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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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既有结构性的,也有制度性的,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对策,以建立一个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

首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公平性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很多人依然无法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和城市低收入群体中,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保障水平不高。

2. 缺乏可持续性: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保险基金,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和社会人口结构的变化,这种资金来源正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

社会保障制度缺乏可持续性,长期来看会引发资金缺口和保险制度的不稳定。

3. 协调性问题: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各项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缺乏协调性的问题。

不同部门、不同层级之间的协同合作不够密切,导致政策效果不明显,效率不高。

4. 服务水平低:社会保障制度的服务水平还不够高,有些地方使用的制度较为陈旧,操作复杂,服务质量不高。

一些社会保障机构工作效率低下,服务不及时、不周到,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扩大保障范围: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保障覆盖力度,提高保障水平,让更多的人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

可以逐步建立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失业、基本生活保障等在内的全方位社会保障体系。

2. 多元化资金来源:探索社会保障制度多元化的资金来源,除了国家财政拨款和社会保险基金外,可以考虑引入企业和个人缴费、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社会保障资金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 加强协调合作:加强政府各部门之间、不同层级之间的协同合作,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政策协调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的实施协调一致,提高政策效果。

4. 提高服务水平:加大社会保障机构的职能建设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效率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保障制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和制度,它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旨在保障个人和社会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是衡量其质量的重要标准。

本文将从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公平性和效率性三个方面探讨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概念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公民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和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个人和社会的利益提供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形式。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对公民的一种经济保障措施,具有强制性和社会性。

在我国,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种。

此外,社会保障还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方面,旨在提供更全面、更完善的服务和保障。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是指制度对个体之间的资源分配是否公正。

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是最为重要的价值观。

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尽可能地满足个人的基本需求,而不是为了符合某些群体利益的要求而排除掉其他群体。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有以下几个方面:1.收入差距的公平分配在社会保障制度中,应该尽量减少收入差距,并通过公平分配和适度调节,确保所有人享受相同的服务和保障。

这种公平的原则可以通过税收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来实现。

2.服务的公平分配社会保障制度应该将公民的基本保障需要放在第一位,保护弱势群体和有特殊需要的人群,使其也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保障服务。

3.机会平等社会保障制度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优势,对于有特殊身份的人群,应该保持平等的机会,并愿意提供相应的帮助,将公民的保障水平提升到同样的高度。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性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指的是其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和个人生活的贡献程度。

效率性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关键单元之一,需要保证成本和收益的均衡。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建设更加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建设更加公平公正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建设更加公平公正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发展的“稳定器”,也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它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影响着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然而,在现实中,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制约着其功能的充分发挥。

那么,如何建设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呢?首先,完善法律法规是基础。

要确保社会保障体系的公平公正,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比如,明确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和管理监督等方面的规定,使社会保障工作有法可依。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反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至关重要。

当前,仍有一部分人群尚未被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如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

要实现公平公正,就必须打破户籍、身份等限制,将更多的人纳入保障范围。

对于那些就业不稳定、收入较低的群体,政府应当采取积极的措施,提供必要的补贴和帮助,使他们能够参加社会保险。

此外,还应关注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问题,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提高农村居民的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差距。

再次,合理确定保障标准是关键。

保障标准过高或过低都不利于实现公平公正。

标准过高,会增加财政负担,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标准过低,则无法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因此,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居民收入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

既要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又要避免过度保障造成的资源浪费。

同时,要建立保障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适时调整,确保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优化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也是重要环节。

资金是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基础,要确保资金的充足、稳定和安全。

一方面,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除了企业和个人缴费外,还可以通过国有资产划转、财政补贴等方式增加资金来源。

另一方面,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挪用、截留等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更好促进城乡公平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更好促进城乡公平发展

社会保障体系如何更好促进城乡公平发展在当今社会,社会保障体系对于促进城乡公平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犹如一把保护伞,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和谐。

然而,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在促进城乡公平发展方面仍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

首先,城乡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存在差距。

在城市,大多数居民能够享受到较为完善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而在农村,社会保障的覆盖还不够全面。

