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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
1.保险概念:
保险是指一种商业保障,它是指当承保人承担有保险标的物发生保险
事故时,保险人根据保险条款约定的义务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过程及其产生
的一系列法律关系。

基本上,保险是一种由保险人(保险公司)与被保险
人(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基础上,由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约定,以期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经济利益。

2.保险分类:
根据不同的保险客体及保险标的物,保险可以按如下分类:
(1)财产保险。

指为保障保险标的物的财产价值,而签订的保险合同,包括建筑物险、机动车险、船舶险、货物险等等。

(2)责任保险。

指由于商业活动产生的责任而出现的损失,保险人
依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主要有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企业责任险等。

(3)人身保险。

指保障人身安全,而签订的保险合同,主要有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得到抚慰、补偿。

3.主要保险合同:
(1)普通保险合同:指符合保险法规定的双方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形
成的单一保险关系,并属于把此类保险关系不受保险法规限制的概念。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

保险学知识点保险是一种重要的经济活动,为人们的生活和财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

了解保险学知识点对于个人和社会的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介绍一些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的知识点。

1. 保险的定义和分类保险是一种交换风险的经济活动,由保险公司或保险机构根据合同规定,在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基础上,对风险事件进行经济赔付。

保险按照保险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险主要涉及人的生命、健康和身体等方面的风险,而财产保险则主要涉及财产的损失、损坏和灭失等方面的风险。

2. 保险的原理和功能保险的原理包括共同承担、大数定律和分散风险。

共同承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积累众多保单形成风险基金,由保险公司共同承担损失和赔付责任。

大数定律是指在一定样本数量下,随着样本数量的增加,风险的真实发生概率趋于稳定。

分散风险是指通过让很多人投保,将每个人的风险集中在保险公司,从而实现风险的分散和均衡。

保险的功能主要包括风险转移、经济保障和社会稳定。

风险转移是指投保人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降低个体承担风险的压力。

经济保障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经济赔付能力可以提供一定的保障,减轻经济负担。

社会稳定是指保险作为一种社会经济机制,可以缓解灾害和风险对社会造成的冲击,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保险合同和保险责任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法律文件,约定了保险的责任和义务。

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保险事故进行赔付的义务。

保险责任的限制主要包括保险金额、免赔额、保险期限等。

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或受益人支付相应的赔款或赔偿金。

4. 保险金计算和赔付程序保险金计算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相关的保险条款和保险合同中的计算公式,确定保险公司应当支付的赔款金额。

赔付程序主要包括报案、勘察、理算和赔付等环节。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会派员进行现场勘察和损失评估,然后进行理算,最后支付赔款给投保人或受益人。

保险学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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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整理第一章:风险与保险1.风险的概念:风险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时期内,某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风险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风险损失组成)2.风险的分类:主要考虑如下两种分类。

(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风险的发生导致财产发生毁损或灭失从而使财产所有人遭受损失的风险。

2)责任风险:指因个人或团体的疏忽,过失导致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依法应承担民事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3)人身风险:指人们因早逝,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损失的风险。

4)信用风险:指在经济交往中,权利人因义务人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风险。

(2)按风险性质:1)纯粹风险:指风险所导致的结果只有两种,即损失或者无损失,无获利可能。

2)投机风险:风险导致的结果有三种,即损失、无损失和盈利。

3.风险处理的主要办法:1)避免风险:考虑到风险的存在,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预防风险:通过对风险的预测,事先有针对性的采取各种技术措施,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降低损失发生的几率。

3) 抑制风险:在灾害事故发生后,为了阻止灾害的扩大或蔓延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4)自留风险:对于损失小或者频率低的风险采取自我承担的方式。

5)转移风险:保险是风险管理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技术,是风险管理(处理)方法中最有效的手段,因为保险的机制解决了风险管理中碰到的最大难题—风险的不确定性。

保险能够以收取保险费为代价,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预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总体上损失的相对确定性,实现了风险损失的均摊。

