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相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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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行业交税

工程施工行业交税

工程施工行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承担着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建筑工程的重要任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同时也是工程施工企业应尽的法律义务。

本文将从工程施工行业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会计处理和税收筹划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工程施工行业的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工程施工行业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

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工程施工行业的主要税种。

1. 增值税:工程施工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11%,其中征收率3%。

增值税是指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环节中,对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工程施工企业在购进工程物资、设备和技术服务时,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2. 企业所得税:工程施工行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企业所得利润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及附加-所得减免等。

二、工程施工行业的税收优惠1. 小规模纳税人:工程施工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此外,小规模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2.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程施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规定的比例加计扣除。

3. 固定资产折旧加速: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4. 税收优惠地区:部分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会对在税收洼地注册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如税收返还、奖励等。

三、工程施工行业的会计处理工程施工行业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收入确认、成本核算、税金计算和缴纳等方面。

在收入确认方面,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完成工程进度法或合同收入法确认收入;在成本核算方面,企业应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对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进行核算;在税金计算方面,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在税款缴纳方面,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

四、工程施工行业的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合理的税务安排,降低企业税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最新工程施工税率

最新工程施工税率

最新工程施工税率工程施工是建筑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变化和完善。

在当前的建筑市场中,工程施工的税率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最新工程施工税率及相关的税收政策。

一、增值税税率增值税是工程施工中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建筑业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增值税税率为9%。

这意味着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纳税人应按照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二、营业税税率营业税是工程施工中另一种重要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工程施工企业应按照营业收入的3%缴纳营业税。

然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程施工企业不再缴纳营业税,而是改为缴纳增值税。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工程施工中另外两种重要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税率为3%。

这些税种都是根据工程施工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

四、其他相关税率除了上述主要的税种外,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缴纳其他一些税费。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按照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缴纳印花税。

此外,企业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的不同,税率也有所不同。

总结:最新工程施工税率为9%的增值税税率,此外还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其他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政策会根据国家的规定和调整而不断变化,工程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纳税申报。

建筑财税相关知识点总结

建筑财税相关知识点总结

建筑财税相关知识点总结一、建筑财税相关政策法规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经济发展及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财税政策的调整和完善对建筑行业的发展影响深远。

建筑行业的财税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等方面。

具体政策如下:1、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土地出让、转让、收回或其他土地使用权流转过程中,按照土地增值的差额计征的一种税收制度。

土地增值税的主要政策包括: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减免和退还政策等。

2、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所得年度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额。

建筑企业所得税政策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减免和退还政策、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等。

3、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是指在城市建设和维护过程中,按照城市房地产的等值金额计征的一种税收制度。

城市建设维护税的主要政策包括:城市建设维护税的税率、减免和退还政策、城市建设维护税的征收范围等。

二、建筑财税相关的核算方法和技巧建筑行业的财税核算方法和技巧主要包括:成本核算、税收筹划、财务报表等方面。

1、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指建筑项目的成本分析和计算过程,主要包括:成本构成要素的分析、成本的分摊和核算、成本的控制和成本的分析等。

2、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通过调整纳税人在税收规范框架内的商业行为,以减少纳税人在税收方面的负担,或者因而增加纳税人的税收赋负。

税收筹划主要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把握、税收合规管理等。

3、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是指建筑企业对外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信息披露的基本途径。

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建筑企业通过财务报表对外界进行财务信息披露,可以更好地保障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稳健。

三、建筑财税管理的相关问题建筑财税管理的相关问题主要包括:税负过重、财务风险管理、资金使用效率等。

1、税负过重建筑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3篇)

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税费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对于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对于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法律规定、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建筑工程税费的概念建筑工程税费是指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等缴纳的各种税费。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增值税: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的税费。

2. 印花税: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的税费。

3. 土地增值税: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的税费。

4. 房产税: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的税费。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

三、建筑工程税费的法律规定1.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税率为6%,对建筑工程中的货物、劳务等增值部分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设备等货物销售;(2)建筑工程中的劳务服务,如设计、施工、监理等;(3)建筑工程中的建筑安装工程。

2. 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税率为0.05%,对建筑工程中的合同、凭证等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承包合同;(2)建筑工程设计、监理合同;(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4)建筑工程借款合同等。

3.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对土地转让、出租等行为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土地使用权出让;(2)土地使用权转让;(3)土地使用权出租等。