许多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民工在就业过程中,往往无法享受到与城市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需要加大社会保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对社会保障的认识和参与度。

政府应加强对农村社会保障的投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将更多的农村居民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推动企业依法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确保他们在城市工作期间能够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

其次,城乡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普遍高于农村居民,这使得城乡居民在面临生活风险时,所能获得的经济支持和保障程度不同。

例如,城市职工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而农村居民的养老金则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

为了缩小这种差距,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支持力度,提高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水平,为提高待遇提供资金保障。

再者,城乡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也存在差异。

城市的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体系相对较为完善,信息化程度高,服务便捷高效。

而农村地区由于地理条件、基础设施等因素的限制,社会保障的管理和服务相对滞后,给农村居民享受社会保障带来了不便。

因此,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的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增加服务网点和人员,为农村居民提供便捷的服务。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探讨

关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公平与效率问题的探讨

会 保 障立 法滞后 ,影 响 了社 会保 障制 度的 完善 和发展 。
第二 ,保障 范 围覆 盖不 全 ,统筹层 次低 ,既难 以体 现 公平 ,
四是不 仅要 调节 收入 差距 ,更要调 节消 费差距 。如对 人们 的
财产收 入按 不 同的用途 征课 不 同税 率 的税 :对 重新投 入产 业 的财
应按 统 一 的 费率 标 准 向所 有 符 合法 律 规定 的 企 业征 收社 会 保 障
第二 ,效 率是社 会保 障 制度遵循 的 又一重 要原 则。
社会 保障 制度可 以有 效地提 高社 会 效率 。这 主要 体现 在 :社
会保 障通 过 为社会 成员提 供基 本生 活保 障 ,消除 各种 社会风 险 的 侵害 .从 而调动 社会 成员 的劳 动积极 性和 创造精 神 ,这就 为提升
先考 虑 的位置 。搞好 我国社 会保 障制 度改 革的核心 问题 ,就 是要 处理 好 公平 与效率 的关 系。从 目前 的情况 来看 ,公平 问题 已经上 升 到矛 盾的主 要方 面 ,因而 在制 度设计 上应 当把 公平 置于优 先考 虑 的位 置。只有 确 立了这样 一个 明确 的指 导思想 ,才 能对社 会保 障制度 提 出一 个科 学 、合理 的构架 。 第 一 ,坚持公 平与 效率相 统一 的原 则。
制 ,剥离 单位 的社会 保 障功能 ,强化个 人 自我保 障意识 ,按 照社
会 主义市 场经 济 的要求 建立 由国家 、单位 、个人 共担风 险 的社会 保 障机 制。 二是 建 立收 、支、 管、 投 四个环节 相分 离 的管理和 运营 机制 , 向市场化 、技 术化 和经 营化 方向迈 进 ,更好地 增进 社会 效率 。 三是 加快 社 会 保 障 立法 工 作 ,树 立 权利 与 义 务 相对 应 的观 念 ,在 更高层 次上 提高 效率 。

略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略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略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基本生活需要,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结构的转变,社会保障制度也不断完善和发展。

然而,尽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

首先,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较为复杂,各种制度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协调,导致了覆盖面不够广泛,保障力度不够强大。

同时,由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不统一,个别劳动者和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差距较大,造成了社会保障水平不均衡的现象。

其次,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二是资金缺乏。

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相对较晚,积累的社会保障基金还不够充裕,导致了社会保障待遇无法及时足额支付,给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带来困难。

同时,由于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机构和运作机制不够完善,容易出现资金浪费和挪用的现象,给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一定隐患。

第三,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之三是覆盖面不够广泛。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还不够广泛,很多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低收入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等边缘群体,仍然存在较大的社会保障空白,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社会保障待遇。

这种现象不仅导致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问题,也容易造成社会不稳定的局面。

为了解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整体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加强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和协调,确保社会保障覆盖面广泛,保障力度强大,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整体运行和管理。

其次,应该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和运作机制,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确保社会保障待遇及时足额支付。