Ps: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

(3)保险是风险处理传统并且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

(4)保险经营效益要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职能和运用1.保险的概念:保险是集合具有同类风险的众多单位和个人,以合理计算分担金的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约定风险事故所导致的经济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经济需要进行补偿或给付的行为。

保险学基础知识

保险学基础知识

保险学基础知识第一章保险导论第一节保险的形成和发展一.危险与保险㈠危险客观存在自人类诞生以来,就始终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危险。

有些危险是自然规律使然,生老病死,谁都难以避免;有些危险由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水火无情,谁都望而生畏;有些危险来自人类本身,战火动乱,谁都难免遭劫;有些危险则源于法律责任,侵权违约,谁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越来越理性化,保护自己和驾御自然的能力也越来越强,然而,危险却并不因此而退却,相反,旧的危险消除了,新的危险又出现了;有些危险则不但难以消除,反而呈现出复杂化的演变趋势。

可以说,危险就象人类的影子,只要人类在地球上生存,它就形影相随。

㈡人类在抵御危险活动中创造了保险正因为危险如形影想随,所以,如何规避、消除各种危险;危险发生后,如何消解或弥补危险造成的损失,成为人类活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长期抵御危险的活动中,人类不断积累经验,创造了许多有效的方法。

1.采取回避危险的措施采取回避危险的措施,简单易行,但往往不太可靠,而且需要有替代方法。

如某人觉得乘飞机太危险,就改坐火车或轮船,但这种回避措施,其实建筑在误解基础上,因为火车或轮船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远高于飞机。

有些国家发生了针对平民的恐怖事件,其他国家便发布公告,告诫本国公民避免前往,不啻是一种有效的回避措施,但不从根本上消除恐怖组织,恐怖袭击还会在其他意想不到的地方发生。

2.居安思危,预作防备有些危险是可以预想的,人们就在危险尚未发生之时,居安思危,采取积极的防备措施。

如持续储蓄以备年老之用;加强锻炼以防疾病;安装防盗门窗以防盗贼入室;安装煤气报警器以防煤气泄漏等。

在中国,还有“养儿防老”的古训,以几世同堂的大家庭方式,防备生老病死等人身危险。

但这种防备措施,若仅在个人或家庭范围内进行,其抵御危险的能力极其有限,原因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都市化、职业化、核家庭化的趋势,均大大削弱了个人或家庭抵御人身、生活危险的能力。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保险学重点知识汇总
一、保险概念
保险是一种基于风险的金融保障,它是一种以费用代价向保险人换取给付保险金的合同,以补偿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原因发生的损失。

二、保险的历史
保险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像中国古代、古埃及等都已经有了保险体系,但直到18世纪末才出现了现代保险制度。

林肯总统于1868年签署了《国家保险法》,实行了正式的联邦保险制度,这正式定义了美国联邦保险制度的开始。

三、保险的分类
1、根据保险的保障范围分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1)人身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及生命,通常有寿险、健康险、意外险、旅行险等;
(2)财产保险:主要针对投保人的财产、责任及不可抗力风险,通常有财产险、责任险、工程险、火险等。

2、按保险期限分可以分为两大类:
(1)一次性保险:按单次事件,一次缴纳保费,只限一次保险期限的保险。

(2)续期保险:按循环事件,每一次保险期限后缴纳保费续约,实施多次保险的保险。

四、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指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签订的根据保险法规的书面合同,由于双方同意的一般性保险条款以及特别保险条款所组成的规范合同。

保险学重点整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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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整理一、概念1.1风险管理:指人们对各种风险的认识,控制和处理的主动行为。

1.2可保风险: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价的风险。

2.1保险:是以合同方式集合众多单位或个人的同类风险,通过科学计收分担金实现对少数成员因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所致的损害后果,给予经济补偿的社会互助制度。

2.2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自愿订立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用于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2.3保险公司:是依法登记成立,按照保险制度经营风险,组织经济偿付,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仅是保险企业的一种。

