房子还有一部分产权在老李他兄弟那。
老张都和老李谈好价格,准备签合同了,还好老张的儿子多了个心眼。
儿子说:“爸,这房子产权可不能含糊,咱得查清楚。
”这一查,发现了这个大问题。
要是老张稀里糊涂签了合同,到时候老李他兄弟不同意卖房,老张这钱可就打水漂了,还得扯一堆麻烦的官司。
防范措施:在签合同之前,一定要去房管局查清楚房子的产权情况,看看产权人到底有几个,有没有抵押、查封之类的情况。
这就好比你买东西,得先看看这东西是不是卖家一个人能做主卖的,别到时候有其他人来搅局。
2. 合同条款模糊。
老张和老李在签合同的时候,合同里关于交房时间就写得特别模糊。
只写了个大概的月份,没有具体到日期。
而且对于房子里的家具家电怎么处理也没说清楚。
老张以为房子里的那些东西肯定是都留下给他的,毕竟老李也没说要搬走。
老李呢,他心里想的是只留下一些大件的家具,像电视、冰箱之类的,其他的小物件他想带走。
这就为后面埋下了隐患。
防范措施:合同条款得写得明明白白的。
交房时间就得精确到哪一天,家具家电哪些留下,哪些带走,都得列个清单出来。
这就像你去餐馆点菜,你得把你要吃的菜名说得清清楚楚,不然厨师给你乱做一通,你肯定不乐意。
三、付款环节的风险。
1. 付款方式不合理。
老张和老李商量的付款方式是老张先付一大笔定金,然后在过户之前把剩下的房款都付清。
老张想着这样老李能放心,自己也能尽快拿到房子。
可是呢,他没考虑到如果在过户之前就把钱都给了老李,万一老李反悔了,拖着不过户,或者房子有什么隐藏的问题,老张可就被动了。
有关履行购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

有关履行购销合同纠纷案例分析5篇篇1甲方:[甲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乙方:[乙方公司名称或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因购销合同纠纷事宜,为明确双方权益,避免争议,特此签订本协议,以兹信守。
一、背景概述本协议涉及之纠纷源自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购销合同。
合同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分歧和争议,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通过本案例分析的方式解决争议。
二、案件基本情况在签订购销合同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了商品,但乙方在接收商品后未按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
甲方多次与乙方沟通无果,遂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乙方则认为甲方提供的部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并因此影响了其正常使用和销售,故未支付货款。
双方就此产生了购销合同纠纷。
三、协议内容(一)事实查明双方确认购销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行情况如下:1.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商品;2.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货款;3. 乙方提出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4. 双方对商品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和货款支付问题存在分歧。
(二)争议焦点分析对于上述纠纷,双方同意以下分析:1. 关于货款支付问题:乙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如存在异议应依法提出并解决,不应无故拖欠;2. 关于商品质量问题:如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依法处理;3. 关于违约责任:双方应依据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解决方案制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解决方案:1. 乙方应立即支付甲方未结货款,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 甲方同意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进行更换或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3. 若因商品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共同协商解决方案;4. 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建议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各自义务。
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建议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商品质量标准、验收方式、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条款。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风险防范在商业活动中,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法律文书之一,它规定了交易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买卖合同中可能存在风险,这些风险可能导致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因此,了解和防范买卖合同中的风险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明确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具体,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描述、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等,都应详细列明。
清晰的条款有助于减少因理解偏差而产生的争议。
进行尽职调查在签订合同前,对交易对方进行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
这包括对方的信誉、财务状况、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调查。
通过尽职调查,可以有效识别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
保留书面证据所有交易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变更等均应有书面记录,以便在出现纠纷时提供证据。
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记录等都可以作为书面证据。
确保保存好这些文件,以备不时之需。
设定履约担保为保障合同的履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履约担保,如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第三方担保等。
这样一旦对方违约,可以通过担保来弥补损失。
明确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的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范围等。
这样一旦发生违约,可以依据合同规定迅速采取措施,减少损失。