同时,应该建立有效监督机制,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防止资金浪费和挪用的现象,确保社会保障基金的有效利用。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可行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可行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与可行性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为公民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

该制度的目标旨在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会的公平性和可持续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本文将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进行探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是指该制度对所有公民平等地提供福利保障,并通过合理的分配机制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发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和福利水平的差异导致了公平性的不均衡。

在一些发达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覆盖范围广泛,福利水平较高,而在欠发达地区,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狭窄,福利水平较低。

这种差异导致了社会保障福利的不公平现象,使得一些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应有的福利保障。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还受到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化待遇的影响。

例如,高收入人群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与低收入人群相比较低,导致了两者之间的福利待遇差异。

这种差异化待遇使得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受到了一定的质疑。

为了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应当加强对欠发达地区的覆盖,并提高福利水平。

同时,应进一步完善分配机制,确保不同群体之间的待遇差异得到合理调整,实现社会保障福利的真正公平。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是指该制度能够在实际操作中得以落地并取得实效,且能够长期稳定地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依赖于多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制度可行性的关键。

社会保障福利的提供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因此,政府需要建立可靠的资金来源,如税收、社会保险费等,来满足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需求。

合理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可行的重要因素。

其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可行性还依赖于政府的管理和监管能力。

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确保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合规、福利的提供透明,并且加强对社会保障制度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以保证制度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与公平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与公平性

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与公平性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保障制度也逐渐进步。

社会保障制度是扶持国家、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是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重要保障。

然而,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与公平性究竟如何?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展开探讨。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制度设计、治理效率、公共资源配置以及对经济增长的促进等。

社会保障制度是公共资源配置、社会保障和经济发展的有机组合体,因此,只有兼具效率、公平、可持续三个特征,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1、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首先要看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也包括如何合理分配公共资源、监管机制等方面。

只有合理标准的制度设计才能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

2、治理能力的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接着要看治理能力的提升。

治理能力是体现政府统治能力的重要标志,如果没有有效的治理能力,社会保障制度将会面临严重“腐败”和“滞涨”等问题。

因此,提升治理能力是确保社会保障制度效率的重要途径。

3、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还要看公共资源配置的优化,包括财政资源、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等。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不仅可以提供优质的服务,还可以有效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

4、对经济增长的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效率最终要看对经济增长的促进。

社会保障制度如果成功实现公共资源配置、治理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效益,也就能为经济增长提供支撑,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双赢。

二、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是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它关系到国家的统治合法性和群众的幸福感。

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考虑。

1、资金的合理征收与使用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首先要保证资金的合理征收和使用,这是确保保障制度公平和效益的基础。

应当采取合理的征费机制,确保费用的合理负担,并保障用于社会保障的资金足够充足,使其真正照顾到社会的各类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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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问题的思考摘要:建立健全公正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和实现公平的强大武器。

公平性是社会的首要价值和评价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也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公平性上还存在着法制不健全,水平低、能力差,范围覆盖率低,资金筹措困难、管理不善更问题。

因此,有必要采取加快立法,改革制度,扩大覆盖面,理顺资金管理体制更措施来改革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以确保其公平性的发挥。

关键词:社会保障;公平;缺失;措施自古以来,我国人民就憧憬着“天下为公”式的小康社会——“大道之行.......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着皆有所养。

”“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

这是对传统的公平的价值追求,而作为公平重要载体的社会保障,在次意义上不仅是一种福利制度或者经济制度,它更是一种责任体系,一种承诺,一种社会架构。

一公平性是社会保障的首要价值和基本原则社会保障就是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一方面对遭遇到各种风险而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与形影的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另一方面,通过福利项目,提高全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一种社会福利制度。

其实质,乃是国家履行管理义务的一种职责和社会成员生活下去的一种权利的统一。

在这里,国家职责和社会成员的权利是一致的,都是在维护和延续社会有机体生命力这个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一种社会要求。

社会保障是一切国家必须建立的一种控制体系,它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实现收入转移,对低收入者或无收入者提供一种必要的帮助,减少社会成员的风险,起到社会"稳定器"和"安全阀"的作用。