4.1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4.2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以最大的诚意,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互不欺骗和隐瞒,恪守合同的认定和承诺,否则保险合同无效。

4.3近因原则:近因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近因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责任4.4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期限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4.5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7.1责任保险: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保险。

属于广义财产保险的范畴。

7.2公众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公众责任为承保对象的责任保险。

7.3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维修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

基础是产品责任法。

7.4雇主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导致伤、残、死亡或患有与职业有关的职业性疾病,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为承保风险。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保险学知识点总结(重点) ? ?与课本知识点是一致的, 很重要, 很有针对性 ?第一章导论 ?1.P9 保险产生的原因中关于保险的分类, 着重注意按风险性质的分类、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

(1)按风险的性质 ?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没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投机风险:既有损失机会, 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

同一个风险可能兼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双重性质。

大多数纯粹风险是可保风险。

(2)按风险产生的原因, 风险可分为:自然风险:由于自然界的异常变化所致损失的可能性, 由责任风险:对他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法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或未履行契约所致对方受损应负的合同赔偿责任。

如职业责任、公众责任、产品责任。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Credit Risk)又称违约风险因对方违约或不可抗力的发生, 致使合同无法执行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即失信风险。

如美国国债风险。

2.P11 风险管理、P12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注意 P14 页的财1/ 3务法 ?(1)风险识别:受险主体对所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整理, 并对风险的性质进行鉴定的过程。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 通过对所收集的大量详细损失资料加以分析, 运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 估计和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程度。

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是风险估测的主要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决定风险是否需要处理和处理到何种程度。

(4)风险(管理)对策:在识别分析和估测风险的基础上, 根据风险性质、风险频率、损失程度及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方法的过程。

风险管理方法主要有控制法和财务法两大类。

控制法是指避免、消除风险或减少风险发生频率及控制风险损失扩大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财务法是通过提留风险准备金, 事先做好吸纳风险成本的财务安排来降低风险成本的一种风险管理方法, 它包括自留和转移两种。

A 自留风险有三种情况①对潜在损失估计不足②损失金额相对较低, 经济上微不足道③通过对风险和风险管理方法的认真分析, 决定全部或部分承担某些风险。

保险学知识要点

保险学知识要点

第一章风险与保险第一节风险及特征与类型一、风险的基本概念(一)风险的定义在本书中,风险主要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1、风险事故: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2、风险因素: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

风险因素可分为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险因素等三类。

3、风险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损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

风险损失既可以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4、三者的关系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存在的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二、风险的基本属性(一)风险的基本属性1、自然属性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的自然运动;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

2、社会经济属性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二)风险的特征1、风险存在的客观性2、风险存在的永恒性3、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4、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三、风险的分类(一)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导致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人为风险:指造成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直接作用力与人的活动有关的风险。

其中包括行为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二)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分类财产风险:指各种物质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指人因疾病、衰老、意外伤害等造成残废、死亡等。

这些事故会导致本人或其所赡养的亲属在经济生活上的困难。

(三)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分类投机风险:指具有正负损失两种可能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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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知识点第一篇保险基础1. 风险的三个特性: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2. 风险的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

风险三要素的联系:构成风险因素的条件月底,发书损失的可能性越大,损失就会越严重。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直接原因。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损失3.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损害对象:人身风险、财产风险、责任风险2)按风险的起源和影响:基本风险、特定风险3)按风险所导致的后果:纯粹风险、投机风险4. 风险管理的基本方法:1)风险回避:人们设法排除风险并将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将至零。

比如:可以利用水上运输,但禁止水上运动,这就是回避由此产生的被淹死的风险,从而缩小了遭受风险的范围。

2)损失控制:主要包括防损(采取措施防止风险)和减损(减损发生损失的可能性)。

比如,尽管人们努力防止火灾的发生,但这种事情仍有可能发生,因此,这就有必要安装自动灭火系统以减轻火灾损失的严重程度。

3)风险自留:企业或个人自己来承担风险。

4)风险转移:通过一定的方式,将风险从一个主体转移到另一个主体。

比如: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套期保值、购买保险。

第三、第四种合称损失融资。

5. 从不同角度解释保险1)保险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由此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事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2)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个人因死亡、伤残而给付保险金的一种方法。