定期审查合同执行情况合同签订后,应定期审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对于长期合同或大额合同,更应重视这一环节,防止小问题积累成大风险。
咨询专业法律意见在合同起草、审查过程中,遇到复杂或不确定的法律问题时,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专业律师可以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建议,帮助规避潜在风险。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买卖合同中的风险,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在任何商业活动中,谨慎的态度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都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武器。
合同主要风险及防范案例
注:法人的独立人格。
代理人的地位。
找准交易对象(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要) 『案例二』谨防中间商欺诈 出口商甲经李某介绍曾与某国多个买家成交,并通过李某成功收款。2007年5月,甲与李某介绍的A公司签订近200万美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A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李某。甲发货后,A公司以从未与甲签过销售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货款。经调查,李某假冒A的名义与甲订立销售合同,骗取货物后,低价销售给A,取得货款后逃匿,甲损失惨重。
知识补充之——代理 几类特殊的代理: 1、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情形:①根本未经授权;②虽曾授权,但已过期;③虽有授权,但超出了授权的范围。 2、表见代理 特征(1)行为人的行为完全符合了无权代理的一切表面特征。 (2)第三人有理由行为人有代理权。 一般认为,下列两种情形属于第三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范畴: (1)行为人与代理人之间曾存在雇佣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被代理人未将二者雇佣关系终止的事实公告或行为人手中仍持有表明雇佣关系存在的法律文件。 (2)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曾存在授权委托关系,但由于种种原因,授权结束后行为人仍持有被代理人的代理证明文件,如盖有合同专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空白授权委托书等。
甲的朋友乙是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4年3月,乙向甲借款十多万,出具了正式的借据,盖A公司公章。事后,乙拒绝还钱。甲把乙告上了法庭。乙辩称是A公司借款,因为上面盖的是A公司公章,他只是以A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签的字。法院以起诉主体错误为由驳回了甲的起诉。甲随后起诉A公司,胜诉,可A公司经营亏损,根本就没有偿还能力。乙虽然有房有车,但按《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甲的借款,最终血本无归。
无权代理行为,为效力待定的行为,经被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在对方当事人为代理人的情况下注意考察其代理人资格与代理权限问题,避免合同欺诈。
买卖合同履约风险
买卖合同履约风险篇一:买卖合同签订履行中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买卖合同签订履行中注意事项及风险防范一、合同的主要内容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
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
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
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3、价格条款:注意列明商品的单价。
有些企业在购销合同中,标的是多类商品,但却只在合同中明确各类商品的总价款,无法确定具体每种商品的单价,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后发生争议,就难以确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价款。
4、包装条款。
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5、交付方式条款(送货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此外,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
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
施工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6、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
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合作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
7、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合作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中明确违约金和赔偿金计算方法。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8、争议处理条款(1)约定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
当事人是否可以任意约定管辖的法院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合同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商开发的某住宅小区。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工程竣工后,双方在工程款支付、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等方面产生了纠纷。
二、纠纷情况1. 工程款支付纠纷工程竣工后,建筑公司向开发商提交了竣工结算报告,要求支付工程款。
开发商经审核后,认为竣工结算报告中存在多计工程量、虚报工程款等问题,遂拒绝支付工程款。
建筑公司认为开发商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 工程质量纠纷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开发商发现部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如防水层渗漏、墙体裂缝等。
开发商要求建筑公司进行整改,但建筑公司认为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拒绝整改。
3. 保修责任纠纷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发现工程质量问题,要求建筑公司承担保修责任。