就其对象而言,社会保障体现了很强的人道主义精神:其对象是弱势群体,这个群体主要包括老年人、患病者、伤残者、失业者、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者等。

每个人再一生中都会面临生、老、病、死等问题,也难免会遇到疾病、伤残和自然灾害等不幸事件。

而以公平和效率为特征的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由于人先天的智力体力家庭等客观条件的不同,必然带来优胜劣汰,甚至导致贫富差,竞争中的失败者、事业者就会因失去收入而陷入贫困会和生活危机。

目前,这一弱势群体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存在着的,也是最需要关怀和帮助的。

社会保障通过为这个群体提供人道精神的基本生活保障,是遭到不幸、遇到困难的人度过难关,达到实现社会公平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社会保障就其本身而言就具有鲜明的公平伦理特征。

主要表现在:1、维护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权利的公平。

人的基本权利是每个人同其一生下来就自然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成员而应享有的权利,以现代人权的角度看,人所拥有的权利可以概括为生存权和发展权两项内容。

生存权是社会中任何一个人都有生存下来的权利,发展权则指社会中每一个成员都有满足、完善和发展自己需要的权利。

而社会保障制度所包含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都为围绕保障社会成员基本权利而设计的,为社会成员的生活和发展创造条件的同时也维护了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的公平。

2保证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分配的公平。

社会公平的根本问题是社会对每个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问题。

权利义务可划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非基本权利义务。

社会是由个人构成的,每个个体都对社会做出了自己的基本贡献。

因此,基本权利义务的分配应完全按照“平等”的原则。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个体禀赋能力以及具体贡献不同,因而非基本权利义务就不能完全按照平等的原则,而应该依据个体对社会所做的贡献的大小而分配相应比例的权利。

而社会保障做为社会成员应享受的权利,病不代表每个社会成员都可以无条件的享受社会保障,社会成员只有为社会做出贡献,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取得相应的享受社会保障权利的资格。

这样也就保证了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分配的公平性3强调社会成员参与机会的公平。

社会保障制度中,任何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法律律统一规定的条件, 不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贫富, 都被强制性地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内, 均等地获得社会保障的机会。

社会成员在社会保障面前人人平等、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阶层, 都普遍地、无例外地获得生存的权利, 而且社会保障的社会化程度愈高,这种机会的公平性体现得愈充分。

因此, 每一个社会保障项目对它适用范围内的社会成员而言, 是一种机会公平的保障。

社会保障的机会公平性决定了其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着保障, 社会成员能够在基本生活有保障并解除后顾之忧的条件下, 参与社会的竞争, 不至于因先天不足或生活无保障而陷入生存困境, 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维持着社会发展的起点公平。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 社会保障通过对灾祸中不幸者的救助, 能够使其迅速从灾害打击中恢复正常生活; 通过对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与失业救助及职业培训, 并结合再就业工程的实施, 能够使一部分竞争中的失败者重新参与社会竞争; 通过对社会成员的疾病、职业病等提供医疗保险, 又能使社会成员迅速恢复健康, 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等等。

所有这些均表明社会保障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消除社会发展过程中因意外灾害、竞争失败及疾病等因素导致的社会不公平, 起到了维持社会发展过程公平的作用。

4减少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社会保障作为一种收入再分配方式, 在一定程度上缩小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由于社会成员的先天因素和后天努力程度不同,由于社会经济资源分配结构的不合理或不完善, 这使得社会成员之间的发展结果是不公平的, 并具体表现为收益分配上的差异,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下这种差异会进一步扩大为两极分化。

因此, 这就要求社会采取一种有效的调剂手段, 对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追求效率的基础上, 进行再次分配, 以缩小贫富悬殊、达到结果公平。

社会保障机制就其实质而言, 即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方式。

政府在社会总产品或国民收入再分配过程中, 凭借其政权力量, 以所得税( 社会保险税或其他税种) 或费形式, 集中一批国民收入, 形成财政收入, 然后再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一些特殊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具体说来, 社会保障制度在多方面筹集资金的过程中, 它一般要求高收入者多缴纳费用, 低收入者少缴纳费用; 另一方面, 收入者富裕的家庭或社会成员因其生活水平高而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少, 而贫穷的家庭或低收入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障的机会多。