4. 房产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的税率为1.2%,对房产的拥有者征收。

具体征收范围包括:(1)住宅房产;(2)非住宅房产;(3)房产租赁等。

5.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地方性税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城建税的税率为3%,对建筑工程中的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征收。

工程建筑税收优惠方案

工程建筑税收优惠方案

工程建筑税收优惠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中国工程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随着城乡建设、交通基础设施、环保治理等领域的不断扩大,工程建筑业也日益成为投资热点。

为了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工程建筑行业的发展,加大城乡建设力度,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水平,有必要对工程建筑行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发展的活力。

二、目标1. 促进工程建筑行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2. 规范工程建筑行业的税收管理,减少企业课税成本;3. 改善城乡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三、税收优惠方案1. 减免土地增值税对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等项目的工程建筑企业,在完成项目后,可以减免土地增值税。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环保标准和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来确定。

减免土地增值税既可以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又可以刺激企业增加对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的发展。

2.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等项目的工程建筑企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享受一定的减免。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企业的项目规模、环保标准和效益水平来确定。

减免企业所得税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还可以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领域,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3. 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等项目的工程建筑企业,在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企业对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的贡献程度来确定。

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仅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还可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城市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水平的提高。

4. 减免土地使用税对于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保治理等项目的工程建筑企业,可以在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上享受一定的减免优惠。

具体优惠幅度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环保标准和土地利用情况来确定。

减免土地使用税可以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的发展活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环保治理领域的投资。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其市场规模逐年扩大,税收政策也在不断完善。

在税收政策中,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政策、交税比例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主要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种。

其中,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税收负担的主要组成部分。

1. 增值税增值税是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作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收政策。

目前,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2.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所得利润征税的税种。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此外,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对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等特定类型的企业,给予了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员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征税的税种。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7个级距,税率分别为3%、10%、20%、25%、30%、35%和45%。

二、建筑工程施工企业交税比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占企业收入的比例。

税收比例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政策,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税收比例大致如下:1. 增值税:根据税法规定,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税率为9%。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实际税负可能低于9%。

2. 企业所得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在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以享受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抵免税等,从而降低实际税负。

陕西建筑工程税金

陕西建筑工程税金

陕西建筑工程税金
陕西建筑工程税金不要标题
在陕西地区进行建筑工程时,企业或个人需要了解和遵守相关税收政策。

以下是陕西建筑工程税金的相关内容:
1. 增值税:对于建筑工程,一般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具体纳税方法根据工程性质和标准进行确定。

2. 印花税:建筑工程中涉及的各类合同、发票等文件需要向国家支付印花税。

印花税征收标准根据文件类型和金额而定。

3. 房产税:建筑工程完成后,产生的房产需要缴纳相应的房产税。

房产税税率为1.2%,核税依据为建筑物的评估值。

4. 土地增值税:当建筑工程完成后,如果涉及到土地的转让或者转包,可能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为30%,核算方法根据土地的增值比例进行计算。

5. 企业所得税:企业从建筑工程中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率根据企业所得额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税金仅为陕西地区建筑工程的一般规定,具体情况仍需参考相关法规和政策。

为了保证自身权益,建议企业或个人在进行建筑工程时咨询专业税务人员,以确保遵守并按时缴纳相关税金。

建筑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

建筑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

建筑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建筑业是一个重要的行业,对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为了进一步推动建筑业的发展,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以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提高行业竞争力。

下面将对建筑业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汇总阐述。

1.增值税优惠政策-建设企业购进建材、设备和施工服务,允许按照20%的税率实施增值税抵扣政策;-对各类住房建筑业增值税征收调整为10%;-对农民工住宅建设,减按4%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老旧住宅和农村危房改造,允许按照简易计税方式征收增值税。

2.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中小建筑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其研发费用,允许按照175%加计扣除;-对鼓励环保建筑和节能建筑的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印花税减免政策-对建设施工协议、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减征印花税;-对农民工住宅建设协议、劳务派遣协议等,免征印花税。

4.土地出让金优惠政策-对建设农民工住宅的企业,优化土地出让金标准,减少收取或者免征土地出让金;-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土地出让金。

5.资金贷款税收优惠政策-对建筑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免征利息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私募债项目,允许采用递延所得税制度。

6.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设农民工住宅项目,减征城市土地使用税;-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城市土地使用税。

7.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对建设农民工住宅的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减免社会保险费。