建筑公司认为工程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拒绝承担保修责任。
三、法律分析1. 工程款支付纠纷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1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
发包人应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本案中,开发商在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工程款,违反了合同约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
2. 工程质量纠纷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质量负责。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本案中,建筑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的法律风险及防范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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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国际商务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法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形式与国 内的类似,但又存在其特殊性:
1. 存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的交易;
2. 交易环节多,周期长;(中间商)
3. 存在大量的国际交易惯例
4. 要考虑政治因素及我国加入的国际
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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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国际商务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2. 咨询律师或法律顾问,必要时可交由公司法律顾问 专案处理,以免措施不当,反而陷于被动,尤其是 给对方的函件一定要经律师审查后才可发出,在该 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该等函件比原合同还要重要。
3. (3)重视法律文件的证据效力及各种证据的搜集与 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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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合同的风险管理是企业的命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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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合同法律风险从何而来
(一)宏观上: 1. 法律制度本身不够完善; 2. 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 3. 征信制度建立置后; 4. 未经法律专家审查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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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言:合同法律风险从何而来
(二)微观上: 1. 产生于某种非规范性行为; (违约行为) 2. 非合同方因素非预期的结果; (与合同意愿相背) 3. 合同管理中不规范行为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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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防范
风险防范 1. 遇到法定条件或者合作方违约可能
损害到我方利益的情况时,可以采 取中止履行和解除合同的方法来保 护我方的权益。 2. 如预见己方可能违约,则应及时与 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取得对方的谅 解而避免承担己方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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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律师或法律顾问必要时可交由公司法律顾问专案处理以免措施不当反而陷于被动尤其是给对方的函件一定要经律师审查后才可发出在该类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该等函件比原合同还要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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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将新签的《买卖合同》、《安装合同》中关于“保修”、“质量保证”条款统 一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用词“维护保养”一致,以免发生歧义。
结 语:适当的履行合同的第一个要求即是我们自己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执行义务,不然势必造成我司 违约从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第二个要求是办理相关有效书面证据材料,发送客户工地的货物到货之 后,应该有对方确认的到货单,移交客户后也应有客户签收的移交单,最后就是全部工程完毕后,应 拿到客户的验收单,当然中途还有结算、对帐等相关证据材料都要一一办齐。这是个长期的常态的工 作,需有明确制度规范使之落实实处以免流于形式。
应对措施:我国《合同法》第 45 条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 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不成就。” 针对全国各地时常出现货到工地后发现工程项目已经烂尾的情形,依据上述法条,我方是可以 采取以下独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的: A、针对长期不安装的工程,诉请买方立即接收并保管电梯,支付剩余货款。——此举旨在将保 管责任转移给买方,降低我方承担电梯灭失损毁的风险等级; B、针对已安装但长期不验收的,诉请买方接收并保管电梯,支付安装费。——理据在我方已经 履行完毕安装义务,视为验收。 《合同法》第 45 条的约定,从法律的层面有效地保护了作为供货的被动一方。虽说我们应保有 “客户至上”的服务精神,但面对公司权益受损,我方应勇于自我保护,可以通过主动诉讼的举措, 扭转现场僵局,积极结束目前大量在制、未报完工状态电梯流散于各分公司的情形,为合同不确定的 前景划上句号。同时,通过此举,即便将来项目复工,保养期也可以重新另计。
我司标准版《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仓租条款,但合同约定仅仅是计算的依据,要获得法律 的支持与保护,还需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加以佐证。