3)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4)保险是一种社会工具。

5)保险是一种复杂的和精巧的机制。

6)保险是一种法律制度。

7)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

6. 可保风险的理想条件:1)经济上具有可行性2)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3)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4)损失是可以确定和计量的5)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6)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7. 保险业的产生:从保险发展的历史来看:财产保险先于人身保险,海上保险早于陆上保险。

近代保险制度的发展是从海上保险开始的。

继海上保险制度之后所形成的是火灾保险制度。

现代人寿保险的出现较火灾保险要晚。

8. 保险的基本分类:1)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2)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个人保险、商务保险3)根据保险实施形式的不同:强制保险、自愿保险4)根据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原保险、再保险5)根据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商业保险、社会保险9. 保险合同的特性:双务性、射幸性(有机会性)、补偿性、条件性、附和性、个人性10. 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关系人(被投保人、保单所有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11.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所具有的厉害关系。

保险利益存在情况:1)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身体和健康投保具有保险利益。

2)投保人对有婚姻、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保险利益。

3)债权人对债务人有保险利益。

4)本人对为本人管理财产或具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12. 保险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关系人13. 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人、暂保单、保费收据、保险单14. 要约:又称“提议”。

一个有效的要约应具备三个条件:1)要约须明确表示定约愿望;2)要约须具备合同的主要内容;3)要约在其有效期内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例如广告)15. 承诺:指当事人另一方就要约方的提议而做出的意思表示。

合同当事人一方一经做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需要注意的是,承诺须由受约人本人或其合法代理人做出;承诺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做出。

16. 投保人的义务:缴纳保费的义务、通知义务、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17. 保险人的义务:确定损失赔偿责任、履行赔偿给付义务18. 影响保险合同效力的主要因素:告知、保证、隐瞒、弃权和禁止翻供19. 保险合同的无效:1)合同系代理他人订立而不作申明2)恶意的重复保险3)人身保险中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死亡保险4)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已超过保险人所规定的年龄限额5)善意的超额保险,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保险价值的部分无效,当在保险价值限额以内的部分仍然有效6)被保险人的年龄欲保单所填写的不符。

部分无效7)被保险人因对保险标的失去保险利益20. 保险合同的复效:时间60天。

保险合同的效力在中止以后重新开始。

21. 保险合同的中止:人身保险中投保人未能按时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的效力由此中断。

在此期间,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字符保险金的责任。

担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并非终止。

22. 保险合同的终止:时间2年。

1)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合同因解除而终止。

3)合同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4)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23. 文义解释原则: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既不超出不缩小合同用语的含义。

意图解释原则: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定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内容。

24.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25. 保险的四大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补偿原则第二篇保险市场1. 保险市场的特征:直接交易风险、交易具有承诺性、信息不对称程度高、具有较高的交易成本2. 保险公司的分类:1)按所承担风险的类型:人寿与健康保险公司、财产与责任保险公司2)按被保险人的不同:原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3.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 保险经纪人: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从保险人那里收取佣金的人。

5. 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上,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查勘、鉴定、估损及理赔款项清算业务给予证明的人。

6. 保险中介人之间的差别:1)法律地位不同。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代表着保险人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是投保人的代理人,其行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保险公估人是站在第三者的地位进行公证。

2)名义不同。

保险代理人从事保险业务必须从保险人的名义;保险经纪人从事保险业务,若为投保人代理投保或代被保险人索赔,则以委托人的名义,若从事居间活动或咨询活动,则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保险公估人从事保险公证活动时,只能以自己的名义。

