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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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投资环境概览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投资环境概览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投资环境概览随着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断深化合作,越来越多企业和投资者掘金其中并找到合作机会。

在民族主义和逆全球化愈演愈烈的今天,坚持提高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质量,增强对外开放,打造良性外循环系统,与沿线国家共同摸索更加完善的发展模式和贸易规则,就显得更加重要且有意义。

我们梳理了部分最受投资者关注的沿线国家,将其双边贸易、行业投资情况概述于下,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东盟新加坡:据中方统计,2018年双边贸易额828.8亿美元,增长4.6%。

以单个国家/地区计,在东盟内新加坡为我国第四大贸易伙伴。

中国为新加坡第一大贸易伙伴、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

2018年,新加坡对中国出口的主力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塑料橡胶和矿产品。

新加坡自中国进口的商品:机电产品、矿产品和贱金属及制品。

我对新投资涉及所有主要行业,从累计投资金额来看,主要集中于金融保险业和贸易业。

其中,我投资占新吸收外资比重相对较大的行业包括建筑业、贸易业和房地产业。

新对华投资涉及所有主要行业,从累计投资金额来看,主要为:金融保险业占79.25%,批发零售贸易业占12.68%,制造业占4.6%,专业科技服务业占1.86%,房地产业占0.84%。

新加坡采取的投资优惠政策主要是为了鼓励投资、出口、增加就业机会、鼓励研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以及使整个经济更具有活力的生产经营活动。

如对涉及特殊产业和服务(如高技术、高附加值企业)、大型跨国公司、研发机构、区域总部、国际船运以及出口企业等给予一定期限的减、免税优惠或资金扶持等。

政府推出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资企业基本上可以和本土企业一样享受。

马来西亚:世界银行《2019年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马来西亚营商环境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5位,在东盟地区仅次于新加坡。

2018年,马来西亚对中国出口最多的商品为机电及交通设备、矿产品和化学品,马来西亚自中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机电及交通设备、工业制成品和杂项工业品。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一览附件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一览附件

第一篇“一带一路”概况介绍1. 一带一路示意图1图片来源:网络资源2. 一带一路示意图2图片来源:网络资源3. 一带一路国家列表第二篇东盟、蒙古及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一、东盟及蒙古国税收政策 (4)1.1 新加坡 (4)1.2 马来西亚 (7)1.3 印度尼西亚 (10)1.4 缅甸 (12)1.5 泰国 (15)1.6 老挝 (17)1.7 柬埔寨 (19)1.8 越南 (21)1.9文莱 (23)1.10菲律宾 (25)1.11 蒙古 (27)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 (29)2.1.哈萨克斯坦 (29)2.2.乌兹别克斯坦 (32)2.3.土库曼斯坦 (34)2.4.塔吉克斯坦 (36)2.5.吉尔吉斯斯坦 (38)一、东盟及蒙古国税收政策1.1 新加坡新加坡新加坡元(S$)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1.2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https:///)1.3 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4 缅甸缅甸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1.5 泰国泰国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6 老挝老挝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1.7 柬埔寨柬埔寨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1.8 越南越南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1.9文莱文莱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10菲律宾菲律宾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11 蒙古蒙古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2.1.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https:///)2.2.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苏姆(som)(https:///)2.3.土库曼斯坦土库曼斯坦马纳特(m)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2.4.塔吉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索莫尼(https:///)2.5.吉尔吉斯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索姆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https:///)(未完待续)2018.7.6。

“一带一路”国际营商政策法规-几内亚税收指南

“一带一路”国际营商政策法规-几内亚税收指南

几内亚税收指南2020-07-28几内亚的税费分成4大类别:(1)直接税(2)间接税(3)其他税费、使用费、租金(4)登记费、注册费、印花税第一类:直接税税种细分税种税率计算税基及备注说明1收入税Imp tsur lerevenu工资税La Retenue su les Traitements etsalaires,RTS0-15%工资包干税Le Versement Forfaitire sur es salairesVF6%工资总额(包含奖金、津贴、福利)学徒税Le Taxe d’Apprentissage3%自然人、个体户、手工艺者利润税Imp t sur les bénéfices industriel,commercial et artisanal,BIC30%全年利润2公司税Imp tdes sociétés公司税Imp t sur les Sociétés,IS35%企业利润最低包干税Imp t minimum forfaitaire,IMF3%公司营业额3其他直接税进口物资、当地采购营业税Le prélèvement forfaitaire10%非工资收入税La retebu sur les revenus nonsalariaux15%在几内亚没有设立常驻营业场所动产收入税Imp t sur les Revenus des capitauxmobiliers,IRCM10%房地产税La Contribution Foncière Unique,CFU业主自住=5%出租=15%商业用房=10%单一职业税La Taxe professionelle unique 5%年营业额低于1.5亿几郎的小商贩、小微工商个体户营业税La contribution de la Patente5%酒精饮料特许经营牌照费La licence 15万-150万几郎汽船税La Taxe unique sur les véhicules各类机动车、船持有武器税La Taxe sur les armesàfeu750-2000几郎军人、宪兵、警察除外。