应对措施: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司能够成功收取仓租,为确保权益获得法律保护,最好能 与客户进行书面的确认或以发票/收据的形式对仓租事宜予以佐证。
二、 货到现场的应对: 根据《买卖合同》第五条“交货方式”以及第六条“检验”条款的约定,我方应在发货前
案例 3:我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因缺乏仓租证据而致损失 我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合同纠纷案,诉讼中涉及 7 万元仓租,合同履行中被告已实际支付,但
在诉讼过程中却反口不认,坚称已付款 7 万元是货款而非仓租。我司认为该 7 万元是仓租,但对 此却没有诸如发票或双方确认的书面材料加以证明,唯一能提供的只有一份内部审批文件。最终 因缺乏有力的证据证明,法院未支持我司诉求,而认定该 7 万元为货款而非仓租。
案例 2. 我司与某酒店合同纠纷,因进口部件证明单及共同开箱检验记录的缺失致谈判失利 我司与某酒店合同欠款纠纷案,因客户欠款我司诉至法院。按照合同约定我司应当提供进口
部件的证明文件,但最终我司只能提供报关单缺无法提供原产地证明。对此,被告提出反诉要求 我司补齐进口部件证明文件。由于本合同我司在履行过程还存在其他违约情形,我司不得不在谈 判席上做出让步——我司需承担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并在欠款中抵扣,双方并同时向法院申请撤回 起诉。
我司的买卖合同与安装合同分别约定了保修条款,且总公司从未在实际履行过保修义务,保修 行为均有各分公司进行。在涉诉的合同纠纷中,已有部分客户意识到这一点并提起反诉,认为总公司 (或营销司)作为卖方,虽然承诺对电梯进行巡检,但实际并未履行,因此主张我司存在重复收费, 涉嫌欺诈,据此要求返还相应货款。
应对措施: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 31 条的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及安装单位均可对电梯 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义务。根据该条款,我们可以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前期,便以专门条款明示:卖方应 履行的保修义务已经委托由安装单位负责履行;相应的,在安装合同中也以专门条款确认:安装单位 向买方履行的保修义务系根据买卖合同项下第*条条款的约定,受卖方的委托而进行的。
二、 案例启示
以上的几个案例都是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相应证据材料,致使我司在诉诸法律时却未能获得法 院的支持。在我司经历过的合同纠纷中,不乏有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材料缺失,如:发票遗失、口头 催款、货到工地无签收确认,移交的资料没有进行签收确认等等。某些关键材料的缺失,造成后期收 款障碍亦或是诉讼时无法举证,最终直接影响的是合同债权的实现,而使公司利益受损。因此,若要 产生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履行效果,不但要事实上恰当地履行合同,同时也还要办理相关有效的书面证 据材料。
本期案例仅针对《买卖合同》中的常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一些建议,关于《安装合同》、 《维修保养合同》的一些关键性问题总结与建议,我们将在后几期的《经验集》中与大家分享。
附件一:
电梯到货及开箱验收通知函
参考模板
公司:
贵我双方签订的
项目电梯买卖合Leabharlann (合同号:),电梯设备已产出将于 年 月 日送达贵方项目工地,敬请贵方派员到现场参加开箱验收。
在我司遇到的合同纠纷当中,有因合同欠款引发之诉,亦有因我司合同履行不当所致的被诉案件, 在诉讼过程中,无论是作为原告亦或被告,都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合同履行之事实,也即是通过书面 材料再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相关材料的文档保存工作,不仅合同履行 各阶段工作的记录,同时,对日后诉讼维权也是及其重要的。
“到货通知”、“共同开箱检验”等节点性工作,同时,将到货通知及开箱验收的书面材料进行 妥善保存。在我司不存在逾期交货等履行不当的情况下,若遇到客户不配合开箱验收及签收工 作,对此我们可以主动向客户发函(函件样式可参考“附件一”),要求客户在一定期限内派员 与我方进行开箱验收工作,并告知其若怠于履行即视同认可我司单方开箱验收。向客户发出的 重要函件若对方不予签收,建议采用 EMS 快递方式寄送,并同时保存信函复印件及 EMS 快递底 单及妥投证明,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三、 法律知识要点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 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四、 经验总结
本期主要结合《电梯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节点,提出以下应对建议: 一、 仓租的收取:
《合同风险管理与控制经验集》 2013 第 4 期
(内部资料,请勿外传)
编 写:合同管理部.法务管理科 发布时间:二〇一三年六月
买卖合同履行中的证据保存与风险防范
合同当事人无法就争议事项协商解决,就需要诉诸法律寻求司法救济,此时,合同当事人要根据 各自的诉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以获得法律的支持。相反,若无法提供证据或提供的 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而不被采信,则要承担举证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 案例简述
案例 1. 我司与某汽配公司合同纠纷,因合同相关资料缺失遭被告抗辩 我司在与某汽配公司的合同欠款纠纷诉讼案中,我司未能向对方提供该项目的货到工地时的
随箱档案材料、及竣工移交资料,对方拒不付款。而在本合同条款中又约定了我司先履行资料交 付义务并办理付款申请后系对方付款的前提条件。诉讼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提出抗辩, 法院认为被告所提抗辩有理有据,要求我司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资料后被告再予付款的。本案最 终由法院主持调解,我司补齐相应的合同资料后对方付清欠款。
若届时贵方未到场进行开箱验收,即视同贵方认可我司单方开箱验收,我司将按工程
进度开展后续工作。
特此函告!
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三、 项目烂尾的应对: 货到工地后,因买方原因导致项目烂尾,电梯长期搁置现场不能安装,或虽安装完毕却长
期不能提交政府验收,在此期间电梯部件丢失和损毁的风险均由我方承担。目前,我司在实际 履行过程中遇到此类情况,均是傻等至项目复工,直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成就(验收合格后) 方才主张付款;或者只能随地搁置,任由电梯灭失损毁风险由我司承担。
通知买方,且在货到工地后 48 小时内通知买方,共同开箱检验。但在实际履行过程中,该两条 款形同虚设。一是货到工地时缺乏买方的签认,二是开箱检验前未通知买方,导致结算时买方 据此拒付货到工地款,或以货不对版为由长期扯皮。
应对措施:我司作为交货方应当积极履行发货及到货通知的义务,并在货到工地后引导客 户做好开箱验收及到货签收的工作。这就需要强化一线人员的履约及证据保存意识,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