3)业务要求不同。

保险代理人熟悉保险业务;对保险寂静岭的业务要求比保险代理人要高;对保险公估人的业务员要求则更高,保险公估人必须是某方面的专家。

4)行为后果的承担方不同。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由此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其行为后果一般由保险人承担,而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因其过错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则通常由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7. 保险监管模式:弱势监管:代表国家英国、荷兰强势监管:代表国家美国8. 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市场准入监管、偿付能力监管(最重要)、对由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的监管第三篇人身保险1. 人身保险的类型: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2.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区别:1)保险标的不同。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和健康作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财产标的。

2)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不同。

人身保险无法用金钱衡量,所以承包人在承保时,是以投保人自报的金额为基础,参照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等因素来确定保险金额。

财产保险是补偿性保险,保险金额依照投保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

3)保险期限不同。

人身保险多数是长期性保险而财产保险多为短期。

4)保险事故不同。

一般来说,财产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而人身保险中寿险事故的发生是确定的:一个人非生即死具有必然性。

5)保险产品需求弹性不同。

人身保险产品要比财产保险产品需求弹性大。

6)是否具有储蓄性。

人身保险具有储蓄性,一般财产保险不具有。

3. 意外伤害保险三个特定: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的4. 人寿保险的种类:定期保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5. 终身寿险的种类:普通终身寿险、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趸交保费的终身寿险6. 两全保险的特点:1)两全保险是人身保险业中承保最全面的一个险种2)两全保险费率较高3)两全保险具有储蓄性特点7. 创新的人寿保险:变额人寿保险(投资连结险:投资与风险保障相结合)、万能人寿保险(交费时间数额不固定)、分红保险(最多)8. 标准保单条款:1)免费观望期条款 2)完整合同条款 3)不可抗辩条款 4)年龄或性别误告条款 5)宽限期条款 6)所有权条款 7)复效条款 8)不丧失价值的选择条款 9)保单贷款条款 10)保单提现条款 11)自动垫缴保费条款 12)红利选择条款 13)受益人条款 14)保险金给付的选择条款 15)除外责任条款9. 红利保险:红利的来源主要的三个方面:1)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死亡率低于预计死亡率 2)保险人实际支出的业务费低于预计的费用开支 3)保险人运用保险基金的实际收益超过过给被保险人的利息可供投保人选择的红利分配方式:1)现金给付 2)抵缴保费 3)积累生息 4)增加保额分红保障利润来源:死差、费差、利差分红保险特点:分享利润(责任准备金分红)10. 年金保险的分类1) 按年金保险的购买方式:趸缴年金、分期缴费年金2) 按年金保险给付频率的不同:按年给付年金、按季给付年金、按月给付年金3) 按年金保险给付日期的不同:期初给付年金、期末给付年金4) 按年金保险给付的不同起始时间:即期年金、延期年金5) 按年金保险给付期限:定期年金、终身年金6) 按年金领取人数分类:个人年金、联合生存年金7) 按保险费有无返还:无返还年金、返还年金8) 按年金价值和保险费缴纳有无保证或是否可变:固定年金、变额年金11. 健康保险的分类:1) 按保障范围分类:医疗费用保险、伤残收入损失保险2) 按给付方式分类:定额给付型健康保险、津贴给付型健康保险、费用补偿型健康保险3) 重大疾病保险、医疗费用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12. 免赔额:又称自付额或起付线。

免赔额以内的医疗费用由被保险人自付,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才由保险公司承担。

13. 等待期:指为了消除既往疾病的影响,在保险合同中预先设定的一个期间,在此期间内因疾病导致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赔付,但意外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除外。

目前,我国国内住院医疗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通常为14-30天。

第四篇 财产保险1. 狭义的财产保险:有形的物质财产广义的财产保险:有形财产、利益保险、责任保险2. 保险人可选择赔偿方式:货币赔偿、置换、恢复原状3. 比例责任:损失金额总和各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某保险人承保保险金额额某保险人分摊保险赔款⨯= 限额责任:损失金额各保险人赔偿限额总和某保险人赔款限额某保险人赔款额⨯= 顺序责任:先由出单保险公司首先负责赔偿,第二家保险公司只有在第一家承保限额用完时,才承担超出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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