南亚国家的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

南亚国家的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

南亚国家的税收政策及税务筹划“一带一路”战略将惠及沿线66个国家,覆盖占全球63%人口。

本文介绍南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和不丹)共计8个国家的税收政策及税收筹划建议。

一、南亚各国的流转税政策企业在某个国家投资经营,无论盈利与否,首先需要就经营收入缴纳流转税。

流转税有增值税和销售税两种。

一般来说,增值税实行价外征收,销售税实行价内征收。

南亚各国流转税政策,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巴基斯坦、印度和马尔代夫没有实行规范的增值税制度,孟加拉国和斯里兰卡实行规范的增值税制度,且其基本税率均为15%。

孟加拉国有低税率,斯里兰卡没有低税率。

各国根据本国的国情设置了免税项目。

二、南亚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影响企业投资回报的重要因素是受资国的公司所得税政策。

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不仅要理解公司所得税税率、资本利得,尤其股权转让利得的征税规定、亏损结转期限规定等基本内容,还要掌握境外收入纳税规定、转让定价和资本弱化等限制规定。

南亚各国的公司所得稅基本规定,如表2所示。

由表2可知,公司所得税税率低于25%的国家只有马尔代夫,其他南亚各国的税率均不低于中国的法定税率25%,并且,南亚各国对小企业均没有低税率。

马尔代夫对资本利得不征税,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对资本利得视同经营所得正常征税,印度和孟加拉国对资本利得设有低税率征税。

就亏损结转来看,南亚各国实行有限期后转的较多,但斯里兰卡实行无限期后转,马尔代夫无亏损结转规定。

阿富汗和斯里兰卡对每年结转的亏损额有严格规定。

为进一步反映南亚各国对居民公司境外已纳税抵免规定、跨国公司转让定价及资本弱化的限制规定等涉外内容,现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对居民公司在境外已纳税实行限额抵免的国家较多,包括印度、巴基斯坦和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只限于税收协定国实行限额抵免,马尔代夫对境外收入免予征税,就不存在抵免的问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

第一篇“一带一路”概况介绍1. 一带一路示意图1图片来源:网络资源2. 一带一路示意图2图片来源:网络资源3. 一带一路国家列表第二篇东盟、蒙古及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一、东盟及蒙古国税收政策 (4)1.1 新加坡 (4)1.2 马来西亚 (7)1.3 印度尼西亚 (10)1.4 缅甸 (12)1.5 泰国 (15)1.6 老挝 (17)1.7 柬埔寨 (19)1.8 越南 (21)1.9文莱 (23)1.10菲律宾 (25)1.11 蒙古 (27)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 (29)2.1.哈萨克斯坦 (29)2.2.乌兹别克斯坦 (32)2.3.土库曼斯坦 (34)2.4.塔吉克斯坦 (36)2.5.吉尔吉斯斯坦 (38)一、东盟及蒙古国税收政策1.1 新加坡新加坡新加坡元(S$)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1.2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1.3 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4 缅甸缅甸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1.5 泰国泰国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6 老挝老挝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1.7 柬埔寨柬埔寨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1.8 越南越南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1.9文莱文莱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10菲律宾菲律宾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1.11 蒙古蒙古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2.1.哈萨克斯坦哈萨克斯坦2.2.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苏姆(som)2.3.土库曼斯坦土库曼斯坦马纳特(m)资料来源:德勤中国官方网站2.4.塔吉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索莫尼2.5.吉尔吉斯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索姆资料来源:主要来自中国“一带一路”政府网站。

“一带一路”战略相关政策汇总

“一带一路”战略相关政策汇总

“一带一路”战略相关政策汇总一、国家层面政策汇总与解读(一)政策汇总(二)重点政策解读1、《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

《通知》明确,凡依法可使用外汇结算的跨境交易,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结算。

支持银行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导向,按照现有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市场主体真实、合规的人民币跨境业务需求。

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满足个人项下雇员报酬、社会福利、赡家款等人民币跨境结算需要,《通知》明确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为个人办理其他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业务,便利境内个人将境外合法收入汇回境内使用,以及境外个人将境内合法人民币收入汇出境外。

便利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直接投资。

《通知》进一步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取消了相关账户开立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的限制,明确银行可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办理相关业务。

《通知》要求银行应确保境外投资者的人民币利润、股息等投资收益依法自由汇出。

另外,《通知》还明确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债券、股票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可按实际需要调回境内使用,进一步简化管理流程,便利企业日常运营。

点评:自2009年推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人民银行根据市场主体需要不断完善人民币跨境业务政策,便利市场主体开展跨境贸易和投融资活动,帮助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降低财务成本。

《通知》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有利于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能力,有利于我国推进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从银行视角来看,《通知》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走出去”企业及出口导向型企业的跨境金融需求,给银行的跨境金融业务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