“从总体上看, 是后者较前者更能从社会保障制度中获得好处。

如社会救助就只有生活水平在贫困线或最低生活保障线下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享受, 失业保险只有失业者才有资格领取等, 通过上述…付出‟或…享受‟的调整, 社会保障客观上起到了缩小贫富差别的作用, 使社会成员在社会发展中的结果不公平得到了缩小。

”由此不难看出,公平性是社会保障的是首要价值和基本原则,同时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也就是说,只有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才能切实发挥社会保障“稳定器”和“安全阀”的作用,实现社会健康、稳定发展。

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缺失目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结构调整加速,体制性、结构性、观念性矛盾碰撞、叠加,不和谐的因素和现象大量涌现,而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既未能很好的应对改革对社会带来的冲击,又不能有效的实现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原则。

从社会阶层角度讲,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大部分被排除在社会保障体系之外;从所有制角度讲,非共有企业大都逃避社会保障义务:从地域角度讲,城镇有较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而农村社会保障却处于刚起步阶段,仍以家庭保障为主。

这样,一方面“制度的缺失造成城乡参保机会的不均等,”另一方面,“城镇内部单位制度设计分割,造成参保过程的不均等,最终导致结果的不均等。

”在此意义上“本应该以社会公正为目标的社会保障制度在我国却成为导致社会不公的来源。

”具体表现在:1 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导致社会成员基本权利不公平。

我国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

虽然《劳动法》相关章节中有些笼统规定,国务院颁布了相关条例,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也陆续发布了一些规章,然而这些政策法规文件往往只着眼于某一环节,且效力层次不一,远没有形成统一的法律体系,影响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的进程。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内容,但目前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适用范围比较大的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保险费用的征缴、支付、运营、统筹管理也不规范;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的立法相当欠缺;社会保障工作在许多方面只能靠政策规定和行政手段推行;国家立法滞后,地方立法分散,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分割。

由于立法滞后,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无法根据有效的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障争议进行仲裁或判决,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立法层次低,缺乏较高的法律效力和必要的法律责任制度。

社会保障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应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制定社会保障的基本法律。

但是,我国自197 9 年以来,却没有制定和颁布实施专门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基本法律;有关社会保障的制度被分散规定在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中。

这种状况与社会保障法所应处的地位是不相符的。

完整的法律规范应当由责任、处理和制裁等内容构成,无法律责任、无制裁措施的法律规范,是一个有严重缺陷的系统,无法发挥法律规范的强制功能。

在我国已经制定出来的社会保障法规中,比较普遍地存在着缺乏法律责任的现象,无法确保社会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

社会保障的法律实施机制较为薄弱。

合法的筹资机制、稳定的保障机制、严格的管理机制、有效的运行机制、有力的监督机制都不够健全。

社会保障监督机构没有与管理机构严格划分开来,缺乏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和拖欠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保险金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挤占保险金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保险基金的运营处于不安全状态。

2社会保障水平低、能力差导致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分配不公平现行的社会保障体制下,各个地区遇部门的保障内容和水平不一致,即使同一包扎好那个项目在保障水平方面也有很大的差异。

如机关事业单位同企业之间,中西部贫困地区和东南沿海富裕地区之间的保障水平悬殊过大,再加上政府在执行社会保障政策时受到利益集团等外部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倾向于组织更好、利益更集中、经济实力比较雄厚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这样必然早场社会成员权利义务分配的不公平。

另外,现行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也极其分散。

其现状是城乡分割,条块分割。

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条块之间既无统一的管理机构,也无统一的管理办法,从管理机构上看,部分地区将国有企业工作的农村职工的社会保障统筹归劳动部门管理,医疗保障归卫生部门和劳动者所在单位或乡村接替共同管理,农村养老和优抚救济归民政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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