8.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购买第一套自住房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了上述税收政策外,各级政府还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了惩罚。

同时,为了促进税收政策的顺利落地,政府加强了对建筑企业的税收宣传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总的来说,建筑业的最新税收政策主要涉及增值税优惠、所得税优惠、印花税减免、土地出让金优惠、资金贷款税收优惠、城市土地使用税优惠、社会保险费减免和个人所得税优惠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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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二、预缴税款 跨地区建筑业企业所得税征管,依据国税函 [2010]156号规定处理,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 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 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 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 缴。
会计核算

一、收入 1、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结算。 2、按工程量清单分期确认收入:以实际完成的工 程量乘以工程量清单单价作为计价基础,由监理 工程师签字认可的工作量确认为收入。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备案


一、简易计税
(一)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有: 3、老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 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 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 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的建筑工程项目。

增值税-预缴税款


四、案例: A省某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7月分 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 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50万元和 2970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0万元(取得增值 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0万元)和770 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 70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0万元,(取 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0万元), 购入建筑材料116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60万元)。该建筑企业在8月 纳税申报期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
会计核算



二、成本 1、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一般按照订立的单项合同 为成本核算对象(按工程项目成本单独核算)。 2、成本项目的组成: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 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分包成本。 3、每个工程应按预算建立台帐。 4、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及其他费用的报销 应在发票备注栏中注明工程项目名称,材料采购及大 额费用报销应附采购合同、入库单、送货单,资金流、 物流应保证一致。
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建筑业提供建筑服务属于提供劳务收入,《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第二项规定,企 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 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 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 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会计核算



二、成本 5、核算分录: (5)发生的其他费用 借:工程施工-XX工程-XX费用 贷:现金(银行存款) (6)发生分包业务 借:工程施工-XX工程-分包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会计核算

二、成本 5、核算分录: (7)工程完工结算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XX工程
建筑业相关税收政策及会计核算

主讲:李霞娟 2018年10月
目录
一、概念和征收范围 二、增值税 三、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 五、会计核算

概念和征收范围

建筑服务,是指各类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 属设施的建造、修缮、 装饰,线路、管道、设 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 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 动。包括工程服务、安 装服务、修缮服务、装 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概念和征收范围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 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 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 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 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 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 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 构工程作业。
概念和征收范围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 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 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 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 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 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 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 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 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 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 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 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 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备案


一、简易计税
(二)适用简易计税的有: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 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注意: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而非分包单位; 提供工程服务而非装修等服务。
增值税-预缴税款

3、思考: (1)一般计税发生分包业务发票如何开具? (2)简易计税发生分包业务发票如何开具? (3)从分包方取得的材料发票能否差额计税 或差额预缴?
增值税-预缴税款

三、预收款预缴 财税[2017]58号:纳税人应在收 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 款后的余额,按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 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 目预征率为3%)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二、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 告2015年第52号) 。 1、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 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 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 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 关申报缴纳。 2、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 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 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 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 得税。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备案


二、备案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次性备案(国 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纳税人应在按 简易计税方法首次办理纳税申报前,向机构所在 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提供其他 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 备案,纳税人应完整保留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 易计税方法建筑服务的资料备查,否则该建筑服 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概念和征收范围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 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 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 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 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 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 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 程作业。
概念和征收范围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 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 业服务,如钻井(打井)、 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 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 (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 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 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 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 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增值税-预缴税款


二、预缴办法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应以取得的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 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 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个人所得税


一、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建筑安装业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 发[1996]127号)第三条 :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 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 个人所得税: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 或按照承包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 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 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以其他分配方式取得 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例如,A 建筑企业将抹灰工程承包给非本单位的包工头,即 属于此种类型。如果承包给本单位职工,则属于以 其他分配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征税)。
会计核算

二、成本 5、核算分录: (1)采购材料 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XX工程-材料费 贷:材料
会计核算

二、成本 5、核算分录: (3)发生(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XX工程-人工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现金、银行存款)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XX工程-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租赁) 贷:银行存款(累计折旧)


增值税-简易计税及备案


一、简易计税
(一)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的有: 4、安装服务: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 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 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外购机器 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如果已经按照兼营的 有关规定,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 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 税方法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
增值税-预缴税款

一、预缴地点 异地预缴:自2017年5月1日起,纳税人 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 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 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 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增值税-预缴税款


二、预缴办法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 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 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 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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