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

论“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税收政策的调整与优化作者:余海霞来源:《中国市场》2018年第22期[摘要]“一带一路”是高举着挥舞着和平发展的大旗,沿用着古代丝绸之路和郑和下西洋的历史轨迹,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之间的睦邻友好、经济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合作、文化互融的利益、命运以及责任共同体。

将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是发展好“一带一路”战略的关键之一。

只有税收政策有相应的调整,才能使我国的企业在“走出去”时所面临的投资方面的风险。

不断完善我国与沿线国家的税收协定,才能处理好可能出现的各种税收争议,推进“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关键词]一带一路;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制度优化1 “一带一路”战略介绍1.1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013年9月出访中亚和10月出访东南亚国家期间,“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两个伟大的提议也就是在这两次出访中先后提出来的,这倡议引起了国内和国际的高度关注。

与此同时,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参加2013年举办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再次强调,中国要全面铺就面向东盟国家的海上丝绸之路的计划。

从此,中国的“一带一路”战略便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符合我国当前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增添了动力。

1.2 “一带一路”战略的意义2013年,我国主席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简称为“一带一路”。

这个战略的提出是为了使我国在经济发展全球化的新时代背景之下,能够积极地融入到全球贸易中去。

“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对新市场的一个开辟。

自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可谓是蒸蒸日上,但自然也伴随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出现。

首要的一个问题就是部分行业的产能过剩,这就迫使我们要寻找新的消费点,避免中国陷入中等收入陷阱。

“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众多,我国完全可以利用自身这么多年来积攒起来的技能和资本等优势,以互利共赢的经济发展模式将我国的产能过剩的物资输出到国外,慢慢建立一种优势互补,经济共赢的伙伴关系。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增值税税制比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增值税税制比较

17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增值税税制比较郑雪作者简介:郑雪(1997—),女,山西临汾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税务筹划等研究。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甘肃兰州730000)摘要:为了更好地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和“走出去”,熟悉沿线国家增值税税制。

本文以“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为基础,从征税范围、税率结构、零税率政策、免税政策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比较。

希望可以对了解和熟悉沿线国家增值税税制提供帮助。

关键词:一带一路;增值税;征税范围;税率结构;免税政策一、引言“一带一路”倡议是我国发展开放型经济,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重要举措。

其涉及到了65个经济发展程度各异的国家,由于国家间经济、政治、文化不同和国情不同,因此其税收制度也各不相同。

“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既有增值税税制较为简单的马尔代夫等国,也有增值税税制较为复杂的印度等国。

《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1]中提到,我国对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存量为1294.1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9.5%,在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商业、金融业、批发零售业和制造业等均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前列。

然而,当前我国对“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增值税比较研究尚不多见,为了更好地帮助企业和个人“走出去”、对外直接投资和熟悉“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增值税税制,因此,根据安永《Worldwide VAT ,GST and Sales Tax Guide 2017》[2]等最新资料,将通过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结构、零税率政策、免税政策和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这五个方面进行具体的比较。

二、征税范围征税范围应该包括所有实现价值增值的领域,例如,制造业、商业、劳务服务等行业。

之所以各国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宽窄有异,是因为增值税较强的操作性、征管水平的不同和财政需求的不同。

但大体上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对农业、工业、商业和劳务领域征税其征税范围覆盖了农业、工业、商业和劳务领域的所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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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收政策概览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评估资讯2018年第一期)
发布日期:2018年07月06日点击次数:1738
前言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务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资产评估机构在国内经济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如何跟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是当前资产评估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

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近年来在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为更好地服务于行业国际化发展,北京资产评估协会于2018年成立了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关注北京地区资产评估国际业务发展动态,为会员提供资产评估行国际业务发展的最新资讯。

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成立之后,即对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国际业务的相关情况进行调研。

会员机构普遍反映,在国外从事评估业务时对所在国、地区税法及税收政策缺乏系统了解。

税收事项是资产评估特别是企业价值评估中需要重点考虑的事项,对当地税收法规、政策及目标公司既往税务状况和未来经营期间可能的税务事项缺乏必要的了解,不仅严重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执行,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评估机构的国际化进程。

为此,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特别组织相关专家搜集
和整理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税收政策等相关信息,供会员单位在执业中参考。

国际业务委员会特别提示,对目标公司所在地税收制度和目标公司税务状况的了解是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专业胜任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当在承接业务前和执行业务过程中,加强对相关国家和地区税收制度的研究,以确信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本资讯主要内容来自“一带一路”政府网站及“中国德勤”官网等渠道,旨在供会员单位在执业时参考,不能替代其自身研究及专业判断。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较多、地区跨度较大,本资讯内容包括五个部分:
第一篇“一带一路”概况介绍
第二篇东盟、蒙古和中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三篇西亚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四篇南亚和独联体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第五篇中东欧相关国家税收政策介绍。

本资讯内容由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严哲河和王强先生整理提供,在此一并感谢!由于篇幅所限,本期提供第一篇和第二篇。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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